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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506年,吳王闔閭用伍子胥為謀士,孫武為將,發動了對楚國的進攻,五戰五捷,攻下了楚都郢,楚昭王倉惶出逃。伍子胥掘開了楚平王的墓穴,鞭屍三百,以報當年殺父、兄之仇。他自己也因此而被封於申,所以又稱申胥。

  公元前496年,闔閭在戰爭中受傷,死在歸途中。夫差即位後,於公元前494年出兵攻打越國,獲大勝。越國以金銀珠寶求和,伍子胥進諫,夫差不聽。

  公元前491年和487年,夫差兩次興師伐齊,伍子胥再次進諫,應先去掉越國這一心頭之患,不宜攻打齊國。但夫差仍不聽忠言,反聽信伯的讒言,令伍子胥自殺。伍子胥對舍人說:我死後把我的眼睛挖出來,懸掛在東門之上,我要親眼看見越國入侵,滅亡吳國。於是自刎而死。時在公元前484年。吳王聽後大怒,乃將伍子胥屍體裝在皮口袋內,拋在江中。

  伍子胥的一生,可謂充滿傳奇色彩。司馬遷稱他為烈丈夫,並大列傳中說:“子胥窘於江上,道乞食,志豈嘗須臾忘郢邪?故隱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所謂君主之怒,流血千里,布衣之怒,濺血五步。從古到今,在人們眼裡,伍子胥都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伍子胥是否掘墓鞭屍

  相傳,伍子胥為父兄報仇雪恨,曾經挖了楚平王的墳墓,怒鞭平王屍體三百下。對這一傳說,古文獻存在“鞭屍”和“鞭墳”兩種不同記載,而近年又出現一種完全否定“鞭屍”、“鞭墳”的意見。

  一、鞭屍說。《史記·吳太伯世家》云:“子胥、伯鞭平王之屍,以報父仇。”《史記·伍子胥列傳》曰:“及吳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可見,司馬遷記此事應當無誤。揚雄《法言·重黎》也有這種說法,然後批評伍子胥“鞭屍籍棺,皆不由德”。東漢趙曄《吳越春秋·闔閭內傳》,除記有“掘墓鞭屍”的情節外,更增加了“左足踐腹,右手扶其目,誚之曰‘誰使汝用讒諛之口,殺我父兄,豈不冤哉’”的細節。照此看來,說伍子胥掘墓鞭屍,是有根據的。

  二、鞭墳說。此說首先見於《呂氏春秋·首時》的記載,說伍子胥“親射王宮,鞭荊平之墳三百”。《彀梁傳·定公四年》則說,他“撻平王之墓”。《淮南子·泰族訓》和《越絕書·荊平王內傳》也都說伍子胥鞭墳。從古文獻史料價值來看,《呂氏春秋》成書早於《史記》一百多年,所言楚國史事應當是可信的。這樣,伍子胥只是鞭墳三百,沒有掘墓鞭屍。

  三、否定說。張君在《武漢大學學報》1985年第三期上發表《伍子胥何曾掘墓鞭屍》一文,完全推翻“鞭屍”和“鞭墳”兩說。他認為,伍子胥既沒有掘墓鞭屍,也沒有鞭墳泄憤,甚至連破郢之戰都未參加。其主要理由是:

  《春秋》等是記載春秋時期史事最早又最有權威的典籍,都沒有提到過這件事。《左傳》僅記載楚平王殺伍奢一家的事,用譴責的筆調,而對伍子胥用同情的筆法,屈原也稱讚並自擬於伍子胥。

  吳國軍隊攻入楚國郢都,正是孔子在世的時代。孔子最容不得亂臣賊子,伍子胥引吳入室,掘墓鞭屍,可謂罪大惡極,但孔子言論卻隻字來提。

  《公羊轉·定公四年》明確記載伍子胥忠君,不報私仇的思想:“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不為也。”他主觀上也不願做掘墓鞭屍之事,這是十分重要的。

  伍子胥掘墓鞭屍的故事被改編成無數戲曲、傳奇、小說,在民間廣泛流傳。但是歷史真相究竟如何,看來只能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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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上最大的盜墓頭兒:項羽盜秦始皇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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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案時間:公元前206年

  作案地點:秦始皇陵,西安市臨潼縣城以東,距西安35公里。

  受害人:秦始皇

  作案人:項羽及30萬軍隊。

  作案手段:項羽入關後,以30萬之眾“盜掘其陵墓,燔燒其宮觀,三十日運物不絕”。

  作案後果:秦始皇陵遭受嚴重破壞。但據現代考古探測證明,秦始皇陵的地宮基本完好。

  盜墓性質:官盜。秦始皇陵歷史上曾經多次遭受過大規模的破壞。此次項羽盜墓是最大的也是最早的一次。

  可信程度:《史記》等方獻有記載。

  秦始皇陵以其規模的宏偉、空前的而聞名。從古城西安西行,經過著名的灞橋,臨近臨潼時,可以看到大路南側一座高大的土丘。這就是“千古一帝”秦始皇的陵墓,雖然歷經兩千多年風雨剝蝕,面對渭水平原,依然顯示著雄奇的氣勢。

  從整個中國古代史來看,每個朝代的末年都是最混亂的時期,群雄爭霸,盜匪橫行,整個社會處於無政府的狀態;而此時正是盜墓者掘墳挖墓的大好時機,歷代王朝的陵墓幾乎都是在這個時候被盜的。公元前206年項羽對秦始皇陵的破壞也不例外。

  秦始皇陵的修建

  秦始皇(公元前259-210年)姓贏名政,13歲繼承王位,22歲親政。公元前221年,他兼併了割據稱雄的齊、楚、燕、韓、趙、魏六國,建立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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