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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上一次的經驗,憲知道我可能比較怕冷,便像變魔法一樣,從他的包里拿出一條米白色的圍巾幫我系好,而自己則掏出一條一模一樣的灰色的,給自己繫上。因為時間尚早,他便帶著我去其他的大學轉悠,給我講各個學校的故事。走了一段路,他說上廁所就匆匆忙忙的走開了,等回來的時候,手裡拿著一隻白玫瑰,單膝跪地的遞給我。
光顧著害羞了,哪還有空想別的,趕緊把他牽了起來,可就在我接過玫瑰的那一瞬間,玫瑰的花瓣就呼啦一下的全落了。憲苦笑著撓撓頭,告訴我他這個禮拜的生活費用光了,所以啊,只能買2塊一隻的處理品了。接過玫瑰笑他傻,我又不是沒帶錢,這不是還有我麼。
吃過飯後,我們並沒有去唱歌,只是兩個人,手牽著手,在別人的學校里,一圈一圈的走著,看夜景,看別人驚異的、羨慕或者嫌棄的目光。聽見有女生小聲議論我們,憲卻嗆聲回去,問人家是不是嫉妒,因為我們有男朋友,而那個女生卻沒有。原來,憲,高高壯壯的身體,還住著這麼孩子氣的靈魂。
從這一刻開始,我們兩個,算是正式的在一起了!可能是老天爺聽到了我的願望,讓我在馬上實習的時候,大二的第二個學期,遇見了屬於我的愛情。
第8章 憲 中
我記得電影《百年好合》里,李冰冰說過,一段感情能給你帶來多大傷痛,就一定給你帶來過多大的快樂,我和憲的感情亦是如此。
大二這年,我接到了泰國易三倉工商管理學院的OFFER,可是因為經濟原因,我只能放棄,所以直至今天,我的夢想一直是可以去遊學。憲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摟著我的肩膀告訴我,去不了泰國也所有好處的,泰國鬼片裡到處是鬼,在H市,起碼我身邊有他。
聽到他這句話,心裡暖暖的,覺得其實去不了泰國,我就該去好好工作努力賺錢,然後去過我想要的生活。其實我想要的生活好簡單的,和很多普通的女孩子一樣,就是想在家做做飯,洗洗衣服,接送孩子上下學,等著心愛的人回家。
在放棄了泰國留學後,憲為了讓我開心,便約著我在周末的時候,一起去距大學城1小時車程的L縣遊玩,反正去不了遊學,當然我也沒必要在去泡圖書館,便欣然答應了下來。憲真的對我蠻用心的,他知道我喜歡女作家蕭紅,我們此行的目的地,便是蕭紅故居。
蕭紅故居,是一座庭院,在不懂的人眼裡,就是一個被保護起來的普通磚瓦房,可是在我的眼裡,它是承載著蕭紅的過去和童年的地方,神聖無比。每一間屋子我都看到津津有味,可是憲卻哈欠連天,也真是苦了他。
這個景點受關注度不高,所以加上我們,遊客也就一共6個人。走到蕭紅居住過的屋子時,憲一屁股就坐到了土炕上,我著實嚇了一跳,想趕緊拉他起來,可是卻一把被他拉到了身旁,賊兮兮的對我說,這連炕都有了,咱把事辦了吧!然後擠眉弄眼的擺出一副色狼的樣子,我便推著他,假裝哭喊道,員外不要啊,夫人在門外看著呢。
當我說完這句話的時候,憲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戲謔的對我說,原來你喜歡角色扮演啊,然後用他的嘴巴堵住了我的唇。這是我的初吻,即沒有聽到鐘聲,也沒有看到星星,只聽他憲有力的心臟撲通撲通的跳著,我嘴巴上碰到的嘴唇軟軟的,嘴唇上碰到他下巴上的胡茬硬硬的。憲看著我張的大大的眼睛,笑著問我是不是初吻,我木訥的點了點頭。
