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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億元等於70.69萬元,不知道張恩照的這筆帳是怎麼算的。

  第二個不等式,6.5億元等於80.95萬元

  張恩照的第二宗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上是這樣認定的: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恩照於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間,利用擔任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的職務便利,接受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及重慶長豐通信公司董事長覃輝的請託,分別為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向原建行北京市分行申請貸款人民幣6億元、解除未到期貸款抵押擔保以及為重慶長豐通信公司所屬的成都長豐通信公司向原中國建設銀行成都市第三支行申請貸款人民幣5000萬元等事宜提供了幫助。為此,張恩照於2002年5月至2005年初,先後5次直接或通過張儉、張紀綱收受覃輝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港幣20萬元(折合人民幣21.29萬餘元)、美元6萬元(折合人民幣49.66萬餘元),共計折合人民幣80.95萬餘元。

  覃輝的名字,遠遠不如以奢靡聞名北京乃至全國的夜總會“天上人間”著名,而“天上人間”的老闆就是這個覃輝。至於關於覃輝的其他資料,在網絡上各種說法都有,我們且不去以訛傳訛,還是以法院判決中“證人覃輝”的證言證明為準,原文如下:2002年7、8月間,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向原中國建設銀行申請貸款,覃輝請求張恩照給予幫助,並多次為縮短貸款審批時間向張恩照提出請託,同年11月,在張恩照的關照下,星美傳媒有限公司獲得人民幣6億元的貸款額度。2004年4、5月間,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向原建行北京市分行提出解除部分貸款抵押物抵押權的請求,並請張恩照出面與該行相關人員溝通解決。2004年6月間,重慶長豐通信公司所屬成都長豐通信公司在原建行成都市第三支行貸款人民幣5000萬元到期,為辦理該項貸款的轉貸手續,覃輝向張恩照提出請求並在其安排下與原建行四川省分行行長趙某見面後,辦理了人民幣5000萬元的轉貸手續。為表示感謝並希望其所經營的企業在銀行貸款方面得到張恩照的幫助,他於2002年5月至2005年初,先後多次直接或通過孫某、張某等人給予張恩照人民幣10萬元、港幣20萬元、美元6萬元。

  這些情況用通俗一點的話語講起來就很明白了。2004年4月,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向建設銀行提出解除部分抵押物權用以公司資產重組,但建設銀行認為解除貸款抵押物權會引起信貸風險而沒有同意,之後覃輝通過張恩照過問此事。在張恩照介紹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到中國建設銀行業務部辦理貸款業務時,為了使星美傳媒公司順利通過銀行信貸審查,建行總行業務部負責人特意安排業務部副總經理以經營主責任人的身份參加信貸審批會議,而依業務部副總經理職責,他僅需對貸款額度達人民幣10億元以上的信貸業務負責。而在對星美傳媒公司進行信貸評估時,由於張恩照的多次催辦,有關部門沒有對星美傳媒有限公司的資信情況認真核實,僅憑星美傳媒公司提供的財務報表等資料形成了客戶信貸評估報告,並提交信貸審批會審批。

  事實上,2002年8月,建設銀行有關人員在對星美傳媒有限公司信貸調查中,發現該公司資產規模小,申請授信額度不高,但卻被告知張恩照很關注對該公司的貸款審查,並催促他們儘快完成信貸調查,所以,他們根據星美傳媒有限公司的介紹及提供的資料最終形成了客戶評價報告。

  至於四川的那5000萬元,實在是個小數目,覃輝只是想解除部分貸款抵押物的抵押權,達到“借新還舊”的目的。張恩照就讓秘書安排建設銀行四川省分行行長趙某某與覃輝見面。2004年6月,覃輝的成都長豐通信公司辦理了人民幣5000萬元的貸款。

