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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霞偶而對著電腦屏幕亮出自我的一笑,笑容從容而自信,這使我感到怡然,曾霞的表情不會騙人,她像是用無聲的語言告訴我不久的將來,那個神秘的“第三者”將徹底的暴露在世人的眼前。
此時,我掛著的QQ發出“嘀嘀”的響聲,同時一個陌生窗口跳出來——又是“舞之魔”,他(她)又有何話想對我說:您好,請察看一下你的博客——
“舞之魔”居然讓我打開我的博客,就像在新加坡時他(她)發來越洋簡訊讓我收看郵件一樣。我的博客里一定又出現了新的秘密。
☆、誰的日記?
我停下手頭的工作,打開博客,進入首頁,一看留言板,還是那條“地獄之花”的留言,日誌上也沒有出現新的評論,此時“舞之魔”又“說”話了:點“地獄之花”,找到一個網址,然後點開——
我按著他(她)的指示一步步的操作,果然找到一個奇怪的連結,懷著好奇心點開,進入一個黑色皮膚的空間,上面有三幅大圖,最上方一幅是一本粉紅色的日記簿,似乎在告訴我以下所有內容均系這本日記本的內容,果然,下面一幅是該日記本被打開的屝頁,所有圖片採用高清晰DigitalCameras拍攝上傳,我可以清楚的看懂上面的每一個鋼筆字,字跡為楷書,龍飛鳳舞,筆力虬勁,很漂亮。
屝頁的開篇語為泰戈爾的詩:《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而是愛到痴迷卻不能說我愛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不能說我愛你,而是想你痛徹心脾,卻只能深埋心底;
……
我半懵半懂,一瞥掠過。
然後繼續看下去,第三幅無疑是一篇日記,上方有日期:2005年2月23日 星期三 陰雨,內容為:晚上沒事,真得好無聊,像一個孤獨的麥田中的守望者,又像一個在海邊徜徉苦悶的失意人,零亂的碎風從窗的縫隙中鑽入,像針一般刺在我憂鬱的臉上,加深了我緊鎖的愁眉。一道蒼白的亮光閃過,外面有輕輕的雷鳴,沉悶的雷聲夾雜著我的心事,又一道慘白的閃電亮起,我一絲也不感到害怕,因為就在那道閃電亮起的那一刻,我清晰的看到了一張俊朗的臉龐,眉宇間隱透著幾許年少的陰鬱,他右耳尖戴著一枚銀色的鑽石耳釘,炫耀著男性嫵媚的光彩,胸前掛著一串粗煉的心墜鏈子,如同富家子弟的邪魅性感和狂野不拘。我記住了這張臉,記住了那個男孩。
那是2003年11月份的一天,天氣就像今天一樣有斜風細雨,有閃電雷鳴,那年我十六歲,花季的時節,卻受到了如同惡劣天氣般的摧殘,那是一座有名的水鄉城市,我在這座城市裡流浪,在一個寒冷黑暗的夜晚,我被兩個黑衣人劫持,搜去了我身上僅有的一千塊錢,還對我拳腳相加,手段極其殘忍。
幸好他及時出現在我眼前,像使者一樣保護我,他揮起鐵拳不顧一切的朝歹人逼近,歹人心慌意亂的四處逃竄。我被這份感動深深的怔住了,他的見義勇為讓我沉醉,他的英俊和勇武更使我神往,於是我記住了他,永遠為他保留了那份感動。
他朝我酷酷的笑著,借著燈光,我看清了他輪廓分明的臉,大概十七八歲的樣子,但他顯然很成熟很男人,只說了一句讓我早點回家,然後抓起地上的外套,披著微風細雨消失在茫茫黑幕中。
也許,我在他的人生中只是由俠義產生的一顆棋子,他根本不會放在心上,可我卻記住了他,而且記得刻骨銘心!
