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頁
俾斯麥完全有理由開出與1866年普奧《布拉格條約》寬大精神完全不同的和平邀約,而無視邀約本身的苛刻性。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認為“必須取得對法戰爭的勝利,如果不能完全贏得勝利,那麼完全統一沒有預先的保障,而預計還會發生新的戰爭。”②在他看來,完全的勝利等於在不招致其他大國反對與干涉的前提下儘可能滿足德國自身的胃口和削弱法國復仇的能力。早在戰爭初期,普魯士國內就掀起“奪回”阿爾薩斯和洛林的民族主義狂潮,要求法國割讓上述土地,其理由是這兩個地區曾經是昔日神聖羅馬帝國的領地。
注(1) 俾斯麥則認為滿足民族主義者的願望可以遏制南德地區分離勢力。
注⑵普魯士軍方從軍事角度也極力贊成,因為阿爾薩斯和洛林的戰略地位十分重要。
傳統上法國軍隊都是從這裡出發進入萊茵河地區。這兩個地區劃入德國境內,使得德國獲得孚日山脈這一天然屏障。反過來講,德國也可以從這兩個地區出發迅速打擊法國,正如歷史上法國的做法。史無前例的巨額戰爭賠款的目的在於延緩法國復興的進度。如果可能,賠款本身也能引起法國國內局勢的動盪,激化社會矛盾,導致法國長期處於癱瘓狀態,而一旦法國無力完成戰爭賠款,德國占領軍就可以依據條約規定賴在法國不走。俾斯麥的現實主義作風體現的淋漓盡致。在他看來,即使在不割讓領土的條件下結束戰爭也不會讓法國的仇恨程度減少些。和約簽字後三個月,俾斯麥對法國大使說:“我完全確信,這次戰爭不過是德法之間將要發生的許多次戰爭中的第一次,在它後面還要爆發一系列其他的戰爭。”③其實俾斯麥所謂的“完全勝利”更不能保證防止新的戰爭。
內憂外患的法國接受《法蘭克福條約》,完全是被迫吞下一杯苦酒。早在1866年,梯也爾在一次演講中將黎塞留以來的法國中歐政策乃至大陸政策闡述的十分清楚:“先以德國諸邦為名繼之以其本身獨立為名,最後以歐洲之平衡為名,此符合全體利益,全體國際社會之利益。”④
①奧托 馮 俾斯麥,《思考與回憶》(山西大學外語系譯),北京,東方出版社,VOL. II, P80
②奧托 馮 俾斯麥,《思考與回憶》(山西大學外語系譯),北京,東方出版社,VOL. II,P84
③王繩祖,《國際關係史》(第2版,上),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P110
④亨利 基辛格,《大外交》(顧淑馨 林添貴譯),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P10
法國大陸政策的基石是中歐政策,法國的大陸優勢源於中歐的分裂以及德意志的內部紛爭。在一個強大統一的德國出現後,法國的反應不光是恐懼,而且肯定心懷憤恨。法國的大陸優勢不再,反而要擔心一個人力物力遠遠凌駕於己的近鄰的安全威脅。對法國來說,最緊迫的任務是結束戰爭並儘快重建,接受條約並去履行是結束占領狀態的唯一選擇。至於未來,法國領導人的看法與俾斯麥並無二致,甘必大說道:“法國處於德國的憐憫之下。法德處於潛在戰爭狀態。”①阿爾薩斯和洛林的歸屬問題還有民族情感的因素。法國早已經是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又有輝煌的歷史,國民的民族自豪感十分強烈。故土的割讓,斷難讓法國人忘懷。《法蘭克福條約》雖然是正式國家間條約,但是法國政府從來沒有也不敢申明對阿爾薩斯和洛林的永久放棄。奧匈可以忘記1866年被逐出德意志,但是法國不會忘記阿爾薩斯和洛林,這是封建王朝和民族國家的涇渭之別。法國詩人埃德加?奎耐特評論說“阿爾薩斯和洛林的割讓意味著和平面具的背後是沒有終點的戰爭。”②
再看簽署條約的雙方,都不是戰爭發生時的當事人。普魯士領導德意志完成統一成立德意志帝國,而法蘭西第二帝國已經為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取代,這都是戰爭的直接結果。德意志帝國是戰爭的產物,它的建立完成了統一運動的歷史使命,但是如何建設它卻是一個新問題。帝國的憲法不是由制憲大會制定,而是由俾斯麥制定,其母體是1866年的北德意志聯邦憲法,加上作為增補部分的與南德四邦訂立的條約。它適應的是德意志皇帝威廉一世和帝國宰相俾斯麥共同決策的政治需要。帝國實際上是普魯士邦的擴大,把所有的德意志邦國包括了進去。普魯士的軍事機器和官僚機構的職權範圍擴大到帝國全境,普魯士陸軍部和總參謀部是帝國武裝力量的中樞,普魯士外交部負責處理帝國對外關係。帝國國會實際上是憲法的門面,對外交政策和軍事問題毫無發言權,最大權力僅是拒絕通過預算。在這一系列現象中,最突出的問題是憲法的不完善。一些基本憲法問題比如中央集權制還是聯邦制,內閣責任制還是議會責任制,政黨問題都沒有明晰,結果是帝國的政治結構必然建立在人制的基礎上而不是法制的基礎上。只要能和君主合作,只要能制止宮廷和總參謀部的陰謀活動並最終能控制議會機器,俾斯麥就是德國全部權力的化身。俾斯麥作為帝國宰相兼普魯士首相、外交大臣不得不在建國初期就要同各種形形色色異己力量做鬥爭,以鞏固帝國的統一,維護帝國在歐洲的地位。這位傑出的政治家一直是通盤考慮國家的內政外交問題,他坦言:“德國是一個飽和的國家,未來的任務是鞏固三次戰爭的勝利果實。統一不應該僅僅是政治安排。”③任何潛在的戰爭威脅都不利於德國統一的鞏固。
