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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和自己做了一個約定,那就是在2018年之前,完成所有的故事,就當做給自己年少時光的一個交代,給自己進入28歲中年時光前的一個總結,一份關於青春、關於暗戀、關於失戀的紀念。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沉迷於網絡小說里,在小說里尋找感動自己的小細節,也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至今沒能找到屬於我的那份愛情,所以,把所有關於愛情美好的想像都寄托在了小說里。
我的沉迷,並不是廢寢忘食的去擼字,而是淺斟細酌品讀每一個字,去感受作者想賦予給每個角色的“味兒”。我也會努力的去意yín每一個人物說每一句話時的面部最細微的表情,也想通過角色說出的每一個字,去感受到,這個角色當時內心最細微的變化,這就是我一個人看書時,一會兒會哭,一會兒又會笑的原因。
我在讀每一部作品的時候,最多的意yín和好奇,全都在作者身上。很多時候,會因作者的寫作風格而擅自揣度其人的性格愛好,也會因為作者著筆處和修辭手法,來判斷其人的品味。
總是忍不住的好奇,文字清新雋雅的人,是不是都是清瘦白皙的少年,文字溫暖樸實的人,是不是更愛戴著黑框眼鏡穿米色針織衫。也還會經常找尋蛛絲馬跡,哪一位作者喜歡田馥甄,哪一位喜歡李健。
所以,下面來簡單的說說我自己。
我可能會是最跌破大家眼球的那位,我不是憨厚可愛男生,我不是仙風道骨的男生,我不是沉默寡言的男生,不曾貌美如仙,也不算丑到不忍直視。寫到這段文字時,正經歷著從115KG到105KG的蛻變,就是哪種在人群中,即使是擦肩而過也不會引起你注意的那個人。
我,五五分的身材,很可惜不能脖子以下都是腿。至於相貌,小眼睛單眼皮,高鼻樑,小嘴。很多時候被誤認成韓國人,還有很多時候,拍照片,就像是一張女扮男裝的臉。不過600多度的大近視,常年戴著的眼睛,也著實封印住了我的美。
性格上,靜若處子,動若瘋子。動的時候,喜歡說說笑笑,鬼馬精靈妙語連珠,身邊一些人,覺得我可以跟徐熙娣拼一拼,偶爾的戲癮發作,全世界都欠我一座奧斯卡。靜的時候,連呼吸都聽不到聲音,只是想靜靜的待著,看書、寫字、聽音樂。
幽默,但不嘴欠刻薄,坦率,卻不口無遮攔,隨性,且家教甚好,耿直,非不分輕重。這樣的我,是不是很像某個時候的你,也許,我就是某個時候的你。
對於著裝上,我可算是敢為天下先啊!每一年都會有自己超愛的顏色,可是,每年選中的顏色,在第二年才會成為流行色。我喜歡中國風的東西,想把中國博大精深的文化,歷史朝代的興衰全都穿到我的身上。即使,很多人看不慣我的大紅袍,很多人不喜歡我的喇嘛服,但我依然,能自信的穿到外面去。
對於音樂的喜愛,文中也已經體現的淋漓盡致,以至於,我將每個他都賦予了一首歌曲。對了,我曾經在2010年參加快樂男聲,在初選時,就被評委抨擊外貌,所以,我的容貌,大家便可以想像了。
至於送自己的歌,劉美君的《浮花》,翻唱自日本跨性別歌手中村中的《朋友的詩》。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是在《性工作者十日談》里,聽完便以泣不成聲,好奇的朋友,我不多做介紹,可以自行去聽一下。
講了這麼多我自己,我想大家更看到的,該是我大綱里不算完整的幾個人物吧,那麼,我就和大家好好的聊聊他們幾位。
在穿衣品味上來講,浩絕對是最得體的,他總是能夠在各種場合,穿出最合適的衣服。郊遊時的運動褲配棒球夾克,逛街時的微錐褲配小西服,顏色上更是搭配的清慡到無可挑剔。
凱的穿著,低調奢華有內涵。雖然他是年紀最小的一個,可是他所穿的衣服,從質感上,看到的就是精緻和細膩。樣式從來都不花俏,基本以純色、素色為主,即便沒有那張牙舞爪的誇大的奢侈品符號,也能看出絕對價值不菲。
跟超相處時,年歲太小,那個時候的衣服,就算帶著補丁也不為過。而誠和明,那個時候,學校里,我們沒得選,只能穿著運動系的校服。至於憲,那個時候總感覺他穿著誇張的衣服很好看,OVERSIZE的衣褲,金屬飾品,整個人酷到不行,現在才知道,那種風格好像叫“高街”?呵呵,現在回想起來,那個時候可能是因為愛情,連我對衣服的品味都被蒙蔽了吧。