跟憲從蕭紅故居出來,又去吃了很多好吃的,喝了一些酒。我喜歡喝酒,卻不喜歡酗酒,我只是迷戀著三杯兩盞下肚後,那讓人莫名開心和興奮的微醺。我們兩個手拉著手,一起到呼蘭河邊上去看日落,看完日落又看星星。我們早就錯過了回大學城的末班車,就只好留宿在L縣。
L縣的小賓館裡,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轉變,我不知道該怎麼稱呼這樣的轉變,若說是從男孩變成了男人,似乎,也不是那麼恰當,說女孩變成女人,更不妥吧。對於那一次的經歷,著實不太好,因為退房時,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這殺人現場一樣床。
回到學校就發燒了,上廁所簡直就是煎熬,走路跑操更像是上刑,即使這樣,我的內心依然是愉悅的,這種愉悅來自於我的轉變,和我們之間身份的轉變。
過了一周後,我接到了憲的邀請,邀請我同他一起去參加一個圈子裡的聚會,他告訴我,那裡面都是他的朋友,而且,聚會是必須帶家屬的。我是不情願去的,我不想接觸除了憲以外的任何人,我也不想和任何人發生聯繫,可是憲告訴我,這樣的聚會,我出席就是想讓他的朋友們知道我的存在,也好讓我去宣示一下對於他的所有權。
第一次參加這樣的聚會,跟憲約定好了提前一個小時碰面,憲看到我的時候,問我為什麼穿的這麼隨便,淡藍色牛仔褲,白球鞋,粉色帽衫就這麼簡單,我笑笑告訴他,我是和男朋友去的,又不是為了找男朋友去的,所以就這樣了。聽到我的回答,憲很滿意的笑了,最後拗不過他,還是帶我去做了一個讓我感覺很彆扭的髮型。
聚會上,沒想到我還有意外的收穫,我碰到了我的高中同學明。明的相貌沒怎麼變,可是整個人的氣質卻差了很多,有一些的媚氣,或者說是風塵氣,他笑著看著我說我就知道,上學的時候,我是絕對不會看錯的。我拉過他,告訴他,我並沒有否定和刻意隱瞞什麼,只是那個時候的我,真的什麼都不懂。
聚會有20個人那麼多,不是吃飯喝酒就是吹牛,這樣的聚會裡除了酒色財氣外,還多了一些故作姿態,以及互相開黃腔。憲在聚會裡玩的風生水起的,在他介紹過我後,就去和別人聊天,我則自己一個人坐在角落裡,翻弄著手機。
明坐到了我的旁邊,問我是不是看到他現在的樣子覺得很噁心,我很好奇他為什麼要這麼說,他像是講給我聽,也像是在勸自己,他說這樣的他,才是最真實的他,喜歡自稱老娘,喜歡化點妝,喜歡穿緊身的衣褲,不管別人怎麼看,自己活的高興。看著他說著瀟灑的話,卻沒那麼灑脫的神情,我只是告訴他,無論你什麼樣子,自己開心比啥都重要,你永遠是我記憶里的那個跟我在陽光下一人一隻耳機唱《暖暖》的,那個和我無話不談的明。
我和明算是一笑泯恩仇嗎?我們之間的過往也算不上是恩仇吧。只是明在跟我聊完後,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努了努嘴,問我為什麼偏偏跟了他。我誠實的回答,哪有什麼為什麼啊,喜歡了就是喜歡了,我喜歡他,他也喜歡我就是這麼簡單。他是這些年裡,唯一一個要和我在一起的人,我一定會好好珍惜。可是明卻無奈的笑了一下,告訴我,你喜歡上小野,以後的苦夠你吃的。我還沒明白什麼意思,他就拍拍屁股走了,我唯一想通了的,就是原來憲在圈子裡叫小野。
