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普法戰爭爆發以前,普法兩國矛盾已較尖銳。首先,兩國都想獲得萊茵河左岸的阿爾薩斯與洛林地區;其次,兩國都想奪取西班牙空缺的王位;再次,法國想利用其對西德諸國的影響,企圖阻止德意志統一,反對出現一個新的強大的德國,而普魯士則“力求奪得統一德意志的領導權,建立德國,角逐歐洲”。
在兩國矛盾相當尖銳,戰爭一觸即發的情況下,愛姆斯電報成為戰爭的導火線。1870年7月19日,戰爭正式爆發。輕敵的法國最後戰敗,被迫同普魯士簽訂和約。根據1871年的法蘭克福和約,法國把阿爾薩斯——洛林割讓給普魯士,並賠償50億法朗作為戰爭賠款。德意志也因此完成了統一,成為法國強有力的對手和威脅。巨額的賠款和領土的喪失,使法國產生了強烈的復仇情緒,以致法德矛盾構成了19世紀70年代歐洲國際關係的主要內容。普法戰爭不但沒有消滅德法之間長期的對立,“沒有使德法之間的宿怨趨於緩和”。相反,使德法關係更加複雜化,加深了它們之間的鴻溝,並孕育著新的戰爭危險,導致了軍備競賽和軍國主義的發展。“法德矛盾長期存在,終於釀成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的掠奪意圖和法國的復仇主義情緒,決定了這兩個強國之間的緊張關係”。兩國在1875年發生了戰爭危機,儘管戰爭危機最後解除,但仇怨卻越積越深。德國是想在失敗的法國還沒有復興之前,先發制人,再發動一場對法戰爭,徹底擊敗法國,以消滅法國復仇的可能性。法國則針鋒相對,利用錯綜複雜的國際局勢,成功地擊垮了俾斯麥的戰爭威脅。
八十年代中期,法德關係再度尖銳化。1886年,後來擔任法國國防部長的布朗熱在法國煽起復仇主義狂熱,並著手加強軍隊。德國政府則正想利用保加利亞危機造成的英俄關係的惡化和法國的復仇主義狂熱,發動一場對法國的戰爭。但最後“由於俄國拒絕同德國簽訂中立條約,德國又一次被迫在德法戰爭的邊緣上停止不前”。“法德關係在90年代稍有緩和”,法俄在1893年底,完成了締結同盟的手續。總之,在1871—1900年間,“法國對外政策的基本方向,……仍舊是準備復仇主義的對德戰爭”,“法德矛盾是帝國主義間的最重大的矛盾之一”。
20世紀初,法德矛盾加劇。法國借收復阿爾薩斯、洛林的要求,積極準備復仇戰爭。法德兩國的資本集團在摩洛哥、土耳其、中國等地的競爭異常激烈。如1905年和1911年的兩次摩洛哥危機就是法德矛盾的表現。在同德國爭奪的同時,法國加強同英、俄的接近,共同的需要和戰略考慮使得英法協約和英俄協約先後於1904年和1907年簽訂,法英俄三國軍事同盟最終形成。到這時,兩大帝國主義軍事集團已經形成,世界大戰已不可避免。
1914年,一戰爆發。德法兩國的正式交鋒於1914年8月開始。雙方先後展開了馬恩河、凡爾登、索姆河等大的戰役。後由於美國的參戰及德國的腹背受敵,德國於1918年11月11日投降。1919年6月18日,協約國對德和約即凡爾賽和約簽訂。德國為戰爭付出了高昂的代價,被迫把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此外,將薩爾礦區的煤礦歸法國所有。萊茵河左岸的德國全部地區由戰勝國共管。另外,德國還要賠款,割讓全部海外殖民地等。法國基本上完成了對德國的復仇。但這種建立在一國對另一國的掠奪的基礎上的復仇只會使矛盾加深和不斷地積累,總有一天,矛盾會再次爆發。
一戰以後,“法國外交面臨的最大難題仍是對德關係”,法國採取強硬的對德態度,力圖使德國一蹶不振,並在1923年挑起魯爾事件。20年代中後期,即赫里歐和白里安政府時期,法國力求改善與德國的關係甚至與德國和解。30年代納粹在德國上台後,法國一度奉行對德強硬政策,但最終被對德綏靖政策所代替。
