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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大家原諒我的任性,看幾行如果覺得不喜歡看就別看了,干點兒別的吧,當我今兒沒更新,偷懶了,謝謝大家。

  這不算採訪啥的,所以就定這麼個題目:《有關精神病的午後對談》

  正文:

  他:“你要錄音啊?”

  我:“可以嗎?”

  他:“可以是可以,不過我今天是無責任的說說,如果想用這些做參考寫論文,恐怕會耽誤你的。”

  我:“您放心吧,我不用這個寫論文,也不會對外發表或者提您的名字,我只是作為知識吸收了,您看可以嗎?”

  他:“好,那我可就不負責任的說說了啊?你發表了我也不承認(大笑)。”

  我:“成,沒問題。”

  他:“好,那你想知道什麼呢?”

  我:“您是從什麼時候起決定在這個醫學領域的?”

  他:“我不是從小立志就專攻這科的,也沒什麼特別遠大的志向要救死扶傷,那會兒我年輕,沒想那些。我們家族祖上一直都是行醫的(插一句,有家譜為證記載到300年前),所以我們家族出醫生多(笑)。本身我是骨科,XX年被國家保送到歐洲求學的時候,遇到這麼一個事兒,也就是那件事兒,讓我決定我現在的專業了。”

  我:“是特慘的一件事嗎?萬惡資本主義體制下精神病人怎麼怎麼受摧殘了?”

  他:“(大笑)那倒不是。是某次和一個同學去看她的哥哥。她哥哥在一家精神病醫院實習。我在院子裡等她的時候,就坐在兩個精神病人附近,我聽他們聊天。最開始我覺得很可笑,後來就笑不出來了。”

  我:“是內容古怪嗎?”

  他:“不是,內容很正常,說的都是很普通內容。但是兩個人操著不同的語言,一個說西班牙語,另一個說英語。而且對話完全沒有關係的。一個說:今天天氣真是難得的好。另一個回答:嗯,不過我不喜歡放洋蔥。那個又說:安吉拉還在世的話,肯定催著我陪她散步。另一個又回答:大狗不算什麼,小狗撓痒痒的時候才最可笑呢……兩個人的話題完全沒有關係,但是兩個人聊的很熱絡。如果不聽內容,只看表情、動作,會以為是一對老朋友在聊天。我在旁邊聽的一愣一愣的。本身西班牙語就是到那邊才學會的,不紮實,最初都以為自己口語聽力出問題了。我就那麼足足聽了一個多小時,他們沒一句對上的。等我明白過來的時候,同學早就找不到我自己走了。”

  我:“然後是不是回去開始留意這方面資料了?”

  他:“對,就是從那開始,我才慢慢注意這些的。去圖書館看,纏著教授推薦資料。但是我發現並不是象我想的那樣。”

  我:“對啊,骨科和精神病科是兩回事兒啊。”

  他:“不是這個問題,而是資料的問題。最開始我以為歐洲、西方在精神病科這方面的資料會很全,記載會很詳盡,但是一查,才知道,不是我想的那樣。到十八世紀中期的時候,他們的很多精神病科、腦科的資料還跟宗教有關聯。什麼上帝的啟示啊,神的懲罰啊,鬼怪的作祟啊,都是這些。而且被很多醫生支持。”

  我:“其實也正常吧?醫術的起源本身就是巫術嘛,巫醫。”

  他:“不是的,在十八世紀的時候,歐洲醫學方面,尤其是外科方面已經很有水準了。但是精神科方面可能是被宗教所壓制,一直沒太多進展,甚至有時候受到排擠。”

  我:“所以?”

  他:“所以我最終決定專攻精神科。”

  我:“哦……我想知道您對精神病人治療的看法,因為曾經聽到過一種觀點:精神病人如果是快樂的,那麼為什麼要打擾他們的快樂。”

  他:“這點我知道,其實應該更全面的解釋為:如果一個快樂的精神病人,在不威脅到自身的安全、他人的安全,同時又不給家人、社會增加負擔的情況下,那麼就不必要去按照我們的感受去治療他。”

  我:“您認為這個說法對嗎?”

  他:“不能說是錯的,但是這種事情是個例,不多見。你想,首先他要很開心,不能凍著,不能餓著,還沒有威脅性,家人並且不受累。多見嗎?不多吧。”

  我:“您剛才提到個例?”

  他:“的確存在。例如有那麼一個英國患者,家裡比較有錢,父親去世後三個姐姐和患者本身都拿到不少的遺產。患者情況是這樣:每天都找來一些東西燒,反覆燒透,燒成灰後再烤、碾碎,然後用那個灰種花,看看能不能活,各種東西都用來試驗,別的不干,也不會幹。吃飯給什麼吃什麼,不挑食,累了就趴在沙發上睡了。他的三個姐姐很照顧他,雇了兩個傭人,一個做飯收拾房間,另一個就算是他助理了,整天盯著,別燒了什麼家具或者自己,就這麼過的。你不讓他燒,他就亂砸東西發脾氣,給他點兒能燒的,他就安靜了,慢慢的用酒精燈一點兒一點兒燒,吃什麼穿什麼都不擔心,財產有會計師、律師和姐姐監管著,一切都挺好。這樣的患者,沒必要治療,自己燒的挺好嘛,也不出去,也不打算結婚,專心燒東西種花。沒有威脅性,不傷害任何人,還能創造就業機會。最重要的是:他很快樂。”

  我:“怎麼判斷他的快樂與否呢?”

  他:“只能從表面上看了,如果患者的是哭笑顛倒的話,也沒辦法。因為這種情況下如果治療會有很多奇怪的人權團體來找你麻煩,指責你剝奪了快樂精神病人的快樂,很古怪的說辭。”

  我:“嗯,是個問題……精神病定義的基礎是什麼?過了一個坎兒就算,還是因患病殺人放火滿街瘋跑才算?”

  他:“其實你說的是一個社會認同的問題了。我的看法是:人人都有精神病。”

  我:“哎?”

  他:“你想想看,你有沒有某些方面的偏執?”

  我:“嗯……我的電腦桌面上圖標不能超過3個,多了必須放快捷欄或者乾脆不放桌面,這個算嗎?”

  他:“算啊,多於3個你就不干對不對?”

  我:“那您這麼說我身邊這種人多了。我認識個女孩,她必須把錢包的錢都按照面值排列好,正反面方向必須一致;另一個是必須把床上的床單繃緊,不能有一絲皺褶;還有一個朋友喜歡寬葉的盆栽,休息日必須挨個把葉子擦得賊亮;對了我還一個習慣,三個月必須家裡的家具擺放換個位置,這都算?”

  他:“我們分開來說。你的家具移位啊,你朋友伺候花糙啊,這個可以用‘情調’這個詞。那個整理錢包的人和床單平整的人可以算是小小的矯情。其實這些都是強迫症。但是,這些都沒影響你和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對不對?那就強迫著吧,沒什麼不可以的。不過你要是連別人的錢包也整理,跑到別人家去強行把人家的家具也挪來挪去,你就算精神病人了。至於去別人家擦花……我覺得這個我很接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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