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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我跟老大爺說再見!保重身體!”

  這是彥一唯一記得相處那麼多天來自己說的最難過的句子。

  當時就仿佛有再沒機會來這了的預感。

  回到城裡的彥一,接下去的工作一帆風順,在名聲達到一個峰巔之後選擇了隱退回家,那是他正值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

  家裡人給他相了個姑娘,本分純樸,兩人處了幾年之後正式領了紅本子。

  擺酒席的那天彥一隻覺得活了快四十歲終於將人生大事修得圓滿,甚是開心,給親朋好友灌得七葷八素。

  這都是十幾年後的事了。

  不止成了事業,有了媳婦。

  還搬了家。

  買上了X城的房子。

  搬家那幾天都風和日麗,彥一整理自己的老家當的時候不慎拉動了桌子旁老舊的小木櫃。

  頓時啪地一聲,裡邊抽屜掉地上了的模樣。

  忙俯身去收拾,一眼瞥見了不知放在那多少年的小包,一家褪盡顏色。

  直覺里覺著這東西熟悉,一時又想不起來。

  想打開發現拉鏈已經生鏽,鏈齒緊緊咬在一塊,分明已經是多年沒動過。

  年輕時的好奇心居然就這麼湧上來了。

  找了小刀小心翼翼割開。

  才瞧了眼,頓時愣在原地。

  藍天白雲圖裡的倆老頭,一個扣著歪歪斜斜的草帽。

  彥一讓照片上金燦燦仿佛是昨天照的玉米晃分了神。

  媳婦在外頭催快點,彥一匆忙將那疊照片收進腰間的挎包,應聲出去。

  如果下次還來玩,還記得我們家怎麼走嗎?

  當然。

  記得。

  一直都記得。

  彥一在新家穩定了幾天後動筆寫了封信。

  這幾天他媳婦身體不太舒服,好幾次以為是水土不服,今早上讓婆婆陪著去看醫生。

  彥一覺著煩躁,撕了好幾張信紙之後才穩下心情。

  他是這樣寫的。

  隔了這麼多年突然給您二老寫信,非常非常突然,但是我不確定您倆現在是否還能夠收到。萬一您倆也搬家了呢。

  書呆我現在過得非常好,而且身體健康,希望二老也是如此。

  這次去您倆那,我希望能再挖一瓶葡萄酒給我,噢不,是兩瓶,還有一瓶我要帶走,讓我的家裡人嘗嘗,尤其是我的媳婦。

  這是我目前最為欣慰的事,我也找到了一個能幫我搓背的對象。

  如果可以,我還希望,這次去您倆那的時候,正好能幫您倆過百歲大壽。

  到時候二老再多說幾句吉言,比如說,讓我抱兒子吧。

  彥一將信折好塞信封里封口。

  手機響了。

  “喂,媽。”

  “彥一啊,我就說你媳婦才不是吃壞肚子不是。”

  “啊?那到底怎麼了嘛?”

  “笨蛋小子,你媳婦是懷上了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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