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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召楚王楨、湘王柏至京師。
壬戌,給廣東及貴州、平越等處完聚韃靼軍士七百餘戶鈔有差。
甲子,今上率諸軍北至徹徹兒山,遇胡兵,與戰,擒其首將孛林帖木兒等數十人,追至兀良哈禿城,遇哈剌兀,復與戰,敗之,遂旋師。
丙寅,廣東揭陽縣言:“近改設蓬州千戶所,修築城池,侵民田地。”詔除其租稅。
命國子監學正吳起署祭酒博士,楊淞署司業學錄,張毅署監丞事。上面諭之曰:“太學,國家育材之地,天下人材所聚,為之師者,不專務記問博洽,在乎檢身飭行,守道尊嚴,使之敬慕,日化於善,則賢才眾矣。蓋師嚴則道尊,道尊則德立,昔胡翼之為太學,師嚴條約,以身先之,此最可法。”
賜在京文職官五品以上及翰林院中書舍人、給事中、王府長史、紀善高麗布人一匹。
丁卯,掌雲南都指揮使司都督僉事瞿能來朝,賜白金二百兩、鈔三百錠、文、綺帛各十匹。
楚王楨、湘王柏還國。
戊辰,造三山門外石橋成,賞役夫二千餘人胡椒各一斤、蘇木各五斤。
己巳,賜在京旗手等衛軍士二十二萬二千餘人夏布五十五萬三千九百餘匹。
庚午,上以清州古城地勢寬廣,乃苗蠻出入擾邊之處,命設千戶所守之。
令吏民有犯流罪者甓京師城各一尺。
賜京衛指揮千戶以下麥三十石,其監工致仕官一體給賜。
辛未,命山丹衛致仕百戶楊義為遼東都指揮僉事。義,巢縣人,故元帥俞昭妻弟也,因征戰以傷致疾,已令致仕還鄉。至是,來朝,上見而閔之,故有是命。
四川黃祿井歲煎鹽數多不及原額,有司請開煎小德井鹽,以助不足,從之。
命賜天策衛往廣西駕船軍士凡一千五百二十人,鈔七千七百二十六錠。
壬申,行人司副楊砥言:“孔子廟庭從祀諸賢皆有功世教,若漢楊雄臣事賊莽,忝列從祀,以董仲舒之賢,反不與焉,事干名教,甚為乖錯,宜黜雄進仲舒,則禮典明矣。”上納其言,命去雄祀仲舒。
癸酉,征虜前將軍指揮僉事胡冕等言:“郴、桂二州數被猺賊剽椋,其藍山等縣、芭籬、召慕等處,山谷深邃,乃賊出入之地,宜設二千戶所分兵屯守,庶田無荒間,民獲安業。”從之,遂詔冕等還師。
甲戌,太陰犯房宿第二星。
戊寅,陝西延安府知府李廣以罪系獄,同知李受奏其勤政愛民,乞宥其過,從之。
詔令湖廣九溪衛設蓋倉庾,貯收鹽糧,以衛鎮撫領其事。
置寧國府南陵縣峨嶺巡檢司。
己卯,流星赤黃色,起自亢宿,東行至天市西垣內沒。
庚辰,給京衛軍士胡椒各一斤、蘇木各三斤。
賞虎賁等衛從征廣西將士四千九百餘人鈔二萬七千二百二十八錠。
清水江中平等寨群蠻聚眾為亂,貴州守御官軍捕之,獲從亂蠻人五百,械至京師,俱宥死給衣,謫戍三萬衛。
壬午,遣行人陳誠立撒里畏兀兒為安定衛指揮使司。初,自安定王卜煙帖木兒遣使朝貢,詔立其酋長為四部,給銅印,守其地。後番將朵兒只巴叛,遁沙漠,過其地,大肆殺掠,並奪其印去,由是其部微弱。藍玉西征,兵徇阿真川,土酋司徒哈昝等懼,竄匿山谷不敢出。及肅王之國,甘州哈昝等遣僧撒兒加藏卜等至甘州見王,乞授官以安部屬,王為奏請。於是遣誠立其部為安定衛,以銅印五十八給之,置官屬如諸衛。
癸未,大寧衛言:“屯田軍士多乏農具,紅螺山舊有鐵場,宜開爐冶,造具以給。”上曰:“遠戍勤苦,不可重勞,其令有司運農器給之。”
