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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那年冬天,她和儀棠回家去,是浮華迢迢趕了過來,那個男子立在門邊,對她說:“陳小姐,你的快遞。”
快遞什麼呢,不就是把他自己當成了未央的隨身物品,是真的,隨身物品,一輩子都不能丟的隨身物品。
然而現在已經弄丟了,拿不回來了。
也是那一個冬天,在路上遇見了張磬吧。她一直以為是個偶然,沒想到卻是必然,還有一個人,在無聲處愛著她,靜靜歡喜。
我們在最好的年紀相遇,在最好的年紀錯過,在最好的年紀別離。
他又問:“你還記得那天我們喝咖啡的時候說過的話嗎?怕是不記得了吧?我來告訴你。”
“那個時候我說,‘因為愛情,是不怕時間的啊。’你對我說:‘張先生,你一定會幸福的。’後來過了很久我才終於後知後覺,你在對我說的時候,腦海里是另一個人。”
他的聲音有著淺淺的生澀與鈍痛,輕描淡寫卻是冗長的愛戀。他沉思了良久,方才鬱郁地舒了一口氣:“現在,我也算是表白了心跡。我過幾天就要出去旅行,我也不知道去哪裡,隨心所欲。跋山涉水也好,訪山尋壑也罷。未央,曾經的我喜歡過你,但是你喜歡著別人。或許是我出現的時機不對,又或許這本來就是緣分天定。我一直是相信人定勝天,但是現在我只能聽天由命。我要開始告別過去,去追尋新的愛情,探索新的風景。未央,我可不可以抱一抱你?”他解釋著說:“沒有其他別的意思。揮別過去,從今以後,我們還是朋友。”
他在一剎那抱緊了她,隨後又釋然地鬆手,就好像所有的盛宴都難逃消散的結局。他努力讓自己不流淚,但是嗓音不復從前的和悅溫雅。這一場獨角戲他是主角,也由他結束吧。
他說:“我很喜歡這樣的收稍。”
我們終要告別過去,迎來嶄新的未來。未央凝視著眼前這個高大的男子。他們何嘗不是一樣,都在追尋愛情,都在這滾滾紅塵中奔走游離。
這個充滿暑意與離別的夏季,在綠茵蔥翠的街頭,一場一個人開始兩個人結束的愛情,最終迎來了結局。在最美的歲月里,我喜歡過你。在最美的歲月里,我們結束。
未央目送著越走越遠的男子,一身筆直的襯衫逐漸消失在街角。她大聲說:“張磬,你一表人才丰神俊朗,總會有一個喜歡你的人!你一定要幸福哦!一定要!”
那個人很用力地點頭,很用力地點頭。
張磬,你在記憶里,永遠是那個在車廂內,幽默又風趣的司機,那個時候你就說:“我一表人才丰神俊朗,總會有的。”你是那樣的毫不吝嗇地用形容詞。現在,我們就此結束吧。在這個剛剛好的,充滿別離的炎炎夏季,一場有一點點生澀的,一個人的愛情,
謝幕了。
未央也決定出去旅行。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她出了新書,剛好在那個城市有一場簽售。
不同的城市又有著不同的故事。
只是她不過是一個匆匆過客。
臨走前她去律所和儀棠道別,走過斑駁的樹影又來到了這裡。一門之隔,離他那麼近。
緣分總是很喜歡把兩個已經不相干的人撮合在一起,即使陌路,天涯難期。
前台的接待黎米好像是認識她,和從前一樣含著笑問:“陳小姐來找方律師嗎?你很久沒來了呢。方律師去區法院了,約莫兩小時後回來,你要不先等一等。哦,林小姐和宋律師出去了,先喝杯咖啡吧。”
是啊,很久沒來了呢。
於是未央搖了搖頭,婉言謝絕:“不用了,謝謝。和林小姐說一聲我去阿允家了,兩星期後回來。”
“好。”黎米點點頭,又問:“那,要和方律師說嗎?”
“不必了。”
未央轉身想要離開,身後傳來熟悉的一聲怪叫,熟悉得讓未央有點懷念,還有點想哭。
“陳未央同學~”老王一臉驚訝地跑出來,然後又十分不相信地睜打了眼睛,仔細揉揉。又問:“啊呀呀,你是陳未央嗎?”
未央“哧”地笑了,抹去淚水,點點頭:“是的。”
“我跟你說!”老王專業地打小報告:“浮華可是沒有沾花惹草什麼的!我的保護工作做得超級好的!”
“不重要了。”未央淺淺地笑:“謝謝你,”她頓了頓,又加上:“男神。”
老王抿著嘴角樂呵呵地。然後一本正經地說:“是不是老方欺負你啦啊?我幫你報仇!”
未央搖頭,緩緩地低下頭,對他說:“男神,幫我最後一個忙好不好?”
