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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唯趕到醫院時是在深夜。空曠的走廊,寂靜而冰冷,他走進那個幾人把守的病房,秦初睡得安穩,他便過去給她掖了一下被子。後來秦初醒了,寧唯便對著她淡笑了一下,而後坐在旁邊,那時的陶可恰巧經過門外,夜色中,恰巧剛到那個冷漠的男人倚靠在椅子,走廊外的燈光折射,頎長的身影在光潔的地面投下一抹陰影。瀲灩著狹長眉目,拿出打火機點燃香菸,下一刻卻讓秦初抓住了手,燃起的火苗在沉默中戛然而止。

  “抱歉……“他開口。

  “你喝酒了麼?”

  “嗯。”

  “你沒有醉……”秦初定定地看著他,半晌,幽幽說道:“只是一點嗎?”

  “嗯。”

  “這樣就好,我想再睡一會兒。”

  “睡吧,我在這裡。”

  寧唯那溫淡眉目在無波無瀾中閃爍著一點光,恍若擋住了似晨起葉間未溢滿的水珠……

  良久,陶可才終於回過神來,拿起手機。

  Form:陶可

  To:寧唯

  主題:

  內容:對不起,我騙了你,她沒有死。她現在過得很好。

  ……

  把內容刪了又寫,寫了又改,改了又刪,不知道要如何按下這個發送鍵。終於把那條簡訊刪了,沒有發出去。

  然,陶可卻從來不知道,寧唯在自己和秦初結婚的前一天,獨自站在火車站台上,站了多久,直到火車多少趟來來回回,經歷了多少趟愛恨離別……

  ☆、番外

  公元2003年,夏。

  多雨的季節。

  記得,誰說過的一句話——

  不要總想著所愛有我的幸福,要知道有我所愛,愛我所有,亦並不會悲哀。

  家人,朋友,愛人,亦或是路人。

  我的愛人,下一秒可能會是你的路人。

  兜兜轉轉,往往復復。神聖的耶和華創造的各種各樣的關係,陌生之處或是親昵所在,不過是心與心的距離。然後,上一刻,我的路人變成了我所愛之人。

  所以,親愛的,若有人,願意陪你走最遠的路,那是因為,這條路上有你。

  ------題記

  正如同某人之前所說的。98 %的女生對英雄救美這檔事兒沒啥抵抗力,剩下2%對此免疫的女生毫無例外地該是同性戀。對於,剛剛踏進十六歲的越晨光,情竇初開的年紀,性取向也正常,然後就毫不例外地喜歡上了救自己的英雄。

  她的英雄,他的名字曾被一遍遍用自己的手心於自己掌心劃下來,“Ryan,Ryan,Ryan……”

  於是,佛祖下的半燈青蓮,層層疊疊,最終無非是繁複綻放。

  細水敲鑼,無非是記得那年的每一個細節。

  她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那天,很恰巧地,也許真的是命運安排,又或許是自己抽風。身上沒有半毛錢,唯一的坐公交的兩塊錢被自己拿去吃冰棒,紅豆味的。

  越晨光想了很久也沒想明白自己為什麼在那天那麼想吃紅豆味的冰棒,就像為什麼這條擁擠潮濕的街道即使被大雨沖刷過後也依然沒幹淨到哪去。

  當車子急速駛來時,她只顧著舔手中快要融化的冰棒,所以污水濺了她一身,越晨光在那麼一瞬間還不是太能反應過來。

  她輕聲呢喃著轉過頭:“你這個人怎麼這樣……”

  也只能說開車的人有一手好車技,剎車,轉彎。強大的衝擊力使得車尾不受控制地向前擺動。極大的,刺耳的,剎車聲響徹夜空。然後,魅藍的跑車毫無預兆地甩進了旁邊早已經停工不知道多久的工地。

  那裡聚集著一幫不良少年,這條街道向來魚龍混雜,尤其此處本來有個打算開發□□,後來卻因為出了人命而被擱置荒廢的工地。其中一個黃髮青年吹著口哨,走過去一腳踢向藍的魅惑的跑車車門。

  “靠!有名車了不起!礙了老子辦事兒,就別想著跑。”帶頭的青年拿著木棍用力向車窗摔去。

  窗破。應聲而碎。

  一陣起鬨與笑鬧。

  帶頭的青年走近破碎的車窗,低頭。狂妄的神情瞬間凝住,半秒驚愕,而後是恐懼。□□指著腦袋,大概沒有哪一個人還能保持鎮定的狀態。

  只見車窗處伸出一修長有力的右手,染血,艷似木槿花,絲絲纏繞,凝在手腕處,點點滴落。指指骨節分明,扣住槍枝的板機。

  指指是血,槍枝是血,極其妖艷的姿勢。

  “今天我不想再殺人。”聲線喑啞,音質陰冷。點點滴滴,絲絲入扣。

  眾人落慌而逃。

  整個過程,越晨光目睹下來,只覺得這個人開車快得真是神奇,看到一幫社會青年被這人拿槍逼走後,覺得自己在看免費電影,於是“啊”地一聲感嘆後,回過頭繼續舔自己的紅豆冰棒,完全忘了剛剛那跑車濺了自己一身的事兒。

  於是,最最原始的開端。

  花意落,花意落,春情只道是梨花薄,是片片零落,是片片無憂。

  之後,恍若歷了天光年月的間隔,起起伏伏,就像敲響聖浮利亞的聖鍾,從此,以愛為名的世界紛紛擾擾,繁繁複復。

  第一次,她徒留一人,一車於月華之下。

  “阿晨?”

  “阿姐,我在……”

  “你去了哪裡?你怎麼這麼不讓阿爸阿媽省心?”

  “阿姐,我今晚……”

  “阿媽今天身體不舒服,進了醫院留院觀察,我跟阿爸在醫院陪她,你回來後就叫音姨煮些東西給你吃,明天再來看阿媽吧。不要總讓爸媽操心。”

  “阿姐……”

  “……”

  通話嘎然而止。

  可是今天是我的生日啊。我以為回來會有一個蛋糕等著我,會有禮物等著我。

  越晨光輕嘆一口氣,輕咬著空空的木棍,手機屏幕閃爍了一下,便進入關機狀態。無奈,她只得把手機放回了校服口袋。本來打算叫阿姐來公交站接一下自己回家,看來還是算了,折回原路,走回去吧。兜過了巷子,走上馬路,卻依舊看到那輛車子停在那裡。透過爛了的車窗,看到了車裡的人。

  沉目,長睫。一頭酒紅色的頭髮,三個耳釘。染血的外套。

  你那麼好看。

  越晨光想著,你那麼好看,本來我更應該幫你。如果我手機還有電,我一定幫你打110。可是,我手機沒電,你不能怪我。

  忽而,她看著眼前陷入昏睡的男人。大抵夜風吹得腦袋發熱,便說了句:“你要有兩塊錢,能不能先借我?”

  從小老師教育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不然,十有八九你會被陌生人害死的。於是,這句話在越晨光身上得到了驗證。結果就是,被陌生人用槍頭指著腦袋。

  她有些驚愕,呆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那個,你繼續睡,我不打擾你了。”

  男人維持著拿槍的姿勢。眉鋒陰冷,目光銳利,讓越晨光不好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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