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二天的時候,我察覺到自己已經算是恢復了不少,雖然還是非常酸痛,但是我已經能夠自己撐著身子起來了,腳上的傷稍微嚴重一點,不過我能夠用另一隻腳跳著走來走去。甲瑪聃自從不擺攤了之後,生活就完全被擾亂了,他開始有些無所事事。無聊的時候就跑到我這裡來,跟我說點無聊的話,聊聊以前在江湖上的見聞。我從他的談吐中得知此人曾經在川北陝南一代也是一個比較有名的師傅,因為羌族的師傅不多,手法也和其他地區有所區別,甚至是絲毫不互通,於是我倆的交流常常都只是聽個熱鬧,而不知道到底厲害在什麼地方。他也許是知道咱們今後可能不會再見面了,也就告訴了我自己落魄的原因。

  原來甲瑪聃和我一樣,也有過一段非常悲催的回憶,是這個時代帶給我們的不公。而甲瑪聃卻沒有我幸運,因為我還有人來營救,可是甲瑪聃卻硬生生被關了兩年的牛棚。放出來之後,還時不時會被那些毛頭小孩子們拉出來辱罵批鬥,這樣的日誌足足持續了七年之久。最後他實在是忍不住了,於是趁夜遠走他鄉,來到了蜀中地區。靠著賣點中糙藥給藥鋪子,勉強過著生活,但是由於採藥需要進山,他進出山林的次數多了,也就和當地的百姓熟悉了起來,時不時還會用自己的手藝替鄉親們解決困難。可是好景不長,卻被人說漏了嘴,把他的事情給說了出來。當時時局還非常不穩定,他擔心被舉報,於是又逃走了。一直在外面流浪到了今年,聽聞此地有個鬼市,於是就帶著自己這些年抓到的鬼魂,來這裡一住,就是幾個月。

  甲瑪聃認為這就是所謂的“落魄”,可在我聽來,雖然慘烈,但實際上和我差不多。我們這行人,誰在那些年沒提心弔膽地生活過。於是我也開始和他分享我的故事,我的理由和他一樣,因為將來我們不會再見了。

  這一聊,就從當天下午,聊到了第二天鬼市收攤。

  第二十五章 .計劃行事

  我原本以為,我身上的傷只需要一天左右就能夠全好,可是我顯然高估了我自己。這傷勢足足拖了我三天之久,並且第三天我雖然能夠好好走路了,但是膝蓋還是會很酸,走著走著就情不自禁地一瘸一拐。手指的傷倒是全好了,可是手腕還是使不上太大的力氣,以至於我蹲茅坑,也必須用我並不熟練的左手來擦屁股。

  甲瑪聃幾乎每天都過來跟我聊天,幾天下來,我們幾乎無話不談,正如我說的那樣。也許大家都清楚,等到甲瑪聃離開這個鬼市的時候,也許就是我們說再見的時候,此後餘生,也許再不會相見。所以隨著我的身體漸漸好起來,我們越來越產生了一種即將分別的惺惺相惜之感,只不過誰都沒有說出口來,江湖兒女,心裡都清楚,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再是知己相惜,也終有離別之時。

  第三天的時候,甲瑪聃來破屋子裡找我和大毛,我告訴他我的傷已經好得差不多了,今天晚上你就可以擺攤,按照咱們先前約定的那樣,引對方現身。甲瑪聃說,那既然如此,咱們就等夜市開張之後,稍微晚點再出去,這樣的話,攤位的位置就可以離傻姑娘的那間屋子更近一些,人也更少一些。我點點頭然後轉頭問大毛說,這幾天你每天晚上都爬屋頂去找那個傻姑娘。僅存的一點糖果也沒了,可曾打聽到什麼更多的線索嗎?

  大毛有點不好意思地低下頭笑著說,嘿嘿,山空哥,你也知道嘛,她腦子有些不好。說話總是顛三倒四的,其實也沒打探到什麼新消息,就跟咱們先前掌握的差不多…我罵道你這臭小子,沒打聽到消息還耗了咱們那麼多糖果,你還每天晚上呆那麼晚才回屋!

  雖然嘴上在罵,可我心裡覺得好笑,因為我明白大毛其實是喜歡這個傻姑娘的,至於為什麼,這個我卻說不好,也許只有當事人心裡才明白。當天下午甲瑪聃回去準備了一下晚上擺攤的東西,而他此刻手上只有那個綠色旗袍的女鬼,這些天經過他那什麼什麼爐錘鍊之後,女鬼也已經被他刻上了竹牌,一如先前其他的鬼魂一樣。其他原本在甲瑪聃手裡的鬼魂也在幾天前就讓我給買了過來,如今全都在兵馬列陣當中。我再三叮囑大毛和甲瑪聃,在那個幕後人現身之前,咱們一定不能打糙驚蛇,不能讓對方產生懷疑。