注(1) 俾斯麥則認為滿足民族主義者的願望可以遏制南德地區分離勢力。
注⑵普魯士軍方從軍事角度也極力贊成,因為阿爾薩斯和洛林的戰略地位十分重要。
傳統上法國軍隊都是從這裡出發進入萊茵河地區。這兩個地區劃入德國境內,使得德國獲得孚日山脈這一天然屏障。反過來講,德國也可以從這兩個地區出發迅速打擊法國,正如歷史上法國的做法。史無前例的巨額戰爭賠款的目的在於延緩法國復興的進度。如果可能,賠款本身也能引起法國國內局勢的動盪,激化社會矛盾,導致法國長期處於癱瘓狀態,而一旦法國無力完成戰爭賠款,德國占領軍就可以依據條約規定賴在法國不走。俾斯麥的現實主義作風體現的淋漓盡致。在他看來,即使在不割讓領土的條件下結束戰爭也不會讓法國的仇恨程度減少些。和約簽字後三個月,俾斯麥對法國大使說:“我完全確信,這次戰爭不過是德法之間將要發生的許多次戰爭中的第一次,在它後面還要爆發一系列其他的戰爭。”③其實俾斯麥所謂的“完全勝利”更不能保證防止新的戰爭。
內憂外患的法國接受《法蘭克福條約》,完全是被迫吞下一杯苦酒。早在1866年,梯也爾在一次演講中將黎塞留以來的法國中歐政策乃至大陸政策闡述的十分清楚:“先以德國諸邦為名繼之以其本身獨立為名,最後以歐洲之平衡為名,此符合全體利益,全體國際社會之利益。”④
①奧托 馮 俾斯麥,《思考與回憶》(山西大學外語系譯),北京,東方出版社,VOL. II, P80
②奧托 馮 俾斯麥,《思考與回憶》(山西大學外語系譯),北京,東方出版社,VOL. II,P84
③王繩祖,《國際關係史》(第2版,上),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P110
④亨利 基辛格,《大外交》(顧淑馨 林添貴譯),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P10
法國大陸政策的基石是中歐政策,法國的大陸優勢源於中歐的分裂以及德意志的內部紛爭。在一個強大統一的德國出現後,法國的反應不光是恐懼,而且肯定心懷憤恨。法國的大陸優勢不再,反而要擔心一個人力物力遠遠凌駕於己的近鄰的安全威脅。對法國來說,最緊迫的任務是結束戰爭並儘快重建,接受條約並去履行是結束占領狀態的唯一選擇。至於未來,法國領導人的看法與俾斯麥並無二致,甘必大說道:“法國處於德國的憐憫之下。法德處於潛在戰爭狀態。”①阿爾薩斯和洛林的歸屬問題還有民族情感的因素。法國早已經是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又有輝煌的歷史,國民的民族自豪感十分強烈。故土的割讓,斷難讓法國人忘懷。《法蘭克福條約》雖然是正式國家間條約,但是法國政府從來沒有也不敢申明對阿爾薩斯和洛林的永久放棄。奧匈可以忘記1866年被逐出德意志,但是法國不會忘記阿爾薩斯和洛林,這是封建王朝和民族國家的涇渭之別。法國詩人埃德加?奎耐特評論說“阿爾薩斯和洛林的割讓意味著和平面具的背後是沒有終點的戰爭。”②
再看簽署條約的雙方,都不是戰爭發生時的當事人。普魯士領導德意志完成統一成立德意志帝國,而法蘭西第二帝國已經為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取代,這都是戰爭的直接結果。德意志帝國是戰爭的產物,它的建立完成了統一運動的歷史使命,但是如何建設它卻是一個新問題。帝國的憲法不是由制憲大會制定,而是由俾斯麥制定,其母體是1866年的北德意志聯邦憲法,加上作為增補部分的與南德四邦訂立的條約。它適應的是德意志皇帝威廉一世和帝國宰相俾斯麥共同決策的政治需要。帝國實際上是普魯士邦的擴大,把所有的德意志邦國包括了進去。普魯士的軍事機器和官僚機構的職權範圍擴大到帝國全境,普魯士陸軍部和總參謀部是帝國武裝力量的中樞,普魯士外交部負責處理帝國對外關係。帝國國會實際上是憲法的門面,對外交政策和軍事問題毫無發言權,最大權力僅是拒絕通過預算。在這一系列現象中,最突出的問題是憲法的不完善。一些基本憲法問題比如中央集權制還是聯邦制,內閣責任制還是議會責任制,政黨問題都沒有明晰,結果是帝國的政治結構必然建立在人制的基礎上而不是法制的基礎上。只要能和君主合作,只要能制止宮廷和總參謀部的陰謀活動並最終能控制議會機器,俾斯麥就是德國全部權力的化身。俾斯麥作為帝國宰相兼普魯士首相、外交大臣不得不在建國初期就要同各種形形色色異己力量做鬥爭,以鞏固帝國的統一,維護帝國在歐洲的地位。這位傑出的政治家一直是通盤考慮國家的內政外交問題,他坦言:“德國是一個飽和的國家,未來的任務是鞏固三次戰爭的勝利果實。統一不應該僅僅是政治安排。”③任何潛在的戰爭威脅都不利於德國統一的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