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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時法庭設在塘沽路上海市參政會禮堂。審判台上用麻繩吊著四個孤零零的大字:

  “公審大會”。

  這種布置,獨具匠心:既含糊又不含糊;既說明問題,又不使岡村受刺激,恰到好

  處。

  台下坐著一千二百餘人,他們是各省市的代表,軍隊代表,各駐華使館代表和新聞

  記者。

  八點四十五分,身著黑色法衣的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法官葉在增、葛召榮、李之

  慶、宋書同,檢察官陳光虞,書記官張體坤,在台上前排座位上就坐,指走辯護律師江

  一平、楊鵬、錢尤生坐在第二排座位上。

  “五分鐘之後,身穿深灰色西服,頭戴同樣顏色禮帽的岡村寧茨,由四名法警押人

  法庭。他抬頭望了望懸掛在審判台上的四個大字,心裡獲得幾分慰藉,步子也邁得堅實

  了。他摘下禮帽向台上深深一鞠躬,又向台下深深一鞠躬,然後提著禮帽面對台上立正

  站著。

  九點正,石美瑜宣布開庭:“公審大會開始!下面,由被告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

  年齡、籍貫和身份。”

  翻譯將這句話譯成日語說給岡村聽後,他沉沉地點了一下頭:“是!本人是岡村寧

  茨,男,六十六歲,日本東京人,前日本駐華派遣軍總司令,陸軍大將。”

  石美瑜說:“現在,由張光虞檢察官宣讀起訴書。”

  起訴書說遠不說近,說輕不說重,而且非常抽象:

  “被告在華時間長達十六年之久,較之其他戰犯的犯罪事實要多。民國十四(一九

  二五)年至十六(一九二七)年任皖系軍閥孫傳芳的軍事顧問,為孫傳芳割據浙、贛、

  皖、閩、蘇五省出謀劃策,破壞中國的統一。翌年,他任日軍步兵聯隊長,參與由大倉

  利通師團長指揮的攻打濟南的戰爭,屠殺中國軍民五千餘人,中國政府派交涉員蔡公時

  等十七名外交官前往濟南與日軍交涉,結果蔡被日軍割掉耳朵和鼻子,幾天後蔡與十六

  名外交官慘遭日軍殺害。”

  陳光虞念到這裡,岡村按照蔣介石等人“要表示痛心”的吩咐,嗚嗚咽咽哭將起來,

  又向台上台下各鞠一躬。他抹著眼淚說:

  “我有罪,我有罪!雖然攻打濟南由大倉指揮,在那裡實行大屠殺和割掉蔡公時先

  生的耳鼻是他的主張,但我應該勸阻。可是,我沒有這樣做。有罪,我有罪!”

  他連捶兩下胸脯,把罪責完全推到大倉利通身上。

  石美瑜一擊驚堂木:“等起訴宣讀完了你再說!”

  “我一心只想到自己的罪行,竟忘記了法庭的規矩,敬請原諒!”他向石美瑜鞠一

  躬。

  陳光虞繼續念道:“民國二十一(一九三二)年,被告作為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

  參加侵占上海的戰爭,使四千多個無辜市民死手非命,翌年五月,被告與中國代表熊斌

  簽訂了《塘沽協定》,使日軍進一步控制了華北。被告出任關東軍副參謀長時,為偽滿

  洲國的所謂獨立出謀劃策,又一次破壞中國的統一。”

  關於岡村在華北、華中地區實行殘酷的“三光政策”,起訴書一字不提。

  陳光虞最後說:“被告率部駐華北期間,以及後來任駐華派遣軍總司令期間,多次

  發動侵占中國領土的戰爭,使中國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石美瑜說:“下面由辯護人江一平律師為被告辨護。”

  “庭長先生!不用辯護人為我辨護。”岡村顯得很沉痛,“起訴書說的全是事實,

  我一概承認。我深深感到對不起中國人民!”

  他又哭起來:“不論法庭怎樣對我量刑,我都甘領甘受!即使判我死刑,我也是死

  有餘辜!”

  歷時四十分鐘的公審,誰也沒有直呼岡村寧茨的名字,頗有點禮貌相待。石美瑜宣

  布被告退庭後,岡村哭哭啼啼離開法庭。

  當天晚上,岡村懷著複雜的心情,給在日本大東亞省任課長的長子岡村忠正寫信:

  “今天,我第一次受審,開始不免有些緊張,但聽完檢察官念的起訴書之後,緊張

  的心情就消失了。按起訴書的陳述,無論如何定不了我的罪。不過,我還是按照中國政

  府有關領袖的叮囑,在法庭上顯得十分沉痛,居然三次流了淚,連我自己也不知道這淚

  是怎麼流出來的。但我注意到了,我的眼淚並沒有打動多少與會者的心。關於我的問題,

  最大的矛盾是中國最高當局與老百姓的看法不一致。然而,我相信,只要中國的現政權

  不被共產黨所取代,我就有生還故土的希望。遺憾的是,中國正在進行的這場內戰,國

  軍累戰累敗。因此,我仍然憂心忡忡。”

  正因為如此,當一九四九年一月蔣介石下野時,岡村如喪考妣似的痛哭了一場,而

  且傷心得一連兩天只吃下兩個饅頭。何應欽知道後,派秘書王順民去監獄安慰他。王順

  民對岡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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