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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來到了江北雪山下的小鎮,小鎮四季如春,天氣宜人,實在適合人隱居。

  如果他老了,他一定留在這裡養老,既然他會這麼想,那兩位隱居的老人也會這麼想。

  “向北去,那裡就有一座雪山,雪山只有上山的路,任何人都上得去,卻沒人下得來,敢到那裡去的,都是不怕死的人。”小鎮的人是這麼說的。

  秦世遺不是不怕死,他只怕殺不了風無痕。

  他握起了劍,披上狐裘,挑著一壺酒,一步一步向雪山走去。

  他在小鎮外遇上了一個人。

  風怡。風怡是個美人,一年的歲月沒有改變她的風姿,她甚至出落得比以前更美,更有味道。這不是因為她過得比從前更滋潤更多彩,而是因為她嫁了人,嘗到了愛情的美妙滋味,得到了愛人的關愛和彼此的結晶。

  她的眼裡已沒有恨,而是幸福。

  她摸著自己有點微挺的肚子,一臉幸福:“你好麼?”

  秦世遺握著劍:“好。你也好。”

  風怡笑道:“我很好,我找到了愛我的人,有了他的孩子。”

  秦世遺道:“你好,便好。”

  風怡收斂了笑容:“但你不好。你要去一個地方,這地方沒有活人,只有死人。”

  秦世遺面無表情地道:“是。”

  風怡驚道:“你知道那裡很多人一去不復返。”

  秦世遺道:“我知道。”

  風怡道:“你難道不怕死?”

  秦世遺道:“怕,但我必須去。”

  風怡不理解:“那座雪山埋葬了很多人的屍骨,難道絕世武功能讓你不要命?”

  秦世遺道:“不是因為武功。”

  風怡問:“那是因為什麼?”

  秦世遺道:“為了殺人。”

  秦世遺走了,他進了雪山,然後風怡再也沒見到他出來。或許他已找到了隱世高手,或許他已葬身山上,誰知道,或許只有雪山能回答。

  一個月過去了,秦世遺還是沒有回來,風怡靠在丈夫懷裡,望著遠處的雪山,深深一嘆:“他曾救過我,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可惜……”

  “可惜什麼?”突聽一人聲音在身後響起,風怡回頭一看,欣喜地笑了。

  秦世遺沒有朋友,但卻有會為他赴死的人。若說這世上有誰能救秦世遺,那一定是蕭離恨。

  蕭離恨了解秦世遺,秦世遺一定沒有死,像他這樣的人,一定不會允許自己在達成目的前死。

  蕭離恨買了一壇酒,隻身一人入了雪山。

  臨行前,風怡驚詫地問他:“你不穿多件衣服嗎?雪山上很冷。”

  蕭離恨笑著揮揮手:“我的內功足以抵禦嚴寒。”

  他的內功究竟有多深厚?他可以穿著一套單薄的衣裳進入雪山,而秦世遺卻需要狐裘禦寒,由此可見高低。

  雪山雄偉壯闊,巍峨綿延,縱使快馬加鞭,也需三日三夜才能走完每個角落。

  蕭離恨沒有馬,只有兩條腿、一壇酒,他理應要走三日三夜,但他早上去,傍晚便找到了秦世遺。這不是因為他很聰明,而是因為他對這雪山很熟悉,他能猜到秦世遺會在哪裡,為什麼沒有消息。

  秦世遺被困在懸崖下的山洞裡。

  山洞就在半山,上不去,也下不去。

  秦世遺沒有繩索,只有一把木劍,若要上去,他必須有足夠的內力將木劍扎入山體,借力爬上去。不幸,他還年輕,沒有那麼深厚的內力。所以他只有下去,但下去的路被迷霧遮擋,他看不到,摸不著,可能會有猛獸,也可能會有機關,沒有足夠的把握他不能下去。

  於是他翻開了《千經》,在山洞裡潛心修行。

  山洞是人為的山洞,他不是第一個到這裡來的人,但是第一個活下來的人,因為這裡沒有食物,沒有水源,只有黑暗和死亡。他不幸,卻很幸,這裡有各種稀世藥材,他認得出,服下了,再以《千經》鍛體,一個月內武功大進,躋身江湖前列。

