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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覺得我倒是挺喜歡這裡的,我可能心裡住著個老人。”
“我剛來的時候,是30歲,我先生問我習不習慣,我也是這麼跟他說的,哎!轉眼間,我不是心裡住了個老人,是真的成了老人家了。”
“身邊有個愛著你的人相伴到老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是啊,我這輩子最幸運的大概就是遇到我先生,我相信你心裡應該也有個想要相守一生的人。”
林初喝了一口啤酒,嘗到嘴角苦澀,笑了笑,“可惜我們有緣無分。”
老太太站了起來,輕輕拍著他肩膀,“如果你太在乎愛情以外的東西,證明你還不夠愛他。”
是我不夠愛他嗎?才會這麼在意世俗嗎?
他一口將玻璃杯里的啤酒一飲而盡,冰鎮過的啤酒入口帶有一點點苦澀,但隨即麥香醇厚,盈滿整個身體,眼前的歡歌笑語都變得模糊。
我就是太愛他,才太在乎!
林初在惠靈頓的日子,平時跟著陳教授學習古典音樂,有空便到公園走走,那草木的香味始終縈繞在附近,就好像他從來沒有離開宋景延一樣,然而那味道太過濃郁不像宋景延的清冽,香味並不特立獨行,而是與記憶關聯在一起,人的嗅覺要比我們想像的靈敏,而且會給特定的記憶,國外的男生都有噴香水的習慣,在芸芸眾生中,他偶爾也會越到那麼一兩個和宋景延味道相似的人,每當這時候,他總會小心翼翼的打量對方,期盼著能從他身上找到更多和宋景延相似的東西。
林初喜歡惠靈頓的天氣,經常是晴空萬里,惠靈頓的天空很藍,有時候藍的看不見白雲,有時候藍天白雲,雲朵卻很低,感覺伸手就能觸碰。
他走進一家超市,選購生活用品,在超市里,看到身邊走過一男一女,女孩走在前面,認真挑選商品,男孩就站在後面,一手推著購物車,一手拿著手機,這個畫面令他想起和宋景延去逛超市的場景,宋景延總是推著車站在後面,耐心的等待著他選購商品,他總愛問他的意見,雖然他知道問了也白問,因為宋景延總會說,“你喜歡就行。”
林初常常有種錯覺,覺得自己離開中國很久很久,其實認真算了一下,不過半年而已,慢節奏的生活,就連時光走的也慢些。
林初跟著這位陳悅大師學習古典音樂,也會去歐洲其他國家演出,有一次他們去到了維也納,工作之餘他還是忍不住到外面走走,這裡是他和宋景延分開的第一個遺憾,當時他們來這裡的機票都已經訂好,不過這種可能再也不會有了。
他一個人走在清冷的街道,秋衣過半,樹葉泛黃,冷風簌簌掉了滿地的落葉,迎面走來兩個男子,林初的目光停留在他們相互牽著的雙手,午後暖暖的眼光照在他們身上,那背影是這般好看。
在奧地利,同性婚姻是合法的,人們可以自由追求自己所愛的人,沒有性別,沒有偏見,不知道是不是有點冷,林初忍不住搓搓手,卻一點效果都沒有,他想起宋景延的手,曾經那樣溫暖過他。
