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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讓大家有一個直觀認識,陸敏又給我們簡單介紹了雷管和炸藥的相關知識和原理。

  雷管由諾貝爾於1865年發明。當時已經知道,硝化甘油是一種猛烈爆炸物,但由於他太敏感,在受到輕度震動,撞擊或焚燒時就會爆炸,因此缺少實用價值。

  諾貝爾通過實驗發現,硝化甘油用硅藻土吸附之後,就會非常穩定,但如何引爆它,又成了難題。經過多次實驗,並付出了血的代價後,他發現可以用雷酸汞來進行引爆,將雷酸汞裝入銅管,就成了雷管。

  最初的雷管裡面就是單一的雷酸汞,它也不是很穩定,與銅接觸受潮後,容易產生雷酸鹽而發生爆炸。後來經過反覆改良,雷管採用了疊氮化鉛製造,安全才得以保障。其形狀與鞭炮相似,根據引爆方式又可分為火雷管、電雷管和觸發雷管等。

  在案情分析會上,結合物證勘驗和屍檢結論,我們都不約而同地給出一致推測:案發現場的電視機事先被人安裝進電雷管和硝胺炸藥,死者打開電視時,觸動電雷管並引發爆炸。

  關於電視機炸彈的來源問題,目前不排除有兩種可能,一是他人蓄謀製造,二是死者自己安置。

  分析到這裡,肖天明說:“就算他倆活膩歪了想自殺,也沒必要玩得這麼轟轟烈烈吧?”

  由於爆炸案件平時比較少見,我們的經驗相對要欠缺一些。但不管如何,看兇手的作案手段,已經足以說明與死者之間肯定有著不可調和的深刻矛盾。

  司馬局長當場確定偵查方向,搞清死者社會關係,從中梳理疑似人員。同時,雷管和炸藥屬於管制物品,其生產、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都有著極為嚴格的規定,每一個環節都會詳細登記在案。用電雷管引爆炸藥,並接通電視開關,也不是一個門外漢能夠完成的,必須具備相關知識。

  我暗暗點頭,要是按照這些來搞,短時間內找出疑犯,似乎也不是太難。

  然而,當外圍調查工作展開後,我才發現事情並不像之前想得那麼簡單。

  第三章 房東有問題……

  兩名死者分別叫張強和趙敏,剛剛20歲出頭,是一對夫妻,均為南方來我市的務工人員。

  今年3月月末。他們來到我市後,張強找到了一份開夜班計程車的工作,趙敏則在一個私企做前台接待,小日子過得也算有聲有色。

  兩人初來乍到,人際關係十分簡單,且性格帶有明顯地域特點,平時笑臉迎人,謹慎小心,人緣頗好,查不出在我市可能同誰結怨。

  看著這些調查結果,肖天明突然說:“難不成是以前在老家的仇人千里追殺?”

  老劉點點頭,摸著下巴說:“靠譜兒,說不定這倆小孩兒是逃婚出來的。”

  肖天明朝他嘿嘿一樂,說:“爺們兒,我大侄兒你可得看住。”

  老劉罵了句呸:“你先看住你家閨女吧。”

  根據外調資料顯示,兩名死者目前租房居住,房東為主在同一單元不同樓層的陳雲偉,案發後已被警方嚴密監視起來。

  我立即帶人找到陳雲偉。他是個鰥夫,不到50歲的年紀,長得有些獐頭鼠目,沒有正式工作,子女均在外地讀書,平時靠房屋收租和養殖觀賞魚為生。

  陳雲偉先是一頓抱怨,說自己房子被炸,這損失怎麼算。而後才說,為了招攬租戶,房間裡那台老式21英寸熊貓牌彩電和一應物件,都是他預先留下的。

  我不禁一愣,如果電視機早就存在,那很有可能是兇手趁兩名死者外出時,偷偷潛入房間進行改裝的。可是。掌握房間鑰匙的只有房東和兩名死者,那麼這個陳雲偉……

  面對我的質問,陳雲偉驚慌失措,帶著一副被人捏住喉嚨的表情,連搖頭帶晃腦:“冤枉啊,我不瘋不傻,與那兩口子沒仇沒恨,咋會做這樣的事,何況還是我自己的房子。”

  聽他這樣說,我又對自己的判斷產生懷疑,對啊,如果是陳雲偉作案,怎麼可能採取這種方法,那不等於不打自招嘛。

  我還不死心,針對陳雲偉與兩名死者的日常交往情況,在側面展開了細緻調查。

  在走訪過程中,我從死者對門的一個孤寡老太太口中了解到:趙敏剛搬來那會兒,暫時沒有找到工作,曾在家呆過一段日子。平素兩家經常走動,感情處得很是熟絡。

  聽我問起趙敏的人際交往,老太太琢磨半天,慢慢說出這麼一件事:

  一個月前的某天晚上,應該是7點多鐘,她正在看《新聞聯播》,忽然聽到門外傳來激烈的爭吵聲,好像是一男一女。打開門一看,是趙敏和陳雲偉在門口吵架。

  見她出來,陳雲偉表情有些尷尬,也沒繼續說話,臉色鐵青地下樓離去。

  事後,她曾問過趙敏。趙敏很是氣憤,嘴裡罵著渾蛋,卻沒有進一步說明。

  聽到這裡,我心頭一跳,馬上意識到,陳雲偉口口聲聲說與兩名死者關係良好,沒有任何矛盾,但卻有人證明他曾經和女死者趙敏發生爭執,而且還頗為激烈,看來陳雲偉一定對警方撒謊了。

  我再次找到陳雲偉,當場拋出這個問題,讓他做出合理解釋。

  陳雲偉抓耳撓腮,顯得極不自然,初時還狡辯,說那次吵架僅僅是一場誤會,最後見實在無法隱瞞,才支支吾吾講了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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