還沒來的及想明白明的話,宏志哥(跟著憲叫的)便坐在我身旁同我聊了起來,聊天的內容無非就是專業啊學校啊之類的,聊到一半,就看見憲時不時的用餘光看向我的方向,我在心裡竊喜了一下,某人可能打翻小醋缸。忽然間看到宏志哥好像在翻找著什麼就問他要不要幫忙,宏志哥說他手機不見了,借用我電話給自己打一個,當號碼撥通後,我卻清楚的看到,他從褲兜里,掏出了手機。
光顧著害羞了,哪還有空想別的,趕緊把他牽了起來,可就在我接過玫瑰的那一瞬間,玫瑰的花瓣就呼啦一下的全落了。憲苦笑著撓撓頭,告訴我他這個禮拜的生活費用光了,所以啊,只能買2塊一隻的處理品了。接過玫瑰笑他傻,我又不是沒帶錢,這不是還有我麼。
吃過飯後,我們並沒有去唱歌,只是兩個人,手牽著手,在別人的學校里,一圈一圈的走著,看夜景,看別人驚異的、羨慕或者嫌棄的目光。聽見有女生小聲議論我們,憲卻嗆聲回去,問人家是不是嫉妒,因為我們有男朋友,而那個女生卻沒有。原來,憲,高高壯壯的身體,還住著這麼孩子氣的靈魂。
從這一刻開始,我們兩個,算是正式的在一起了!可能是老天爺聽到了我的願望,讓我在馬上實習的時候,大二的第二個學期,遇見了屬於我的愛情。
第8章 憲 中
我記得電影《百年好合》里,李冰冰說過,一段感情能給你帶來多大傷痛,就一定給你帶來過多大的快樂,我和憲的感情亦是如此。
大二這年,我接到了泰國易三倉工商管理學院的OFFER,可是因為經濟原因,我只能放棄,所以直至今天,我的夢想一直是可以去遊學。憲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摟著我的肩膀告訴我,去不了泰國也所有好處的,泰國鬼片裡到處是鬼,在H市,起碼我身邊有他。
聽到他這句話,心裡暖暖的,覺得其實去不了泰國,我就該去好好工作努力賺錢,然後去過我想要的生活。其實我想要的生活好簡單的,和很多普通的女孩子一樣,就是想在家做做飯,洗洗衣服,接送孩子上下學,等著心愛的人回家。
在放棄了泰國留學後,憲為了讓我開心,便約著我在周末的時候,一起去距大學城1小時車程的L縣遊玩,反正去不了遊學,當然我也沒必要在去泡圖書館,便欣然答應了下來。憲真的對我蠻用心的,他知道我喜歡女作家蕭紅,我們此行的目的地,便是蕭紅故居。
蕭紅故居,是一座庭院,在不懂的人眼裡,就是一個被保護起來的普通磚瓦房,可是在我的眼裡,它是承載著蕭紅的過去和童年的地方,神聖無比。每一間屋子我都看到津津有味,可是憲卻哈欠連天,也真是苦了他。
這個景點受關注度不高,所以加上我們,遊客也就一共6個人。走到蕭紅居住過的屋子時,憲一屁股就坐到了土炕上,我著實嚇了一跳,想趕緊拉他起來,可是卻一把被他拉到了身旁,賊兮兮的對我說,這連炕都有了,咱把事辦了吧!然後擠眉弄眼的擺出一副色狼的樣子,我便推著他,假裝哭喊道,員外不要啊,夫人在門外看著呢。
當我說完這句話的時候,憲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戲謔的對我說,原來你喜歡角色扮演啊,然後用他的嘴巴堵住了我的唇。這是我的初吻,即沒有聽到鐘聲,也沒有看到星星,只聽他憲有力的心臟撲通撲通的跳著,我嘴巴上碰到的嘴唇軟軟的,嘴唇上碰到他下巴上的胡茬硬硬的。憲看著我張的大大的眼睛,笑著問我是不是初吻,我木訥的點了點頭。
跟憲從蕭紅故居出來,又去吃了很多好吃的,喝了一些酒。我喜歡喝酒,卻不喜歡酗酒,我只是迷戀著三杯兩盞下肚後,那讓人莫名開心和興奮的微醺。我們兩個手拉著手,一起到呼蘭河邊上去看日落,看完日落又看星星。我們早就錯過了回大學城的末班車,就只好留宿在L縣。
