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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猛地一震,起身就要逃:「該死的條子!」

  「我不是。」射rlock擒住他,兩個人便向後倒在地下。手電筒滾到一旁,照向更深不見底的黑暗。

  「你肯定是條子。你一直在阻撓我。你還知道我的名字。」

  「我認識你——算是吧。我發誓我不會報警。」

  John聽罷放棄了掙扎。射rlock鬆開他,拾起手電筒交到他手上。

  「我已經惡名昭彰到這種程度了?」

  「不是。」

  John抿一下嘴唇,搖搖頭:「我不記得你。」

  「為什麽你一定要記得我?你從來不記得。」

  ——但是我記得你,一如往昔。我死守著舊日記憶一次次遇見你,你不必憐憫、不必同情,我欠你的太多,或許這些是我罪有應得。

  「你能從我身上撈到什麽好處?」

  「沒有。」

  「那為什麽你不讓我走?」

  「你的案子我接了。」

  「什麽?」

  「讓你別再做這些無賴事。我說了,我們是盟友,不是敵人。」

  「你們一個個都是這樣,」John把一捆鈔票放進口袋,「口口聲聲什麽正義、什麽冠冕堂皇的道理,但卻沒有想過——要那樣生活得付出多大代價。你可能來自某個繁榮的市鎮,瞧你身上那件風衣,值幾千英鎊吧?你不懂,你這種人什麽都不懂。去你的都市佬。」

  「你懂什麽,」射rlock反問他,「你又懂什麽?」可他的問題和金髮男子截然不同。

  「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John從口袋裡掏出□□,打開彈匣,讓剩下六發子彈全掉出來摔在地上。他把槍丟還給射rlock。

  「顯然我們實在合不來。」John把這句話留在鐵門內,接著便轉身離開。

  射rlock跟了出去,卻沒見到那人的蹤影。他在這座灰濛的城市裡來回奔走,直到夕陽西下——他最終沒再遇見他。

  或許這是好的?射rlock知道只要睡一覺,這些都與他無關了——就算那個男人再如何自甘墮落也與他無關。他會忘記他,他會忘記這麽一個滿口胡話、槍法糟糕的傢伙,John或許真會被逮捕,又或者被憤怒的群眾打個半死——他不在乎,他不能在乎。因為這於事無補。

  為什麽所有問題都一定得要有一個解套辦法?為什麽所有痛苦都得被弭平?射rlock開始思考——如果他再也醒不過來,不斷地在每個夢境遇見John Watson,最終的他會變成什麽模樣?如果他利用□□讓自己處於神經興奮狀態,度過無數個絕望的清曉時分,那麽他又會是如何下場?說不定現實里的他確切是死了,即便在夢中遇害也只是繼續跳轉——這一切是不是就永無止境?

  射rlock遇見一個男人在街角抽菸。他有著極為削瘦的面龐,同樣枯枝般的身軀。他一雙薄荷綠的眼睛直直盯著偵探手裡的槍。

  「喂,你。」射rlock叫住他,「用這把槍跟你換根菸,行嗎?」

  他晃晃□□示意。男子這才緩緩抬眸看他,「你不留著?在這鬼地方挺需要的。」

  「我不需要。」射rlock不假思索地回答。

  男子沉默了一陣,偵探的手就這麽在半空中舉著。那人接著說:「你肯定遇上了什麽。」

  「太多了。」

  男子掏出菸盒,抽出菸卷:「這座城市時常使人絕望。」

  「借個火。」射rlock接過打火機,「我在哪裡都感到絕望。」他望著天空說道,一切光輝都在下沉。

  「我不怎麽會安慰人。但人生就是這樣,不是嗎?」

  「不是每個人都會被自己的夢境逼瘋。」偵探喃喃。

  男子在他身旁熄了香菸,「祝你好運。謝謝你的槍。」

  「裡面沒有子彈。」

  他蹙了蹙眉,「還是多謝了。」

  那人離開了。射rlock的思緒跟著散作縷縷白煙,融進暮色里。

  ——你可曾想過:這一切,興許全錯了?包括你和他的相遇、包括你們成為室友的事實、包括每一個眼神交會、包括每一次的不經意碰觸——這正是你痛苦的根源。

  射rlock疲乏地闔起眼睛。他必須等,等一個只存在於夢境裡、另一個意義上的破曉。等一個射rlock Holmes逝去,避無可避地迎來另一種形式的重生。

  他還在等,等待一個絕佳時機結束生命——他也會懼怕死亡,懼怕一去不返。

  懼怕再也見不到John Watson。懼怕他會遺忘他的臨別遺言。懼怕再也說不出那三個字——他要擁抱他,在他耳畔無比清晰地說:

  「我愛你。」

  *

  「告訴我,射rlock在哪裡?」

  第14章 插pter 14

  倫敦一如他記憶里那樣霪雨霏霏。

  迷茫、空幻、朦朧。皮卡迪利圓環上的安特洛斯(Anteros)*雕像依然單腳直立在雨中,箭矢不知射向何方。

  是的,他又回到了這裡——除了老宅第以外的第二個家、一切愛恨交織的集散地、故事的開端。

  這是他認識的倫敦。有John的那個倫敦城——或者是一個能以假亂真的複製品。射rlock站在廣場上,雨一絲絲打上他的面頰。偵探隨意一抹,沒過多久又是一片潮濕。

  行人匆匆,跑馬燈閃爍一些有著響亮名號的國際品牌。商業氣息太濃了。射rlock一直不是很喜歡這個地方,他會經過這裡大多是為了案子。

  但它依舊是這個城市的一部分——這個美麗而哀愁的城市、這個有呼吸脈搏的城市。

  「為什麽來倫敦?」

  John今天沏的是紅茶,不敗的經典。他把茶杯放在射rlock左近,第二聲瓷盤敲擊聲是他的煎蛋和培根,第三聲是兩人份的吐司和奶油。偵探在沙發上閉目養神,所以John的一舉一動都是他「聽」出來的。

  「抱歉?」

  「我說,」軍醫拉了張椅子坐下,「當初為什麽來倫敦?」他思索一陣,再道:「是因為Mycroft?」

  「當然不是。我巴不得離他遠點。」

  「才不。那是為什麽?」

  射rlock翻過身,整個人陷進了沙發里。John感覺他並不喜歡這個話題。他正想開口說些什麽,偵探的嗓音卻從另一頭傳了過來:

  「……起初是挺無聊的,還沒名氣的時候。大學畢業後總想找點事做,感覺倫敦是個夠混亂、夠迷人的地方,居高不下的犯罪率——」

  「後來?」

  「解決網站上的幾個委託之後,漸漸有了客戶也有了口碑,最終還引來了蘇格蘭場警探的關注。偶爾Mycroft那裡有什麽事情也會丟給我,但大多時候只是因為他懶得離開辦公室一步。他該運動了。」

  「我原本以為,」John在他的吐司上塗了薄薄一層奶油,「是某樁震驚社會的連環殺人案,或者慘絕人寰的棄屍案件。」

  「所以你覺得我會因為一件案子毅然決然跑來這裡長住?」

  「有可能。誰知道呢?你可是射rlock Holmes。」

  射rlock趿著拖鞋走到桌邊坐下,用叉子戳了幾下煎培根,「那你為什麽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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