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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馬國王托迪,最考我的是他的轉變,毫無疑問,他是個打仗的人材,我刻意安排他所有事都一帆風順,就是為了後來打擊他,期間我一直在想,一個被受打擊的人、一個從天堂一下掉到地獄的人是怎樣的呢?當他最後一樣東西也失去時會怎樣?我未試過,寫起來有點難度,但是現在出來的效果尚算合格。

  羅馬奸細尼斯達,無論如何我都沒法給他安個更好聽的稱呼,他在裡面乾的都是壞事,但是形象卻一直很正面,這個角色實在太容易寫了,過程中沒有遇到絲毫困難,唯一令我不甚滿意的就是後來他與馬甸尼在保方被捕後的對峙,根本寫不出預期中緊張的效果,真是一大敗筆。

  羅馬神將卡斯辛奴,這個角色設計得非常完美,而且無比幸運,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正面遇上絲毫真正的危險,在戰場上亦是威風八面,所向無敵。因為他是上任國王的兒子,並且從小就要學會求生之道,加上有良師指點,以及一個全心助他成才的親人,所以他的成功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的二公主迪蘭卡,她是故事中唯一的女主角,或者可說是唯一的主角,亦是唯一一個能令我動了惻隱之心的角色。驟眼看來,她的所有計劃都如預期般實現了,雖然當中免不了帶有一些遺憾,她的行為可能會令人認為她是個陰險奸詐並且工於心計的女人。不過我卻不是這樣認為,因為她的所有不幸都是身為故事造物主的我一手設計而成的,而她的所有成功都是靠自己的努力而得到的。有什麼人比她更值得我尊重?更值得我憐憫?

  在故事中,所以有角色都得到他們所努力的,而且亦有相同代價的付出,做了壞事也得到相等的懲罰,我自問相當公平,除了對迪蘭卡。

  卡斯辛奴得到原本屬於他的皇位,他的能力得到了羅馬人民的認同,這是他在戰場上冒著生命危險得到的,也因為他的不成熟,他失去享受父愛的機會。

  格利尼爾處死了他自己的皇后,枉殺了一名無辜侍衛,是他親手破壞自己的家庭,即使是統治者,最終也死在自己皇后的陵前,死在自己親生兒子的手上,報應。

  托迪得到了他的愛人,他的努力也使他名利雙收,風光一時,但太過自大以及自以為是也令他過早失去了他以前所努力的,不懂得及時珍惜眼前所擁有的,也最終連唯一的愛人也失去了。

  尼斯達從旁協助完成了統一亞平寧的大業,在他死後,他的名字會被歌頌,也因為他完成了派給他的任務,所以他的家人得到了安全,但是他同時也破壞了義大利,陷害無辜的人,因此他最終只能親眼看著他的愛人死在他眼前,並且無能為力,活該。

  恩沙基、韋利、施蒙尼等全都有害人之心,死無所怨。

  皮里斯的死換來了一片領土,物有所值。

  英格蘭什麼也沒做,他們也什麼也得不到,想不勞而獲,就會受到懲罰。說到不勞而獲,人物描寫方面也有舞者依拉莉,得到好處不想付出,死不足惜。

  荷蘭持強凌弱,最終差點亡國,合理之極。

  唯有迪蘭卡與眾不同,在我的設計下,她每走一步都要面臨兩難的決擇,必要犧牲某一邊而成全另一邊,是我令她享受不了天倫之樂,是我令她的親人互相撕殺,是我令她從小就背負沉重的負擔,反而她什麼也沒有做,只是努力地解決我賜於她的所有難題。一個這樣的女人,皮里斯對她再好我也覺得他配不起她,所以我給她安排了一個同樣令我很尊敬的男人。

  再談談故事的設計和構成。

  故事源自一個簡單的意外和誤會,如果這種事發生在平民家庭就不會生出後面一大串事,奉勸那些影響力大的人要小心自己的言行。

  一件事情的始未是由很多人的故事構成,我儘量客觀地表述每一件事的發生,以免出現作者自己有偏愛的情況,一來不想誤導讀者,二來也不希望讀者對我反感。

  故事中對心理描寫特別少,原因是角色要考慮的問題太多,我懶得寫,而且也沒有把握寫得好,因此不如不寫,就讓讀者憑他們的行動猜吧。

  說到情節的設計,其實就是很簡單的因果關係,前面的因造就了後面的果,只不過一早說穿了故事便變得淡然無味。

  寫作期間我曾經一度想放棄,後來因為良心發現之前對女主角實在太不公平,想給她一個好點的結局,所以才再執起筆將故事完成。可以說故事的結局其實就是為了應付前面埋下的伏筆,一面寫一面埋怨為什麼之前埋那麼多東西,還得一件件看著前文找出來,簡直就是給自己添麻煩。

  故事的結局雖然不是皆大歡喜,但也總是帶著希望,好的希望和成功的希望。

  本來故事的名字打算叫《XXX傳奇》,前面的“XXX”會是一個姓氏,這樣的題目更貼切,而那個姓氏自然是來自女主角。不過如果將全文的人物都加上姓氏的話,恐怕要費很大功夫,生性懶惰的我,估計是肯定不會做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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