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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奸”一詞在中國十分流行,因其詞義的模糊,常常造成濫用之勢。結果到處是漢奸,一不小心就可能當了漢奸──桌球運動員何智麗自嫁到日本,隨俗改為日本姓氏再與中國球員交手,因其仍奮力拼搏毫不手軟,被中國觀眾大罵為漢奸 ;同樣是從國家隊退下來的桌球運動員陳靜,代表台灣在百年奧運會上力戰前隊友,差點奪走中國隊計劃穩拿的女單金牌,也被罵為漢奸 ;外國公司駐中國的代理,以前上海灘稱作“買辦”,只要他們在與中方洽談生意時一心維護本公司的利益,就被指為漢奸 ;外資或合資企業內部發生涉外糾紛,中方高級主管批評、懲罰中國職員,也叫漢奸 ;偷越國境,尤其是偷越到與中國關係緊張的國家 ;在海外發表言論,批評中國,揭露中國的黑暗面,有損國家的“整體形象”;因各種原因要求得到外國的政治庇護 ;被敵國軍隊生俘 ;不喜歡中國,或者喜歡外國超過喜歡中國……
還可以列舉許多。有人會說,他們被罵為漢奸,可能帶有戲謔的成分,當不得真。那麼好,在這些可能的戲謔後面,隱藏著一種怎樣脆弱的情感和心理?而戲謔過後,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看出了其中包含的荒誕?
關於“漢奸發生學”
1995 年 7 月號的《讀書》雜誌,發表了陳建功、王蒙、李輝的一篇三人談《時代變化與感覺調整》,提到“漢奸”一詞,王蒙認為 :“在洋場上我們的一些同胞也有丟人現眼的,一味地迎合人家,或做出一些很不得體的事情,失格失態……我們的一些朋友就大罵‘漢奸’,我相信這種情緒和態度是非常正義的,但‘漢奸’這個詞還是有特定含義的,如果不是處在被侵略占領的情況下,即使我們說這個人有點兒奴顏婢膝,有點兒丟份兒,有點兒失格,但與‘漢奸’的罪名距離還是很大的。”李輝認為 :“對那些到中國來工作生活的外國朋友我們抱有好感,他們對中國越親近,我們越感到他們可愛 ;遺憾的是我們不能以同樣的思路對待那些出國謀職謀生或求學的同胞,以致輕率地斥之為‘漢奸’,要按這種邏輯,那些來華的外國人不就變成‘美奸’、‘英奸’了嗎?”
《讀書》是中國文化界享有聲譽的雜誌,以敢於發表有膽有識的文字著稱,這三位作家也都以思想和文筆活躍見長。然而直到接近 20 世紀末的時候,才由他們出面在這樣的刊物上,代表中國的思想界為長期以來蒙受“漢奸”罪的數十萬“出國謀職謀生或求學的同胞”平反。
同樣是這家雜誌,同年的 10 月號又發表了一篇李零的《漢奸發生學》,專門討論“漢奸機制”,即漢奸是怎樣被逼無奈而產生的。他舉了歷史上幾個著名漢奸的例子 :伍子胥引吳兵滅楚,申包胥請秦軍復楚,越王勾踐嘗吳王夫差之糞,李陵兵敗而降匈奴,吳三桂引清兵入關。這幾個人除了吳三桂,都是歷史上的“正面形象”。伍子胥滅楚,是因為楚王無道,聽信讒言,奪媳殺子,株連忠臣伍子胥的父兄,逼得他出逃吳國,引兵滅楚,掘墓鞭屍。他連夜過昭關的故事,早已改編為名滿京城的京劇劇目。
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好友,為了實現“子能覆楚,我必興楚”的諾言,竟如秦乞師。
人家不答應,便倚廷而哭,七天不吃不喝,終於哭來了救兵,完成了復國的大業。幸好秦軍功成即退,沒問他要土地要勞務費。越王勾踐的故事更是膾炙人口,他屈膝求生、恭謙事敵、喪權辱國,乃至嘗仇人的大便以取媚,如此“臥薪嘗膽”其實是噁心喪膽,都成了“笑得最後”的必要代價與鋪墊。伍子胥、申包胥、勾踐都是漢以前的人物,嚴格地講不能算“漢奸”,那時還沒“漢”呢。拿他們舉例,是為了說明“漢奸”發生的原理,即動機的正義性 :討伐暴君、光復祖國、忍辱復仇。
