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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放假之日,我通常會睡到十點左右,然後再起床,隨便吃早餐。但是,今天七點半就起來了。

  昨晚,預料自己會失眠,記得喝了不少摻水威士忌,結果還是抵不過亢奮的精神,在床上翻來覆去不知多少次,直至兩點或三點左右才昏沉沉睡著,可是天剛亮又醒過來了。

  在那種狀態下,心情當然很惡劣。即使洗過臉,鏡里映出的臉仍舊無精打采。

  「這麼早醒來?」

  應該還在睡的裕美子不知何時已換好衣服。她臉上也浮現倦容,梳往腦後的頭髮有好幾根翹起,看起來更顯得憔悴了。

  我至玄關拿報紙,回客廳坐下,先翻閱三版的報導。比想像中的篇幅更小,只有「小丑被毒殺?」之類的可笑標題,內容也只是我們昨日所證言的,卻未寫出真正扮小丑之人本來是我──當然,警方對此予以保密。

  吃著麵包和咖啡時,電話鈴聲響起。裕美子馬上站起,但,拿起話筒之前,她瞥了掛鍾一眼。她很客氣的講了幾句話後,用手掌覆蓋住傳話口,低聲說:「教務主任打來的。」

  松崎的聲音和昨天同樣有氣無力。他先用空洞的台詞客套幾句,之後,說:「剛剛PTA(家長會)的本間先生打電話給我。」

  ──是家長會委員。他打電話為了何事?

  「他說昨天校運會之間!見過一公升裝的酒瓶。」

  「見過?是什麼樣的酒瓶?」

  「好像也無法確定,不過,他表示也許是兇手所準備的摻有毒藥之酒瓶。」

  「什麼?在哪裡見到的?」

  「儲藏室。本間先生參加借物競走,而去儲藏室拿掃帚,當時看見的。如果那真的是摻有毒藥的酒瓶,那麼,酒瓶是在那之後才被掉換,就能相當限定出行兇時刻了。」

  「已經通知警方了?」

  「還沒有。我是覺得應該由你告訴警方。」

  反正,最主要是把和事件有關的麻煩全部推給我吧!但,對我而言,與其透過奇妙的仲介而白花時間,不如自己行動還可減少心中的不耐煩。

  「好,我會和警方連絡。」我說。

  松崎有如獲救般的連聲稱謝。我問明白本間的連絡地址後,立刻掛斷電話。

  撥電話至S警局,大谷尚未外出。一聽到我的聲音,他表示待會兒就要去清華女子高校──聲音比昨天開朗。

  我把松崎的話告訴他。果然不出所料,大谷的反應相當興奮,說:「這是相當重要的線索,能夠期待會有頗大的進展。」

  他表示要儘速進行調查,所以我告訴他本間的住址。本間應該是自己經營事業,即使現在也能立刻趕往學校才對。

  掛斷電話後,我告訴裕美子要到學校去。

  她顯得很慌張,說:「至少也該在家一天……」

  「今天學校放假,兇手不可能會在學校里。」

  匆匆吃完麵包,喝了咖啡,我開始換上外出服。感覺上,活動一下身體總比悶待在家好多了。

  穿上牛仔褲和運動夾克,心情也似乎輕快許多。一瞬,我忍不住想:已經多少年沒在放假日去學校了呢?

  「傍晚以前會回來。」我說。

  正在穿鞋時,電話鈴聲又響起。本來想由裕美子接聽應付,但,聽了她說話的語氣,我沒動,好像是家裡人打來的!

  「是大哥!」裕美子叫我。

  大哥會打電話來實在難得。我大致也能猜出是為了什麼事。接過話筒,大哥那粗嗓門的聲音馬上躍入耳中,果然是為了今天報紙上的報導內容。他說「你們學校發生殺人事件,你還好嗎?媽很擔心,你偶爾也該回家讓她看看」,我不知如何回答,只說「不必擔心,我很好」。

  再次走出玄關時,電話鈴聲又響起。我很不耐煩,但,裕美子並沒叫我,我逕自出門。只是,邊走下公寓樓梯時,我心中有點無法釋然──第三通電話時,裕美子的聲音壓得很低,聽不清究竟說些什麼。

  第三節

  到了學校,停車場上有兩輛巡邏警車,和幾輛轎車,或許都是警方的車也不一定!運動場上沒見到大谷他們。沾滿沙塵的幸運飾偶似留住時間,仍像昨天般的仰望天空。一年級教室大樓的一樓,隱約可見到穿白衣的男人,也有穿制服的警員。我朝著那邊走過去。到了教室大樓入口一看,集中很多人站在堆放大掃除工具和操場整地用具等物的儲藏室前,其中,包括瘦小的家長會委員本間。

  我正想走近時,一位年輕警員擋住我,說不相關之人禁止接近。一瞬,我覺得狠狽。

  「前島老師!」

  這時,大谷邊揮手邊從人群中出現。今天的他看起來比平日更精力充沛。

  「有勞你啦!」我說。

  大谷搖搖手,微笑地說:「多虧你通知,總算能有了相當收穫。」然後,在一旁的洗手台開始洗手,接著又說,「詳細情形本間先生已對我說了。」

  大谷開始談到本間所說的內容概要,邊說,邊以手帕拭手。那手帕太潔白,讓我有一種很意外的印象。

  內容和松崎所說的約略相同。參加借物競走的本間被指定借「掃帚」,就問附近支援的學生有無掃帚,學生們笑著回答說在儲藏室。所以,他來到儲藏室,打開門,馬上就找到目的物,但同時也見到放在角落的紙袋。由於紙袋很新,他覺得奇怪,就刻意看袋內究竟是什麼東西,這才發現是一隻舊的一公升容量酒瓶,裡面有約一半以上的液體。

  「從節目表上可知,職員、來賓參加的借物競走是下午兩點十五分開始進行,是否照預定時刻?」大谷邊看著淡綠色的節目表,邊問。──那是昨天校運會的節目表!

