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作為一名接受過高等教育,並有著較深社會經驗,尤其是在政法機關工作的人,陳君若要真想實施殺人犯罪,怎麼會留下那麼多的漏洞?至少他也應該意識到,案發之前千萬不能和受害人通話,否則一旦警方調取死者通話記錄,他的嫌疑必定最大。

  關於陳君是否具有殺人嫌疑,司馬局長也表示值得商榷。就算兩人之間發生某種矛盾,陳君一時激情殺人,可他為什麼要對趙麗進行摧殘,而且捆綁成那種特殊的球狀,費盡周折地拋進沙洞?他的作案手段實在叫人無法理解,尤其是那種摧殘行為,似乎不能簡單地歸結於泄憤心理所導致。

  但不管如何,目前一切疑點全部指向陳君,未免夜長夢多,專案組立即對他實施傳喚。

  訊問初期,我們沒有透露案情,只是將趙麗的照片遞給陳君,問他是否認識這名女子,趁機觀察他的反應。

  陳君見警察找到自己,表情就已經有些慌亂,當看到趙麗的照片後,腦門兒立刻冷汗直冒,但仍拒不承認與趙麗相識。

  看他惶恐不安的樣子,我們覺得他心裡肯定有鬼,又問他7月12日當晚在做些什麼。

  陳軍說自己整晚都在家中看電視,有妻子作證。他的妻子萬芳在接受調查中,也一口咬定,他們兩口子根本不認識趙麗,當晚自己和丈夫很早就睡下了,整夜都沒有外出。

  面對這一詢問結果,我們越發確定了先前的推測,陳君就是殺害趙麗的兇手。但讓人沒想到的是,他的妻子萬芳竟然會是同案犯,否則也不至於睜眼說瞎話。

  事業有成的中年夫妻,採取殘忍手段殺害賣淫小姐,這個案子要是給媒體爆料,肯定能引起巨大轟動,指不定能編出什麼聳人聽聞的版本呢。

  然而還沒等興奮勁兒過去,一項調查結果讓我們的心又冷了。

  第四章 噁心的奇聞

  根據陳君所住小區門口的視頻記錄顯示,趙麗在深夜1時21分竟然走出了小區。不但如此,視頻記錄還顯示,當時趙麗身邊還跟著一名年輕男子。因為探頭覆蓋範圍有限,只能看到兩人走出門口的畫面,至於他們後來的去向,就無法得知了。

  但是,不管他們出門後去了哪裡,至少現在已經能夠說明,趙麗並沒有在陳君家中遇害。可讓人費解的是,陳君、萬芳夫婦為何要隱瞞實情,一再搪塞?他們心中的那個“鬼”到底是什麼呢?

  帶著這個疑問,我們加大了對陳、萬二人的審訊力度,並拋出了多項確鑿有力的證據。

  迫於強大的壓力,尤其是得知趙麗已被殺害,陳君、萬芳夫婦立刻傻眼,滿臉通紅,結結巴巴地說出了實情,可二人的供述卻讓我們有些哭笑不得。

  據陳君、萬芳夫婦稱:兩人結婚已經十五年,早就失去了最初的激情,以致床弟之事都變得索然寡味。但他們還偏偏不是濫情的主兒,並不想在外面拈花惹草,又不願意眼瞅著關係就此惡劣下去。

  思前想後,也許是受到當前一些奇聞軼事的影響,陳君就出了一個主意:不是沒激情了嘛,那咱們就換個調兒調兒,或許能讓感情死灰復燃呢。這個主意就有些荒唐了,換妻。

  陳君告訴萬芳:“現在換妻最時尚了,很多白領都玩的,好像還有專門的換妻QQ群和網站,南方那邊都成立俱樂部了。”

  萬方聽完立刻翻臉,破口大罵:“你個王八犢子沒安好心眼兒,存心憋著壞,巴不得玩這個呢吧?要是換出事兒怎麼辦,你還要不要臉了,何況孩子都這麼大了!”

  陳君仔細合計一下,也是這個道理,新聞報導里那些換妻的最後不是被人發現,就是以離婚收場。再說女兒也不小了,哪怕不考慮彼此,孩子也是個心病啊。不過陳君確實是個新潮的人,眼見換妻的主意被妻子否定,他又想出另外一個主意:找一個小姐3P,完事後打發走人,既保密性強,也不用擔責任。

  這回萬芳沒有表現出強烈的反對,但她想了想,還是說不行:“那你太合適了。要找咱就找個全乎的,現在‘先生’、‘鴨子’也不少,四個人,誰也不吃虧。”

  說不好這對夫妻當時心裡是怎麼想的,估計都有著非常自私的打算,最後竟達成了一致意見——4P。

  既然已經決定4P,陳君就興沖沖地出去物色適合的對象去了。一來二去,還真挑中兩個人。其中一個就是女死者趙麗,另一個人則是個“二爺”,平時在一些酒吧、舞廳里混日子,沒少伺候豪門望族裡哪些獨守空房的大奶奶、二奶奶。

  趙麗和“二爺”聽完陳君提出的要求,一開始也挺迷糊,但聽到陳君給出的價格誘人,最後也就一口應承下來,並約好了首次4P的時間和地點。由於趙麗每晚都要去酒吧上班,他們約定案發當天的午夜0時之後,在陳君家中碰頭。

  案發那天,從酒吧下班後,趙麗乘坐計程車來到陳君小區的門外,打電話讓陳君下來接自己進去。進屋一看,那個“二爺”早就來了。有意思的是,為了這次4P,陳、萬夫婦當天下午已經將孩子送到奶奶家。

  這種事也沒什麼好客氣的,四個人二話不說,簡單洗了個澡,然後上床開展實質性工作。

  估計是初次多人在同一張床上,陳君精神高度亢奮,有些過於投入,虛晃幾招就稀里嘩啦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