看了這篇日記,除了驚呆同時覺得怪怪的,我不知道寫日記的人到底是誰,隱隱像是一位花季女孩的心情記錄,總之日誌中隱透著她對一位有恩於她的“俠客”作難忘留戀的回憶錄,可那個俠客又是誰?聯想到“地獄之花”將我引來此地,會不會又跟我有關?
於是我回頭重新閱讀主人對他的形像描述:我清晰的看到了一張俊朗的臉龐,眉宇間隱透著幾許年少的陰鬱,他右耳尖戴著一枚銀色的鑽石耳釘,炫耀著男性嫵媚的光彩,胸前掛著一串粗煉的心墜鏈子,如同富家子弟的邪魅性感和狂野不拘。
隨著一遍默念,同時如約好了似的,腦海中鏡頭般出現一個熟識的身影,套著一件雪白的棉恤,留著淡黃的頭髮,舉止酷酷灑灑大大咧咧的,仿佛全世界都踩在他的腳下。這個人會是誰呢,為什麼看到這番描述,就想起了那個人,就像一切早已被定位或打造了似的。
我終於想到了這個人——
不由低頭看了看自己。
☆、日記中的我
對啊,這太讓人吃驚了,日記中的那位“俠客”居然是我,因為從十七歲開始,我就一直保持那幅形象,那成了我的身份標語,猶其右耳尖的那枚銀色的鑽石耳釘以及胸前掛著的那串心墜鏈子,從十七歲開始就一直陪伴我身上,幾乎可以作為我身份的代號。這兩樣東西是我十七歲那年隨父母去希臘旅行時在國外的一位友人送我的,十分昂貴,由於喜歡,佩戴了整整七個年頭。
緊接著我的眼前立刻出現了一幅俊美的畫卷,畫中有一座美麗的水鄉古城,我在那座詩意的古城裡逗留,那年我十八歲,但早已成了一個魅力十足的大帥哥,這麼一忖,倒確有那麼回事,年少時我就愛打抱不平,似乎天不怕地不怕,也許是我類似西班牙鬥牛士的那種野蠻和狂妄,再加上天生的富有和豪爽,使得各式各樣的女孩自願投入我懷抱,當然,還有一班班各路江湖兄弟鞍前馬後的陪伴我左右。
此時,我掛著的QQ發出“嘀嘀”的響聲,同時一個陌生窗口跳出來——又是“舞之魔”,他(她)又有何話想對我說:您好,請察看一下你的博客——
“舞之魔”居然讓我打開我的博客,就像在新加坡時他(她)發來越洋簡訊讓我收看郵件一樣。我的博客里一定又出現了新的秘密。
☆、誰的日記?
我停下手頭的工作,打開博客,進入首頁,一看留言板,還是那條“地獄之花”的留言,日誌上也沒有出現新的評論,此時“舞之魔”又“說”話了:點“地獄之花”,找到一個網址,然後點開——
我按著他(她)的指示一步步的操作,果然找到一個奇怪的連結,懷著好奇心點開,進入一個黑色皮膚的空間,上面有三幅大圖,最上方一幅是一本粉紅色的日記簿,似乎在告訴我以下所有內容均系這本日記本的內容,果然,下面一幅是該日記本被打開的屝頁,所有圖片採用高清晰DigitalCameras拍攝上傳,我可以清楚的看懂上面的每一個鋼筆字,字跡為楷書,龍飛鳳舞,筆力虬勁,很漂亮。
屝頁的開篇語為泰戈爾的詩:《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而是愛到痴迷卻不能說我愛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不能說我愛你,而是想你痛徹心脾,卻只能深埋心底;
……
我半懵半懂,一瞥掠過。