  可以確認的是,星美傳媒有限公司人民幣6億元的貸款,2006年2月已經全部到期,截至2006年6月,星美傳媒公司貸款餘額為人民幣3.45億餘元,欠息人民幣3388萬餘元。而成都那筆“借新還舊”的轉貸手續,也只是由擔保方償還貸款1000萬元,餘款4000萬元至今沒有償還。

  在這兩筆共計6.5億元的貸款中,張恩照得到的回報是,他的岳父在上海住院治療時,覃輝委託人交給張恩照的妻子人民幣10萬元。而張恩照的兒子在2005年春節前,在北京中國大飯店收到了轉給他的2萬美元。這次送錢的理由是,覃輝曾給張恩照推薦過一支股票,但張恩照的兒子買來後,股票沒漲反而賠了。覃輝知道後對張恩照的兒子說:“你股票賠了二十多萬,沒事,賠了算我的。過年了,這是給你的零花錢。”隨後,他把事先準備好的2萬美元交給了張恩照的兒子。

  80萬元與6.5億元的懸殊,這個帳誰都能算清楚。可是,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卻心照不宣地算糊塗了,而且又畫上了一個等號。

  第三個不等式,行長面子等於267.66萬元

  張恩照的第三宗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上是這樣認定的: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恩照於2002年至2004年底,先後利用擔任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建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接受香港衡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鄒建華的請託,為幫助鄒建華獲取利益,違反本行外事活動的工作原則和程序,多次會見與原中國建設銀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業務關係的國際商業機器服務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就是我們所熟悉的“IBM”)及安迅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並向所屬部門推薦香港日立公司作為建行股份有限公司災備系統磁碟設備供應商。為此,張恩照於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間,直接或通過張紀綱收受鄒建華給予的“緹法旎”牌手錶1對(價值人民幣1.9萬元)、按摩椅1台(價值人民幣1.36萬元)和位於上海市徐匯區吳興路25弄6號701室房屋1套(價值人民幣264.4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267.66萬元。案發前,張恩照為掩蓋犯罪事實,於2005年3月間,通過張紀綱向鄒建華支付港幣150萬元。

  張恩照的第三個不等式說穿了就是用他自己的面子而不是貸款換來的。據媒體報導,鄒建華是張恩照早年的鄰居,現年47歲,技校畢業後當過電視機廠的工人,後來下海做生意,曾在海外闖蕩,鄒建華後在香港成立香港衡創科技有限公司。擁有香港身份的老闆鄒建華為提高自己在信息技術行業內的知名度,並從中獲取巨額報酬,經鄒建華安排,張恩照違反外事紀律,與中國建設銀行有業務合作關係的國際商業機器服務有限公司、安迅公司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見面。2004年底,鄒建華得知中國建設銀行需購進磁碟存儲設備後,立即向張恩照推薦了香港日立公司作為設備供應商。

  雖然最終因香港日立公司的設備存在技術風險而未能中標,但張恩照已經給足了鄒建華面子。而且,在這次中介活動中,鄒建華在香港滙豐銀行的帳戶內增加了來自這兩個公司劃給的22.5萬美元“服務費”。為表示對張恩照的感謝,並希望繼續得到張恩照的幫助,鄒建華於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間,先後給予張恩照“緹法旎”牌手錶1對、按摩椅1台及位於上海市吳興路中匯花園住房1套。

  2004年3月,張恩照的兒子準備結婚,要在上海買房子。一天,鄒建華與張恩照一家人吃飯時,提出他在徐匯區吳興路中匯花園有一套房子,可以給張恩照的兒子結婚用。張家三口人看了房子,張恩照的愛人認為房子舊、光線暗,不滿意;張恩照的兒子認為可以裝修。張恩照的愛人說,用就得過戶,不然,名不正言不順。張恩照當時理解愛人說的過戶就是不付錢過戶,他當時心裡“咯噔”了一下,因為他以前聽說過,有人因老婆、孩子收了別人送的房子而犯罪的事,如果這套房子辦了過戶,就是犯罪了。張恩照當時表示,這樣辦過戶是要出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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