  「應該是準時進行。」我回答。

  「這麼說,兇手是兩點十五分以後將酒瓶掉換了。對啦,儲藏室是否上鎖?」

  「好像……幾乎從未上鎖過。至少,我沒見過。」

  「原來如此。所以,兇手也能予以利用。」大谷不住的頜首。接著又說,「原先的那隻酒瓶被藏在距放置魔術箱地點約數公尺外的糙叢里,兇手大概也無法帶著那種東西走得太遠吧?」

  「指紋呢?」

  「是有好幾個,不過,可能只是射箭社的學生和你的吧!畢竟,這次的兇手不太可能會犯這種初步的錯誤。」

  這時,教室里走出穿制服的警員,叫著大谷。大谷未應答,只是舉高右手揮一揮,凝視著我。

  「我們會迅速將這件案子解決,為了不再讓第三位犧牲者出現。」說完,他轉身大踏步離去。

  我邊望著他寬闊的背影,邊咀嚼著他所說的「第三位犧牲者」之語。見到調查人員忙碌行動,我走向教職員室。因為,似已無我能協助的事,而且,我也希望獨自思考一下。

  教職員室沒有別人。我一向是假日不上班主義,但是,聽說平常教職員室里都會有人,不過發生那種事情,今天大概也沒有哪位教師有心情了!

  在自己座位坐下,拉開抽屜,拿出昨天的節目表。看來,今天起也該把抽屜上鎖才行?

  我凝視著節目表,回想起昨日的情景,慢慢的,學生們汗水揮灑和熱氣四散的歡樂氣氛又在我眼前浮現。但,我的目的並非為了萬千感慨。

  十四:十五來賓、職員借物競走

  十四:三十兩人三腳競走(一年級)

  十四:四五師生對抗障礙賽

  十五:00創作舞蹈(三年級)

  十五:二十化妝進行(運動社團)

  家長會委員本間是借物競走的第三組出賽,所以,在儲藏室發現酒瓶大約為兩點二十分左右。而我和竹井至教室大樓後準備化裝成小丑是在創作舞蹈開始之前,所以是三點,亦即,掉換酒瓶的行動是在這四十分鐘裡進行。

  掉換時所需的時間!我在腦海中想像兇手的行動。

  前往儲藏室要兩分鐘,自儲藏室至教室大樓後要兩分鐘,掉換後將原有酒瓶藏在糙叢,裝成若無其事的回座要三分鐘,合計七分鐘。不過,實際上不可能如此順利進行,第一,不能被人看見,第二,需要慎重行動以免留下指紋或其他形跡,如此一來,兇手會預留充裕時間,應該為十五分鐘左右。接下來是推測兇手的心理。兇手應該也觀看借物競走,這樣,當然也見到本間至儲藏室拿掃帚,他的神經一定集中於儲藏室內的摻毒酒瓶上,那麼,他也會想到在借物競走比賽時間內儘量不接近儲藏室,因為,不知什麼時候又會有人前來。另外,兇手不知我化裝的時刻也是值得注意之點。由於是三點二十分開始化裝遊行,兇手可能猜到是在那之前,卻不確定是五分鐘前或二十分鐘前,因此,為了安全起見,兇手應該在三十分鐘前的兩點五十分左右就完成酒瓶的掉換行動。這麼一來,兇手能夠行動的時間只有借物競走結束後的兩點三十分至五十分之間了。

  於是,兇手必須在兩點三十分的兩人三腳賽跑開始後立即展開行動。換句話說,在這段時間帶有不在現場證明者,就不是兇手?

  那,高原陽子如何呢?她是三年級,應該參加三點開始的創作舞蹈。而參加表演的人必須在前一項演出或比賽開始之前集合點名,所以,師生對抗障礙賽開始的兩點四十五分,她會在入場處集合。只是,剛好處於時間邊緣,不在現場證明無法成立。

  詳細就得問她本人才行了?邊看著窗外的景色,我想。今天天空陰霾霾的,恰似我的心境。也許是睡眠相當不足吧!靠著椅背,我居然有了睡意,張嘴打了個大呵欠,眼眶裡沁出淚珠。真是諷刺!明明心身俱疲,昨夜竟然失眠。

  茫然怔坐良久,恍然間聽到走廊傳來腳步聲,我整個清醒過來。腳步聲在教職員室門口停住,不知何故,我心中掠過一絲毫無來由的不安!門被用力推開,是穿制服的警員。他環視室內一圈,向我點點頭,說:「能否請你協助調查?有一點事請教。」

  看看表,我來這裡已超過一小時了。

  我表示同意,揉著太陽穴,站起。

  被帶去的是儲藏室隔壁的小會議室,是學生代聯會開會時使用的房間,裡面沒有任何布置,再加上刑事們都把袖子卷高,幾乎令人忘了這是在校內。

  小小的會議桌前有三位刑事正低聲交頭接耳,不知在談些什麼,一見到我,其他兩人匆匆外出,只留下大谷。大谷面露微笑,勸我坐下,說:「案子已有進展了。」

  「發現什麼嗎?」我問。

  「是這個。」大谷從腳邊拿起的是一個套在大塑膠袋內的紙袋,「我們在某個地方找到的,不必說,一定是放酒瓶的紙袋。方才本間先生也確認過了,應該是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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