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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腦子裡莫名的回想起你那天唱的擁抱。

  於是下午去找了伴奏。嗯。自己唱給自己玩。

  “脫下長日的假面奔向夢幻的疆界

  南瓜馬車的午夜換上童話的玻璃鞋”

  “向你要求的誓言就算是你的謊言

  我需要愛的慰借就算那愛已如潮水”

  我只知道。

  有一個人。愛我。

  將我的手。緊握。

  “一個人的夜。我的心。應該放在哪裡。”

  我聽蕭亞軒的。突然想起你。

  你說你喜歡聽男人唱的。嗯,現在覺著還真的是林宥嘉唱的靠譜啊。

  有時候我覺著我們很難去選擇自己的生活。任何時候。任何地方。

  可是至少還能選擇自己喜歡的人。你說是不。

  你還記得嗎。那年我們坐在操場的桌球檯上。一人一隻耳機的聽方大同。

  看著灰灰的天和大朵大朵漂浮的雲。

  陽光給雲朵嵌上閃閃的邊。

  空氣里繃著舒緩的節奏,耳邊的蟬鳴與浮光掠影。

  一切都顯得那麼美好。

  我以為我不記得了。可是我怎麼能不記得。

  那些記憶。可是比金錢更奢侈的東西。

  雖然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樣回不來。

  那些心情,也只能一笑了之。

  “被你牽動思覺”

  現在是凌晨兩點十九分。一個人聽陳奕迅的。一絲,不掛。

  聽不懂的粵語歌詞總感覺連綿不絕。

  可是和他厚實溫暖的聲音確是絕配。

  世界荒蕪。寂靜深不可測。

  如果你不在我身邊。我是這樣想念你。

  我覺著我現在可以真正的說這句話了。

  我愛你,沒有什麼目的。只是愛你。

  愛情和你的面前。我想我總該扔下那些種種。

  然後。一絲,不掛。

  以上的幾百字是翻電腦翻到的很久很久之前寫的東西。

  讓我看下日期,2012/01/09,四年之前了。

  年少時的情緒總是那麼洶湧。

  可是我並不是一個情緒敏感的人。

  但是總是有一個人,她能那麼的牽動你的神經。

  有的時候看到她開心就更加開心,看她生氣就更加生氣。

  一起看電影哈哈哈哈,一起為某個角色傷心落淚。

  這就是我經歷過的最幸福的事。

  最後講個故事吧,你們知道春天的熊嗎:

  “最最喜歡你,綠子。”

  “什麼程度?”

  “像喜歡春天的熊一樣。”

  “春天的熊?”綠子再次揚起臉,“什麼春天的熊?”

  “春天的原野里,你一個人正走著,對面走來一隻可愛的小熊,渾身的毛活像天鵝絨,眼睛圓鼓鼓的。他這麼對你說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塊兒打滾玩好麼?’接著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順著長滿三葉草的山坡咕嚕咕嚕滾下去,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說棒不棒?”

  “太棒了!”

  “我就這麼喜歡你。”

  -----摘自《挪威的森林》村上春樹

  第30章 兩個志趣相投的深井冰

  6

  每次我去鄉下外婆家,三爺都會很難過,因為那意味著和我失聯一到兩天。

  外婆家電話信號很差,而且沒有無線網絡,最關鍵的是那是火炕大通鋪,全家人都圍坐在炕上,晚上睡覺的時候也都跟曬苞米似的排排躺著,所以他打電話來我只能語氣很冷漠的隨便說兩句,也沒法視頻。

  關於語氣冷漠這件事,我倆十分一致,私聊的時候各種膩歪,一旦旁邊有人,說話的語氣都跟和上級匯報情況一樣。

  在炕上睡午覺睡到天都快暗了,發現編輯給我的留言說更新的任務還差一千多字,一個翻騰爬起來給三爺發簡訊,求他隨便寫點兒什麼更新上去。

  三爺問急不急,他晚上回家得忙工作上的事,我說第二天上午發就行,他一口就應下了。結果直到晚上十一點多,他才幹完工作,又問我能不能把以前的情書發上去,我說行。

  於是就有了你們看到的意識流一樣的更新。

  那是他十九歲的時候寫給我的信,那時他還是個文藝小青年,一句話非要加十個句號才能體現自己特立獨行的想法。那封信的名字叫《我的事情,都是微小的事情》。

  “不知不覺發現一切早安排就緒”是當年他聽了以後第一次跟我提分手的歌。

  “擁抱”是我們第一次約會去KTV唱歌時我唱的第一首歌。

  “突然想起你”是大學異地戀我們最喜歡聽的一首歌,曾經爭執過到底是蕭亞軒還是林宥嘉唱的好聽。

  至於一人一隻耳機聽方大同大概真的是我們公認的高中時最浪漫的記憶了。

  那個“春天的熊”如果看過我之前一本小說的人,大概會有印象,是男主角跟女主角告白時說過的話,至於會想到那個梗,就是因為在一個複習考研政治無比無聊的下午,三爺給我念了這段書。

  還有你們耍流氓的評論說的看到最後只記得“□□”這個詞,講真,這是他最喜歡的狀態……他夏天在家真的不喜歡穿衣服……在我的強烈抗議下才勉強穿個四角褲衩的……鑑於他會偷偷的看評論,我就不多透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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