以都督僉事徐增壽為右軍都督府左都督,李增枝為前軍都督府左都督,沐晟為後軍都督府左都督,湯醴為左軍都督府都督同知,袁宇為後軍都督府都督同知,都指揮使韓觀為右軍都督府都督同知,指揮使李諒為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
蘇州府崇明縣寶慶觀道童孫守常言:“洪武十九年改築城池,侵用官民田地,而租稅未除。”詔悉蠲之。
甲申,監察御史嚴震直還自廣西,言:“平樂地廣民稀,其遞運之船不給,請益臨境民戶,以助其役。”上曰:“彼民既困而又重困臨境之民,不可。其令法司錄有罪之人,買船遞運以自贖。”
乙酉,置廣安千戶所於桂陽縣土橋,寧溪千戶所於藍山縣張家坡。時郴、桂二州民言:“連歲為徭蠻劫掠,官軍至則遁入山谷,退則復聚。蓋因守御兵遠故也,乞於各縣要害之地增置戍兵。”遂立二千戶所守之。
丙戌,陝西漢中府漢陰縣知縣郭鼎言:“人民戶絕者眾,田地荒蕪,宜免其賦。”從之。
賜旗手等衛征廣西將士三千九百九十四人鈔二萬一千八百八十六錠。
丁亥,增置山東濟陽縣小交村驛,以楊壼驛道里遠故也。
以監察御史辛彥德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
夏四月戍子朔,東北方天鳴。
詔以姚安府境內屯田軍士撥隸雲南護衛。初,雲南唯姚安多荒田,調岷府護衛軍士屯種,立為中屯千戶所。至是,仍撥隸雲南護衛。
以寶慶衛指揮使孫宗為廣西都指揮使,桂林中衛指揮僉事姜旺、錦衣衛指揮僉事童勝為都指揮同知,永州衛指揮僉事葛森、府軍衛指揮僉事焦銘為都指揮僉事。初,征廣西,上命總兵官都督楊文待平寇日,於諸將中選其材智可任者,署都司事。至是,文以宗等名聞,故有是命。
壬戌,給廣東及貴州、平越等處完聚韃靼軍士七百餘戶鈔有差。
甲子,今上率諸軍北至徹徹兒山,遇胡兵,與戰,擒其首將孛林帖木兒等數十人,追至兀良哈禿城,遇哈剌兀,復與戰,敗之,遂旋師。
丙寅,廣東揭陽縣言:“近改設蓬州千戶所,修築城池,侵民田地。”詔除其租稅。
命國子監學正吳起署祭酒博士,楊淞署司業學錄,張毅署監丞事。上面諭之曰:“太學,國家育材之地,天下人材所聚,為之師者,不專務記問博洽,在乎檢身飭行,守道尊嚴,使之敬慕,日化於善,則賢才眾矣。蓋師嚴則道尊,道尊則德立,昔胡翼之為太學,師嚴條約,以身先之,此最可法。”
賜在京文職官五品以上及翰林院中書舍人、給事中、王府長史、紀善高麗布人一匹。
丁卯,掌雲南都指揮使司都督僉事瞿能來朝,賜白金二百兩、鈔三百錠、文、綺帛各十匹。
楚王楨、湘王柏還國。
戊辰,造三山門外石橋成,賞役夫二千餘人胡椒各一斤、蘇木各五斤。
己巳,賜在京旗手等衛軍士二十二萬二千餘人夏布五十五萬三千九百餘匹。
庚午,上以清州古城地勢寬廣,乃苗蠻出入擾邊之處,命設千戶所守之。
令吏民有犯流罪者甓京師城各一尺。
賜京衛指揮千戶以下麥三十石,其監工致仕官一體給賜。
辛未,命山丹衛致仕百戶楊義為遼東都指揮僉事。義,巢縣人,故元帥俞昭妻弟也,因征戰以傷致疾,已令致仕還鄉。至是,來朝,上見而閔之,故有是命。
四川黃祿井歲煎鹽數多不及原額,有司請開煎小德井鹽,以助不足,從之。
命賜天策衛往廣西駕船軍士凡一千五百二十人,鈔七千七百二十六錠。
