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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對我個人或大局是沒影響。不過你最好搞清楚,韓彬如果真是姚江,他今天就能下得去手殺你;如果他是阮八,得罪他超級不明智。你看看得罪過他的人,不是被殺光了,就是被逼瘋了。”

  “放心吧,不管他和我誰能殺誰,我神經比你的‘大炮’粗壯多了,想逼瘋我可不容易。”

  “如果他真能在,他會告訴你不要因為有內疚感就尋找傷害自己的機會。”袁適猶豫了一下,語氣有些過分嚴肅,“無論你追到哪裡,你和他之間,永遠都存在一根教鞭的距離。”

  “俄狄浦斯麼?”

  “我沒這麼說。反正估計你也找不到他。”

  “依晨去的不是時候,無論有多少人護送,彬也會親自到場保障她的安全。”

  “也許吧,我可以幫你搞到望遠鏡和擴音喇叭,你遠遠地看大聲點喊就OK了。我說了,到此為止。留在東興,我會安排你回北京。”

  “這是我們最後的機會。”我遮住話筒咳嗽了一下,“至少要他親口向我承諾不再殺人。”

  “你千里迢迢豁出命不要就為這個?他親口承諾你又如何?你會相信麼?”

  “我會自己判斷的……我還需要武器。”

  “你都沒機會判斷,芒街雖然不大,但現在你去了幾乎寸步難行。”

  “我可以去找依晨。馬莉那幫人應該比較扎眼,還是有機會打聽到的。”

  “你還真信黃鋒?找到韓依晨——Great,就算你找到了,韓彬會殺了你,無論他是姚江還是阮八,為了陳娟的女兒他會炸掉半個太陽系。你到底想要什麼?你真打算殺了他?”

  “如果這是唯一能阻止他繼續殺人的方法,我會的。”

  “那你跟他還有什麼區別?只要有合理的藉口,就可以隨便處置生命啦?”

  我這會兒實在沒心情跟他探討普世價值或不容踐踏的執法標準:“算你最後一次幫我,沒有增援的話,我需要武器。”

  袁適的聲音尖利起來:“如果我拒絕呢?”

  “那我一樣會去。”

  電話里靜了好一陣,他輕輕嘆息道:“好吧,但你必須答應我一件事。”

  我在想要不要給雪晶打個電話,嘴裡卻說:“我不確定是不是一定能活著回去。”

  “我也不確定,可以說我更傾向於你這是有去無回……答應我:如果他不能承諾不再殺人,就把他抓回來;如果抓不到,就放棄。但無論如何,不要殺他——殺了他,你將徹底變成他。”

  這確是我曾經的理想,某種角度來看,也許不是壞事。

  不只是他,邊防站的孫副隊長也勸我止步。

  東興在兩小時前已經封關。即便沒有袁適替我遮過內部協查通告,僅憑肉眼觀測,他們的阻攔亦是情理之中的一片好意。

  此時,一河之隔的芒街,已是烽火連天的戰場。

  據說“街頭幫”過境後和張文甘的舊部本來打打鬧鬧幹得勢均力敵,翻雲覆雨體位變換得高潮不斷,未曾想一直壟斷滇桂地區皮貨生意的大佬周戚年率眾與“街頭幫”結盟,悍然打破了狗咬狗的均勢,而將本是胡同旮旯的群毆械鬥升級成為地域間的大規模流血衝突——這是所有人始料不及的。

  中越雙方的外交機構對此都未明確表態,大概是想由得壞人自生自滅,不要影響兩國美好的雙邊前景。

  所以,目前,局面已完全失控。

  當我僅懷揣甩棍跨過北倫河的時候,背後是無數邊防站同志們惜別的目光——對於一個簡直有自殺傾向的准下崗刑警而言,這場面足以讓我昂起胸膛、豪情萬丈。

  界橋上,我見到了袁適那個曾遭我一記抱摔吃了滿嘴排泄物的同學,他胳膊上沒戴夾板,想來骨折已痊癒。這次見面雙方都有點兒小尷尬,他明顯對我懷恨在心,但卻似乎認定我是行將就木之人,臉上浮現出憐憫的歉意。

  我很好奇袁適這種教條主義精英怎麼會有從事灰色營生的同學,而且還在幾小時內就出現在我面前。不過自彬之後,已沒什麼能令我驚訝的事了。他拉開一個黑色的旅行包,揭開覆在表面的報紙,露出了三把手槍。

  在一把軍用五點八毫米口徑的九二式、一把大彈夾的格洛克21以及一把我不認識的型號里,我選擇了格洛克。雖然他向我隆重推薦的是那把MP446——就是我不認識的那把俄制手槍,但我實在不放心把命押在這麼個陌生傢伙上。當然,格洛克我也從沒用過,不過對它可以保持實彈上膛的便利保險裝置早有耳聞。簡而言之,我槍法超爛,在警校那會兒還是脫靶冠軍——真是枉費了名師的指點,如果今天真出現不得不開槍的局面,最好能有梁梟東家出產的M61A1六管火神炮撐門面,或至少,手裡拿的是可以保證隨時擊發的子彈水管。

  他再三叮囑我加長彈夾是後改裝上去的,為了加快裝卸速度,用的是金屬材質而非塑膠,所以導致槍口一端重量偏輕,射擊時務必瞄得略低一點兒——沒問題,我想很快就能有機會驗證一下了。

  我檢查了備用彈夾,問他:“那邊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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