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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聽了笑道:“蒲先生報仇之事,也要拉我下水麼?”

  蒲先生卻咧嘴笑道:“那是自然。”

  王御使聞言哈哈大笑,道:“蒲先生此計實在妙,恐怕即使我日後查起,也只能證實確實是仇家誣賴而已吧!”

  話音剛落,我們三人不約而同地鬨笑起來。

  打諢的工夫,槐兄已尋著卷宗,為我們展在了案上。

  “依著蒲先生的意思,我找出了記述四年前衙門受理案件的卷宗。上邊符合條件的,一共有三件案子,請看。”順著槐兄的話,我掃向了泛黃的卷宗,快速瀏覽起來。

  第一件案子,是南邊村頭,一位姓王的農戶失了牛,他懷疑這牛被鄰居張家偷走了,於是前來投案。鄰居張家的當家,被廣平衙門當即捉下獄審查。然而,卻絲毫查不出個所以然來,導致兩家一時相持不下。過了不久,張家的兒子憑藉一次偶然的機會,在南山尋著了一頭失散的牛犢,報了官。但王家人一口咬定,自己走失的是力壯的耕牛,張家尋回的牛犢卻不是自家丟失的。

  正在這節骨眼上,李縣令遭遇了刺客的威脅。

  事後的第二天,縣裡的衙役將王家的老牛牽來了衙門。那小牛犢和老牛一經相見,登時連聲啼叫,相互依偎在一起。目睹這情景的王家哪敢再加抵賴,乖乖相認。

  瀏覽完畢,我見此案末尾處簽著魏槐的大名,忙問:“槐兄,此事莫非是託了你的福,才得解決的?”

  槐兄連連拱手道:“區區雕蟲小技,不值得在三位面前一提。”

  我對槐兄一笑,便繼續掃向卷中第二起案件。

  第二件,是一位姓馮的書生,涉嫌謀殺了本縣宋家的一家老小,被官府在南山抓捕下獄。雖然馮生矢口否認自己曾經殺人,但卻有宋家的僕人見到兇手身著馮生的衣裝,更因馮家素與宋家有仇,馮生又在事發當晚在南山被捕,疑似畏罪潛逃。

  正在這節骨眼上,李如松縣令的刺殺案發生了。

  又過了三天,原本認定是馮生犯下的案子,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衙門府內的捕快,搜集到了新的證詞,證明案發當晚馮生根本不在現場,而是在南山背著兒子趕路。又考慮到馮生本是個文弱書生,哪有飛檐走壁的武功去翻進宋家滅門?無罪的證據確鑿,馮生便得以釋放回家。

  見第二案的證據充分,並無牽強附會脫罪之處,我便揉揉眼睛,瀏覽起第三案。

  第三件,是關於村口酒店張掌柜的案子,正是我們抵達廣平第二天中午所拜訪的那間酒家裡侃侃而談的老闆。一天,張掌柜酒館裡來了位不速之客,拿走一位客人的行李便往門外跑。張掌柜見了,奮起追出了酒店,卻並沒追上竊賊,空手而歸。回到酒店,被竊走了財物的客人暴跳如雷,獅子大開口,稱行李中有一筆巨款,威脅張掌柜盡數償予他。甚至大叫張掌柜是和小偷兩人串通一氣,故意演出雙簧偷了他的行囊。張掌柜氣不打一處來,和那客人鬧上了衙門,卻被打入牢獄審查。

  不久,李縣令便遭遇了刺客的威脅。

  沒過幾天,客人被盜的行李失而復得。打開行李,裡邊只有些零散的銅錢,哪有半分的銀子?李縣令將客人尋來對質,客人卻依舊死不承認,說定是張掌柜的同謀偷了銀子,而張掌柜哪裡肯承認,兩人一時僵持不下。後經過捕快調差,證實刁蠻的客人果然趁火打劫。李縣令得知大為光火,狠狠打了那客人幾十大板才把他放了。

  王御使覽畢,問道:“魏槐兄,請問這第三起案件,是如何裁定的?”