第一個真正的漢奸是李陵,他身為漢朝將軍,被俘,投降,娶匈奴公主為妻,終身不歸漢。這一系列的過程中,並沒有一個崇高的、正義的動機,作為人們往後為他翻案的藉口。他走上這條不歸路,是被逼出來的 :武帝任人唯親重用無能、發給的兵馬太少而不得不以步卒 5000 對抗匈奴主力80000、友軍拒不救援坐視其全軍覆沒、公孫敖謊言其叛致使李陵全家被誅……。
所謂“漢奸機制”,李陵一案最為典型。雖然沒人說他不是漢奸,但總覺得情有可原。加之李陵是抗擊匈奴的名將李廣的嫡孫,又有太史公司馬遷為他講公道話而慘遭腐刑,而且他只老老實實做人家的駙馬,並沒領兵前來攻漢,因而還能獲得相當大的同情。如作家張承志在散文《杭蓋懷李陵》中評說 :“當他無家可歸,祖國執行不義的時候,叛變也許是悲壯的正道。”(據《漢書?匈奴傳》,公元前 96 年,即漢武帝太始元年,亦即李陵全家被誅不過兩年,匈奴使大將與李陵領兵 3 萬餘騎追擊漢軍,在浚稽山轉戰九日。此役以“傷奴甚眾”,匈奴退兵告終。)
吳三桂是導致清朝入主中原的關鍵人物。歷史學家對他大都是貶,也就是“反面形象”。同樣是當漢奸,動機一點都不崇高 :“衝冠一怒為紅顏”;腦袋也不清楚 :說好了只是聯清平闖,打到後來卻變成了投清滅明 ;操守則更談不上了 :投了一次就算了,好好地當你的漢奸,還能做成個洪承疇、范文程一類人物,也不失為一種功名,偏又要再反,叛了再叛。近年有李治亭著《吳三桂大傳》,將這個人們印象中“貪生怕死、寡廉鮮恥的末流漢奸”作全面、公正的分析,發現以前的很多誤解。他引清兵入關,本想當申包胥,不料卻當了個伍子胥。不論是什麼胥,總之他這漢奸當得也是事出有因,身不由己,甚至還有些悲壯和負責任,不能簡單歸為“反面人物”一類。何況今日之中國,早已是胡漢一家,當年的“漢奸”,其實是站在“歷史的正確選擇”(余秋雨語)一邊,為優秀的少數民族統治者取代昏庸無道、腐敗無能的漢族統治者貢獻力量。拿吳三桂來說,如果不是他引狼入室,充當侵略軍的馬前卒,領著中國人打中國人,一個有史以來最好的朝代怎麼可能那樣迅速地建立在中國的土地上?這到底是他的功還是他的過?硬要以“功過”來評定,那他最大的過應該是最後對侵略者的背叛,即反叛清朝,破壞新秩序下的安定團結,而絕非當漢奸這檔子事。
還可以列舉許多。有人會說,他們被罵為漢奸,可能帶有戲謔的成分,當不得真。那麼好,在這些可能的戲謔後面,隱藏著一種怎樣脆弱的情感和心理?而戲謔過後,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看出了其中包含的荒誕?
關於“漢奸發生學”
1995 年 7 月號的《讀書》雜誌,發表了陳建功、王蒙、李輝的一篇三人談《時代變化與感覺調整》,提到“漢奸”一詞,王蒙認為 :“在洋場上我們的一些同胞也有丟人現眼的,一味地迎合人家,或做出一些很不得體的事情,失格失態……我們的一些朋友就大罵‘漢奸’,我相信這種情緒和態度是非常正義的,但‘漢奸’這個詞還是有特定含義的,如果不是處在被侵略占領的情況下,即使我們說這個人有點兒奴顏婢膝,有點兒丟份兒,有點兒失格,但與‘漢奸’的罪名距離還是很大的。”李輝認為 :“對那些到中國來工作生活的外國朋友我們抱有好感,他們對中國越親近,我們越感到他們可愛 ;遺憾的是我們不能以同樣的思路對待那些出國謀職謀生或求學的同胞,以致輕率地斥之為‘漢奸’,要按這種邏輯,那些來華的外國人不就變成‘美奸’、‘英奸’了嗎?”
