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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第45節 蟲蟻一般之人

  最為下賤,蟲蟻一般之人

  太監們入宮後,生活水平確實有了明顯的改善和提高。

  他們在入宮時,每個人都得到了一筆可觀的安家費。入宮後,每月還可以按品級得到相應的“月薪”,按季領取一份“口糧”。根據《欽定宮中現行則例》規定:四品宮殿監督領侍、正侍,即敬事房大總管和總管太監,他們每月能得到銀八兩,米八斛(清制,一斛為五斗)。而剛剛入宮的小太監,每月也能得銀二兩,米一斛半。如果單從月薪這一點來比較的話,可以說清宮太監的生活水平已經不算很低了。拿一個月薪銀三兩的普通一等太監來比較,他折合年薪為三十六兩,要比當時朝廷的九品文官的俸祿每年三十三兩還要多一些。至於皇帝身邊內殿、奏事處的太監,他們的年薪已達四十八兩,竟然超過了七品知縣。

  除了按月領取月薪銀米外,太監們每年還能得到名目繁多、數量不等的賞賜銀兩及各種物品,如果把太監一年中所得到賞賜粗略統計的話,有時甚至能遠遠超過他們的月薪和年薪。比如,遇到皇帝登基、親政、大婚、萬壽以及皇太后、皇后千秋壽辰、皇子公主誕生等喜慶日子,宮中都要大大慶賀一番,宮內上下包括媽媽女子及太監等,都能得到一份賞賜。但賞賜的多少,要由當時國家的經濟形勢的好壞以及皇帝和各宮主子的情緒好壞來決定。如果太監把自己的主子侍候得非常滿意,那他隨時都有可能得好處,包括升官(太監中的官)和發財。不過,宮中太監的升補有嚴格規定,普通太監要想升補首領太監一般得有在宮裡服役三十年的資歷,破格提拔的機會並不是人人可求的,除非像安得海、李連英那樣有在慈禧太后身邊又深受寵信的特別機會。因此,在宮裡遇到的好處絕大多數是皇帝及后妃各宮主子的賞賜。賞賜的東西也不盡相同,小到幾塊點心、一個荷包,大到價值千八百兩銀子的皮袍或漂亮的住宅等等,全在皇帝或主子們的一點頭、一擺手之間了。

  從一無所有的鄉下窮孩子,到現在的衣食錦貴,這生活簡直是天上地下之分了。但是,在清朝皇室看來,太監不過是一群奴才,之所以給他們較高的生活待遇,是為了換取他們對皇室絕對忠誠、絕對聽話的服務,因此對太監的管理必須嚴格,不容出現半點差錯。在這個問題上,清朝的幾個皇帝都有過明確的指示。康熙皇帝玄燁說,太監算什麼,太監不過是“最為下賤,蟲蟻一般之人”,把太監當成了蟲子螞蟻;乾隆皇帝也說,太監是“鄉野愚民,至微極賤,得入宮闈,叨賜品秩,已屬非分隆恩”,就是說太監這樣卑賤的人,能夠讓他們進入宮中服務,還授給官職品級,已經是恩惠得很過分了。這些話,作為聖訓,已經把太監是卑賤的奴才這個定位,列入了皇室的祖宗家法之中,子孫後代都要嚴格地遵循執行,這正是有清一朝太監管理最嚴格、宮廷秩序最穩定的重要原因吧。

  第三部分

  第46節 數不盡的清規戒律

  鑑於明朝太監干預朝政的歷史教訓,清朝皇室從一開始就不能容忍太監有一絲一毫地干預朝政的行為。開國之初,順治皇帝福臨在順治十年(1653)就頒布了一道上諭,對太監做出了六條嚴厲的規定:

  一、非經差遣,不許擅出皇城;

  二、職司之外,不許干涉一事;

  三、不許招引外人;

  四、不許交接外官;

  五、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接;

  六、不許假弟侄名色置買田產,因而把持官府,擾害民人。

  兩年後,順治皇帝福臨又命工部鑄成一塊高一百三十四厘米、寬七十厘米、厚六點五厘米的鐵牌矗立在宮內交泰殿門前,上面鐫刻著他的另一道嚴禁太監干政的上諭,其全文如下:

  “皇帝敕曰:中官之設,雖自古不廢,然任使失宜,遂貽禍亂。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等,專擅威權,干預朝政;開廠緝事,枉殺無辜;出鎮典兵,流毒邊境;甚至謀為不軌,陷害忠良,煽引黨類,稱功誦德。以至國事日非,覆敗相尋,足為鑑戒。朕今裁定內官衙門及員數職掌,法制甚明。以後但有犯法干政,竊權納賄,囑託內外衙門,交接滿、漢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否者,即行凌遲處死,定不姑貸。特立鐵牌,世世遵守。

  順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這道敕諭後來也成為清朝皇室的祖宗家法,但有觸犯,多會被處以極刑。康熙元年被斬首的太監吳良輔,就是第一個被祭刀的太監。吳良輔是順治皇帝身邊的親信太監,他的其他事跡檔案及文獻資料中均鮮有記載,但是順治十五年(1658)時發生了一件震動朝野的外官賄結太監案,當事人涉及許多重要的官員包括一位被革職的大學士陳之U,另一個主要當事人就是太監吳良輔。如果按順治皇帝欽定的法律以及審實的案情,上述人員均應處以極刑。可是,順治皇帝卻以“若俱按跡窮究,犯罪株連甚多”為理由,免除了犯罪官員的死罪,只把他們分別革職罷官、抄家流放了事;而對此案的罪魁禍首之一的太監吳良輔,更是百般庇護,留在宮中。直到順治十八年(1661)正月,順治皇帝在臨死前五天,並且自知已患絕症的情況下,依然抱病送吳良輔到憫忠寺落髮出家,希冀能保全吳良輔的性命。但是,在他死後的第三天,朝廷就正式公布了據說已被纂改的遺詔。隨後,就把那個已經成為皇帝“替身”的佛門弟子吳良輔綁赴刑場斬首示眾,理由就是“變易祖宗制度,把持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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