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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她托著下巴嘆氣,皺緊眉頭想到底是哪兒出了錯的時候,他回來了。
趙鳴歌說:“沒什麼不同,跟你走過來的這條正西路完全一樣,水池與水池之間的青光石數量和木樁子數量都一樣,唯一不同的是,餘下三個方向的路走下去,都沒有再出什麼岔路,都是四個方向四條路!”
而且依他推猜探究,無論幾個方向幾條路,這些路到最後都是相通的,但太長,他也不敢獨自走太遠,只走了一小段便往回走,所以也沒能證實互通的交叉點會具體在哪兒。
白朝同意這個觀點:“嗯,我也是這麼想,即便地上的路最後沒交叉互通,至少水池下的水應該是互通的。”
趙鳴歌重重點頭:“對!”
洞窟里左右上下,連壁頂都讓兩人拿著打火機努力給照了個遍,還是沒發現文字。
他有些氣餒,也是累得慌,不僅身體上有些乏力,也是心累。
白朝看著趙鳴歌整個人癱坐在地上,後靠著壁櫥,闔上眼微喘,她說:
“你休息下,我再找找。”
趙鳴歌沒推辭:“好,不過你還能找哪兒?”
找哪兒?
這個問題問得好,她也很想知道。
左右上下都有找過了,她還能找哪兒?
白朝邊絞盡腦汁想著,邊在洞窟里不由自主地轉起圈來。
直轉了十幾圈,半道趙鳴歌睜眼,他是看得更哪兒哪兒都更累了,特別是眼睛,跟著她轉圈轉得又酸又暈。
他就不懂了,她一個姑娘家怎麼在體力精氣神上都要比他一個大男人強?
他看著她在地上蹲下身,雙手在地上扒啦著什麼,不由向她靠近:
“你找到了什麼?”
“沒有。”白朝搖頭,“我只是覺得這洞窟哪裡我們都找過了,但這土下我們還沒找過。”
土下?
趙鳴歌有些發愣:“你是覺得我們要找的東西很有可能被埋在地下?”
白朝說:“嗯,埋在土裡,也不失為一個藏東西的最佳地點。”
想想也有道理,趙鳴歌說干就干,沒什麼工具可挖,他雙手往土裡一扒,和白朝一樣以十指開始挖。
兩人沒在一處挖,分開各占洞窟一邊,邊用打火機照明,邊注意著土裡有什麼東西。
挖到最後,還真被兩人挖出一個木盒子來。
是被趙鳴歌挖出來的,他難抑驚喜興奮的神色,打開木盒子發現裡面有一塊寫滿字的白布時,他只差手舞足蹈:
“太好了!太好了!”
第九十六章 解密
白布上用黑墨寫著——
牛頭家有一把曲尺,院子裡放著一節麻絲卷,門扇壞了也沒修,夜裡睡覺起夜,牛頭聽到動靜,順手抄起一支棍棒避在壞了的門扇後,剛想沖偷進他家的人狠狠敲下去,原本推門展開的手即刻高舉喊是我,他聽出舉起雙手叫喊的人的聲音,竟是回娘家的老婆。(提示:標點符號不算,只作間隔作用)
趙鳴歌看完後忍不住脫口而出一句髒話:“臥槽!居然還有提示,敢情這是遊戲?”
可不就是遊戲麼,從頭到尾兩人一直在做智力遊戲,現在字謎已到尾聲,這遊戲該也差不多結束了。
就是不知道這遊戲的意義到底何在?
或許解開數字密碼鎖打開壁櫥,看到裡面有什麼,她能猜得個一二。
對此,趙鳴歌表示很有信心:
“你的腦子好,非常好,比我家隊長還要好,一定行的!”
白朝聽著但笑不語,開始在白布的字上解題。
首先是數數,把白布上對應出現文字的數字列出來,再找出牛頭、家或院子、曲尺、門扇、舉起雙手叫喊的人、棍棒或支棒、一節麻絲卷、展開的手等詞所對應的數字位置。
像第一句共有八個字,牛頭對應第一第二個字,家對應第三個字,曲尺對應第七第八個字,沒對應出圖畫表示文字的字則略掉,所以第一句列出來的數字就是——12378。
以此類推,根據白布里文字所對應的數字位置,可以翻列成七組文字——12378,9101415161718,1920,3233,44455152,72737475,8687888990919293。
趙鳴歌看著白朝在地上劃出來的一長串數字,疑惑道:
“七組數字七個密碼鎖,這倒是對應上了,可密碼鎖每個只需要從一到九其中的三個數字,這七組沒一組單純就三個數的,這要怎麼解?”
被白朝輕飄飄抬頭掃一眼,他承認他耳根子又紅了,不是他不想幫著思考,是他根本沒法思考。
瞥趙鳴歌一眼後,白朝說:
“和。”
一個字,簡直到可以,所幸他聽明白了:
“把所有數字加起來算出個總和?可這不是一組一組的數字麼?剛好七組啊!”
白朝說:“剛好七組不過是迷惑人的表象,這白布上不是有明著提示麼,說標點符號不算,只作間隔作用。既然這樣,那就根本沒七組數字,從頭到尾,都僅有一組數字,也就是這七個壁櫥的唯一數字密碼。”
趙鳴歌最後總結:“所以這密碼只有一個,都一樣?”
白朝點頭,再是低頭算起那一長串數字的總和來:
“你也算,我一個人算恐有差池,我算一遍,你算一遍,答案相同那就沒錯了,要是不同,那我們就得再重新算一遍。”
趙鳴歌同意,關於腦力的七拐八繞,從前他就只覺得魏子朗那直腸子不行,現今他才知道,其實他也不行。
但單純地給數字打個總和,這連小學生都會,他要還不會,那可就丟人丟大發了。
算到最後,兩人得出一個相同的結果——265!
……
男人剛養好傷,確切來說,肩上的傷口其實還沒完全好,但已不防礙行動。
這回沒有等博士趕他走,他自動離開,因為他著急著另一個自已到底走到哪兒了。
出博士家後,他在谷里中部那片濃霧裡找到了另一個自已。
他很奇怪,這個自已怎麼老往回走?
還是不停地重複出現在這片濃霧裡,另一個自已就這麼喜歡待在濃霧裡?
真是一點兒也不像他!
他不喜歡,他非常討厭濃霧,討厭得戴上個礙事的眼鏡,即便這個特製眼鏡是他最敬重的博士給他的,他也覺得礙事。
但不可否認的,在濃霧敵明我暗的優勢里,他更能輕易地射殺另一個自已。
他把隨身隨時都帶著的眼鏡戴上,爬上高處樹梢待著,開始拉弓搭箭。
上回射殺沒成,反被擊傷,養到這會兒胸口的傷方不再疼了,他得報仇!
但射出一箭後,他發現另一個自已還是很厲害,這回箭中了,直接射中另一個自已的肩頭,他高興地爬下樹,迅速跑進濃霧。
可當他跑進濃霧後,他發現他再找不到另一個自已了!
他驚呆了。
真不愧是另一個自已,受了傷居然還能跑得那麼快,就像上回他被另一個自已用中長矛擲中胸口一樣,當時他也跑得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