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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兩人的拌嘴成了家常便飯,而張婧的爸媽也由最開始的勸解變成了指責,甚至到最後就不管不顧了。

  終於有一天,這位新婚夫妻之間展開了婚後第一次最真實的爭吵,雖然他倆在婚前也有過矛盾,但那些都是些戀愛里無關緊要的小事,而那一次是李成漢對婚後期望與現實生活碰撞的大爆發。

  是他對自己當初選擇的一種最直接的質疑。

  從那次爭吵後,李成漢也漸漸的改變了,他開始不再努力迎合岳父岳母的要求,不再去管依然泡吧的妻子……

  夫妻倆的第二次爭吵,從語言的攻擊升級到了肢體的暴力,李成漢在一次偶然中發現了妻子醉昏昏的和一名男子半摟半抱著從酒吧里出來。

  而張婧也在一次無意中發現了丈夫在手機上與陌生女子的曖昧簡訊,兩人相互指責、拳腳相加。在辱罵與暴力過後,生活最終淪落為了一潭死水,他倆形同陌路般各自過著自己的生活。

  終於,在結婚後第五個月的一個早晨,李成漢向張婧提出了離婚的要求。可是這一要求卻被張婧給斷然拒絕了。張婧平靜的對他說:“我懷孕了,我要生下這個孩子。”

  這一年,張婧23歲,李成漢28歲。

  就是這一年,李成漢沒能與張婧成功的離婚,因為她懷孕了。

  也是在這一年,張婧的父母所在的公司倒閉了,她的爸媽賣掉了在D省的房子,一家人從D省搬回了老家工作生活。

  可是讓李成漢沒有想到的是,懷孕後的張婧並沒有一點做母親的自覺性,沒有安心的在家裡養胎待產,依舊微挺著肚子遊蕩於酒吧和歌廳之間,香菸與啤酒,逛街與購物,一直到了玩不動了才肯甘心的在家待產。

  自從張婧懷孕後,李成漢似乎感受到了即將要成為父親的責任感,他就再也沒有提出離婚,且斷絕了與網友的曖昧,哪怕是妻子在外玩樂,他也盡心的照顧著,忍受著懷孕期間妻子的所有壞脾氣,這一切,只是源於他還覺得未來的生活有希望。

  他想過未來的生活,妄想著成為了母親的張婧也會因為這個生命的到來收起那一份玩心,兩人一起同心協力的撫養孩子,好好的生活過日子。

  等到張婧懷孕到九個月的時候,她比預產期提前了近一個月的時間生下了一個女嬰。

  這個女嬰,就是老太太后來含辛茹苦養育長大的小孫女,李雨岑。

  李雨岑的出生讓李成漢忘卻了所有與妻子之間的不愉快,一心一意的將妻子與女兒捧在手心裡呵護著。

  可是老天總是不想讓老實人好過,自李雨岑出生後就一直表現著同齡的孩子有所不同,似乎總是會反應慢幾拍。

  在李雨岑出生三個月後,她被檢查確診為腦癱,將會終生殘疾,生活不能自理,喪失正常的行動及語言能力!

  這個消息給了李成漢沉重的一擊。

  他怎麼也想不到,天使雖然降臨了,卻被折了翅膀。

  同月,張婧面無表情的對他說:“你對我提出的離婚要求,我現在答應了,我們離婚吧!”

  李成漢很不解,孩子都出生了,還患上了腦癱,不好好的治療孩子一起好好的生活,為何現在又提出離婚了?

  蘭沐星看向唐澤彥,很是不解:“她沒有做產前檢查嗎?不是說腦癱可以產檢的出來嗎?還有,他們兩夫妻明明都是正常的,怎麼就會生了個腦癱的孩子呢?”

  唐澤彥冷著眼眸說:“十有八九是孕期喝煙抽酒,以及長期敖夜造成的。這些因素對腹中孩子的傷害往往會比母親更嚴重。”

  張局幽幽的接了一句:“所以啊,你以後要是懷孕了,可千萬別學那個張婧。那不叫瀟灑,叫造孽!”