他找到一個露天的咖啡廳,看著外面的一切,附近的人小聲的聊著天,一切冷靜而有秩序。坐了好一會又往前走很長的距離,走到他夢寐以求的□□前,卻沒有踏進一步,一個人在這座城市裡,顯得那麼孤單。
走著走著,他似乎聽到心裡有個聲音。
“景延,我很想你。”
在這個城市裡晃了一整天,也不知道看了什麼,也不知道還能去哪裡,回酒店時候路過一個小小的廣場,娓娓動聽的音樂傳來,他看向人群駐足的地方,一群街頭藝人正在表演。
這首曲子有點熟悉,他駐足在酒店門口想了想,越想音樂便聽的越入神,瞬間,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湧上心頭,渾身感到一種冷的感覺,這種感覺讓他的眼睛開始濕潤。
他轉身往酒店走去,在門關上的那一刻,音樂消失了。
林初陪陳太太去附近的超市購買食物,不僅僅是因為今天是父親節,而是陳太太的兒子今天要過來一起慶祝,聽陳太太說起,她兒子叫陳亦霆,Justin,在加拿大上大學,從小就喜歡玩音樂,各種樂器也是玩的溜,聽說在大學裡組建了個樂隊,繼承他爸爸的音樂細胞,可與老爸不同的是,陳亦霆喜歡流行音樂,對他老爸的古典音樂一點興趣都沒有。
林初也是第一次見到陳亦霆,長很潮,五官深刻硬朗濃眉大眼,頭髮往後梳,後面扎著個馬尾辮,外在條件是相當的不錯,特別是那種光芒四射的自信,讓人很難忽略他。陳亦霆在紐西蘭長大,平時也會和爸爸媽媽回香港,大學又去了加拿大,接觸的基本都是歐美音樂和香港音樂,對中國內地的娛樂圈不是很熟悉,自然也就不會認識林初。
但是他爸爸跟他介紹林初是說起他是一位流行歌手。
這個身份讓陳亦霆立馬對林初有了興趣,他和林初聊起流行音樂,越聊越投機,他聽了林初的幾首歌,完全是一流歌手的專業,對他的音樂才華非常敬佩,雖然他聽不太懂普通話,可音樂是沒有國界的,單憑跌宕起伏的旋律就夠他欽佩了。
陳亦霆不久前接到一個香港經紀公司的邀約,希望邀請他回香港發展,他作為華人還是很想回到華人的世界,在國外始終有種無法完全被接納的感覺,但是回到華人的世界,就要唱國語或者粵語歌,然而他的隊友幾乎都是華裔,對中國文化並不太了解,也就給他們樂團帶來很大的阻礙,之前他爸爸就在電話里讚賞過林初的文化氣息,今日一看果不其然,雖然他不太懂,但是林初身上的書香氣以及漢語言文學的專業還是讓他諸多放心。
“我剛來的時候,是30歲,我先生問我習不習慣,我也是這麼跟他說的,哎!轉眼間,我不是心裡住了個老人,是真的成了老人家了。”
“身邊有個愛著你的人相伴到老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是啊,我這輩子最幸運的大概就是遇到我先生,我相信你心裡應該也有個想要相守一生的人。”
林初喝了一口啤酒,嘗到嘴角苦澀,笑了笑,“可惜我們有緣無分。”
老太太站了起來,輕輕拍著他肩膀,“如果你太在乎愛情以外的東西,證明你還不夠愛他。”
是我不夠愛他嗎?才會這麼在意世俗嗎?
他一口將玻璃杯里的啤酒一飲而盡,冰鎮過的啤酒入口帶有一點點苦澀,但隨即麥香醇厚,盈滿整個身體,眼前的歡歌笑語都變得模糊。
我就是太愛他,才太在乎!