“一千個我都幫!”
“不要告訴他我來過。”
老王凝望著走遠的身影,嘆了口氣,然後搖頭晃腦地唱道:“人間自是有情痴啊有情痴……”
未央下了高鐵,提著旅行包穿過喧嚷的人群。已經聯繫好的朋友阿允歡天喜地地跑上來提包,一邊又埋怨:“陳未央我遲早要擰死你,你說好的下午三點到的呢,現在都三點半了好不好?太陽很曬的好不好?我很黑了好不好?”
未央馬上明智的捂住了她的嘴巴,要不然肯定後面還有一堆好不好好不好。
她點點頭示意不會再說話了,未央才鬆開了手。
同她回家,到單元樓門下,阿允拿鑰匙開了信箱,一面笑著說:“我朋友每次去外面旅遊都給我寄明信片的。”
她伸手拿出幾張遞給未央,告訴她這是那個省那個市哪裡的風景。然後對她說:“未央,你一年也難得來我這裡幾回。這回住我家,就在這裡好好玩。”她豪邁地拍了拍胸脯:“我保證這裡最好吃的最好玩的最好看的帶你覽個遍!與其在都市的喧囂中奔忙,不如好好去拜訪一處風景。”
大概張磬走的時候,也是這樣想的吧?
安置好了之後,晚上阿允帶著未央出去吃飯。那是一家很安靜的餐館,她們坐在窗邊,底下是來來往往的人群。
未央說:“要在這麼大的世界上相遇,穿過那麼多擁擠嘈雜的人流,於億萬個不同的臉龐中尋找一個人,太難。”
“所以需要珍惜。”阿允喝了杯咖啡,也隨她望向窗外。
是啊,需要珍惜,因為這是那麼那麼地不容易。
作者有話要說: 別急,杜若走了還有張磬……
那個別打我…
十一月佳安。最近感冒了,嗓子好痛……
☆、第二十一章
吃完飯,阿允不知道突然怎麼的,扯著未央跑到單元樓的樓頂,她準備好了涼蓆,桌子,還有啤酒。
兩個人靜默地在夜風裡坐著,一偏頭,兩邊都是燈火輝煌的璀璨萬千,霓虹燈不停的在漆黑的天幕中變換著色彩,唯有皓月當空,靜默無言。
阿允這時反而笑了起來:“陳未央,自從那年我們大學畢業之後,我們哪裡這麼暢快的喝過酒啊?”
快遞什麼呢,不就是把他自己當成了未央的隨身物品,是真的,隨身物品,一輩子都不能丟的隨身物品。
然而現在已經弄丟了,拿不回來了。
也是那一個冬天,在路上遇見了張磬吧。她一直以為是個偶然,沒想到卻是必然,還有一個人,在無聲處愛著她,靜靜歡喜。
我們在最好的年紀相遇,在最好的年紀錯過,在最好的年紀別離。
他又問:“你還記得那天我們喝咖啡的時候說過的話嗎?怕是不記得了吧?我來告訴你。”
“那個時候我說,‘因為愛情,是不怕時間的啊。’你對我說:‘張先生,你一定會幸福的。’後來過了很久我才終於後知後覺,你在對我說的時候,腦海里是另一個人。”
他的聲音有著淺淺的生澀與鈍痛,輕描淡寫卻是冗長的愛戀。他沉思了良久,方才鬱郁地舒了一口氣:“現在,我也算是表白了心跡。我過幾天就要出去旅行,我也不知道去哪裡,隨心所欲。跋山涉水也好,訪山尋壑也罷。未央,曾經的我喜歡過你,但是你喜歡著別人。或許是我出現的時機不對,又或許這本來就是緣分天定。我一直是相信人定勝天,但是現在我只能聽天由命。我要開始告別過去,去追尋新的愛情,探索新的風景。未央,我可不可以抱一抱你?”他解釋著說:“沒有其他別的意思。揮別過去,從今以後,我們還是朋友。”
他在一剎那抱緊了她,隨後又釋然地鬆手,就好像所有的盛宴都難逃消散的結局。他努力讓自己不流淚,但是嗓音不復從前的和悅溫雅。這一場獨角戲他是主角,也由他結束吧。
他說:“我很喜歡這樣的收稍。”
我們終要告別過去,迎來嶄新的未來。未央凝視著眼前這個高大的男子。他們何嘗不是一樣,都在追尋愛情,都在這滾滾紅塵中奔走游離。
這個充滿暑意與離別的夏季,在綠茵蔥翠的街頭,一場一個人開始兩個人結束的愛情,最終迎來了結局。在最美的歲月里,我喜歡過你。在最美的歲月里,我們結束。
未央目送著越走越遠的男子,一身筆直的襯衫逐漸消失在街角。她大聲說:“張磬,你一表人才丰神俊朗,總會有一個喜歡你的人!你一定要幸福哦!一定要!”