  這時候,蕭離恨來了……

  劍刺了出去,平頭劍尖正對著來人的心臟。

  《千經》之妙,在於能讓修煉者的內功千萬變化,第一招快如閃電,第二招雷霆若鈞,第三招柔以克剛……每一招都有不同奇效,更妙的是,一招比一招更猛、更厲,就像層層疊起的海浪,一浪比一浪更兇猛,到第千浪,便有毀天滅地的力量。你避過第一劍並不值得高興,因為第二、第三……第千劍比第一劍更可怕,死在後面比死在第一劍下更痛苦、更絕望。

  秦世遺只出一劍,他不會讓人痛苦,他第一劍就能要了別人的命,因此他在《千經》基礎上做了變化,他第一劍是中上等的力量,然後依次降低,再到一個臨界點,力量陡然飛升,由最低等跨越至中上等,再飛升至上層功力。與他一戰,你要麼死在第一劍下,要麼僵持到力竭的時候,死在第千劍下。秦世遺有耐心,與人一戰,不是賣命殺人,他無需一劍解決,他可以熬到千劍、萬劍再殺死對方。

  這一劍他沒有刺中對方,他本該抽回劍,繼續刺下去,但他收回了劍。

  這世上他該殺的人千千萬萬,卻唯獨一個人不該殺,至少現在不該殺。

  蕭離恨換了一張面具,樣貌普通,身材普通,普通到你跟他走在一起,會覺得自己也變得非常普通。

  秦世遺還是認出了他,只有蕭離恨才會在腰間別五枚新葉,用一方紅綠相間的手絹。他覺得自己跟蕭離恨就像磁鐵的正負極,冥冥之中相互吸引和靠近。

  作者有話要說:

  準備完結了噠~

  第30章 第三十章

  “你來做什麼?”秦世遺面無表情地道。

  蕭離恨笑眯眯地摸著下巴,走進山洞:“來看你死沒有。”

  秦世遺道:“你看到了。”

  蕭離恨道:“我看到了。”

  秦世遺道:“那你可以走了。”

  蕭離恨笑了:“我剛來,為什麼要走?”

  秦世遺道:“你打擾我。”

  蕭離恨道:“我不是來打擾你的,我是來帶你離開的。”

  秦世遺道:“不需要。”

  蕭離恨道:“但你卻需要我。你以為《千經》大成後你就能安全到達山底,找到他們?”

  秦世遺道:“不然呢?”

  蕭離恨搖頭嘆道:“你不是第一個這麼以為的人,也不是最後一個。很可惜,在你之前這麼以為的,除了一個人外,都是死人。”

  秦世遺揚起劍眉:“你就是那個例外?”

  蕭離恨肯定滴道:“我就是那個例外。所以你還要趕我走嗎?”

  秦世遺看他一眼,放下劍,盤膝而坐,不問不語。

  他知道蕭離恨這種管不住嘴的人一定會說,也會給他最完美的答案。

  “山底下有機關,機關共有三十六種,能破三十六種機關的人,至今只有五個,這三十六種機關分別是……”蕭離恨用樹枝在地上寫著機關類別,一一講解,“破了機關陣後,是五行八卦陣,陣眼就在一塊奇石上……”他滔滔不絕地講了半個時辰,“最後,你要面對的,是前魔教教主鳳璇陽的冥、陽、功!”

  “功”字一落,蕭離恨赫然向秦世遺拍去一掌,只見一股罡風如海嘯般吞天吐地,狂猛卷向秦世遺,天地間充斥深沉殺機。

  秦世遺額頭血管凸起,全身肌肉繃緊到極致,雙足點地,往後躍去一丈,但他快,罡風更快,煙塵盡被罡風吸入,就連腳下的地都被吸得隆起,只聽“噼啪”一聲響,空氣中擦碰出劇烈火光。

  秦世遺瞳孔一縮,這竟是冥陽功的高層功力!

