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頁
根據日軍自己的統計,在白刃戰開始以後,保留步槍子彈造成的損失比收穫更大,明令白刃戰開始後子彈退膛,正是依據這個判斷。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兩個:
日軍手持典型輕武器:三八式步槍,命中精度高,但是殺傷力不足,美軍吸取其教訓,二戰後研製了彈丸能翻滾的“小黑槍打個大窟窿”的M-16小口徑突擊步槍
第一,日軍使用的步兵輕武器性能限制
日軍的制式輕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槍,它繼承了其前輩村田式步槍的特點,那就是彈丸初速高,瞄準基線長,槍身長。這樣的特點使三八式步槍射程遠,打得准,也適合白刃戰,不但日軍喜歡用,中國軍隊繳獲後也喜歡用,戰前還從日本進口過一批。但是它也有缺點,因為彈丸初速高,質量好,因此命中之後往往易於貫通,創口光滑,一打兩個眼,對周邊組織破壞不大,在殺傷力上不如中國的中正式步槍。白刃戰中,這個缺點更為突出,因為白刃戰中雙方人員往往互相重疊,使用三八式步槍,貫通後經常殺傷自己人,而且,由於貫通後彈丸速度降低,二次擊中後彈丸會形成翻滾,變形,造成的創傷更為嚴重,而被貫通傷的對手未必當場失去戰鬥力,仍然能夠反擊!在二戰中國戰場,因為裝備和訓練的優勢,日軍人員損失與中國軍隊相比,達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軍處於人員劣勢,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槍在肉搏戰中開槍射擊,因為誤傷造成己方大量減員,顯然是賠本的事情。
第二,日軍對白刃戰的戰術認識
白刃戰中,日軍標準的刺殺準備姿勢為一手握前護木,一手握槍托前段彎曲部,槍托稍下垂在支撐腿側面,半斜向面對對手,刺刀尖略與眉平,這樣,槍從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護住頸,胸,腹要害,而刺刀一甩就可以突刺。問題是如果您擺一下這個姿勢,就會發現原來這樣一比劃,槍口根本就不是朝向對方,而是朝向斜上方的天空!因此,格鬥起來,射擊的機會很難比突刺的機會更多。而如果作射擊準備,手指必須放在扳機上,這就造成了兩個嚴重問題,一,只要雙方武器一相交磕碰,就會走火,二,手指不能全力握槍,影響了持槍姿態,拼殺中使不上全力。另外,三八式步槍太長,轉動槍口瞄準對方的力距也長,如果對方不是出現在正前方,轉動槍口的時間太長,可能槍口還未到位,自己已經被刺倒,這時候使用槍托進行打擊無疑是更為方便的作戰方法。可見,白刃戰中能夠有效射擊的機會很少,保留槍膛中的子彈,取得戰果的機會微乎其微,反而影響了肉搏動作的質量。
這才是日軍在白刃戰前槍彈退膛的真正原因。
無獨有偶,發現在白刃戰中射擊得不償失的並不是日本一家,中國軍隊也發現了這一問題。中國軍隊沒有白刃戰必須退掉子彈的條令,但是西北軍部隊廣泛在白刃戰中使用砍刀,實際上也是主動放棄了射擊的戰術,因為不可能一手揮大刀,一手拿一支步槍射擊。當然這也是因為西北軍出身的部隊刀法獨到,是當時唯一在白刃戰中可以占到日軍上風的中國部隊,其他部隊,包括八路軍,刺殺技術與訓練在二戰前期都遠不如日軍,因此即便容易誤傷自己人,也要保留格鬥中開槍的戰術,以達到“幾條命換他一條命也夠本"的目的。這裡面,中國軍隊的槍枝質量較差,彈丸初速低,擊中後往往留在對方體內,也是一個原因。順便說一下,西北軍的刀法脫胎自軍閥混戰時期的李景林部,獨成一家,專破日式白刃戰拼刺術,具體的刀法其實只一招,出刀的時候刀身下垂刀口朝自己,一刀撩起來,刀背磕開步槍,同時刀鋒向前畫弧,正好砍人家腦袋,其威力在於揮刀的同時盪開對方武器,因為和劈砍是一個動作,對手來不及回防就中招了。日本人怕大刀隊,並不是一般的宣傳,而是確有其事。