那個人很用力地點頭,很用力地點頭。
張磬,你在記憶里,永遠是那個在車廂內,幽默又風趣的司機,那個時候你就說:“我一表人才丰神俊朗,總會有的。”你是那樣的毫不吝嗇地用形容詞。現在,我們就此結束吧。在這個剛剛好的,充滿別離的炎炎夏季,一場有一點點生澀的,一個人的愛情,
謝幕了。
未央也決定出去旅行。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她出了新書,剛好在那個城市有一場簽售。
不同的城市又有著不同的故事。
只是她不過是一個匆匆過客。
臨走前她去律所和儀棠道別,走過斑駁的樹影又來到了這裡。一門之隔,離他那麼近。
緣分總是很喜歡把兩個已經不相干的人撮合在一起,即使陌路,天涯難期。
前台的接待黎米好像是認識她,和從前一樣含著笑問:“陳小姐來找方律師嗎?你很久沒來了呢。方律師去區法院了,約莫兩小時後回來,你要不先等一等。哦,林小姐和宋律師出去了,先喝杯咖啡吧。”
是啊,很久沒來了呢。
於是未央搖了搖頭,婉言謝絕:“不用了,謝謝。和林小姐說一聲我去阿允家了,兩星期後回來。”
“好。”黎米點點頭,又問:“那,要和方律師說嗎?”
“不必了。”
未央轉身想要離開,身後傳來熟悉的一聲怪叫,熟悉得讓未央有點懷念,還有點想哭。
“陳未央同學~”老王一臉驚訝地跑出來,然後又十分不相信地睜打了眼睛,仔細揉揉。又問:“啊呀呀,你是陳未央嗎?”
未央“哧”地笑了,抹去淚水,點點頭:“是的。”
“我跟你說!”老王專業地打小報告:“浮華可是沒有沾花惹草什麼的!我的保護工作做得超級好的!”
“不重要了。”未央淺淺地笑:“謝謝你,”她頓了頓,又加上:“男神。”
老王抿著嘴角樂呵呵地。然後一本正經地說:“是不是老方欺負你啦啊?我幫你報仇!”
未央搖頭,緩緩地低下頭,對他說:“男神,幫我最後一個忙好不好?”
“一千個我都幫!”
“不要告訴他我來過。”
老王凝望著走遠的身影,嘆了口氣,然後搖頭晃腦地唱道:“人間自是有情痴啊有情痴……”
未央下了高鐵,提著旅行包穿過喧嚷的人群。已經聯繫好的朋友阿允歡天喜地地跑上來提包,一邊又埋怨:“陳未央我遲早要擰死你,你說好的下午三點到的呢,現在都三點半了好不好?太陽很曬的好不好?我很黑了好不好?”
未央馬上明智的捂住了她的嘴巴,要不然肯定後面還有一堆好不好好不好。
她點點頭示意不會再說話了,未央才鬆開了手。
同她回家,到單元樓門下,阿允拿鑰匙開了信箱,一面笑著說:“我朋友每次去外面旅遊都給我寄明信片的。”
她伸手拿出幾張遞給未央,告訴她這是那個省那個市哪裡的風景。然後對她說:“未央,你一年也難得來我這裡幾回。這回住我家,就在這裡好好玩。”她豪邁地拍了拍胸脯:“我保證這裡最好吃的最好玩的最好看的帶你覽個遍!與其在都市的喧囂中奔忙,不如好好去拜訪一處風景。”
大概張磬走的時候,也是這樣想的吧?
安置好了之後,晚上阿允帶著未央出去吃飯。那是一家很安靜的餐館,她們坐在窗邊,底下是來來往往的人群。
未央說:“要在這麼大的世界上相遇,穿過那麼多擁擠嘈雜的人流,於億萬個不同的臉龐中尋找一個人,太難。”
“所以需要珍惜。”阿允喝了杯咖啡,也隨她望向窗外。
是啊,需要珍惜,因為這是那麼那麼地不容易。
作者有話要說: 別急,杜若走了還有張磬……
那個別打我…
十一月佳安。最近感冒了,嗓子好痛……
☆、第二十一章
吃完飯,阿允不知道突然怎麼的,扯著未央跑到單元樓的樓頂,她準備好了涼蓆,桌子,還有啤酒。
兩個人靜默地在夜風裡坐著,一偏頭,兩邊都是燈火輝煌的璀璨萬千,霓虹燈不停的在漆黑的天幕中變換著色彩,唯有皓月當空,靜默無言。
阿允這時反而笑了起來:“陳未央,自從那年我們大學畢業之後,我們哪裡這麼暢快的喝過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