對於這幾個人的感受,在大綱里,每個人都有一首關聯他們的歌曲,每一首,都是讓我不敢去聽的歌曲,有的是,在生活中驚鴻一瞥,有的是,忽然某天想起誰,唱著那首歌就開始晃了神。
超,是那個我幼小心靈里的□□,是我曾經的救世主和依靠。對於我來講,他是教會我思念的人,也是教會我淡忘的那個人,聚散兩依依,經此別後,未曾相見。在專屬於他和我的那段時光里,他是帶給我溫暖的人,無論是小時調皮的掐我的臉,還是從背後雙手捂住我的耳,或者是雨天那個暖暖的擁抱,都對我影響頗深,以至於以後的歲月里,和他相處的一點一滴,都是我追逐的愛情的模樣。也因為他,那個雨天擁抱的甜,即使在今天,也時常出現到我的夢裡。
超給了我人生中最初體驗到的溫暖,也贈予我最初的思念,年紀小小的我,一無所有的我,在那段超從暗戀到相戀,在從相戀到失戀的時光里,我的懂事和不打擾,就是我能給他的全部。
雖然知道他回到M市定居了,雖然知道我們是有機會見上一面的,可是我覺得,我們最好的生活狀態,也就是現在這樣,互不打擾。我也曾偷偷的去看過他,只是遠遠的一眼,理由很簡單,只是想看看我記憶里的那個人,現在是什麼模樣。看到他一切安好,身邊有美麗的妻子照顧他的起居,我希望他可以就一直這麼幸福下去。
當然,生活不會只給你糖吃,他也會配給你相應的苦澀,如果超是我生活中的一顆糖,那麼誠就是老天爺配給我的苦。我不記得是哪一個瞬間對他怦然心動,然後陷入相見不如懷念的自虐的迷局,他對於我,更多的應該是好奇,好奇我如何自己一個人生活,好奇我怎麼能在不知不覺中把自己推到風口浪尖,然後成為大家的笑話,或者是好奇我是怎樣明明內心熱情的像火卻又儘量避免和人交談,為什麼不主動,卻又不曾拒絕。
在學校的時光,是他讓我知道原來那種就算是明明看著他,心裡卻還想他的感覺叫做喜歡,也是他讓我知道了那種你全心付出,他卻對你有所隱瞞的求不得的苦楚,更明白了那種我拿他當氧氣,他拿我當救生衣的辛酸和無奈。
那段時光里,我嘗到嫉妒的滋味,體會到了心碎的感覺。即使從想念變成懷念,從心動變成心碎,偏偏還會關切,他最後屬於誰。
可能幫他做信鴿做的多了,他最後好像也對我做了這樣的設定。每當接到他的信,那種想拆又不敢拆的憂傷,那種捨不得一口氣看完的惆悵,每次,接到他電話,還未曾聽他開口,心就碰碰狂跳的悸動,全都葬身於他禮貌問好後的打探消息。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沉迷於網絡小說里,在小說里尋找感動自己的小細節,也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至今沒能找到屬於我的那份愛情,所以,把所有關於愛情美好的想像都寄托在了小說里。
我的沉迷,並不是廢寢忘食的去擼字,而是淺斟細酌品讀每一個字,去感受作者想賦予給每個角色的“味兒”。我也會努力的去意yín每一個人物說每一句話時的面部最細微的表情,也想通過角色說出的每一個字,去感受到,這個角色當時內心最細微的變化,這就是我一個人看書時,一會兒會哭,一會兒又會笑的原因。
我在讀每一部作品的時候,最多的意yín和好奇,全都在作者身上。很多時候,會因作者的寫作風格而擅自揣度其人的性格愛好,也會因為作者著筆處和修辭手法,來判斷其人的品味。
總是忍不住的好奇,文字清新雋雅的人,是不是都是清瘦白皙的少年,文字溫暖樸實的人,是不是更愛戴著黑框眼鏡穿米色針織衫。也還會經常找尋蛛絲馬跡,哪一位作者喜歡田馥甄,哪一位喜歡李健。
所以,下面來簡單的說說我自己。
我可能會是最跌破大家眼球的那位,我不是憨厚可愛男生,我不是仙風道骨的男生,我不是沉默寡言的男生,不曾貌美如仙,也不算丑到不忍直視。寫到這段文字時,正經歷著從115KG到105KG的蛻變,就是哪種在人群中,即使是擦肩而過也不會引起你注意的那個人。
我,五五分的身材,很可惜不能脖子以下都是腿。至於相貌,小眼睛單眼皮,高鼻樑,小嘴。很多時候被誤認成韓國人,還有很多時候,拍照片,就像是一張女扮男裝的臉。不過600多度的大近視,常年戴著的眼睛,也著實封印住了我的美。
性格上,靜若處子,動若瘋子。動的時候,喜歡說說笑笑,鬼馬精靈妙語連珠,身邊一些人,覺得我可以跟徐熙娣拼一拼,偶爾的戲癮發作,全世界都欠我一座奧斯卡。靜的時候,連呼吸都聽不到聲音,只是想靜靜的待著,看書、寫字、聽音樂。
