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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捷看著她的反應,他的心情如失控的溫度計,無法計量。
強者易挫,剛者易折。
他似乎非常明白,楊婉兒註定是他命里失意的空間。他生命里有楊婉兒,但似乎也會失去楊婉兒,因為她要負起楊家的延續,這是一種超級大變數,誰也無法保證,雖然感情不可變易,但也難以追回。
楊婉兒感覺得到唐捷瞬間發冷的心情,近在咫尺,卻如相隔天涯。
做人便是這樣,“造化弄人”,但仍不得不宿命。
不,楊婉兒不想這段情成為“漸行漸遠漸無害,水闊魚沉不知處”,她喜歡唐捷帶給她“寸心之間,即為天堂”。剎那之間,便是永恆的獨特感受。
回到家中,楊婉兒對著唐捷殷勤地說:
“唐捷,我現在心情已平穩,你趕快去和小李他們會合,抓到嫌疑犯再叫我去警局認人好不好。”
一切既成定局,不如靜觀其變。
也罷,楊婉兒就楊婉兒,反正他知道他們是“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只要這愛情的意念本身是真誠的,縱使風來阻雨來翻,終究也是無悔。
“那你就一個人乖乖地在家,有事一定要馬上找我,不要怕吵我,我把組員的電話跟呼叫器全留給你,這樣就不可能找不到我。”說著說著,唐捷果然拿起紙筆將所有可通訊之號碼全部寫出。
臨出門前,楊婉兒情眸眷戀地擁著唐捷,軟弱而感動地說:
“唐捷,這輩子除了你,我誰都不嫁,若你不娶我,我要告你遺棄。”
遺棄?怎麼可能?但此時唐捷是快樂的,在這麼窩心的告白下。
送走唐捷,楊婉兒立即坐著沉思如何解決她和唐捷婚姻效力的問題,她已陷入極度的情緒高漲。她不要他們之間有任何的不確定,她固執且一意孤行,今天就要嫁出去。
今天一定要嫁出去?楊婉兒自己想著就覺得好笑,哪有那樣的迫不及待?但她的直覺告訴自己,今天沒嫁給唐捷,此後兩個人的人生便會在同向的航行後,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所以楊婉兒把唐捷的《法律全書》搬出來,仔仔細細地研究,不明白的就打電話到法院問法官,剛開始法官的回答都是:
“我想這些問題,你可以跟你的律師研究一下。”但是楊婉兒不喜歡商業氣息太重的律師,動不動先要求諮詢費,而且答案模稜兩可,似是而非,千篇一律:原則上……但不能保證,萬一訴訟……有贏有輸。
既然不能保證,就沒什麼好問,所以楊婉兒又很厚臉皮地打電話給法官,這次楊婉兒很幸運地問到一個正在談戀愛的女法官,兩人說了一會兒的話,不禁惺惺相惜起來。
“法官,我真的很想嫁給他,但是,我真的忘了自己真正的名字是什麼,但我身心都非常正常,這個結婚證書上要怎麼簽名?”
“我沒有遇過這種案例,不過依本地的法律而言,重點是有無正式的結婚儀式及兩個以上的證人,至於名字似乎不在婚姻無效或可得撤銷的範圍,不如在名字的地方用照片及手印代替,或許可以解決你的困難,若你能再到精神科確定你確無精神異常,那我想應該就沒什麼問題。”。
楊婉兒感激得無以回報,她道謝掛完電話以後,就開始忙碌,她先到醫學院精神科法律門診鑑定是否確無精神異常後,就拿著診斷證明書回家,然後開始製作她和唐捷的結婚證書:
茲(唐捷的照片)與(楊婉兒的照片)因真心相愛,故於公六年月日舉行公開儀式,共同結為連理,自此兩人不論貧富貴賤,皆相互扶持,一心一德,貫徹始終。
簡單明了,她待會兒要帶到警局去,讓在場所有的人,都成為他們結婚的見證人。
唐捷你跑不掉了。
唐捷是不想跑!
當他和劉立廣等人會合後,就看見小李被李謙挾持,而阿輝及其他的偵查員全部在岸邊圍住李謙,而李紫是身受重傷,正在送醫急救。
劉立廣向唐捷報告:
“我們追查到赫茲汽車公司將車子出租予李謙,且查出真正之車牌號碼,很順利地便又跟上,而李謙也發現了我們的跟蹤,最後在這前面是海,後面是我們的情況下,他將車開下海,自己一個人跳車。”
唐捷需要李紫的證詞,乃問:“那李紫呢?”
