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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汕頭濱海鋼管有限公司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大事連連:首先是海水淡化設備公開試機,然後是與日本藍狼公司聯合做假把股市攪的天翻地覆,再就是在香港召開開機慶典,把才穩定的股市又搞的一團糟。因此這場官司還沒有開始就吸引了無數嗅覺敏銳的記者的目光,加上日本藍狼公司在世界上赫赫有名,是日本不景氣經濟大環境中的一朵奇葩,影響自然也不小。所以雖然還有二個小時才開庭,到法院內外都擠滿了前來搶新聞的記者們。

  為了安全,法院不但把所有法警都派出來了,而且又從廣州武警部隊借調了很多戰士來維持秩序。

  原告方日本藍狼公司以小川牽頭,包括公司的科技部長和幾位律師以及兩名翻譯。被告方則是羅亮牽頭,包括王學龍和一名律師。在陣勢上日本人略勝一籌,但羅亮他們則信心滿滿,氣勢上倒不落下風。

  在法官宣布開庭,並讓原告陳述後,日本藍狼公司聘請的律師就開始侃侃而談,指責羅亮的公司侵犯了日本藍狼公司的專利權,同時出示了幾個專利證明文件以及王學龍他們設備的技術圖紙。

  當然日本人出示的這些圖紙都是假的或按他們自己的思路畫的。

  羅亮的律師則據理力爭,用自己的圖紙反駁著對方對自己侵權的指控。

  雙方有一個共同點是法庭上展示的圖紙都是假的。

  經過幾輪口水戰,最後的焦點集中在兩個點上。一是王學龍在香港開機慶典上的講話,其中有感謝日本辛德萊拉依特公司,並說自己的技術受該公司的啟發等詞,日本人認為這可以從側面說明了王學龍他們有侵權的可能。二是王學龍他們一直宣稱他們的淡化方法是通過電磁波使海水中的鹽進行結晶然後過濾來實現淡化的,與日本辛德萊拉依特公司在2002年宣布的專利方法類似,因此羅亮的公司如果不承認侵權必須提供詳細的技術資料來反駁。

  對於第一點,羅亮的律師進行了有力的反駁,他說:“......眾所周知,所有的技術都是在以前技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不可能憑空出現一種新的技術。受到以前技術的啟發怎麼可能說是侵權呢?我們的技術沒有模仿你們的地方,其唯一共同點就是都想方設法使鹽在海水裡結晶。而你們申請的專利文件中並沒有就這個抽象的概念進行保護,其實就算你們提出也不可能被批准,就如你們不能因為申請了一個將機械能轉變為電能的裝置,你們就說所有發電機製造商侵犯了你們的專利。你們專利申請書中的專利權要求書中要保護的是你們採取的結晶方法和你們設計的那些所謂巧妙的設備。所以王學龍先生說的感謝話僅僅是一句禮貌的話語,在這裡無實際意義,也說明不了問題。”

  對於第二點,王學龍親自進行了反駁:“日本藍狼公司在沒有清楚我方的技術之前就提出侵權訴訟是不應該的。我們沒有提供我們技術資料的義務。既然今天開庭說到這個問題,我在這裡只舉幾個例子來反駁對方。按對方的專利資料,對方設備的外形就與我們設備截然不同,你們的裝置外表是一個不鏽鋼製多孔圓筒。裡面也不同,你們的裡面裝有一些由 1000枚外徑156毫米、內徑136毫米不鏽鋼片摞成的管,這支管經緩慢擰曲,內外會因不鏽鋼片位移而形成凸凹不平的層次,層次間出現納米級空隙。最主要的是原理不同,你們是首先將海水放入結晶區,再施加高頻電壓進行‘加工’。幾十秒鐘後,海水中鈉離子和氯離子會發生化合而形成細微食鹽晶體,並逐漸增長為1微米左右的粒子,這些粒子凝聚後,可形成直徑為幾微米、容易被過濾掉的鹽粒。然後,把這種海水放進置有上述不鏽鋼圓筒的容器中,施加一定壓強,鹽粒就會被擋在管外,其餘受壓而浸入擰曲管內的水便是要得到的淡水。”

  說完日本藍狼的技術,王學龍又說起了自己的技術:“我們不是採取的高頻電壓進行結晶,而是採取特殊的電磁波進行。我們結晶的速度快得多,鹽結晶的體積也比對方的大得多。淡化出來的淡水中幾乎不含鹽分。所以我們與對方的技術沒有任何共同之處,完全不存在侵權的可能,你們在專利文件中保護的核心,也就是那些管子,而我們沒有!”

  “你們有,否則怎麼過濾?”小川肯定地說道。

  “我們有我們的納米過濾網,與你們完全不同。”王學龍反駁道。

  “你能提供你們的圖紙說明你們沒有?”小川反問道。

  “那你怎麼證明我們有?你拿出證據!”王學龍也不甘示弱。

  法官見雙方相持不下,就果斷落錘中斷了雙方的爭論。他說道:“鑑於雙方在此問題上分歧很大,本院支持原告方的提議,由被告方提供相關圖紙交......”

  法官的話還沒有落,一個法院的工作人員就走到法官的身邊,低聲在法官的耳邊說了幾句什麼,然後就走出去了。那個人走以後,主審法官的臉色稍微變了變,但很快就恢復了鎮靜,繼續說道:“由被告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五個工作日內交給本院,本院將儘快成立技術鑑別小組對雙方的提議進行裁決。今日法庭調查已經結束,本院將擇日再進行審判。”

  聽了法官的話,控辯雙方都表示不樂意。特別是日本那一方代表們的臉上不但寫滿了失望,而且露出了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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