幽默,但不嘴欠刻薄,坦率,卻不口無遮攔,隨性,且家教甚好,耿直,非不分輕重。這樣的我,是不是很像某個時候的你,也許,我就是某個時候的你。
對於著裝上,我可算是敢為天下先啊!每一年都會有自己超愛的顏色,可是,每年選中的顏色,在第二年才會成為流行色。我喜歡中國風的東西,想把中國博大精深的文化,歷史朝代的興衰全都穿到我的身上。即使,很多人看不慣我的大紅袍,很多人不喜歡我的喇嘛服,但我依然,能自信的穿到外面去。
對於音樂的喜愛,文中也已經體現的淋漓盡致,以至於,我將每個他都賦予了一首歌曲。對了,我曾經在2010年參加快樂男聲,在初選時,就被評委抨擊外貌,所以,我的容貌,大家便可以想像了。
至於送自己的歌,劉美君的《浮花》,翻唱自日本跨性別歌手中村中的《朋友的詩》。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是在《性工作者十日談》里,聽完便以泣不成聲,好奇的朋友,我不多做介紹,可以自行去聽一下。
講了這麼多我自己,我想大家更看到的,該是我大綱里不算完整的幾個人物吧,那麼,我就和大家好好的聊聊他們幾位。
在穿衣品味上來講,浩絕對是最得體的,他總是能夠在各種場合,穿出最合適的衣服。郊遊時的運動褲配棒球夾克,逛街時的微錐褲配小西服,顏色上更是搭配的清慡到無可挑剔。
凱的穿著,低調奢華有內涵。雖然他是年紀最小的一個,可是他所穿的衣服,從質感上,看到的就是精緻和細膩。樣式從來都不花俏,基本以純色、素色為主,即便沒有那張牙舞爪的誇大的奢侈品符號,也能看出絕對價值不菲。
跟超相處時,年歲太小,那個時候的衣服,就算帶著補丁也不為過。而誠和明,那個時候,學校里,我們沒得選,只能穿著運動系的校服。至於憲,那個時候總感覺他穿著誇張的衣服很好看,OVERSIZE的衣褲,金屬飾品,整個人酷到不行,現在才知道,那種風格好像叫“高街”?呵呵,現在回想起來,那個時候可能是因為愛情,連我對衣服的品味都被蒙蔽了吧。
對於這幾個人的感受,在大綱里,每個人都有一首關聯他們的歌曲,每一首,都是讓我不敢去聽的歌曲,有的是,在生活中驚鴻一瞥,有的是,忽然某天想起誰,唱著那首歌就開始晃了神。
超,是那個我幼小心靈里的□□,是我曾經的救世主和依靠。對於我來講,他是教會我思念的人,也是教會我淡忘的那個人,聚散兩依依,經此別後,未曾相見。在專屬於他和我的那段時光里,他是帶給我溫暖的人,無論是小時調皮的掐我的臉,還是從背後雙手捂住我的耳,或者是雨天那個暖暖的擁抱,都對我影響頗深,以至於以後的歲月里,和他相處的一點一滴,都是我追逐的愛情的模樣。也因為他,那個雨天擁抱的甜,即使在今天,也時常出現到我的夢裡。
超給了我人生中最初體驗到的溫暖,也贈予我最初的思念,年紀小小的我,一無所有的我,在那段超從暗戀到相戀,在從相戀到失戀的時光里,我的懂事和不打擾,就是我能給他的全部。
雖然知道他回到M市定居了,雖然知道我們是有機會見上一面的,可是我覺得,我們最好的生活狀態,也就是現在這樣,互不打擾。我也曾偷偷的去看過他,只是遠遠的一眼,理由很簡單,只是想看看我記憶里的那個人,現在是什麼模樣。看到他一切安好,身邊有美麗的妻子照顧他的起居,我希望他可以就一直這麼幸福下去。
當然,生活不會只給你糖吃,他也會配給你相應的苦澀,如果超是我生活中的一顆糖,那麼誠就是老天爺配給我的苦。我不記得是哪一個瞬間對他怦然心動,然後陷入相見不如懷念的自虐的迷局,他對於我,更多的應該是好奇,好奇我如何自己一個人生活,好奇我怎麼能在不知不覺中把自己推到風口浪尖,然後成為大家的笑話,或者是好奇我是怎樣明明內心熱情的像火卻又儘量避免和人交談,為什麼不主動,卻又不曾拒絕。
在學校的時光,是他讓我知道原來那種就算是明明看著他,心裡卻還想他的感覺叫做喜歡,也是他讓我知道了那種你全心付出,他卻對你有所隱瞞的求不得的苦楚,更明白了那種我拿他當氧氣,他拿我當救生衣的辛酸和無奈。
那段時光里,我嘗到嫉妒的滋味,體會到了心碎的感覺。即使從想念變成懷念,從心動變成心碎,偏偏還會關切,他最後屬於誰。
可能幫他做信鴿做的多了,他最後好像也對我做了這樣的設定。每當接到他的信,那種想拆又不敢拆的憂傷,那種捨不得一口氣看完的惆悵,每次,接到他電話,還未曾聽他開口,心就碰碰狂跳的悸動,全都葬身於他禮貌問好後的打探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