然後繼續看下去,第三幅無疑是一篇日記,上方有日期:2005年2月23日 星期三 陰雨,內容為:晚上沒事,真得好無聊,像一個孤獨的麥田中的守望者,又像一個在海邊徜徉苦悶的失意人,零亂的碎風從窗的縫隙中鑽入,像針一般刺在我憂鬱的臉上,加深了我緊鎖的愁眉。一道蒼白的亮光閃過,外面有輕輕的雷鳴,沉悶的雷聲夾雜著我的心事,又一道慘白的閃電亮起,我一絲也不感到害怕,因為就在那道閃電亮起的那一刻,我清晰的看到了一張俊朗的臉龐,眉宇間隱透著幾許年少的陰鬱,他右耳尖戴著一枚銀色的鑽石耳釘,炫耀著男性嫵媚的光彩,胸前掛著一串粗煉的心墜鏈子,如同富家子弟的邪魅性感和狂野不拘。我記住了這張臉,記住了那個男孩。
那是2003年11月份的一天,天氣就像今天一樣有斜風細雨,有閃電雷鳴,那年我十六歲,花季的時節,卻受到了如同惡劣天氣般的摧殘,那是一座有名的水鄉城市,我在這座城市裡流浪,在一個寒冷黑暗的夜晚,我被兩個黑衣人劫持,搜去了我身上僅有的一千塊錢,還對我拳腳相加,手段極其殘忍。
幸好他及時出現在我眼前,像使者一樣保護我,他揮起鐵拳不顧一切的朝歹人逼近,歹人心慌意亂的四處逃竄。我被這份感動深深的怔住了,他的見義勇為讓我沉醉,他的英俊和勇武更使我神往,於是我記住了他,永遠為他保留了那份感動。
他朝我酷酷的笑著,借著燈光,我看清了他輪廓分明的臉,大概十七八歲的樣子,但他顯然很成熟很男人,只說了一句讓我早點回家,然後抓起地上的外套,披著微風細雨消失在茫茫黑幕中。
也許,我在他的人生中只是由俠義產生的一顆棋子,他根本不會放在心上,可我卻記住了他,而且記得刻骨銘心!
看了這篇日記,除了驚呆同時覺得怪怪的,我不知道寫日記的人到底是誰,隱隱像是一位花季女孩的心情記錄,總之日誌中隱透著她對一位有恩於她的“俠客”作難忘留戀的回憶錄,可那個俠客又是誰?聯想到“地獄之花”將我引來此地,會不會又跟我有關?
於是我回頭重新閱讀主人對他的形像描述:我清晰的看到了一張俊朗的臉龐,眉宇間隱透著幾許年少的陰鬱,他右耳尖戴著一枚銀色的鑽石耳釘,炫耀著男性嫵媚的光彩,胸前掛著一串粗煉的心墜鏈子,如同富家子弟的邪魅性感和狂野不拘。
隨著一遍默念,同時如約好了似的,腦海中鏡頭般出現一個熟識的身影,套著一件雪白的棉恤,留著淡黃的頭髮,舉止酷酷灑灑大大咧咧的,仿佛全世界都踩在他的腳下。這個人會是誰呢,為什麼看到這番描述,就想起了那個人,就像一切早已被定位或打造了似的。
我終於想到了這個人——
不由低頭看了看自己。
☆、日記中的我
對啊,這太讓人吃驚了,日記中的那位“俠客”居然是我,因為從十七歲開始,我就一直保持那幅形象,那成了我的身份標語,猶其右耳尖的那枚銀色的鑽石耳釘以及胸前掛著的那串心墜鏈子,從十七歲開始就一直陪伴我身上,幾乎可以作為我身份的代號。這兩樣東西是我十七歲那年隨父母去希臘旅行時在國外的一位友人送我的,十分昂貴,由於喜歡,佩戴了整整七個年頭。
緊接著我的眼前立刻出現了一幅俊美的畫卷,畫中有一座美麗的水鄉古城,我在那座詩意的古城裡逗留,那年我十八歲,但早已成了一個魅力十足的大帥哥,這麼一忖,倒確有那麼回事,年少時我就愛打抱不平,似乎天不怕地不怕,也許是我類似西班牙鬥牛士的那種野蠻和狂妄,再加上天生的富有和豪爽,使得各式各樣的女孩自願投入我懷抱,當然,還有一班班各路江湖兄弟鞍前馬後的陪伴我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