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殃及子孫」,是由先生的第二代出面,參加斗臭我了,我真覺得意不能平。回想十八年

  前,我到法院告先生,國民黨法院為了開脫先生,竟推翻文明法例、推翻自己二十二年院字

  第一,一四三號解釋例,說先生是發行人,所以無罪;如今我告先生第二代,自知結果如

  何。先生當然知道我絕非笨到妄想在此時此地法律上還我公道之人,先生當然知道我不過在

  留下歷史記錄與時代罪證。先生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網的與我結怨,以為子孫之餘殃?

  我真對先生之不智,為之唄息。國民黨的悲劇性格有多重,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總是高估

  了自己,錯估了敵人。在大陸錯估了共產黨,所以到了台灣;在台灣又把我們看扁,所以好

  像總把我們吃定。其實如日中天的漢武帝,都吃定不了司馬遷,而被司馬遷遺臭萬年;何況

  是日暮途窮的國民黨?當然國民黨不怕歷史、不怕異己,但對為子孫餘殃,總有所怕。陶百

  川日日大聲疾呼請種善因以留善果,但他自己卻舉家放洋以為趨避,其內心之明智與恐懼,

  可知矣!我今天做法律遊戲,告先生的第二代,官司事小,象徵事大。即我們這些國民黨統

  治下的受難者,決心有同第一代鬥爭後又同第二代鬥爭的準備,結怨相報固然令人不快,但

  是只要國民黨執迷不悟、欺人太甚,我們又有什麼選擇?遺憾的是,對我個人說來,我真的

  「不願與余先生結怨,因為余先生畢竟是國民黨大員中最能欣賞我的人」。但事實演變,先

  生人在江湖,竟前後四次,以不公正對我,甚至有甚於《聯合報》,縱有;日交余情,亦云

  寒矣!我遺憾要以先生父女為鬥爭選擇之一,一如先生父女選擇跟我過不去。我真的感覺

  到,在政治壁壘的對峙下,甚至僅存的最後一葉都要飄零以去,在火光中、在爆破里,為時

  代的無情,留下悲愴見證。我本想儘量抑制自己,留下一個例外,但先生逼得我沒有選擇,

  我只好備述原委,以供先生反省之資。這是我給先生第一信也是最後一信,長與先生,生死

  辭矣!

  這封信是一九八四年二月五日清早寫的。寫好後,我拿給黃怕看。深知余紀忠的黃怕

  說:「要這麼麻煩嗎?以余先生那麼聰明,我去跟他說就好了。」果然黃怡越過「柯、簡二

  位」,開闢第二渠道,見了余紀忠,余紀忠照我開的條件,道歉賠款了事。為了給余紀忠面

  子,我請黃恰帶去三幅不錯的畫,半開玩笑請黃怕轉告:「余先生別以為自己吃了虧,如不

  喜歡這三幅畫,可賣給蔡辰男的國泰美術館,包余先生還可賺一票。」

  這就樣的,黃怡捧了書面道歉和四百萬現金過來,我抽出十分之一,送給黃怡,黃怡不

  肯收,我說:「算余老闆請客,你沒有車,你去買輛汽車吧。」她笑起來,勉強收了,真買

  了新車,變成汽車階級了。後來胡虛一看了這封信,對我說:「李敖兄啊,這才是好文章

  啊,你可以寫不罵人、不粗野的文章,而能把意見表達得深為得體,那麼動人,為什麼還要

  寫其他那些罵人的、粗野的文章呢?」從這封信中,可以看出不少我快意恩仇的背景,但究

  其原始,這筆財路是我好心幫助胡虛一而來,義助朋友於先,才有「財富逼人來」於後,這

  也算是好心好報的因果關係。這一事件後,或許有人說,你這樣對余紀忠,那《聯合報》的

  王惕吾還不一樣是報閥,你對他是不是反倒優待了?其實沒有,我揭發過王惕吾為美軍開妓

  院的事,揚他丑揚到這種地步,這是優待嗎?凡是報閥,我都不放過,連小報閥-林榮三,

  我都「小的也要」呢!梁子最早結在林榮三的《自由時報》亂登消息,說:「東北籍國代路

  國華娶媳婦時,李煥夫婦破例到場祝賀。席間,李敖突然出現,並和李煥親切擁抱,引起現

  場一場騷動。」看到《自由時報》,我很困惑,因為我不但早已多年不參加婚喪喜慶,並且

  與我們東北籍的什麼立委、監委、國代之流根本沒有來往,不但沒來往,我還寫文章一再罵

  他們呢!不但不認識的我要罵,認識的也照罵不誤,梁肅戎被我罵得狗血噴頭,就是顯例。

  立委石九齡且是我三姊夫石錦博士的爸爸,於我是親戚、長輩,我也照罵不誤。如果真理所

  在,我因為對方是同鄉、是親長,我就放水,那李敖還叫李敖嗎?我根本不認識「東北籍國

  代路國華」及其血親姻親,又何從「突然出現」在什麼婚禮之上?何況,我一生美女都擁抱

  不完呢,誰要去擁抱李煥?也許有人以擁抱國民黨大員為榮,我卻深以這種不實報導為辱。

  《自由時報》實在太亂來了,因此我請來郭鑫生律師,把它告到法院,可是沒告成。但我沒

  完沒了,又逮到它誣指我開車闖紅燈,就憑這麼一句話,我又請郭律師告到法院,地方法院

  法官謝碧莉判林榮三賠我十萬元,我嫌少,上訴以後,高等法院法官吳欲君、王立傑、陳博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