這一問,劉立廣忍不住想大笑,但是在唐捷面前,他稍微節制僅淺淺的笑,因他想起當時,李謙的車一落海,就聽到一個人的尖叫聲是小李的聲音,但案情緊張則無人追究小李何以慘叫。
等眾人把槍掏出來,埋伏在岸邊,伺機李謙游上來即手到擒來,交差等著領獎金,一切就圓滿再圓滿。然好景不常,小李竟被美色沖昏了頭,竟想也不想地跳下海去救李紫。
等眾人發現小李跳海救人時,制止已來不及,只能在岸邊干著急,眾人心中莫不暗罵,眼睜睜地看見小李費盡千辛萬苦方將李紫拖出車外,尚未與美人交談幾句時,正好李謙找不到掩護品,驟見小李,心中一樂,即拿出一把刀押住小李,而此時小李早已力氣用盡,已達虛脫之際,根本無力反抗,順理成章,理所當然地成為李謙的人質,而李謙更悠閒自在地游上岸,還想明目張胆地談條件。
看得眾人差點吐血身亡,但無人敢開槍,不過眾目一致瞪著小李,小李自知理虧,一再低頭任人擺布,不過他也總算把李紫救上岸。
美人回眸,永銘在心,至於是否會以身相許,則無法得知。
劉立廣又替小李美言說:
“小李知道李紫的證詞也很重要,所以奮不顧身地就跳下海救人,不料,竟成為人質。且談條件要放小李,但要給他船,另外李紫我們已叫救護車送醫急救。”
唐捷聽完這段簡報,對於小李的救人動機馬上存疑,稍頓,便恍然大悟地問:
“他是不是又色迷心竅?”
劉立廣隨即代小李掩飾:
“應該不是——”
唐捷不待他掩飾,也不聽,也不容忍。
“是不是你應該比我清楚。”
一生氣,腦袋反而清明,唐捷觀清局勢,李謙被捕是遲早的問題,但李謙另一兄弟若出現,事情會更棘手。唐捷深恐事情有變,持槍親自出馬。
他對著李謙放話:
“你今天是別想安全離開這裡,我是不會同意放你走的,你別以為你挾持了一個警察我會心軟,但你要知道我有十足把握,人質絕對可以安全離開。”
眾人都在注意唐捷說話的內容,李謙愈聽愈生氣,小李愈聽冷汗愈流愈多,開始後悔自己的色迷心竅。
誰都想不到,唐捷在說“開”字時,即扣扳機,朝李謙持刀的手臂射擊,一槍命中,刀子掉落。
乘勝追擊,第二槍左小腿,第三槍右大腿。
李謙不支倒地,小李亦不支坐倒在地,總算沒暈倒壞了警察形象。
從開槍到李謙倒地,前後不過一分鐘,但是情況扭轉得讓眾人目瞪口呆,嚇得最悽慘的莫過於自作多情的小李,天啊,倘若唐捷的槍法稍微差一點,準頭稍微偏一點,那中槍的人豈非是……小李實在想不下去。
強者易挫,剛者易折。
他似乎非常明白,楊婉兒註定是他命里失意的空間。他生命里有楊婉兒,但似乎也會失去楊婉兒,因為她要負起楊家的延續,這是一種超級大變數,誰也無法保證,雖然感情不可變易,但也難以追回。
楊婉兒感覺得到唐捷瞬間發冷的心情,近在咫尺,卻如相隔天涯。
做人便是這樣,“造化弄人”,但仍不得不宿命。
不,楊婉兒不想這段情成為“漸行漸遠漸無害,水闊魚沉不知處”,她喜歡唐捷帶給她“寸心之間,即為天堂”。剎那之間,便是永恆的獨特感受。
回到家中,楊婉兒對著唐捷殷勤地說:
“唐捷,我現在心情已平穩,你趕快去和小李他們會合,抓到嫌疑犯再叫我去警局認人好不好。”
一切既成定局,不如靜觀其變。
也罷,楊婉兒就楊婉兒,反正他知道他們是“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只要這愛情的意念本身是真誠的,縱使風來阻雨來翻,終究也是無悔。
“那你就一個人乖乖地在家,有事一定要馬上找我,不要怕吵我,我把組員的電話跟呼叫器全留給你,這樣就不可能找不到我。”說著說著,唐捷果然拿起紙筆將所有可通訊之號碼全部寫出。
臨出門前,楊婉兒情眸眷戀地擁著唐捷,軟弱而感動地說:
“唐捷,這輩子除了你,我誰都不嫁,若你不娶我,我要告你遺棄。”
遺棄?怎麼可能?但此時唐捷是快樂的,在這麼窩心的告白下。
送走唐捷,楊婉兒立即坐著沉思如何解決她和唐捷婚姻效力的問題,她已陷入極度的情緒高漲。她不要他們之間有任何的不確定,她固執且一意孤行,今天就要嫁出去。
今天一定要嫁出去?楊婉兒自己想著就覺得好笑,哪有那樣的迫不及待?但她的直覺告訴自己,今天沒嫁給唐捷,此後兩個人的人生便會在同向的航行後,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所以楊婉兒把唐捷的《法律全書》搬出來,仔仔細細地研究,不明白的就打電話到法院問法官,剛開始法官的回答都是:
“我想這些問題,你可以跟你的律師研究一下。”但是楊婉兒不喜歡商業氣息太重的律師,動不動先要求諮詢費,而且答案模稜兩可,似是而非,千篇一律:原則上……但不能保證,萬一訴訟……有贏有輸。
既然不能保證,就沒什麼好問,所以楊婉兒又很厚臉皮地打電話給法官,這次楊婉兒很幸運地問到一個正在談戀愛的女法官,兩人說了一會兒的話,不禁惺惺相惜起來。
“法官,我真的很想嫁給他,但是,我真的忘了自己真正的名字是什麼,但我身心都非常正常,這個結婚證書上要怎麼簽名?”
