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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甚至在御花園建了幾間房子專門給道士婁近垣等人住,以便隨時請這些道士祈禱修煉。就此,雍正九年(1731)正月二十七日內務府總管海望接到一道諭旨,上面說的十分明白:“朕看後花園千秋亭,若設斗壇不甚相宜,用後層方亭設斗壇好……玉翠亭之東有空地,量其地勢,將小些的房添蓋幾間,給法官住。”這裡的後花園,即是紫禁城內的御花園。以往,在皇宮內雖設有多處供奉佛道的處所,但這類地方除以太監身份充當的僧人、道士外,未經淨身的山野僧道是從來不准在大內居住的。現在,雍正諭令在御花園玉翠亭的東側添建幾間房“給法官住”,也實在是破天荒的舉動了。

  翔實的檔案資料表明,雍正不僅在全國大範圍地秘密尋訪道家術士,而且還在皇宮裡與道士們打得火熱。這些道士雖然其方術各不一樣,但均屬“修煉養生之人”,其目的都是為雍正“治病驅邪”。這當中有念咒按摩的賈士芳之流,有設壇祈禱的婁近垣之輩,還有下面將談到的“為煉火之說”的張太虛、王定乾等一伙人。

  第一部分

  第19節 秀清村的煉丹秘檔

  雍正在與道士們打得火熱的同時,皇家園林圓明園開始升火煉丹了!

  皇帝煉丹,這當然是絕密事件,在官書正史上不可能有記載。可是,在清宮秘檔中仍透露出一些蛛絲馬跡。記載皇宮日用物品的內務府帳本《活計檔》,就披露了雍正煉丹的一些情況。最早出現的有關記載,是在雍正八年(1730)冬天的《活計檔》,其中十一月有一條,十二月有三條。這四則檔案向人們透露,雍正八年末,在圓明園東南角的秀清村,在內務府總管海望和太醫院院使劉勝芳的主持操辦下,先後運入四千餘斤木柴煤炭,利用礦銀等物開始為雍正煉丹。

  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這幾則有關雍正煉丹的檔案究竟記載了哪些內容——

  其一:

  十一月十七日,內務府總管海望、太醫院院使劉勝芳同傳:圓明園秀清村處用桑柴一千五百斤,白炭上百斤。記此。

  其二:

  十二月初七日,內務府總管海望、太醫院院使劉勝芳傳:圓明園秀清村處用鐵火盆罩,口徑一尺八寸,高一尺五寸一件;紅爐炭二百斤。記此。

  其三:

  十二月十五日,內務府總管海望、太醫院院使劉勝芳、四執事執事侍李進忠同傳:圓明園秀清村處用礦銀十兩,黑炭一百斤,好煤二百斤。記此。

  其四:

  十二月二十二日,內務府總管海望、四執事執事侍李進忠傳:圓明園秀清村處化銀用白炭一千斤,渣煤一千斤。記此。

  這裡披露的雍正朝《活計檔》中的幾則檔案,能不能說明雍正皇帝確實是煉丹了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對這四件檔案再作一些具體分析。第一,傳用物品的地點在秀清村,這裡位於圓明園的東南角,前面是水,後面是山,十分僻靜,是個進行秘事活動的好地方。第二,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往這個小地方運送木柴、煤炭四千四百多斤,幹什麼用?是用來做飯,還是取暖?這些都不可能。因為在清代,皇家宮苑取暖備膳所用的木柴煤炭,一直是定量供應,並設有專門的帳本,從來不記入《活計檔》這種秘密檔冊的。第三,值得注意的是,操辦這件事的官員,除了雍正的心腹內務府總管海望外,還有一位是劉勝芳,他是主管皇帝醫療保健的太醫院院使。第四,更重要的是,運往秀清村的物品中,明確出現了“礦銀”、“化銀”等字眼。凡此種種,當可推斷,從雍正八年(1730)末,雍正皇帝在圓明園的秀清村開始煉丹了。

  雍正丹爐一開,燒煉之火便沒有再滅。在雍正九年到十三年(1731—1735)的內務府《活計檔》中,有關雍正煉丹的記載越來越多地出現了。如雍正九年的“六所檔”,雍正十年的“南薰殿並圓明園頭所、四所、六所、接秀山房總檔”,雍正十一年的“四所等處檔”,雍正十二年、十三年的“六所檔”,都有這類內容。根據清宮內務府造辦處這些檔案記載,自雍正八年十一月至雍正十三年八月,在這五年間,雍正下旨向圓明園運送煉丹所需物品一百五十七次,平均每個月有兩三次。累計算來,共有黑煤一百九十二噸,木炭四十二噸,此外還有大量的鐵、銅、鉛制器皿,以及礦銀、紅銅、黑鉛、硫磺等礦產品,並有大量的衫木架黃紙牌位、糊黃絹木盤、黃布(絹)桌圍、黃布(絹)空單等物件。所有這些物品,都是煉丹活動所必不可少的。可以想見,在雍正的旨意下,成百噸的煤炭被運進皇家宮苑,在長達幾年的時間裡,爐火不滅,煉丹不止,把個山清水秀的圓明園搞得何等地烏煙瘴氣!

  在圓明園為雍正煉丹的道士,主要有張太虛、王定乾等人。他們都會一套“修煉養生”方術,對“煉火之說”更有一番研究。這些道士們沒有辜負雍正的期望,真的煉出了一爐又一爐的金丹大藥。

  第一部分

  第20節 喪身丹毒

  雍正吃了道士煉製的丹藥,感覺良好,還拿出一些賞給出征打仗的將帥和一些大臣。“丹藥”二字,明白無誤地載入了清宮秘檔。據清宮《活計檔》載,雍正十二年三四月間,雍正皇帝曾兩次賞發“丹藥”。有關詳細情況,是這樣分別記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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