題圖:中國軍隊二戰中使用的主力輕兵器 -- 中正式步槍,雖然命中精度不如三八式步槍,但是白刃戰中對自己人的殺傷,沒有三八槍那樣嚴重。值得一提的是中國軍隊和日軍交戰中表明,如果雙方都使用輕武器,受過良好訓練的中國軍隊並不亞於日軍,比如眾所周知的四行倉庫之戰,日軍久攻不克,並不是謝晉元團長有三頭六臂,比別人更為善戰,而是因為四行倉庫三面租界,日軍不能使用重型武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戰鬥力幾乎沒有差別,日軍在侵華戰爭中的優勢,主要在重武器。
美軍在太平洋戰爭中也發現同樣問題。美軍的衝鋒鎗槍身較短,白刃戰拼刺刀吃虧,最初近戰中往往用長點射彌補其不足。日軍實施夜襲等行動時,多為奇襲,使美軍來不及用密集彈幕將日軍切斷於戰線之前,一旦進入混戰,沒有經驗的士兵用衝鋒鎗掃射造成的己方傷亡往往比敵人造成的還大,在貝蒂歐,美軍指揮官肖普上校曾經威脅如果有士兵再亂開槍,就把他的槍扔到海里,而且從此再不發一顆子彈。
美軍通過總結,認為白刃戰中最好的方法是用手槍對抗日軍的刺刀。
美軍在實戰中證明手槍在白刃戰中作用最好,它的長度短,可以輕易轉向任何一方射擊,射擊姿勢也可以五花八門,裝藥少,即便近距離擊中第一個對手後也不易貫穿擊傷後面的自己人,而威力範圍遠超過刺刀,至於裝彈,如果彈倉子彈都打光,還有刺刀逼過來,那就只能認命了,不過,美軍制式手槍填彈七發,等於有連發七刀的能力,而一次白刃戰中很少有人能有機會連發七刀,這個概率太低了。
日軍手持典型輕武器:三八式步槍,命中精度高,但是殺傷力不足,美軍吸取其教訓,二戰後研製了彈丸能翻滾的“小黑槍打個大窟窿”的M-16小口徑突擊步槍
第一,日軍使用的步兵輕武器性能限制
日軍的制式輕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槍,它繼承了其前輩村田式步槍的特點,那就是彈丸初速高,瞄準基線長,槍身長。這樣的特點使三八式步槍射程遠,打得准,也適合白刃戰,不但日軍喜歡用,中國軍隊繳獲後也喜歡用,戰前還從日本進口過一批。但是它也有缺點,因為彈丸初速高,質量好,因此命中之後往往易於貫通,創口光滑,一打兩個眼,對周邊組織破壞不大,在殺傷力上不如中國的中正式步槍。白刃戰中,這個缺點更為突出,因為白刃戰中雙方人員往往互相重疊,使用三八式步槍,貫通後經常殺傷自己人,而且,由於貫通後彈丸速度降低,二次擊中後彈丸會形成翻滾,變形,造成的創傷更為嚴重,而被貫通傷的對手未必當場失去戰鬥力,仍然能夠反擊!在二戰中國戰場,因為裝備和訓練的優勢,日軍人員損失與中國軍隊相比,達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軍處於人員劣勢,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槍在肉搏戰中開槍射擊,因為誤傷造成己方大量減員,顯然是賠本的事情。
第二,日軍對白刃戰的戰術認識
