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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一大批從事過活人試驗、無痛致死、化學戰、細菌戰的納粹戰犯,因為擁有教授、專家、學者、博士、研究員等顯赫的頭銜,二戰後仍然在西德各大學執教,逍遙法外,無人問津:漢斯·于爾根占據著教育部部長級官員的高位;威廉·海爾米什在基爾學院任教;奧托·希勒,維爾納·馬凱爾特,漢斯·格里姆,萊因哈特·霍恩,克勞斯·希凱爾特,蓋爾哈特·門德,弗里茨·阿爾特,康拉德·梅耶爾,赫爾曼·奧賓,保羅·里滕布希,諾伊曼,普雷耶爾等人也都在高校任教。

  另一樁案件涉及魯道夫·陶厄,他是納粹德國的一名醫學專家。戰爭期間,陶厄在法蘭克福的海軍航空材料學校供職。戰後初期,有鑑於他的納粹黨員、黨衛軍成員和衝鋒隊的身份以及參加另外5 個納粹組織的不光彩歷史,他被‘非納粹法庭“列人二類戰犯的行列。他因此被所在的研究所解僱。但為時不久,他就被法庭改列為第四類納粹分子,成為所謂”受蒙蔽的追隨者。“不久,陶厄即輕輕鬆鬆地拿到獲准出國定居的證件,以技術移民的身份前往美國。抵達美國後,他改行到設在菲拉德爾菲亞的一家化工研究所工作。從此,再沒有納粹戰犯的調查人員上門找他的麻煩,無論是美國方面的,還是西德方面的。

  其實,就連1963年被任命為西德政府總理的庫爾特·基辛格,也是一個政治歷史值得打問號的人。他不僅加入了納粹黨,而且於1940—1945年長期擔任納粹德國外交部負責對外宣傳廣播的官員,同時還是第三帝國宣傳部與外交部之間的聯絡官。這種姑息納粹戰犯的做法,不但遭到歐洲各個戰爭受害國的強烈抗議,而且引起德國進步人士的反對和不滿。

  三、60年代中期特別是1969年以來至80年代末期。在國際反法西斯勢力的影響下,德國國內的進步勢力也不甘落後,掀起了一輪緝拿漏網的納粹戰犯的高潮。當時執政的以勃蘭特領導的社會民主黨政府支持和推動了這一高潮,法院、檢察院系統的進步力量也發揮了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繼法蘭克福組織奧斯維辛集中營審判案和哈根市舉行索必博滅絕營審判案後,又在杜塞道夫舉辦了瑪伊達奈克集中營審判案,在斯圖加特等地舉辦了其他主要集中營審判案。

  在這股浪潮中,相當一批漏網多年的納粹戰犯受到了罪有應得的懲處。例如,漢堡的路德維希·哈恩落人法網。路德維希·哈恩在戰爭期間曾擔任納粹德國保安警察與保安勤務處駐華沙的司令官,軍銜為黨衛軍上校。他是鎮壓華沙地區抵抗運動和對猶太居民推行“最後解決”的最主要的少數幾個劊子手之一。由於他狡詐機警,再加上英軍占領當局的蓄意庇護,使他在40年代後半期曾多次逃脫送進法庭和上絞架的厄運。但是,“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1973年,漢堡重罪法庭在暗中掌握了他戰爭時期犯有罪行的充分證據後,以他曾在戰時下令大肆殺害華沙帕維亞克監獄的政治犯的罪名,判處他12年監禁。1975年,漢堡法庭又獲得他參與摧毀華沙猶太區、燒死上千名猶太居民的證據,因而再次將他押上被告席,改判他終身監禁。

  四、基督教民主聯盟執政時期,德國追捕和審判納粹戰犯的力度遜色於社會民主黨執政時期,但是並未發生本質上的倒退。1998年社會民主黨再次上台,德國國內反法西斯勢力重趨高漲,加之國際輿論的壓力,德國懲處納粹戰犯更趨積極。1997年4 月,德國梅寧頓地方檢察院經過7 年調查取證,宣布對長期隱居在沃爾道夫村的前納粹集中營女看守露易絲·丹茨提出起訴。丹茨女士因在瑪伊達奈克和奧斯維辛集中營擔任看守時殘酷地虐殺女囚,於1947年12月被波蘭法庭判處終身監禁;但是10年以後,因東西方關係緩和即被開釋。此次,梅寧頓檢察院又發現了她的新罪行:1945年4 月,黨衛軍當局將柏林以北的馬爾科集中營及其他集中營的17000 多個女囚押送德國西部的集中營。丹茨是負責押解的女看守之一。半途中,一個猶太女孩要求和母親一起走,而不要分開她們。丹茨聞訊大怒,決定好好教訓這個不懂規矩的劣種。她對女孩拳打腳踢,又加上鞭答,直到女孩倒在地上停止呼吸。1999年4 月26日,德國斯圖加特法院對現年79歲的納粹戰犯阿爾方斯·戈特弗里德進行了公審。他本是烏克蘭農村一個德國移民的後代。納粹德軍侵占其家鄉後,他很快參加了秘密警察部隊。以後,又被調至瑪伊達奈奈克集中營任黨衛軍小隊長。1943年二正月3 日,受希姆萊的指示,他直接參加了代號為“感恩節行動”。這一天裡,黨衛軍將正石萬個猶太人分期分批驅趕到一條溝壕旁用機槍掃射。其中,戈特弗里德一人就殺害了500 多人。

  值得提出的是,在德國對緝拿、審判納粹戰犯日趨積極的大氣候下,也存在與主旋律相李的不諧和音:兩德統一之際,又有些別有用心的官員,借慶典為名,將獄中關押的納粹女戰犯不問罪行輕重而一概釋放,即使是判處終身監禁的重犯也輕鬆地出獄回家。不過,這畢竟是一股難以改變大趨勢的餘波甚至暗流,不能掩蓋日益向前發展的德國社會風貌。

  第十節 各大洲都潛藏著漏網的納粹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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