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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家全在任廣東貝鈴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於一九九五年六月至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以找人代為虛開增值稅發票等方式,偷逃應繳國家稅款六百八十萬元。公訴機關同時指控被告人何家全於一九九五年五月辭職離開天訊電子工業公司之際,以非法手段將天訊手機的技術資料據為己用。據此指控被告人何家全的行為已構成偷稅罪和侵犯智慧財產權罪,提請本院依法懲處。被告人何家全在法庭上辯稱天訊手機的生產方案系其個人的技術發明,不構成侵犯智慧財產權罪,其辯護人又辯稱指控何家全找人代為虛開增值稅發票證據不足。

  本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何家全在任廣東貝鈴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間為降低貝鈴手機的成本,以低價占領市場,擠垮競爭對手,於一九九五年六月至十一月多次非法找人代為虛開增值稅發票,累計偷逃應上繳國庫的稅款六百八十萬元整。

  本院還審理查明:被告人何家全於一九九五年五月辭職離開廣東天訊電子工業公司之際指使他人竊取已加密的天訊手機技術資料,並利用這些技術資料生產出與天訊手機相同的貝鈴手機投放市場,給天訊電子工業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損失。

  綜上所述:以何家全為法人代表的貝鈴集團有限公司偷漏國稅六百八十萬元整,何家全還以牟利為目的竊取他人的商業秘密。

  以上犯罪事實,有證人證言,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及刑事科學技術筆跡鑑定書等證據證實,證據確鑿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何家全無視國家法律,以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方式,偷逃國家稅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偷稅罪;非法竊取他人的商業秘密,已構成侵犯智慧財產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成立,應予認定。被告人何家全辯稱天訊手機生產方案系其個人技術發明無事實根據,不予認定;其辯護人辯稱何家全找人代為虛開增值稅發票證據不足,純屬狡辯,不予採納。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最浪漫的婚禮(3)

  被告人何家全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補交稅款六百八十萬元整,罰款一千三百六十萬元整。沒收何家全所有個人財產,上繳國庫;被告人何家全犯侵犯智慧財產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鹿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拿到判決書,何家全急切地從前往後看,何家全一下子看到了自己的命運:十二年苦牢。

  何家全頓時有一種四大皆空的感覺。

  律師告訴何家全不要上訴,嚴打期間,這已是最輕的判決了。如果貿然上訴至省高院,重新開庭加重判決的可能性很大。

  何家全也沒有任何上訴的念頭,他已經心如死灰。大半年的監獄改造生活已經使他確信自己是有罪之人。

  同一天,鹿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瀆職罪判處原鹿港市工商銀行行長羅新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鹿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羅新建貪污受賄因證據不足被鹿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

  收到判決書的那天晚上,何家全心涼如冰。輾轉反側,難以入睡。恍恍惚惚之中,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養了條可愛的小狗,小狗搖頭擺尾,煞是可愛。何家全用手去摸小狗的腦袋,小狗卻突然一躍而起,轉眼之間,變成一隻胖乎乎的大黑熊,直向何家全撲來。何家全從驚懼中醒來,嚇出一身冷汗。一下子睡意全消,呆呆地望著鐵窗,整夜無眠。第四十四章 沉舟側畔千帆過何家全在獄中這半年,中國的移 動通訊市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貝鈴集團破產的時候,孫洋把貝鈴所有的技術人員都挖了過去,敗兵之將不可言勇,沒有誰和孫洋討價還價,可孫洋還是給了他們很高的待遇。

  何家全的秘書雅子也應聘到雄霸公司人事部工作。

  雄霸實力大增,原先貝鈴的經銷商紛紛投靠到雄霸門下。

  雄霸有了一統天下的氣概。

  正當孫洋嘗到“一覽眾山小”的成功滋味時,他收到了余世傑打來的一個電話:“孫洋啊,做生意永遠要夾著尾巴做人,不要走何家全的老路。”

  孫洋感覺好像兜頭被澆了瓢冷水,感到渾身發涼:“莫非自己會有什麼把柄落在余老闆手裡嗎?”

  最後一次去看守所,梅舒終於被允許與何家全見面。

  何家全戴著手銬,目光凝重,鬚髮皆長,看上去十分蒼老,梅舒幾乎認不出何家全了。

  看守所的高音喇叭里正放著一首流行歌曲《上海往事》:一九八九年我離開了上海灘告別了熟悉的家還有你的笑顏我要去淘金去掙很多的錢讓你過上富足的生活讓你住進別墅花園異國他鄉的夢沒有你的溫暖燈紅酒綠的夜更增添我的思念二年我又回到上海灘拖著大皮箱還有滿身的疲倦到處蓋高樓你的家已搬遷聽說你已開上寶馬住進了別墅花園二年我又回到上海灘世界已改變何處去尋你的笑顏傷感的旋律敲打著眾人的心。

  隔著鐵窗,何家全緊緊握住了梅舒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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