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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擺攤的地方已經被一個美女承包了,她在賣很有趣的情侶手鍊,我的目光就直接被吸引過去了。憲在那一堆珠珠里挑來選去的,最後讓美女編了兩條手鍊出來,一條套在了我的手上,另一條套在了自己的手上。我仔細看了一下,我的上面刻著小寶,他的上面刻著小野,這以後就是我們的代號了。那個時候的我,心裡甜出了蜜。
冷戰結束後,我便開始了實習生活,去到的是一家旅行社做計調。旅行社的離學校好遠,每天5點30起床,才能保證我8點30之前到單位。每天5點30下班,回到學校,也要9點前後了。
實習真的挺累的,不過,我每天也都會在憲的學校門口下車,去簡單的和他見上一面,說上幾句話之後再走回學校。即使再累,我的心裡也是充實的,是甜的。不過另一個念頭,也在我的心裡滋生了起來,我想租一套房子,學校的宿舍就要讓我們搬出來了,雖然才大二,可是2+1的學制,我也就算是畢業了。
憲已經是大四下學期了,除了論文和答辯外,每天也都沒有什麼可做的,那這樣想的話,我們應該能夠同居了。
對於同居的生活,我期待著、也嚮往著。
第9章 憲 下
林夕,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他的一首《大城大事》把我所有的悲戚都寫了出來,在很長的一段日子裡,我都會儘量不去觸碰這首歌。當我聽到他的《再見二丁目》時,我的落寞,也不過如此。尤其聽到那句,如能忘掉渴望,歲月長衣衫薄,即便我薄了衣衫,也不見得我的歲月能更長。
跟憲說了租房子的念頭,他很快便同意了,那段時間,我們兩個都沾沾自喜即將有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我們聊天的內容全都關於房子。報紙、網站、中介,即使是跑斷腿,也想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我們看過筒子樓,看過平房,看過閣樓,最後,選擇了一個40平的一居室房子租了下來。
租房用去了我大部分積蓄,所以每天我都在盤算著以後的生活,而憲,他是天生的樂天派,對於生活上的瑣碎,我是不願讓他操心的。那個時候的我們,兩個人一起去逛超市,一起去看電影,一起去夜市吃小吃,所有的事情都是兩個人一起,就是我最大的滿足,我雖然想要的不多,可是我卻貪心,我希望,天長地久能發生在我的身上。
住在一起之後,生活上的習慣就要有所改變,我不想憲因為我變得不自在,所以,我便試著去改變我自己來配合憲的生活。憲家境優越,在生活中花錢自然是大手大腳,而維持家計的我,則要能省就省,所以很長的一段時間,憲在的時候,我準備著豐富的四菜一湯,憲不在的時候,便清水煮掛麵。
從小便知道一分錢難倒英雄漢的道理,拿著微薄的實習工資,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重擔,我一度感覺到被壓的喘不過氣。和憲在生活上,也逐漸有了矛盾,他說我是那種寧願花5塊錢買壓縮碟片也不會進電影院的小市民,他是天生愛浪漫的雙魚,而我是精打細算的金牛。他每周近1000元的生活費,總是不夠用,需要我的補給,我卻每個月除了和他在一起外的開銷不足500元。
Marlboro,憲很喜歡這個煙,我卻對這個煙敬而遠之,我們兩個人抽菸都抽的很厲害,只要憲在的時候,我每天要給他買兩包Marlboro,我自己則會買兩包3元錢的哈爾濱。有一次憲從家裡過來找我,給我帶了兩條哈爾濱,著實是感動了一下,可他卻抱怨著,為了買這兩條破煙,跑了好多地方,不明白這煙有什麼好抽的。是啊,我也想知道這哈爾濱有什麼好抽的,這世界上抽菸的男人,誰不喜歡口感綿軟醇香的中華,誰會喜歡這辛辣嗆鼻的最便宜的哈爾濱。
Marlboro的故事是憲講給我聽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ver,男人,因愛情的結束而刻骨銘心。我們兩個人躺在床上,我聽到的卻還有另一個故事,故事的主角是憲和林。林是憲的乾弟弟,是一直喜歡憲的男孩,他們兩個從小長到大,到了高中的時候,才正式的在一起。憲說那個時候,他不懂得珍惜,最後林遠走他鄉和別人在了一起。
憲說林是一個多才多藝的男孩,為了先喜歡的獎品,去參加H市的街舞比賽,得到第一。憲說林為了紀念他們的感情,在憲19歲生日那年,林把他們的故事寫成了歌曲。憲還說,林當年因為憲的一句玩笑話,就把憲的名字紋在了胸口心臟的位置。憲還告訴我,林,是他家人唯一接受的他的男友。
