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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間裡儘是黑煙與惡臭,我確定沒有遺漏了,這才與六銖衣貔貅離開。

  高塔頂層本來就沒有多少魔兵,外面天空中雖然有許多飛行魔兵魔獸,卻遲疑著不敢進來。看到我們出來,魔兵紛紛後退,驚慌亂躥,他們親眼看到我殺了羅侯查多克,現在我和六銖衣生龍活虎在這兒,就證明他們的老主人和少主人都完蛋了。

  大仇已報,六銖衣也救出來了,犯不著跟這些魔兵魔獸計較,現在應該立即離開這兒,到了惡鬼界我就什麼都不用怕了。可是我還是沒辦法打開通道,怎麼回去呢?

  我望向六銖衣:“你有辦法打開回惡鬼界的通道嗎?”

  六銖衣有些驚訝:“你來的通道不能回去了嗎?”

  “唉,這個說來就話長了。簡單地說,我聯合十二個鬼王,帶了五六百個高手一起來救你。到了魔界小勝一戰,找到這兒後我先潛入塔內,結果情報有誤,找到的地方關著的不是你。我的同伴殺到,不是羅侯查多克的對手,我斷後掩護他們逃走,而我被老羅騙到陷阱中,其他人大多成功回到了惡鬼界……這是大半個月以前的事了,現在回去的通道已經消失,在這裡我沒有辦法打開通道。”

  六銖衣有些無奈:“我也沒有這個能力。那天與劉一鳴相撞,損耗了很多能量,被他扯到魔界,我跟老魔頭打了一架又吃了些虧,後來被囚禁時又有些消耗,說實話現在是大不如前了。”

  我有些憐惜,都是因為我她才吃了這麼多苦頭,無論如何我得儘快帶著她回到惡鬼界去。對了,吳銘之呢?

  我往塔看去,發現斷藕城通往岸邊的鐵橋不見了,城內許多地方燃起了大火,濃煙滾滾。在黑煙飄開之際,可以看到火光中有許多比螞蟻還小的魔獸在亂躥。

  第278章 殭屍之王

  是吳銘之在地面追殺魔兵,除了羅侯查多克之外,這裡沒有其他魔族是他的對手,幾乎都是被秒殺的份。鐵橋可能是被他弄沉了,不會飛的魔兵逃不到外面去,被他追得到處跑。

  用不著我去追殺,天空的魔兵已經開始四散奔逃,很快就飛遠了。本來我是準備立即離開的,可是離開了也不知往哪裡走,不如去塔內搜一搜,說不定能搜出劉一鳴說的寶物和去人間的方法。

  高塔頂層顯然是最重要的地方,我就從頂層開始找,一個個房間找過去。我遇到了一些極美貌的魔女,她們一看到我就跑,反正她們對我也沒有什麼威脅,我懶得追殺她們。辣手摧花並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她們雖是魔女,卻也是可憐人。

  找了一會兒,我果然找到了不少可以稱得上是寶物的東西,但大多帶有黑暗魔力,我不能使用,所以隨手拿幾件,也沒太認識看。六銖衣跟著我,卻把很多我不要的都收走了,也不知她藏在哪裡,就像手裡有一個“儲物戒指”,東西一到她手上就不見了。

  在一個陳列兵器的房間裡,我看到了一柄劍,一看我就能確定這不是屬於魔族的東西,可能是甄歌被搶走的劍。走近細看,此劍長約兩尺,春秋戰國時期青銅劍那種樣式,但並非青銅材質。劍身顏色潔白,特別是兩側接近劍刃的地方潔白雪亮,有如一汪清泉流淌,中間顏色稍深,遍布星星點點的亮點紋理,有如天空群星閃爍,顯得神秘而深邃。

  這是一柄罕見的寶劍,雖然我還沒有占為己有的念頭,卻不可否認被它深深吸引了,情不自禁伸手去握劍柄。手剛碰到劍柄,寶劍立即嗡的一聲震顫起來,光華綻放,其光潔白清冽,似冰霜映日,隨著劍身顫動,冷光游移,迫人眉睫。

  我能感應到劍內有甄歌的氣息,這劍有靈性,只認主人不讓別人碰。如果我想要占為己有,就要強行抹除掉甄歌留下的氣息,如果準備還給她,最好不要碰觸劍身。

  我不好意思搶一個女孩子的東西,況且這柄劍與甄歌很相襯,於是找來一個差不多的劍鞘插進去,再扯一塊布包起來綁在背上。接著我挑了一件黑暗氣息極重的長劍,雖然我不愛碰這樣的劍,但是用來直接砍魔族,或是劈門開鎖之類,有可能會比滅魂劍更具威力。

  找了好多地方,大多是我不明白用途,甚至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的東西,沒有找到任何讓我覺得可以打開異界通道的法寶。我有些失望,不想再浪費時間了,於是與六銖衣飛下高塔去找吳銘之。

  地面上到處是屍體,真的是屍積如山,吳銘之還在追殺魔兵、魔獸,我真不知他哪來的興趣這樣不停地殺戮。我攔住了他:“別殺了,該走了。”

  吳銘之從青面獠牙的殭屍形狀變成正常人形,全身都是血水和污漬,卻渾不在意:“你報了仇了?”

  “報了。”

  “找到回去的路了?”

  我搖頭,吳銘之道:“那去哪裡?還不如殺光這些魔崽子,接管這個地方,至少有一個地方落腳。”

  我有些意外:“這裡可是魔界,留在這裡等魔族來報仇嗎?”

  吳銘之道:“羅侯家族不可能跟你握手言和了,什麼赤風天魔王也跟你結下樑子了,還有我的老朋友饕餮也不可能放過你和我。你說這些大小魔頭殺到惡鬼界,你的國家還能剩下多少人,剩下多少房子?最好的辦法就是在這裡建立根據地,把你的高手召來與魔族進行長久戰。最簡單的一個道理,打仗要在別人地盤上打,不能在自己地盤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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