然而,不管法國對德國採取的是和解政策還是綏靖政策,德法之間的仇恨並未消除,德國對法國仍是耿耿於懷,並暗暗地積蓄力量,在希特勒的煽動下,民族復仇主義情緒不斷高漲。一旦恢復了元氣,德國就蠢蠢欲動了。從中歐、東歐開始,希特勒的擴張計劃不斷獲得成功,這更刺激了他的野心,終於挑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德法之間於是第三次烽煙再起。德國以閃電般的速度擊敗了法國,建立了傀儡政權,痛解一戰後對法國的心頭之恨。但在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共同打擊下,納粹再次嘗到了失敗的滋味,並為之付出了比一戰更沉重的代價。由於納粹的暴行,德法之間的怨恨越積越深。
通過對德法關係的歷史回顧,可以看出,德法在歷史上充滿了深深的仇怨與敵意,用“宿敵”或“世仇”來形容它們的關係絲毫不會為過。這種關係往往造成兩敗俱傷,從長遠來看,沒有誰是真正的勝利者。因為“勝利者都不是最後勝利者,……復仇主義導致的只能是戰爭的再次爆發,戰爭只能導致一次較一次更嚴重的破壞”。那麼,為什麼德法之間會走進冤冤相報的怪圈呢?這主要與兩國解決相互之間衝突的方式有關。我們知道,自從民族國家出現以來,各個國家出於維護民族利益——如領土、資源、人口等——的要求或爭奪其他利益,相互之間出現矛盾衝突是不可避免的。一般來說,矛盾衝突的解決無非兩種方式——對抗與妥協。對抗表現為國與國之間劍拔弩張,甚至付諸武力;妥協則表現為相互讓步,直至達到和解與合作。但兩個國家之間“如果不是用妥協的方式解決衝突,而是用對抗的方式即用一方消滅另一方的方式來解決衝突,那麼,衝突的根本解決意味著更大的衝突的生成,衝突的暫時解決意味著埋下了長期衝突的種子,它必然會在新的條件下,採取同樣的方式解決面臨的問題”。我想,這就是德法之間“冤冤相報”的癥結所在。
在兩國矛盾相當尖銳,戰爭一觸即發的情況下,愛姆斯電報成為戰爭的導火線。1870年7月19日,戰爭正式爆發。輕敵的法國最後戰敗,被迫同普魯士簽訂和約。根據1871年的法蘭克福和約,法國把阿爾薩斯——洛林割讓給普魯士,並賠償50億法朗作為戰爭賠款。德意志也因此完成了統一,成為法國強有力的對手和威脅。巨額的賠款和領土的喪失,使法國產生了強烈的復仇情緒,以致法德矛盾構成了19世紀70年代歐洲國際關係的主要內容。普法戰爭不但沒有消滅德法之間長期的對立,“沒有使德法之間的宿怨趨於緩和”。相反,使德法關係更加複雜化,加深了它們之間的鴻溝,並孕育著新的戰爭危險,導致了軍備競賽和軍國主義的發展。“法德矛盾長期存在,終於釀成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的掠奪意圖和法國的復仇主義情緒,決定了這兩個強國之間的緊張關係”。兩國在1875年發生了戰爭危機,儘管戰爭危機最後解除,但仇怨卻越積越深。德國是想在失敗的法國還沒有復興之前,先發制人,再發動一場對法戰爭,徹底擊敗法國,以消滅法國復仇的可能性。法國則針鋒相對,利用錯綜複雜的國際局勢,成功地擊垮了俾斯麥的戰爭威脅。
八十年代中期,法德關係再度尖銳化。1886年,後來擔任法國國防部長的布朗熱在法國煽起復仇主義狂熱,並著手加強軍隊。德國政府則正想利用保加利亞危機造成的英俄關係的惡化和法國的復仇主義狂熱,發動一場對法國的戰爭。但最後“由於俄國拒絕同德國簽訂中立條約,德國又一次被迫在德法戰爭的邊緣上停止不前”。“法德關係在90年代稍有緩和”,法俄在1893年底,完成了締結同盟的手續。總之,在1871—1900年間,“法國對外政策的基本方向,……仍舊是準備復仇主義的對德戰爭”,“法德矛盾是帝國主義間的最重大的矛盾之一”。