我不記得自己是怎樣的心情聽完這些故事,只記得憲像是自言自語,又像是在說給我聽,他說,時間能倒回去,他一定好好的管好自己,不再去傷害林。講完故事的他,很快的就睡了過去,那一夜,我並沒有睡著,腦袋空空的,睜著眼睛一直到天亮。我並不介意他認識我之前的過去,可我也並不好奇他和別人的記憶,我好奇的是,短短的三個月時間,是什麼讓一開始為了把我留在被窩裡,天天給我講鬼故事的人,成了一個不止一次給我講起關於他和別人的故事的人。
還來不及想明白這個事情,我就碰到了人生的另一個問題,我的父親也過世了,匆匆忙忙的從H市趕回M市奔喪,在我回到小院時,雖然外婆已經過世一年了,可看到外婆親手種下的芍藥、月季依然充滿生機時,我竟然感覺,人其實也就是這樣,當你離開時,你除了能存在在別人的記憶里,其餘的,你在這個世界上,留不下任何痕跡。
在M市奔喪期間又一次碰到了誠,誠還是那麼陽光帥氣,當兵回來都一年多了,身上竟然還是帶著一些痞氣。本想著趁他沒看見我之前趕緊逃了,可誰知道就在我看他的時候,他竟也鬼使神差把頭轉向了我,正好和我目光相遇。所以,沒能像上次一樣簡單的寒暄幾句就逃,只好被他硬生生的拉到了咖啡店。
在小店裡,他一直抱怨著沒朋友,沒同學陪的,我索性就把身邊幾個M市的死黨介紹給他,一個電話把他們都叫過來,然後自己趕緊離開。我很明確,我現在是和憲在一起,就不該給自己留下可能產生的麻煩。
奔完喪回到H市,沒有時間讓自己沉浸在悲痛之中,因為我知道,已經過世的人,無論我多麼悲傷,他都不可能回來了。所幸,曾經我和父親有過很多美好的記憶,那就已經足夠了,既然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那就努力向前看吧,畢竟生活還是要繼續。
從H市回來,還好有憲一直陪著我,憲告訴我,如果真的難受,想哭就應該哭出來,哭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可是,我真的哭不出來。憲揉亂我的頭髮,說我倔強的可憐,堅強的讓人心疼,我安靜的躺在憲的懷裡,聽著他的心跳,原來這強有力的心跳,才是我們活著的證據。
和憲平淡的日子又過了半年,這半年的時間裡,憲變得讓我越來越看不明白,即使我對於平淡的生活再嚮往,我也不會被這表面的平靜所蒙蔽,所以,我想帶著憲回趟M市,讓他看看我曾經生活的地方,讓我的死黨們也見見他。
琳馬上就過生日了,所以我和憲簡單的準備了一下,買了當天的火車票,就直接回到M市。到M市的時候,已經接近傍晚了,下車後直奔飯店,在飯桌上也看到了誠。其實見到誠也是情理之中的,畢竟這半年,每次看QQ空間時,都能看到他們很好的玩在一起。這場飯局熱鬧非凡,每個人都有說有笑的,憲也很快的融入到了他們中,只有誠,一個人靜靜的坐在旁邊,冷冷的看著眼前的熱鬧。
冷戰結束後,我便開始了實習生活,去到的是一家旅行社做計調。旅行社的離學校好遠,每天5點30起床,才能保證我8點30之前到單位。每天5點30下班,回到學校,也要9點前後了。
實習真的挺累的,不過,我每天也都會在憲的學校門口下車,去簡單的和他見上一面,說上幾句話之後再走回學校。即使再累,我的心裡也是充實的,是甜的。不過另一個念頭,也在我的心裡滋生了起來,我想租一套房子,學校的宿舍就要讓我們搬出來了,雖然才大二,可是2+1的學制,我也就算是畢業了。
憲已經是大四下學期了,除了論文和答辯外,每天也都沒有什麼可做的,那這樣想的話,我們應該能夠同居了。
對於同居的生活,我期待著、也嚮往著。
第9章 憲 下
林夕,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他的一首《大城大事》把我所有的悲戚都寫了出來,在很長的一段日子裡,我都會儘量不去觸碰這首歌。當我聽到他的《再見二丁目》時,我的落寞,也不過如此。尤其聽到那句,如能忘掉渴望,歲月長衣衫薄,即便我薄了衣衫,也不見得我的歲月能更長。
跟憲說了租房子的念頭,他很快便同意了,那段時間,我們兩個都沾沾自喜即將有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我們聊天的內容全都關於房子。報紙、網站、中介,即使是跑斷腿,也想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我們看過筒子樓,看過平房,看過閣樓,最後,選擇了一個40平的一居室房子租了下來。
租房用去了我大部分積蓄,所以每天我都在盤算著以後的生活,而憲,他是天生的樂天派,對於生活上的瑣碎,我是不願讓他操心的。那個時候的我們,兩個人一起去逛超市,一起去看電影,一起去夜市吃小吃,所有的事情都是兩個人一起,就是我最大的滿足,我雖然想要的不多,可是我卻貪心,我希望,天長地久能發生在我的身上。
住在一起之後,生活上的習慣就要有所改變,我不想憲因為我變得不自在,所以,我便試著去改變我自己來配合憲的生活。憲家境優越,在生活中花錢自然是大手大腳,而維持家計的我,則要能省就省,所以很長的一段時間,憲在的時候,我準備著豐富的四菜一湯,憲不在的時候,便清水煮掛麵。