  蘭沐星沒好氣的瞪了對方一眼,告誡就告誡,拿她做什麼比喻?

  為了知道過來的事情,他們都很有默契的安靜了下來,靜靜的聽著此時靈台清明的老太太慢慢的述說著過往。

  面對著李成漢的質問,張婧只是冷笑著,冷冷的回答:“這個孩子,就是我報復你的結晶!你不是對你的女網友說我喜歡玩嗎?說我喜歡揮霍喜歡花錢嗎?說我不工作不上班沒有進取心?說我不顧家嗎?說我的爸媽把你當成了保姆嗎?說你看走了眼跟我這種女孩結婚,說你婚後的生活一點都不幸福嗎?所以我才決定生下她,讓她拖累著你!我就是要你一輩子都過得不安穩,一輩子都後悔,一輩子都被她拖累著!”

  聽到張婧這番絕情絕義的話後,李成漢頓然醒悟,原來那些好好過日子,好好撫育孩子的期待都只是他的妄想!他所期待的所有美好都變成了泡沫。

  孩子的出生,只是他與張婧兩人這場婚姻遊戲中的犧牲品,並非愛的結晶!

  李成漢與張婧的婚姻僅僅持續了一年的時間,而這一年裡,他們也只有僅僅幾個月是和平共處的!

  在李雨岑四個月大的時候,張婧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請求。

  在他倆離婚的期間,他們曾先後三次對薄公堂。

  他們之間沒有共同的婚前財產,婚後也沒有什麼共同財產。唯一共同擁有的就只有出生不到五個月的李雨岑。

  而李雨岑卻成了這場離婚官司中雙方相互推諉的‘共同財產’

  他們倆人誰都不想要這個天生殘疾的孩子,因為他倆誰都怕被拖累一生!

  在法院的判決還未正式下達之前,李成漢還保留著最後一絲該有的善良,或許只是身為人父的最後一點良知吧。他和母親,即老太太共同的承擔起了撫養和治療李雨岑的義務。

  為了給李雨岑治病,李成漢四處舉債,曾一度游離於崩潰邊緣。

  八個月大的李雨岑仍舊無法坐起,在那段治療的時間裡,張婧僅僅只是來醫院看過一次孩子,帶了一罐奶粉。短暫的停留了十幾分鐘後就匆匆離開,整個過程中沒有伸手抱過一次自己親生的孩子。

  那場離婚的官司,越打越讓人寒心。

  第一次的時候,法院不批准離婚,理由是孩子剛出生不久,以孩子及感情可維持駁回了張婧的訴求。第二次,雙方就為誰撫養孩子及撫養費治療費未達成協議。法院依舊沒有予以批准。

  終於在他們第三次訴求的時候,法院批准了。可是讓張婧沒有意料到的是,法院居然將孩子判給了她,並需承擔支付李成漢為李雨岑治療所花費的一半醫療費用,而李成漢則要每個月支付撫養費,直到李雨岑年滿18周歲,且享有探視權。

  最後的這一次判決,是終審判決。

  原以為,事情的發展到此該告一段落了,但張婧卻沒有執行法院的判決,她沒有從李家接回李雨岑,而是賣掉了自己的房子,和她的爸媽一起悄悄的離開了這座城市,從此人間蒸發。

  為此李成漢發了一通很大的火,並且在一個雨夜裡將李雨岑丟出家門,嚷著要其自生自滅,要其去找媽媽,不要拖累他!

  最後還是老太太含著淚在大雨中撿回了這個可憐的‘孤兒’,含著淚撫養起了她。

  出生後的李雨岑不會自主進食,也沒有喝過母辱。老太太只能買來奶粉四處向人請教,然後沖泡著餵養,生病了就獨自抱著去醫院,含辛茹苦的日復一日的照顧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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