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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劍春在岔道口停了停,猶豫了一下,還是拐上左側的小路。平時他很少走這條路,但現在已是午夜,他又東奔西跑了一天,累得夠嗆,實在不願意再多走十分鐘的路程。

  他走上的這條叫作蘭寧路的小馬路挺短,頂多只有百來米的長度,但由於它是蛇形的,在路的這頭絕對望不到那頭,因而常常予人以無止無盡的錯覺。窄長的馬路兩旁是雜亂而陳舊的民宅,每一座似乎都百年以上的歷史,外牆斑駁,屋頂傾圯,油膩膩的玻璃窗黑漆漆的一片,酷似一隻只黑洞洞的眼睛,沒有半點有人居住的跡象。屋舍間零亂地長著些矮樹和灌木,大多看起來營養不良,黃黃的葉片仿佛下一刻就會掉落。

  此時,蘭寧路上看不見半個人影,聽不到半點人聲,只有樹葉晃動的聲音映襯著趙劍春單調的腳步聲。他一邊儘量快步往前走,一邊警惕地往左右張望。那些灌木和牆角無一不是藏身的最好之處,甚至連那些破舊衰敗的房屋裡也很可能藏著不懷好意之人,隨時都可能衝出來,給他一下子。他不禁後悔這個偷懶的決定,但他又不願或者說不能就此回頭,這麼做仿佛表明他膽怯了,他不願意被人看不起——哪怕這個人是他自己,只得硬著頭皮往前走。

  快走到整條路最大的一道轉彎處時,他忽然聽到從前頭傳來輕輕的腳步聲。他心中一緊,下意識地停住了。不知為何,他一點兒也不喜歡在此時此地碰到某人的這個認知。他努力向前望去,可蛇形的馬路和屋舍樹木擋住了他的視線,讓他什麼也看不見,只聞其聲不見其人更加重了他的緊張與不安。一下,兩下——他在心裡數著對方的的腳步聲,到第七下的時候,迎面而來的那人仿佛從天而降般突然出現在他的視線里。

  那人也似乎剛剛意識到他的存在,吃驚地抬起頭——

  趙劍春的身體突然凍住了。

  一張青灰色的臉兀地飄浮在黑暗裡,沒有嘴唇,牙齒和發黑的牙齦無遮無掩地露在外面;鼻子周圍增出生一條條青筋,像藤蔓一般爬在臉上;臉的其餘部分被一隻只黑點所占據,密密麻麻的,看起來著實駭人;左眼變成一隻深不見底的黑洞,另一隻眼睛則透出幽幽的光。

  下一秒,這張可怕的臉消失在黑暗中,一個模糊的黑影躥進路旁的屋舍間,眨眼便不見了。趙劍春在地上軟成一灘,久久都無法動彈。

  裴明俊——雖然名字和韓國的某知名男藝人十分相似,實際上卻是十成十的中國人,不過他的職業倒是和娛樂圈沾了那麼點兒關係——他是一名記者。

  一說到記者,就容易讓人想到狗仔,很多時候裴明俊反倒覺得他幹的活兒還不如狗仔隊們。《我說,你聽》是一份綜合性雜誌,所謂的綜合性就是指不管是娛樂、體育,甚至是時事,只要夠怪異,夠新奇,夠駭人,夠八卦,夠吸引讀者的眼球,它就報導。在這樣一家雜誌社工作註定了他得與其他記者不一樣。

  這天早上,他剛連夜趕出一篇某男星一腳踏兩船的報導,準備吃點東西回家睡覺,剛走進常去的那家私人開的飲食店,一句“遇鬼”就不期而遇地撞進他耳中。他快速地往店裡掃了一圈,此時已過了早餐時間,店裡人不多,只有靠近門口的那一桌上坐著三名中年婦女,毫無疑問“遇鬼”二字便是從她們那傳出的。裴明俊在離得最近的一張桌旁坐下,一邊裝成漫不經心的模樣,一邊暗中伸長耳朵竭力捕捉著散落在空中的談話聲。

  “……就是那個矮矮的、長得挺黑的、住在江北人旁邊的,知道吧?就是他,前天晚上回來的時候撞鬼了!”

  “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我家那口子認得他,沒事還在一塊兒喝過酒,就是聽他親口說的。”

  “那鬼長啥樣?”

  “可怕人啦!沒有嘴唇,牙齒就這麼白生生地露在外頭,只有一隻眼睛,還有一隻就一個黑窟窿,臉上還長了一個個黑色的像膿頭一樣的東西,就像麻子,但要比麻子嚇人多了。哎喲,我就是光聽聽也怕得不得了。最嚇人的你們知道是什麼嗎?最嚇人的是他就是在這附近看到的!”

  “嚇,不會吧!這兒附近又沒墳地什麼的,哪來的不乾淨的東西!”

  “不騙你。咱們這兒不是有一條叫‘蘭寧路’的小馬路嗎?就是在那碰上的!”

  “呀,是那兒啊!你別說那條街真的蠻嚇人的,旁邊都是些舊房子,沒啥人住,路又窄,平常也沒人走,晚上更是陰森森的。天一黑我就不敢走那條路了,寧可繞點遠路。”

  “就是說!最好哪天市政府動遷把那拆了,那就安生了。”

  “說到動遷,你們聽說沒有?好像咱們這要擴建大馬路,快要拆了!”

  “要我說這種破地方早就好拆了,也讓咱們嘗嘗住新公房的滋味……”

  裴明俊美滋滋地喝著豆漿,同時暗中點著頭。不知道主編能不能接受靈異類的題材?不行的話,就當成故事說給雜誌社新來的小妹妹聽。唉,小妹妹人是長得可愛,就是好奇心太強了點,一天到晚讓他講故事,他當記者這麼多年積攢下來的趣聞逸事快被她挖得差不多了,正急需補充呢!

  凌晨三點,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時刻,也是人最好眠的時候,這座大都市和它的居民都在酣睡中。不過萬事總有例外,空氣和魅影就是今晚的例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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