“我沒有遇過這種案例,不過依本地的法律而言,重點是有無正式的結婚儀式及兩個以上的證人,至於名字似乎不在婚姻無效或可得撤銷的範圍,不如在名字的地方用照片及手印代替,或許可以解決你的困難,若你能再到精神科確定你確無精神異常,那我想應該就沒什麼問題。”。
楊婉兒感激得無以回報,她道謝掛完電話以後,就開始忙碌,她先到醫學院精神科法律門診鑑定是否確無精神異常後,就拿著診斷證明書回家,然後開始製作她和唐捷的結婚證書:
茲(唐捷的照片)與(楊婉兒的照片)因真心相愛,故於公六年月日舉行公開儀式,共同結為連理,自此兩人不論貧富貴賤,皆相互扶持,一心一德,貫徹始終。
簡單明了,她待會兒要帶到警局去,讓在場所有的人,都成為他們結婚的見證人。
唐捷你跑不掉了。
唐捷是不想跑!
當他和劉立廣等人會合後,就看見小李被李謙挾持,而阿輝及其他的偵查員全部在岸邊圍住李謙,而李紫是身受重傷,正在送醫急救。
劉立廣向唐捷報告:
“我們追查到赫茲汽車公司將車子出租予李謙,且查出真正之車牌號碼,很順利地便又跟上,而李謙也發現了我們的跟蹤,最後在這前面是海,後面是我們的情況下,他將車開下海,自己一個人跳車。”
唐捷需要李紫的證詞,乃問:“那李紫呢?”
這一問,劉立廣忍不住想大笑,但是在唐捷面前,他稍微節制僅淺淺的笑,因他想起當時,李謙的車一落海,就聽到一個人的尖叫聲是小李的聲音,但案情緊張則無人追究小李何以慘叫。
等眾人把槍掏出來,埋伏在岸邊,伺機李謙游上來即手到擒來,交差等著領獎金,一切就圓滿再圓滿。然好景不常,小李竟被美色沖昏了頭,竟想也不想地跳下海去救李紫。
等眾人發現小李跳海救人時,制止已來不及,只能在岸邊干著急,眾人心中莫不暗罵,眼睜睜地看見小李費盡千辛萬苦方將李紫拖出車外,尚未與美人交談幾句時,正好李謙找不到掩護品,驟見小李,心中一樂,即拿出一把刀押住小李,而此時小李早已力氣用盡,已達虛脫之際,根本無力反抗,順理成章,理所當然地成為李謙的人質,而李謙更悠閒自在地游上岸,還想明目張胆地談條件。
看得眾人差點吐血身亡,但無人敢開槍,不過眾目一致瞪著小李,小李自知理虧,一再低頭任人擺布,不過他也總算把李紫救上岸。
美人回眸,永銘在心,至於是否會以身相許,則無法得知。
劉立廣又替小李美言說:
“小李知道李紫的證詞也很重要,所以奮不顧身地就跳下海救人,不料,竟成為人質。且談條件要放小李,但要給他船,另外李紫我們已叫救護車送醫急救。”
唐捷聽完這段簡報,對於小李的救人動機馬上存疑,稍頓,便恍然大悟地問:
“他是不是又色迷心竅?”
劉立廣隨即代小李掩飾:
“應該不是——”
唐捷不待他掩飾,也不聽,也不容忍。
“是不是你應該比我清楚。”
一生氣,腦袋反而清明,唐捷觀清局勢,李謙被捕是遲早的問題,但李謙另一兄弟若出現,事情會更棘手。唐捷深恐事情有變,持槍親自出馬。
他對著李謙放話:
“你今天是別想安全離開這裡,我是不會同意放你走的,你別以為你挾持了一個警察我會心軟,但你要知道我有十足把握,人質絕對可以安全離開。”
眾人都在注意唐捷說話的內容,李謙愈聽愈生氣,小李愈聽冷汗愈流愈多,開始後悔自己的色迷心竅。
誰都想不到,唐捷在說“開”字時,即扣扳機,朝李謙持刀的手臂射擊,一槍命中,刀子掉落。
乘勝追擊,第二槍左小腿,第三槍右大腿。
李謙不支倒地,小李亦不支坐倒在地,總算沒暈倒壞了警察形象。
從開槍到李謙倒地,前後不過一分鐘,但是情況扭轉得讓眾人目瞪口呆,嚇得最悽慘的莫過於自作多情的小李,天啊,倘若唐捷的槍法稍微差一點,準頭稍微偏一點,那中槍的人豈非是……小李實在想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