《讀書》是中國文化界享有聲譽的雜誌,以敢於發表有膽有識的文字著稱,這三位作家也都以思想和文筆活躍見長。然而直到接近 20 世紀末的時候,才由他們出面在這樣的刊物上,代表中國的思想界為長期以來蒙受“漢奸”罪的數十萬“出國謀職謀生或求學的同胞”平反。
同樣是這家雜誌,同年的 10 月號又發表了一篇李零的《漢奸發生學》,專門討論“漢奸機制”,即漢奸是怎樣被逼無奈而產生的。他舉了歷史上幾個著名漢奸的例子 :伍子胥引吳兵滅楚,申包胥請秦軍復楚,越王勾踐嘗吳王夫差之糞,李陵兵敗而降匈奴,吳三桂引清兵入關。這幾個人除了吳三桂,都是歷史上的“正面形象”。伍子胥滅楚,是因為楚王無道,聽信讒言,奪媳殺子,株連忠臣伍子胥的父兄,逼得他出逃吳國,引兵滅楚,掘墓鞭屍。他連夜過昭關的故事,早已改編為名滿京城的京劇劇目。
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好友,為了實現“子能覆楚,我必興楚”的諾言,竟如秦乞師。
人家不答應,便倚廷而哭,七天不吃不喝,終於哭來了救兵,完成了復國的大業。幸好秦軍功成即退,沒問他要土地要勞務費。越王勾踐的故事更是膾炙人口,他屈膝求生、恭謙事敵、喪權辱國,乃至嘗仇人的大便以取媚,如此“臥薪嘗膽”其實是噁心喪膽,都成了“笑得最後”的必要代價與鋪墊。伍子胥、申包胥、勾踐都是漢以前的人物,嚴格地講不能算“漢奸”,那時還沒“漢”呢。拿他們舉例,是為了說明“漢奸”發生的原理,即動機的正義性 :討伐暴君、光復祖國、忍辱復仇。
第一個真正的漢奸是李陵,他身為漢朝將軍,被俘,投降,娶匈奴公主為妻,終身不歸漢。這一系列的過程中,並沒有一個崇高的、正義的動機,作為人們往後為他翻案的藉口。他走上這條不歸路,是被逼出來的 :武帝任人唯親重用無能、發給的兵馬太少而不得不以步卒 5000 對抗匈奴主力80000、友軍拒不救援坐視其全軍覆沒、公孫敖謊言其叛致使李陵全家被誅……。
所謂“漢奸機制”,李陵一案最為典型。雖然沒人說他不是漢奸,但總覺得情有可原。加之李陵是抗擊匈奴的名將李廣的嫡孫,又有太史公司馬遷為他講公道話而慘遭腐刑,而且他只老老實實做人家的駙馬,並沒領兵前來攻漢,因而還能獲得相當大的同情。如作家張承志在散文《杭蓋懷李陵》中評說 :“當他無家可歸,祖國執行不義的時候,叛變也許是悲壯的正道。”(據《漢書?匈奴傳》,公元前 96 年,即漢武帝太始元年,亦即李陵全家被誅不過兩年,匈奴使大將與李陵領兵 3 萬餘騎追擊漢軍,在浚稽山轉戰九日。此役以“傷奴甚眾”,匈奴退兵告終。)
吳三桂是導致清朝入主中原的關鍵人物。歷史學家對他大都是貶,也就是“反面形象”。同樣是當漢奸,動機一點都不崇高 :“衝冠一怒為紅顏”;腦袋也不清楚 :說好了只是聯清平闖,打到後來卻變成了投清滅明 ;操守則更談不上了 :投了一次就算了,好好地當你的漢奸,還能做成個洪承疇、范文程一類人物,也不失為一種功名,偏又要再反,叛了再叛。近年有李治亭著《吳三桂大傳》,將這個人們印象中“貪生怕死、寡廉鮮恥的末流漢奸”作全面、公正的分析,發現以前的很多誤解。他引清兵入關,本想當申包胥,不料卻當了個伍子胥。不論是什麼胥,總之他這漢奸當得也是事出有因,身不由己,甚至還有些悲壯和負責任,不能簡單歸為“反面人物”一類。何況今日之中國,早已是胡漢一家,當年的“漢奸”,其實是站在“歷史的正確選擇”(余秋雨語)一邊,為優秀的少數民族統治者取代昏庸無道、腐敗無能的漢族統治者貢獻力量。拿吳三桂來說,如果不是他引狼入室,充當侵略軍的馬前卒,領著中國人打中國人,一個有史以來最好的朝代怎麼可能那樣迅速地建立在中國的土地上?這到底是他的功還是他的過?硬要以“功過”來評定,那他最大的過應該是最後對侵略者的背叛,即反叛清朝,破壞新秩序下的安定團結,而絕非當漢奸這檔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