  當天晚上甲瑪聃算好了時間,就將自己的攤擺了出來,我和大毛則遠遠地看著,傻姑娘認識大毛和我,於是我們倆也都蒙上了臉,反正在這個地方什麼怪異打扮的人都有,也不差我們這一個兩個。大約在甲瑪聃落座後半個小時。傻姑娘的房門打開了,她也被帶了出來。我看到帶著傻姑娘的依舊是先前我見過的那個女人,而傻姑娘雖然憔悴,但是表情還是很輕鬆,看得出來,她其實挺喜歡身後跟著的這個“姐姐”。原因很簡單,不會凶她,還給她糖吃。

  甲瑪聃的攤位距離傻姑娘大概有二三十米,中間隔著差不多十來個攤位,可我察覺到,自打傻姑娘出門以來,甲瑪聃那雙眼睛就賊溜溜地時不時看著那姑娘。傻姑娘還是和先前一樣,一邊打量著那些攤販身後的鬼魂,然後不時搖搖頭,意思是沒找到,然後轉頭問那個女人要糖吃。由於我並非陰陽眼體質,所以我無法看到那身後的鬼魂究竟是一種怎樣的狀態。好在大毛一直站在我身邊輕聲跟我說著,我才能在腦子裡構築那樣的畫面。

  很快傻姑娘就走到了甲瑪聃的攤位附近,而這個時候,她似乎是察覺到了甲瑪聃身後的那個女鬼。起初的時候,她似乎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於是湊近了甲瑪聃的身邊。歪著腦袋翻來覆去地看了好久,才興高采烈地一邊蹦蹦跳跳一邊拍著手對身後的女人說著什麼,雖然站得遠聽不清楚,但是很明顯,傻姑娘是在告訴身後那個女人,她找到那個綠色旗袍的“姐姐”了,因為從先前套她的話中得知,這傻姑娘其實不怕鬼,而只是怕老鼠。我很懷疑她是不是真的能夠理解鬼和人的區別。

  就在背後的那個女人理會了傻姑娘的意思之後,她立刻從和藹可親的笑容中變了一種表情,記住了甲瑪聃攤位的位置,然後就轉身帶著傻姑娘。將傻姑娘帶回了屋子裡,然後轉身出來,讓另外兩個我見過的男人鎖上門,隨後三個人一起朝著甲瑪聃的攤位上走了過去。我對大毛輕聲說,走,咱們也慢慢挪過去。於是我和大毛也朝著甲瑪聃的方向走。但是我們沒有刻意表露出來,裝作沒事一樣。

  只見那個女人走到甲瑪聃的跟前,看到甲瑪聃攤位上僅僅擺放著一個竹牌子,於是就伸手在竹牌上指指點點了幾下,甲瑪聃這才抬起頭來,先比了一個九。我正打算說這甲瑪聃也太不會做生意了。這個綠衣服的女鬼竟然和他賣給我的那個自殺鬼魂一個價!那還不如我自己賣呢!好歹還回本了。正想著的時候,甲瑪聃又比了個“九”,隨後頓了一下,再比出一個“九”來。

  我靠,這傢伙真是想錢想瘋了吧,居然跟人家要價九百九十九!

  在1976年,這可是一筆天價,要知道那一年大家的人均年收入,也才僅僅六十幾塊錢,一毛錢可以買十多個雞蛋,一包煙才兩三毛錢,還算抽得好的。看一場電影。去最好的戲院也不過5分錢一張票,就算日子過的奢侈,頓頓都去人民公社食堂,頓頓都整上一個四菜一湯,一頓下來,也還不到一塊錢…

  九百九十九元。快趕上一個普通農民,不吃不喝不買東西,足足存十六年才能夠存夠!

  我當時心裡大呼不妙,人家也許會覺得要價太高,轉頭就走,更糟的是,人家有可能不買了,直接派人來搶了,那到時候事兒可就鬧大了。畢竟鬼市的規矩是,不能討價還價,這些人雖然只是奉命辦事,但基本的規矩。我相信他們也都是心知肚明的。

  可出乎我意料的是,那個女人大概也覺得很貴,只不過想了想還是轉頭對著那兩個男人一伸手,男人就乖乖地從懷裡掏出一沓子鈔票來,厚厚的一疊,全都是十元一張的紙幣,而在那個年代,面額最大的人民幣,也就是十元,那意味著她需要數出九十九張,才能夠換來這塊竹牌。

  我心想有錢可真是好,將來我如果有錢了,我也要這樣揮金如土過過癮才行。女人將數好的錢整個一疊遞給了甲瑪聃,甲瑪聃估計一輩子也沒見過這麼多錢,喜出望外,伸手接了過來,我真擔心他一高興就忘了咱們約定好的事情。只見那女人伸手就要去拿攤位上的竹牌,卻被甲瑪聃一把給攔了下來。那女人真一臉納悶,抬頭望著甲瑪聃,眼神里滿是不解。而甲瑪聃這個時候才站起身來,手裡抓著錢,雙手互握放在自己的小腹,笑著對那個女人說,這位姐姐,您有所不知,這塊牌子,您若是帶走了,您上頭會責怪的。

  甲瑪聃估計也是豁出去了,想著自己將來反正也不會再到這三川鬼市里來,於是就不顧這裡的規矩。竟然開口說話了。女人很是詫異,於是東張西望了一下,然後問道,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你怎麼知道我上頭有人?還有,誰是你姐姐!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