從小便知道一分錢難倒英雄漢的道理,拿著微薄的實習工資,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重擔,我一度感覺到被壓的喘不過氣。和憲在生活上,也逐漸有了矛盾,他說我是那種寧願花5塊錢買壓縮碟片也不會進電影院的小市民,他是天生愛浪漫的雙魚,而我是精打細算的金牛。他每周近1000元的生活費,總是不夠用,需要我的補給,我卻每個月除了和他在一起外的開銷不足500元。
Marlboro,憲很喜歡這個煙,我卻對這個煙敬而遠之,我們兩個人抽菸都抽的很厲害,只要憲在的時候,我每天要給他買兩包Marlboro,我自己則會買兩包3元錢的哈爾濱。有一次憲從家裡過來找我,給我帶了兩條哈爾濱,著實是感動了一下,可他卻抱怨著,為了買這兩條破煙,跑了好多地方,不明白這煙有什麼好抽的。是啊,我也想知道這哈爾濱有什麼好抽的,這世界上抽菸的男人,誰不喜歡口感綿軟醇香的中華,誰會喜歡這辛辣嗆鼻的最便宜的哈爾濱。
Marlboro的故事是憲講給我聽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ver,男人,因愛情的結束而刻骨銘心。我們兩個人躺在床上,我聽到的卻還有另一個故事,故事的主角是憲和林。林是憲的乾弟弟,是一直喜歡憲的男孩,他們兩個從小長到大,到了高中的時候,才正式的在一起。憲說那個時候,他不懂得珍惜,最後林遠走他鄉和別人在了一起。
憲說林是一個多才多藝的男孩,為了先喜歡的獎品,去參加H市的街舞比賽,得到第一。憲說林為了紀念他們的感情,在憲19歲生日那年,林把他們的故事寫成了歌曲。憲還說,林當年因為憲的一句玩笑話,就把憲的名字紋在了胸口心臟的位置。憲還告訴我,林,是他家人唯一接受的他的男友。
我不記得自己是怎樣的心情聽完這些故事,只記得憲像是自言自語,又像是在說給我聽,他說,時間能倒回去,他一定好好的管好自己,不再去傷害林。講完故事的他,很快的就睡了過去,那一夜,我並沒有睡著,腦袋空空的,睜著眼睛一直到天亮。我並不介意他認識我之前的過去,可我也並不好奇他和別人的記憶,我好奇的是,短短的三個月時間,是什麼讓一開始為了把我留在被窩裡,天天給我講鬼故事的人,成了一個不止一次給我講起關於他和別人的故事的人。
還來不及想明白這個事情,我就碰到了人生的另一個問題,我的父親也過世了,匆匆忙忙的從H市趕回M市奔喪,在我回到小院時,雖然外婆已經過世一年了,可看到外婆親手種下的芍藥、月季依然充滿生機時,我竟然感覺,人其實也就是這樣,當你離開時,你除了能存在在別人的記憶里,其餘的,你在這個世界上,留不下任何痕跡。
在M市奔喪期間又一次碰到了誠,誠還是那麼陽光帥氣,當兵回來都一年多了,身上竟然還是帶著一些痞氣。本想著趁他沒看見我之前趕緊逃了,可誰知道就在我看他的時候,他竟也鬼使神差把頭轉向了我,正好和我目光相遇。所以,沒能像上次一樣簡單的寒暄幾句就逃,只好被他硬生生的拉到了咖啡店。
在小店裡,他一直抱怨著沒朋友,沒同學陪的,我索性就把身邊幾個M市的死黨介紹給他,一個電話把他們都叫過來,然後自己趕緊離開。我很明確,我現在是和憲在一起,就不該給自己留下可能產生的麻煩。
奔完喪回到H市,沒有時間讓自己沉浸在悲痛之中,因為我知道,已經過世的人,無論我多麼悲傷,他都不可能回來了。所幸,曾經我和父親有過很多美好的記憶,那就已經足夠了,既然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那就努力向前看吧,畢竟生活還是要繼續。
從H市回來,還好有憲一直陪著我,憲告訴我,如果真的難受,想哭就應該哭出來,哭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可是,我真的哭不出來。憲揉亂我的頭髮,說我倔強的可憐,堅強的讓人心疼,我安靜的躺在憲的懷裡,聽著他的心跳,原來這強有力的心跳,才是我們活著的證據。
和憲平淡的日子又過了半年,這半年的時間裡,憲變得讓我越來越看不明白,即使我對於平淡的生活再嚮往,我也不會被這表面的平靜所蒙蔽,所以,我想帶著憲回趟M市,讓他看看我曾經生活的地方,讓我的死黨們也見見他。
琳馬上就過生日了,所以我和憲簡單的準備了一下,買了當天的火車票,就直接回到M市。到M市的時候,已經接近傍晚了,下車後直奔飯店,在飯桌上也看到了誠。其實見到誠也是情理之中的,畢竟這半年,每次看QQ空間時,都能看到他們很好的玩在一起。這場飯局熱鬧非凡,每個人都有說有笑的,憲也很快的融入到了他們中,只有誠,一個人靜靜的坐在旁邊,冷冷的看著眼前的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