壬申,行人司副楊砥言:“孔子廟庭從祀諸賢皆有功世教,若漢楊雄臣事賊莽,忝列從祀,以董仲舒之賢,反不與焉,事干名教,甚為乖錯,宜黜雄進仲舒,則禮典明矣。”上納其言,命去雄祀仲舒。
癸酉,征虜前將軍指揮僉事胡冕等言:“郴、桂二州數被猺賊剽椋,其藍山等縣、芭籬、召慕等處,山谷深邃,乃賊出入之地,宜設二千戶所分兵屯守,庶田無荒間,民獲安業。”從之,遂詔冕等還師。
甲戌,太陰犯房宿第二星。
戊寅,陝西延安府知府李廣以罪系獄,同知李受奏其勤政愛民,乞宥其過,從之。
詔令湖廣九溪衛設蓋倉庾,貯收鹽糧,以衛鎮撫領其事。
置寧國府南陵縣峨嶺巡檢司。
己卯,流星赤黃色,起自亢宿,東行至天市西垣內沒。
庚辰,給京衛軍士胡椒各一斤、蘇木各三斤。
賞虎賁等衛從征廣西將士四千九百餘人鈔二萬七千二百二十八錠。
清水江中平等寨群蠻聚眾為亂,貴州守御官軍捕之,獲從亂蠻人五百,械至京師,俱宥死給衣,謫戍三萬衛。
壬午,遣行人陳誠立撒里畏兀兒為安定衛指揮使司。初,自安定王卜煙帖木兒遣使朝貢,詔立其酋長為四部,給銅印,守其地。後番將朵兒只巴叛,遁沙漠,過其地,大肆殺掠,並奪其印去,由是其部微弱。藍玉西征,兵徇阿真川,土酋司徒哈昝等懼,竄匿山谷不敢出。及肅王之國,甘州哈昝等遣僧撒兒加藏卜等至甘州見王,乞授官以安部屬,王為奏請。於是遣誠立其部為安定衛,以銅印五十八給之,置官屬如諸衛。
癸未,大寧衛言:“屯田軍士多乏農具,紅螺山舊有鐵場,宜開爐冶,造具以給。”上曰:“遠戍勤苦,不可重勞,其令有司運農器給之。”
以都督僉事徐增壽為右軍都督府左都督,李增枝為前軍都督府左都督,沐晟為後軍都督府左都督,湯醴為左軍都督府都督同知,袁宇為後軍都督府都督同知,都指揮使韓觀為右軍都督府都督同知,指揮使李諒為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
蘇州府崇明縣寶慶觀道童孫守常言:“洪武十九年改築城池,侵用官民田地,而租稅未除。”詔悉蠲之。
甲申,監察御史嚴震直還自廣西,言:“平樂地廣民稀,其遞運之船不給,請益臨境民戶,以助其役。”上曰:“彼民既困而又重困臨境之民,不可。其令法司錄有罪之人,買船遞運以自贖。”
乙酉,置廣安千戶所於桂陽縣土橋,寧溪千戶所於藍山縣張家坡。時郴、桂二州民言:“連歲為徭蠻劫掠,官軍至則遁入山谷,退則復聚。蓋因守御兵遠故也,乞於各縣要害之地增置戍兵。”遂立二千戶所守之。
丙戌,陝西漢中府漢陰縣知縣郭鼎言:“人民戶絕者眾,田地荒蕪,宜免其賦。”從之。
賜旗手等衛征廣西將士三千九百九十四人鈔二萬一千八百八十六錠。
丁亥,增置山東濟陽縣小交村驛,以楊壼驛道里遠故也。
以監察御史辛彥德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
夏四月戍子朔,東北方天鳴。
詔以姚安府境內屯田軍士撥隸雲南護衛。初,雲南唯姚安多荒田,調岷府護衛軍士屯種,立為中屯千戶所。至是,仍撥隸雲南護衛。
以寶慶衛指揮使孫宗為廣西都指揮使,桂林中衛指揮僉事姜旺、錦衣衛指揮僉事童勝為都指揮同知,永州衛指揮僉事葛森、府軍衛指揮僉事焦銘為都指揮僉事。初,征廣西,上命總兵官都督楊文待平寇日,於諸將中選其材智可任者,署都司事。至是,文以宗等名聞,故有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