  槐兄笑答:“在下略施小計,用書中的方法逼他就範。實在要為各位同行恥笑。”

  王御使卻連連拱手道:“還請魏名捕道破其中玄機。”

  槐兄這才答道:“我看交回的行李很完整,深深懷疑這客人趁火打劫,妄圖撈一筆好處。可想到此人行李中原有的金額,也只有他本人才知道,若是他堅決不承認,我們也沒什麼辦法。這才是他有恃無恐的膽氣所在。”

  “那可要如何處置?”王御使憂慮地問道。

  槐兄尷尬笑了笑:“說來也很是慚愧。我估摸無法用證據,便只好憑藉神鬼的方法。我將客人和張掌柜二人一併帶去了寺廟,唬他二人寺院的鐘有神力,佛祖聽得這兩人的心聲便會告知此事的原委。”

  蒲先生聽了大笑,“原來如此。我本以為這把戲只是在評書中才能一見,沒想到當真可用來斷案。”

  槐兄更加慚愧起來,忙拱手道:“蒲先生見多識廣,若那無賴客人認得這雕蟲小技,恐怕真要束手無策了。”

  我也笑道:“果然是早在鐘上塗了墨,手淨之人在扯謊嗎?”

  槐兄笑道:“正是,這把戲當真老掉牙了。”隨即他繼續道:“我為故弄玄虛引兩人相信,還請同僚的衙役打扮成犯人,讓另一位衙役押著進去摸鐘。隨後同僚在屋內大喊:‘屍首就埋在你家田裡深五尺的坑中,還不如實招來?’那無賴當時就被嚇得汗如雨下,看他戰戰兢兢的樣子,不等害張掌柜染墨,真相便大白於眾了!”

  聽了槐兄的敘述,我便在心中整理起這三件案子,簡單羅列了共同之處:都是先有人遭刁民誣賴,而在縣令遇刺之後很快翻案下了定論,並且證據全部確鑿無疑。

  “這樣說來,這三案似乎並不需要威脅李縣令,也可得以解決。”我狐疑道,“那麼刺客卻是出於什麼目的威脅李縣令,有何圖謀呢?”

  話音剛落,蒲先生點頭答道:“說起這三案,我認為第二件極可能與刺客有關。”

  我們三人不禁紛紛問道:“蒲先生如何下此定論?”

  “第二案的量刑與第一、第三件完全不同。滅門之罪,倘若當真定了罪名,是輕則斬首於市,重則株連九族的滔天大罪。更何況在刺客行刺之前,案件的風向明顯對馮生不利,馮生可謂危在旦夕。刺客的確有必要通過恐嚇穩住縣令,暗示他不得輕舉妄動,進而等待轉機。”蒲先生說著忽然一拍腦門,問槐兄道:“魏槐兄,話說關於第二起案件中慘遭滅門的宋家,可曾緝拿真兇歸案?”

  槐兄搖搖頭,面帶愧色:“此事是廣平衙門的一大恥辱!我作為衙門府內的一員,難辭其咎。”言罷,槐兄長嘆口氣,緩緩道:“刺殺宋家一家的真兇,時至今日仍然逍遙法外。我等衙役捕快,在排除馮生的行兇可能之後,竟然斷了線索,無人可查。慚愧!”

  蒲先生聽了此言,道:“如此一來,我便有充分的把握推定,刺客對李縣令的威懾是為了第二起案件了。”蒲先生胸有成竹地一笑,繼而說道:“諸位試著從李如松縣令的角度考慮,在南山抓捕馮書生歸案之後,他定會料到如此一個文弱書生難以將一家人滅門,恐怕另有外人所為,甚至極可能是馮生雇來的刺客。接著,真正犯下滅門大罪的刺客又動手恐嚇了李縣令,警告他隨時可以取他性命。於是李縣令為求自保,擔心馮生真雇了武藝高強的刺客。再追查下去,定會對自己不利!於是李縣令便將馮生無罪釋放。這是目前最合理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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