林初在惠靈頓的日子,平時跟著陳教授學習古典音樂,有空便到公園走走,那草木的香味始終縈繞在附近,就好像他從來沒有離開宋景延一樣,然而那味道太過濃郁不像宋景延的清冽,香味並不特立獨行,而是與記憶關聯在一起,人的嗅覺要比我們想像的靈敏,而且會給特定的記憶,國外的男生都有噴香水的習慣,在芸芸眾生中,他偶爾也會越到那麼一兩個和宋景延味道相似的人,每當這時候,他總會小心翼翼的打量對方,期盼著能從他身上找到更多和宋景延相似的東西。
林初喜歡惠靈頓的天氣,經常是晴空萬里,惠靈頓的天空很藍,有時候藍的看不見白雲,有時候藍天白雲,雲朵卻很低,感覺伸手就能觸碰。
他走進一家超市,選購生活用品,在超市里,看到身邊走過一男一女,女孩走在前面,認真挑選商品,男孩就站在後面,一手推著購物車,一手拿著手機,這個畫面令他想起和宋景延去逛超市的場景,宋景延總是推著車站在後面,耐心的等待著他選購商品,他總愛問他的意見,雖然他知道問了也白問,因為宋景延總會說,“你喜歡就行。”
林初常常有種錯覺,覺得自己離開中國很久很久,其實認真算了一下,不過半年而已,慢節奏的生活,就連時光走的也慢些。
林初跟著這位陳悅大師學習古典音樂,也會去歐洲其他國家演出,有一次他們去到了維也納,工作之餘他還是忍不住到外面走走,這裡是他和宋景延分開的第一個遺憾,當時他們來這裡的機票都已經訂好,不過這種可能再也不會有了。
他一個人走在清冷的街道,秋衣過半,樹葉泛黃,冷風簌簌掉了滿地的落葉,迎面走來兩個男子,林初的目光停留在他們相互牽著的雙手,午後暖暖的眼光照在他們身上,那背影是這般好看。
在奧地利,同性婚姻是合法的,人們可以自由追求自己所愛的人,沒有性別,沒有偏見,不知道是不是有點冷,林初忍不住搓搓手,卻一點效果都沒有,他想起宋景延的手,曾經那樣溫暖過他。
他找到一個露天的咖啡廳,看著外面的一切,附近的人小聲的聊著天,一切冷靜而有秩序。坐了好一會又往前走很長的距離,走到他夢寐以求的□□前,卻沒有踏進一步,一個人在這座城市裡,顯得那麼孤單。
走著走著,他似乎聽到心裡有個聲音。
“景延,我很想你。”
在這個城市裡晃了一整天,也不知道看了什麼,也不知道還能去哪裡,回酒店時候路過一個小小的廣場,娓娓動聽的音樂傳來,他看向人群駐足的地方,一群街頭藝人正在表演。
這首曲子有點熟悉,他駐足在酒店門口想了想,越想音樂便聽的越入神,瞬間,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湧上心頭,渾身感到一種冷的感覺,這種感覺讓他的眼睛開始濕潤。
他轉身往酒店走去,在門關上的那一刻,音樂消失了。
林初陪陳太太去附近的超市購買食物,不僅僅是因為今天是父親節,而是陳太太的兒子今天要過來一起慶祝,聽陳太太說起,她兒子叫陳亦霆,Justin,在加拿大上大學,從小就喜歡玩音樂,各種樂器也是玩的溜,聽說在大學裡組建了個樂隊,繼承他爸爸的音樂細胞,可與老爸不同的是,陳亦霆喜歡流行音樂,對他老爸的古典音樂一點興趣都沒有。
林初也是第一次見到陳亦霆,長很潮,五官深刻硬朗濃眉大眼,頭髮往後梳,後面扎著個馬尾辮,外在條件是相當的不錯,特別是那種光芒四射的自信,讓人很難忽略他。陳亦霆在紐西蘭長大,平時也會和爸爸媽媽回香港,大學又去了加拿大,接觸的基本都是歐美音樂和香港音樂,對中國內地的娛樂圈不是很熟悉,自然也就不會認識林初。
但是他爸爸跟他介紹林初是說起他是一位流行歌手。
這個身份讓陳亦霆立馬對林初有了興趣,他和林初聊起流行音樂,越聊越投機,他聽了林初的幾首歌,完全是一流歌手的專業,對他的音樂才華非常敬佩,雖然他聽不太懂普通話,可音樂是沒有國界的,單憑跌宕起伏的旋律就夠他欽佩了。
陳亦霆不久前接到一個香港經紀公司的邀約,希望邀請他回香港發展,他作為華人還是很想回到華人的世界,在國外始終有種無法完全被接納的感覺,但是回到華人的世界,就要唱國語或者粵語歌,然而他的隊友幾乎都是華裔,對中國文化並不太了解,也就給他們樂團帶來很大的阻礙,之前他爸爸就在電話里讚賞過林初的文化氣息,今日一看果不其然,雖然他不太懂,但是林初身上的書香氣以及漢語言文學的專業還是讓他諸多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