L縣的小賓館裡,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轉變,我不知道該怎麼稱呼這樣的轉變,若說是從男孩變成了男人,似乎,也不是那麼恰當,說女孩變成女人,更不妥吧。對於那一次的經歷,著實不太好,因為退房時,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這殺人現場一樣床。
回到學校就發燒了,上廁所簡直就是煎熬,走路跑操更像是上刑,即使這樣,我的內心依然是愉悅的,這種愉悅來自於我的轉變,和我們之間身份的轉變。
過了一周後,我接到了憲的邀請,邀請我同他一起去參加一個圈子裡的聚會,他告訴我,那裡面都是他的朋友,而且,聚會是必須帶家屬的。我是不情願去的,我不想接觸除了憲以外的任何人,我也不想和任何人發生聯繫,可是憲告訴我,這樣的聚會,我出席就是想讓他的朋友們知道我的存在,也好讓我去宣示一下對於他的所有權。
第一次參加這樣的聚會,跟憲約定好了提前一個小時碰面,憲看到我的時候,問我為什麼穿的這麼隨便,淡藍色牛仔褲,白球鞋,粉色帽衫就這麼簡單,我笑笑告訴他,我是和男朋友去的,又不是為了找男朋友去的,所以就這樣了。聽到我的回答,憲很滿意的笑了,最後拗不過他,還是帶我去做了一個讓我感覺很彆扭的髮型。
聚會上,沒想到我還有意外的收穫,我碰到了我的高中同學明。明的相貌沒怎麼變,可是整個人的氣質卻差了很多,有一些的媚氣,或者說是風塵氣,他笑著看著我說我就知道,上學的時候,我是絕對不會看錯的。我拉過他,告訴他,我並沒有否定和刻意隱瞞什麼,只是那個時候的我,真的什麼都不懂。
聚會有20個人那麼多,不是吃飯喝酒就是吹牛,這樣的聚會裡除了酒色財氣外,還多了一些故作姿態,以及互相開黃腔。憲在聚會裡玩的風生水起的,在他介紹過我後,就去和別人聊天,我則自己一個人坐在角落裡,翻弄著手機。
明坐到了我的旁邊,問我是不是看到他現在的樣子覺得很噁心,我很好奇他為什麼要這麼說,他像是講給我聽,也像是在勸自己,他說這樣的他,才是最真實的他,喜歡自稱老娘,喜歡化點妝,喜歡穿緊身的衣褲,不管別人怎麼看,自己活的高興。看著他說著瀟灑的話,卻沒那麼灑脫的神情,我只是告訴他,無論你什麼樣子,自己開心比啥都重要,你永遠是我記憶里的那個跟我在陽光下一人一隻耳機唱《暖暖》的,那個和我無話不談的明。
我和明算是一笑泯恩仇嗎?我們之間的過往也算不上是恩仇吧。只是明在跟我聊完後,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努了努嘴,問我為什麼偏偏跟了他。我誠實的回答,哪有什麼為什麼啊,喜歡了就是喜歡了,我喜歡他,他也喜歡我就是這麼簡單。他是這些年裡,唯一一個要和我在一起的人,我一定會好好珍惜。可是明卻無奈的笑了一下,告訴我,你喜歡上小野,以後的苦夠你吃的。我還沒明白什麼意思,他就拍拍屁股走了,我唯一想通了的,就是原來憲在圈子裡叫小野。
還沒來的及想明白明的話,宏志哥(跟著憲叫的)便坐在我身旁同我聊了起來,聊天的內容無非就是專業啊學校啊之類的,聊到一半,就看見憲時不時的用餘光看向我的方向,我在心裡竊喜了一下,某人可能打翻小醋缸。忽然間看到宏志哥好像在翻找著什麼就問他要不要幫忙,宏志哥說他手機不見了,借用我電話給自己打一個,當號碼撥通後,我卻清楚的看到,他從褲兜里,掏出了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