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他的視線從下層看台的最左側走了一圈到最右,又在上層重複了一遍。他突然回頭問那個工作人員:「彩排的準備好了嗎?」

  「大概還要有一會兒,樂器還在調試。」工作人員回他。

  高祺因聞言點了點頭,留了句:「那我去看台上走走,等好了直接喊我。」

  看工作人員應下了,高祺因從舞台側面下去後便繞到了看台上。走到了最上面的出入口那階,沿著場館的弧度一點一點往前移動,視線卻停留在了舞台上。

  原來他的粉絲們,到了演唱會那天就是以這個角度在看他啊。

  他沿著看台後走了一圈,又上了二樓,如法炮製地又繞了半圈,停在了整個體育館裡最高最遠的位置。

  這個地方可以俯瞰整個場館。

  舞台上的工作人員下去後又回來,在場館內搜尋了一圈後視線停留在了最上方的人影上,他雙手攏成了話筒狀衝上面喊:「要開始彩排啦!」

  這地方離舞台可能是有些遠了,那沒通過話筒的聲音卻也傳得清清楚楚。高祺因衝下面回了句「知道了」,抬腳要走,卻又回來拿出了手機,拍了張照片。

  這個席位在空間上雖有些遺憾,但他的音樂一定會毫無保留、一視同仁地傳達到場館內的每一個地方。

  小步跑回了舞台,高祺因背起自己的吉他,與其他成員打了招呼後站在了舞台中央打了標記的點位。

  他看著面前依舊空曠的席位,同樣記錄下了這一景象。

  接著他微笑轉頭示意:「可以開始了。」

  兩天彩排過後,終於到了正式演唱會的那天。

  畢竟是樂音歌手的第一場演唱會,樂臻自然是要全程跟下來的,更何況高祺因對他還多了一層意義。

  演唱會時會用到幾把吉他,高祺因都在排練的時候留在了場館內,只有一把天天從家裡到場館隨身帶著走。

  是當初樂臻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本來高祺因還怕磕著碰著,可要是不使用,不演奏出樂曲的話,樂器也就失去了他們的意義。於是高祺因之後一直用著這把吉他,這次極具意義的演唱會自然也是。

  出門前,他收拾好東西,背上吉他後,突然又環視起了這套公寓。

  因為要一起去場館,他和樂臻便決定了一起從樂臻家出發。

  回憶當時他第一次來樂臻家,還是因為那場回想起來依舊有些心驚肉跳的車禍。那時他剛發現自己對樂臻的喜歡,厚著臉皮,硬是要陪對方回家,恍如隔世。

  樂臻家簡潔,卻也單調。

  家具都是黑白調,多餘的東西一樣沒有,有的東西放著可能也是多餘,比如當時幾乎空無一物的冰箱。而整個客廳里唯一的一抹色彩就是那把原木色的吉他。

  如今再一看,這個家好像多了不少顏色。紅色的貝斯安靜地立在原木吉他旁,茶几上的水果籃里紅黃相交,衣櫃裡最多的也不再是那隻變了樣式而色調統一的白襯衫,一旁掛著樂臻的和不屬於樂臻的不止於黑白兩色的衛衣。而此時要是再去拉開冰箱門的話,裡面雖說沒有塞得滿滿當當,但卻常備著日常的吃食。

  如果說樂臻最原本的世界是簡單單調的話,音樂率先在他的生活中添了一筆,而高祺因便是在音樂之後,第二個裝飾了他人生的人。

  初晨的陽光透過客廳的大落地窗照進房間,在靠著牆的地方刻出了一道分界線,高祺因整個人都沉浸在這陽光里。

  他很喜歡這扇落地窗。

  他喜歡坐在窗邊彈琴,在這裡作曲演唱,也喜歡拿杯酒邊喝邊看著樓下樂臻的車回家。

  他們喜歡一同在這裡沐浴陽光與月光,也喜歡在這裡擁抱,在這裡接吻,在這裡做|愛。

  如果落地窗能夠記錄下映在它身上的倒影,那一定都是高祺因與樂臻的點點滴滴。

  「還沒好嗎?」樂臻在玄關處等人半天了還沒來,提著嗓子問道。

  「來了來了!」高祺因沖他回了聲,收回了目光,小跑著到玄關,換好鞋後牽上樂臻的手,「走吧!」

  到了場館後先是最後的一遍彩排,很快就到了開場時間。

  觀眾陸續檢票進場,高祺因本該是在後台做著最後的準備工作,卻按耐不住激動,跑到一個隱秘但能看到場下的角落。

  進場的粉絲或是孤身一人,或是呼朋喚友,臉上都按耐不住將要見到他的亢奮,有些已經在手上綁好了這次演唱會的毛巾,等待著即將到來的開演。

  高祺因靜靜觀察,像是要把這一分一秒也都記錄下來,刻成影像,時刻都存於心中。

  七點一到,場館內燈光漸暗,瞬間場下爆發出了尖叫,很快就只剩下了舞台兩側小屏幕的燈光。

  直到屏幕的燈光也消失,場內寂靜一片,當屏幕再次亮起,放著事先拍攝的影像,已有人揮舞起了毛巾。

  台後,高祺因和這次伴奏團隊的成員,還有除了正在忙碌的人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員,他們圍成了圈,高祺因正做著動員。

  「馬上,第一場演唱會就要開始了,感謝的話放到結束後再說,現在就讓我們毫無保留地,盡情地把音樂傳達給觀眾吧!」

  接著伸出了右手,周圍的人一一學樣將手疊了上去,到最後空間不夠,便手臂挨著手臂,權當心也連著心。

  一同喊出一聲:「噢!」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