  他已沒有時間思考,他在極短的時間內做出了難以想像的舉措。他帶劍闖入罡風中央,然後拔劍,《千經》最高層一出,右手灌注全身力量,用力一刺!

  天地驟靜,風漸止息。

  秦世遺只刺出了一劍,這一劍卻在一瞬間幻化成千劍,從四面八方刺破罡風,然後他的劍尖停在蕭離恨咽喉前,不是因為他不狠心刺下去,而是蕭離恨夾住了他的劍。

  蕭離恨能接下天下第一劍,而他卻不是天下第一劍。

  “你破了我的冥陽功,”蕭離恨移開他的劍尖,“不是因為你的劍快,而是因為我的冥陽功不成熟。既然我會冥陽功,那麼風無痕也會,他是過目不忘的才子,與逍遙王一起得到冥陽功心法之時,就記下了冥陽功的全部口訣和心法。冥陽功共有九層,我剛才使出的是第八層,我能到達第八層,那麼風無痕呢?”他笑著撣去衣衫上的灰塵,“當然,這世上也有一種武功能與冥陽功匹敵,那便是‘寒凝絕’,蘇成志會,龍傾寒當然也會。所以,你懂了麼?”

  秦世遺額上冷汗倏然滾落,他不是傻子,他當然懂,要殺風無痕,他不但要學會天下第一劍,還得學會寒凝絕。

  夜,悄無聲息,一片肅殺之色。

  這裡埋葬了許多人的骸骨,死亡是這裡的代名詞,屍臭是這裡的味道。每一具骸骨都有它的故事,但他們卻不能跳起來訴說他們的故事,所以這究竟是英雄冢,還是庸人墳,沒人知道。

  蕭離恨帶來了乾糧,在死人堆里吃活肉不是一個美好的享受,秦世遺正吃著沒有味道的乾糧,看著火光出神。他的酒早已喝光,蕭離恨的酒卻還滿著。

  蕭離恨啟開酒罈,慡快地倒了一口酒入喉,然後把酒罈遞給秦世遺:“景雖不美,酒卻美。”

  酒香如女子香,在風中飄蕩,只要是個正常的男人都會為之陶醉。秦世遺指尖一顫,緩慢睜開眼,他看向山洞外的月色,目光無神。

  “人的一生,若沒有三樣東西,就充滿了遺憾。”蕭離恨笑著喝了口酒,抹開唇邊的酒漬,“一是美酒,二是心上人,三是自由。我已有美酒,也有自由,就差個心上人,你呢,你有什麼?”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很多人都能第一時間給出肯定的答案,秦世遺卻給不了。

  酒對他來說,是麻醉頭腦的毒。藥,作為一個殺手,他不被允許喝酒。心上人,他沒有,也不敢有。自由,那是一個可笑的名詞,他可以隨便踏遍五湖四海,游遍大好江山,但他的身心始終束縛在報仇的枷鎖上,他自由,也不“自由”。

  蕭離恨將酒罈貼著他的面頰:“或許你這一去,會死在機關陣下,死在迷陣中,或是死在鳳璇陽的冥陽功下。難道你不打算在死前放縱一回,轟轟烈烈地大醉一場?”

  冰冷的壇壁讓秦世遺腦袋有一瞬間的不清醒,他兀然接過酒罈,仰頭一灌,然後,再也松不開手了。

  酒讓他頭腦更清醒,讓他精神更振奮,世人總說美酒配英雄,他認為應當說英雄少不了美酒。

  三口下肚,酒不醉人,人自醉。秦世遺確實需要醉,從小到大他從沒真正醉過,他很想放縱地嘗試一下醉的滋味。

  “秦世遺,你醉了。”蕭離恨笑得非常開心,眼睛彎成了月牙狀,明明是一張普通的面具,卻在月光照耀下,透出幾分迷人的姿色。秦世遺眼眸深邃,深深注視著蕭離恨的眼睛,他醉了麼,他不知道,他只知道面前的眼睛很美,像星星一樣,好想把它捧在手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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