白刃戰中,日軍標準的刺殺準備姿勢為一手握前護木,一手握槍托前段彎曲部,槍托稍下垂在支撐腿側面,半斜向面對對手,刺刀尖略與眉平,這樣,槍從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護住頸,胸,腹要害,而刺刀一甩就可以突刺。問題是如果您擺一下這個姿勢,就會發現原來這樣一比劃,槍口根本就不是朝向對方,而是朝向斜上方的天空!因此,格鬥起來,射擊的機會很難比突刺的機會更多。而如果作射擊準備,手指必須放在扳機上,這就造成了兩個嚴重問題,一,只要雙方武器一相交磕碰,就會走火,二,手指不能全力握槍,影響了持槍姿態,拼殺中使不上全力。另外,三八式步槍太長,轉動槍口瞄準對方的力距也長,如果對方不是出現在正前方,轉動槍口的時間太長,可能槍口還未到位,自己已經被刺倒,這時候使用槍托進行打擊無疑是更為方便的作戰方法。可見,白刃戰中能夠有效射擊的機會很少,保留槍膛中的子彈,取得戰果的機會微乎其微,反而影響了肉搏動作的質量。
這才是日軍在白刃戰前槍彈退膛的真正原因。
無獨有偶,發現在白刃戰中射擊得不償失的並不是日本一家,中國軍隊也發現了這一問題。中國軍隊沒有白刃戰必須退掉子彈的條令,但是西北軍部隊廣泛在白刃戰中使用砍刀,實際上也是主動放棄了射擊的戰術,因為不可能一手揮大刀,一手拿一支步槍射擊。當然這也是因為西北軍出身的部隊刀法獨到,是當時唯一在白刃戰中可以占到日軍上風的中國部隊,其他部隊,包括八路軍,刺殺技術與訓練在二戰前期都遠不如日軍,因此即便容易誤傷自己人,也要保留格鬥中開槍的戰術,以達到“幾條命換他一條命也夠本"的目的。這裡面,中國軍隊的槍枝質量較差,彈丸初速低,擊中後往往留在對方體內,也是一個原因。順便說一下,西北軍的刀法脫胎自軍閥混戰時期的李景林部,獨成一家,專破日式白刃戰拼刺術,具體的刀法其實只一招,出刀的時候刀身下垂刀口朝自己,一刀撩起來,刀背磕開步槍,同時刀鋒向前畫弧,正好砍人家腦袋,其威力在於揮刀的同時盪開對方武器,因為和劈砍是一個動作,對手來不及回防就中招了。日本人怕大刀隊,並不是一般的宣傳,而是確有其事。
題圖:中國軍隊二戰中使用的主力輕兵器 -- 中正式步槍,雖然命中精度不如三八式步槍,但是白刃戰中對自己人的殺傷,沒有三八槍那樣嚴重。值得一提的是中國軍隊和日軍交戰中表明,如果雙方都使用輕武器,受過良好訓練的中國軍隊並不亞於日軍,比如眾所周知的四行倉庫之戰,日軍久攻不克,並不是謝晉元團長有三頭六臂,比別人更為善戰,而是因為四行倉庫三面租界,日軍不能使用重型武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戰鬥力幾乎沒有差別,日軍在侵華戰爭中的優勢,主要在重武器。
美軍在太平洋戰爭中也發現同樣問題。美軍的衝鋒鎗槍身較短,白刃戰拼刺刀吃虧,最初近戰中往往用長點射彌補其不足。日軍實施夜襲等行動時,多為奇襲,使美軍來不及用密集彈幕將日軍切斷於戰線之前,一旦進入混戰,沒有經驗的士兵用衝鋒鎗掃射造成的己方傷亡往往比敵人造成的還大,在貝蒂歐,美軍指揮官肖普上校曾經威脅如果有士兵再亂開槍,就把他的槍扔到海里,而且從此再不發一顆子彈。
美軍通過總結,認為白刃戰中最好的方法是用手槍對抗日軍的刺刀。
美軍在實戰中證明手槍在白刃戰中作用最好,它的長度短,可以輕易轉向任何一方射擊,射擊姿勢也可以五花八門,裝藥少,即便近距離擊中第一個對手後也不易貫穿擊傷後面的自己人,而威力範圍遠超過刺刀,至於裝彈,如果彈倉子彈都打光,還有刺刀逼過來,那就只能認命了,不過,美軍制式手槍填彈七發,等於有連發七刀的能力,而一次白刃戰中很少有人能有機會連發七刀,這個概率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