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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夜裡你有沒有走出臥室,比如去衛生間?”張警官問。

  “肯定沒有。”蔣師傅肯定地說,“我的臥室里有衛生間,今早我從房間裡出來的時候柳先生已經坐在大廳里了。”

  一陣沉默,柳飛雲忽然問道:“在睡覺前你這件外衣脫過嗎?”

  “脫過呀,干起活來比較熱,所以……”

  張警官再一次打斷他的話:“脫在哪兒了?”

  “就在這間書房裡。”蔣師傅指著牆邊的衣架說,“我平時在書房裡看書,習慣將衣服掛在這裡,前天晚上也一樣。”

  柳飛雲立即給張警官一個眼神,張警官心領神會,說:“蔣師傅,麻煩你了,請你照顧好樓上的客人。”

  蔣師傅彎著腰退出房間後,張警官問:“前天晚上在Johnson消失前誰最先進過書房?”

  柳飛雲答道:“白秀清和段新宇。”

  “果然有白秀清,”張警官將身體靠在椅背上,“他在屋裡待了多長時間?”

  “他有足夠的時間拿著鑰匙從窗口出去,打開院門,然後從容地回到房間,隨便找出幾本書大搖大擺地走出書房。”柳飛雲說,“為了謹慎起見,我建議你最好去查一下會館的備用鑰匙。”

  張警官接受了柳飛雲的建議,他打開房門讓外面的警員負責調查此事。

  柳飛雲推開書房的窗戶,轉過頭對張警官說:“窗台上沒有留下腳印。”

  “沒有。”張警官略作思考,然後重重地敲著桌面,決斷地說:“直接提審白秀清。”

  “能不能稍等一下?”柳飛雲問。

  “還等什麼?白秀清目前有重大的嫌疑。”張警官問。

  “我明白。”柳飛雲表示理解,“但有些關鍵環節我們還沒有搞清楚。”

  張警官會意地一笑:“你大可放心,警方決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柳飛雲說:“白秀清做生意固然詭計多端,但策劃謀殺恐怕他還是欠缺經驗,我實在難以相信這樁撲朔迷離的謀殺案是出自他手。”

  張警官說:“這方面我比你有經驗,有些犯罪分子表面上看似簡單平淡無奇,但越是這樣你就越不能輕視他。”

  “我同意你的觀點。”柳飛雲說,“不過在這件案子中,我認為有些環節白秀清似乎很難做到。”

  “例如?”張警官問。

  “你可以對照我的記錄。20:00,Johnson進入客房時,白秀清一直和我們在一起;20:15,我敲1號房門時,他進了4號房間,與段新宇在屋裡喝酒,在那個時間段,Johnson還在房間裡;10:30,我們發現Johnson失蹤,這時白秀清一個人在大廳里看電視。”柳飛雲頓了一下,說,“白秀清根本沒有時間謀害Johnson。”

  張警官認真地看著紙上的記錄,說:“20:15時Johnson還在房間內,也就是說他出事的時間是20:15~10:30之間,這段時間只有Johnson、白秀清、段新宇在二樓,而此刻白秀清和段新宇在4號房間喝酒,可以作為不在場證明,對吧?”

  柳飛雲說:“從記錄上看確實是這樣。”

  張警官走到門口,吩咐外面待命的警員叫段新宇到書房來,然後他轉頭對柳飛雲說:“事情也許會有些變化。”

  幾分鐘後,段新宇面無表情地走進來,張警官開門見山地問道:“前晚20:15~10:30之間,你在4號房間裡和白秀清喝酒,對嗎?”

  段新宇想了想,含糊地說:“差不多是這個時間吧。”

  張警官盯住對方的臉,嚴肅地說:“段新宇,請你認真作答,你的回答對本案很重要。在這段時間內,你和白秀清一直在4號房間嗎?”

  段新宇似乎被張警官的威嚴震懾住了,他有些結巴地說:“我們一直在4號房間,不、不過,有段時間我睡著了。”

  張警官問道:“你是幾點鐘睡著的?大約睡了多久?”

  段新宇有些緊張,不停地眨眼:“我酒量有限,大概沒喝多久我就睡著了,醒來時白秀清還在房間裡,不過他很快就出去了,他抱怨我的呼嚕聲太響。”

  張警官問:“當時是幾點?”

  段新宇回答:“我當時看了看表,是22:25。”

  張警官默默地點點頭,他把段新宇送出書房後,轉身對柳飛雲說:“白秀清有相當充裕的作案時間,我們可以推斷一下,他在段新宇入睡之後,悄悄地走出房間,推開Johnson的房門,然後用準備好的作案工具將其勒死。”

  “Johnson的屍體怎麼解釋?別墅里只有一處樓梯,在案發的同時我們都在樓下。”柳飛雲並不同意他的觀點。

  張警官簡短地說:“只有一種方法,通過密道。”

  “這不可能。”柳飛雲反對道,“首先開啟密道會有很大的聲響,其次地毯上會留有大量的灰塵。”

  “是嗎?”張警官拍著柳飛雲的肩膀,說,“走,我們去現場看看。”

  兩個人走到二樓密道的入口處,張警官遠遠地看著消防栓,若有所思地靠在走廊牆上,忽然,他猛然走過去,彎下身子用力掀開消防栓下面的地毯,然後他笑著對柳飛雲說:“謎底就在地毯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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