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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劇情的緣故、年紀到了、例假快來還是周至這人的緣故,最近一段時間,方姜身體裡有種東西在覺醒。在網上搜索各種解決的方法,總覺得無處下手,最方便的應當是某寶一個。但是她身為公眾人物,沒法用自己去買這種東西,雖說這種東西最正常不過,可是落到新聞上,就是一條大熱門,分分鐘上熱搜。以往買東西有宋圓代勞,但是這個……宋圓知道基本等於孟時楨知道,孟時楨知道,不久的將來自己的母親也會知道。

  太尷尬了。

  當然,她還有別的選擇,比如找周至代購。周至會似笑非笑地看她,然後替她下單。可要是這件事能被周至知道,她為什麼不找真人來呢。和真人嘗試總比和工具好吧。這個火頭還是從遇到這該死的真人開始的。就應該讓臭光頭有始有終,負責到底是不是。

  縱是大明星百無禁忌無所畏懼,在性這件事情上,她沒法張口就來。

  臭光頭倒是比她淡定,拒絕過她還有臉問她找到感覺了嗎。

  作者有話要說:  親了嗎?

  還沒有。

  第44章 幾歲了?四歲

  端起架子的大明星有模有樣,尤其是那雙眼睛,眉目如畫,眼中有一道晶亮的寒光。眼若寒星這個詞被人寫過無數回,周至自己在小說里也會寫,可寒星到底是個什麼樣,練過眼神的大明星給她上演真實效果版。不得不說,哪怕只是在鏡子裡與方姜對視,周至仍有種被直接刺中神經末梢的感覺。

  像是漆黑曠野里突然點亮的燈,又像是繁華都市炫目的燈光秀驟然寂滅的黑夜。

  雙手舉起,很快放下,覺察自己的動作突兀,周至揉揉鼻子。為掩飾那一點不自然,她主動說起馮因子。「我跟馮副導說,我是你的粉絲。」

  「嘁。」馮副導三個字擊碎了方姜的畫皮,不加掩飾地流露出對馮因子的不滿。「人家瞧不上我,你說是我的粉絲,人家也會瞧不起你。她沒說你嘛,一把年紀,追什麼星。」

  「追什麼星,大明星,天邊最亮的那顆星。」

  「……總覺得你在嘲笑我。」

  「沒嘲笑你,十足真心,要不要摸摸?」

  「摸什麼摸。」方姜跳起來。她動作幅度之大,以至於背脊撞上周至的鼻子。

  周至扶住她的腰身,好笑又好氣,「你幹嘛?」

  方姜掰開她的手,「不幹嘛。」

  說找人練習擁抱親吻的是她,真抱上了抗拒強烈的還是她。周至無奈,想著或許是散步的那會兒功夫,方姜已經想好要和她劃清界線,保持朋友的距離。

  也好。和她的預設相符合,最安全保險的一種選擇,充滿理智。

  可是誰曾經講過「也好」背後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嘆息。

  凶過人之後,方姜懊悔,尤其是看到周至默不作聲擺那張貴妃榻,恨不得叫人把那張該死的椅子劈成碎片丟下樓。

  也不能完全怪自己態度差呀,誰叫臭光頭先說什麼摸不摸的。真心之前是什麼?是柔軟的胸脯。

  方姜坐到床沿,扯扯周至的衣角,見周至不理,直接擠進她和貴妃榻之間,屁股底下軟趴趴直往下陷,果然很不舒服。這個人,這個人,寧願睡這麼個鬼地方也不願跟她睡。那心口的小火苗竄了上來,把枕頭丟回床。

  周至轉身去拿,方姜乾脆趴在被子和枕頭上,整個兒抱住。

  大明星做成這樣,實在叫人無語。

  「你喝酒了?」問出來覺得不像,沒聞到一點酒味。周至也累了,乾脆躺在她邊上。「你幾歲啦,幼稚不幼稚。」

  「你幾歲我幾歲,我就比你大一點。」方姜埋首在枕頭裡,聲音悶悶鈍鈍。

  天地良心,要是換一個人,周至的白眼已經翻出天際。可是方姜,她咬人掐人,她無理取鬧,一樣可愛。

  是因為顏控?不,如果只是顏控,在收到郵件或是第一次見面的那刻就該是:好好好,好好好,除了好不會再有其他。

  彎彎嘴角,周至說:「唔,我四歲了。」

  「那我也四歲。」

  「不,你是四歲半。」周至一本正經地說,「上學前,小孩子的年齡會有半歲這個概念。」

  好笑嗎?方姜笑出了聲,拿枕頭打她,高高舉起,輕輕落下,另外補一腳,又用腳趾去勾她的腳趾,勾著勾著,兩人並排躺在一道。稍微側過臉,就能看見周至脖子上自己做的惡。

  自己沒道理,亂咬人不算還任性發脾氣,可是被咬的人非但沒跟她生氣絕交,還好心好意要安慰她。從小到大沒人能這樣包容。

  小時候因為長得好看,很多小孩子要跟她做朋友一起玩。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跟人做朋友的方式比較原始,會想方設法欺負她。她不喜歡被人欺負,就叫人欺負回去,那些人哇哇大哭之餘,視她為夜叉,再不想和她做朋友了。倒是沒想到,活到三十來歲,能遇到像周至這樣的好脾氣,好到每次欺負她之後都覺得內疚。

  剛才出門散步,方姜自我檢討了一番,她覺得再這麼下去,自己跟家暴完找藉口的渣渣沒什麼兩樣。「誒,周至,你不生我氣嗎?我咬你咬得那麼重……要是別人這麼對我……」腦海里自然而然浮現出周至咬她的畫面,別說,挺香艷的,畫面里的自己出現各種脖子以下、省略五千字、放到網上會被打馬賽克的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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