20世紀初,法德矛盾加劇。法國借收復阿爾薩斯、洛林的要求,積極準備復仇戰爭。法德兩國的資本集團在摩洛哥、土耳其、中國等地的競爭異常激烈。如1905年和1911年的兩次摩洛哥危機就是法德矛盾的表現。在同德國爭奪的同時,法國加強同英、俄的接近,共同的需要和戰略考慮使得英法協約和英俄協約先後於1904年和1907年簽訂,法英俄三國軍事同盟最終形成。到這時,兩大帝國主義軍事集團已經形成,世界大戰已不可避免。
1914年,一戰爆發。德法兩國的正式交鋒於1914年8月開始。雙方先後展開了馬恩河、凡爾登、索姆河等大的戰役。後由於美國的參戰及德國的腹背受敵,德國於1918年11月11日投降。1919年6月18日,協約國對德和約即凡爾賽和約簽訂。德國為戰爭付出了高昂的代價,被迫把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此外,將薩爾礦區的煤礦歸法國所有。萊茵河左岸的德國全部地區由戰勝國共管。另外,德國還要賠款,割讓全部海外殖民地等。法國基本上完成了對德國的復仇。但這種建立在一國對另一國的掠奪的基礎上的復仇只會使矛盾加深和不斷地積累,總有一天,矛盾會再次爆發。
一戰以後,“法國外交面臨的最大難題仍是對德關係”,法國採取強硬的對德態度,力圖使德國一蹶不振,並在1923年挑起魯爾事件。20年代中後期,即赫里歐和白里安政府時期,法國力求改善與德國的關係甚至與德國和解。30年代納粹在德國上台後,法國一度奉行對德強硬政策,但最終被對德綏靖政策所代替。
然而,不管法國對德國採取的是和解政策還是綏靖政策,德法之間的仇恨並未消除,德國對法國仍是耿耿於懷,並暗暗地積蓄力量,在希特勒的煽動下,民族復仇主義情緒不斷高漲。一旦恢復了元氣,德國就蠢蠢欲動了。從中歐、東歐開始,希特勒的擴張計劃不斷獲得成功,這更刺激了他的野心,終於挑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德法之間於是第三次烽煙再起。德國以閃電般的速度擊敗了法國,建立了傀儡政權,痛解一戰後對法國的心頭之恨。但在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共同打擊下,納粹再次嘗到了失敗的滋味,並為之付出了比一戰更沉重的代價。由於納粹的暴行,德法之間的怨恨越積越深。
通過對德法關係的歷史回顧,可以看出,德法在歷史上充滿了深深的仇怨與敵意,用“宿敵”或“世仇”來形容它們的關係絲毫不會為過。這種關係往往造成兩敗俱傷,從長遠來看,沒有誰是真正的勝利者。因為“勝利者都不是最後勝利者,……復仇主義導致的只能是戰爭的再次爆發,戰爭只能導致一次較一次更嚴重的破壞”。那麼,為什麼德法之間會走進冤冤相報的怪圈呢?這主要與兩國解決相互之間衝突的方式有關。我們知道,自從民族國家出現以來,各個國家出於維護民族利益——如領土、資源、人口等——的要求或爭奪其他利益,相互之間出現矛盾衝突是不可避免的。一般來說,矛盾衝突的解決無非兩種方式——對抗與妥協。對抗表現為國與國之間劍拔弩張,甚至付諸武力;妥協則表現為相互讓步,直至達到和解與合作。但兩個國家之間“如果不是用妥協的方式解決衝突,而是用對抗的方式即用一方消滅另一方的方式來解決衝突,那麼,衝突的根本解決意味著更大的衝突的生成,衝突的暫時解決意味著埋下了長期衝突的種子,它必然會在新的條件下,採取同樣的方式解決面臨的問題”。我想,這就是德法之間“冤冤相報”的癥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