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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和人命運是這樣的不同,在封建制度下,皇帝可以擁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同時為了保證他對這群女人的獨占,還必須讓數千個男人變成殘廢,永遠失去做男人的權利和尊嚴,失去家庭的溫情和歡樂。這些男人一輩子將痛苦地生活在社會的陰影之中,得不到人們絲毫的憐憫和同情,而換來的則是整個社會的蔑視與輕賤。

  這就是清宮太監悲慘而痛苦的命運。

  鑑於明朝統治的黑暗腐敗,清初的皇帝在宮廷制度上進行了一番鼎力改革,這其中也包括宮廷之中的太監。

  在清朝,宮廷中一般使用太監兩千名上下,最多時也不過二千八百多人,這個數目比起明朝的上萬名就差得遠了。這些太監除了少量被處以宮刑的戰爭俘虜或年幼罪犯以外,絕大部分是從民間招募而來的。

  當時,直隸也就是今天河北省的青縣、靜海、河間、大城、南皮、任丘、涿縣等地以及今天北京郊區的昌平、平谷、大興、宛平等處都是集中出太監的地方。報名做太監的都是窮苦人家的孩子,他們的父母為生活所迫,便把他們的孩子送入宮中做了太監。特別當一個地方出了幾個當太監的發了財,忽然間又置田產又蓋房,這種現象不能不對那些走投無路的貧苦農民產生極大的誘惑力,他們彼此介紹、援引,終於把自己的親生骨肉送上了這條斷子絕孫的悲慘道路上來,甚至一些已經結婚生子的青年也自願淨身做了太監。

  據《大清光緒會典》記載:清宮太監的招募工作通常由總管內務府下的會計司負責。會計司下設兩個“牙行”,具體負責太監的招募和“淨身”手術的實施。《晚清宮廷生活見聞》是新中國成立後由北京市政協文史委員會組織編寫的有關清宮生活的一本回憶錄。在這本書中,有晚清宮中的老太監回憶說:光緒年間,在北京有專門幹這種“淨身”營生的,著名的如北長街會計司胡同“畢五”和地安門外方磚胡同的“小刀劉”。這兩家的家主都是清朝總管內務府的七品官,他們每年按季給宮中選送四十名、全年共一百六十名新太監,淨身一類的手續就全由他們兩家包辦了。

  準備當太監的孩子在做“淨身”手術前,先要由淨身師和孩子的家長或代理人訂立文書,寫明系自願淨身,生死不論,免得手術出了麻煩,淨身師跟著吃官司。生死文書籤完後,孩子就被送上了手術台。

  關於淨身閹割的方法及實施手術的過程,一些資料、包括晚清宮廷太監的回憶錄都有過記載,可惜都過於簡略。民間傳說中對此事說得靈龍活現,但其可信度卻是極低的。我們不忍把這種人世間最悽慘,沾滿血腥氣的場面現於筆端,故在此略去不記。

  這種所謂的“淨身”手術,實際上與農村的劁豬騸馬沒什麼兩樣。那些開牙行的人,就是一群毫無人性的“屠夫”,他們把成百上千的孩子當做豬馬一樣來任意閹割,也正是這些被殘害的孩子的血和淚,凝聚成他們源源不絕的財富。可以說,進了牙行,就如同進了“鬼門關”,好端端的一個孩子,變得人不像人、鬼不成鬼的樣子,除了少數人將來能夠有升官發財的機會外,絕大多數人都將在痛苦和屈辱中渡過自己的一生。

  牙行由於有一套專供淨身用的設備,再加上專業的“淨身師”積有豐富的手術及護理的經驗,因此成功率是相當高的。但同時他們要收取一大筆費用,加起來大約需要近百兩銀子。這樣一大筆錢,窮人家一般是拿不出的,於是還得立下“借據”,等孩子進宮做了太監,牙行再從他們當太監應領的“月份”銀里扣回,這筆債弄不好十年都還不清。正是由於手術費高得嚇人,許多窮人家付不起手術費,就鋌而走險,由家長自己動手給孩子閹割。但是,在清初私自閹割則是違法的。按順治三年(1646)所定律例,凡私自閹割者,本身及下手之人均予處斬,後來又補充規定連該管官員也一併治罪。一直到了乾隆四十八年(1783),直隸安肅縣民人王二格由於家貧,把自己十一歲的兒子王成私自淨身,事發後父子均被捕收監,後經乾隆皇帝弘曆親自審訊,了解到確因家貧實情,於是下令釋放王二格父子,把王成安排到熱河行宮當差,並傳旨取消了嚴禁私自閹割這一條刑律。

  儘管私自閹割不再違法了,但這仍然是十分危險的事。請想一想,那年頭,沒有麻藥,沒有消毒藥、止血藥之類的藥品,硬把一個活蹦亂跳的孩子按在炕頭上,把他要命的器官從身上生割下去,那該多麼危險、多麼疼痛啊!晚清太監馬德清老先生回憶這難忘的酷刑時,痛苦地流下了眼淚,他說:“我九歲的那一年,有一天,我父親哄著我,把我按在鋪上,親自下手給我淨身,那可真把我疼壞了,也嚇壞了,疼得我不知昏過多少次。……我不懂父親為什麼這樣整治我,我也沒有淘氣,惹犯老人家啊!這件事,自己總不願想,想起來,心就像挨針扎一樣疼啊!”狠心的父親,就這樣親手摧殘了自己的孩子,不久,由於良心的自責,他也失蹤了,從此石沉大海,杳無音訊。像這樣的人間悲劇,在這種人吃人的社會制度下,又何止一樁兩樁?

  “淨身”的經歷,對每個太監來說,都是一個慘痛而且揮之不去的噩夢,然而,他們萬萬沒有想到,這僅僅是噩夢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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