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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想起,父母好幾年沒有說過我了,被罵的滋味早已淡忘,還真挺懷念的,倒是我時不時地說說他們這個,指指他們那個,一百個看不上眼。我也知道不該這樣,兒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但實在沒辦法,誰讓我翅膀硬了呢。

  雖然父母不再嘮嘮叨叨,但上了班單位領導會對我說三道四,如果我對他能像對父母那樣不分彼此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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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認自己是待業青年沒什麼不好的,而許多文人墨客卻要說自己閒賦在家,待業就是待業,幹嘛偏說閒賦,好像自己把工作怎麼著了似的,好像自己多主觀能動性。

  待業的這段時間,我忽然意識到何謂生活——就像魔術,看似變幻萬千,卻非無中生有,在預料之外,亦在情理之中,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有其必然性。

  每天除了上網、去招聘會找工作,我便無事可做。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養成一有空就上街觀察老頭的嗜好,偶爾還拿著相機拍幾張照片,經常因此被打麻將玩一二四毛錢的老頭擋著臉拿拐棍兒敲打,以為我是報社記者,又在搜集不正之風的題材。

  我在老頭們身上預見到自己老了時候的種種模樣:早上去公園壓腿,中午到路邊打牌,下午躥胡同里聊天,傍晚去學校門口接孫子,深夜跑湖邊吊嗓子,手頭緊的時候就撿點空飲料瓶硬紙盒什麼的……去,想那麼遠幹什麼,把握好現在就得了,趕緊找點兒活幹才是正經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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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自己真正長大成人是從現在開始的。原來在馬路上,但凡跟腿腳不利落又有點駝背的人打聽道兒,我就管人家叫爺爺奶奶,把自己當孫子輩看。後來有小孩問路時叫我叔叔,我意識到自己長大了,但還沒做好準備,突然間還難以接受。又過了兩年,也就是到了現在,小孩再叫我叔叔我便欣然接受,要不這麼叫我都批評他不尊重長輩,同時,我管所有的老頭老太太改叫了大爺大媽,當然,自己的爺爺奶奶該怎麼叫,還得怎麼叫。

  年輕就是財富,但再有錢也架不住揮霍,況且我已二十二歲,不再是個富翁,我得一分錢掰成兩瓣花,不能再打腫臉充胖子,該吝嗇要吝嗇了。

  人長大的又一標誌就是,感覺城市在變小。初中我在西單附近上學,有時因為作業沒完成被老師勒令去教室外罰站,就趁機坐車去動物園,那時感覺距離特遙遠,跟出趟差似的,去了動物園這一天就甭干別的了,中午買個麵包,一邊吃一邊看猴子,吃不了的就扔下去,看它們是怎麼你爭我搶,奮不顧身的。現在再去動物園,打輛車,20分鐘就到了,感覺近在咫尺。這才幾年,變化就這麼大。

  還有一個長大的標誌,就是腦容量減少,以前我對亞平寧半島的那些無論幾級的球員都如數家珍,而今除了只對幾個緋聞不斷的主兒略有耳聞,對其他人陌生得就像他們根本不知道我是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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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我生活得一塌糊塗,對未來不知所措的時候,不但沒有找到工作,卻給自己找來一個巨大的麻煩——居然喜歡上一個女孩。

  那天我像只無頭蒼蠅,在街上東逛西逛,不知不覺就到了西單,突然被一陣叫喊聲吸引,側目一看,一個紅頭髮的女孩正認真地沖我喊著:歡迎光臨,裡邊請,隨便轉轉,隨便看看。是從佑丹奴專賣店傳出來的。

  我可以選擇進與不進,但還是進去了,就是一念之差,反正也是逛,看什麼不是看。

  印象中這天是禮拜一,在這麼一個不年不節的日子裡,北京大街上的人並不多,除了幾個拎著全聚德袋裝烤鴨和北京果脯的外地人,與晨練買菜歸來的大爺大媽,我這麼大的孩子幾乎沒有,他們都風華正茂,哪有我這般閒情逸緻。

  星期一買賣稀。店裡除了包括那個女孩在內的四個導購和一個收錢的,就是我了。我的到來給店裡注入了活力,那三個導購分別站在三個角落熱情地向我推薦服裝鞋帽,我卻視而不見,溜達一圈,最後停在女孩身邊。小姐,這款T恤有我能穿的嗎?我指著一件樣衣問道。

  有,先生穿XL應該沒問題。在女孩目測我身高的同時,我目測了她的胸圍,粗估75B,還看見她胸前的吊牌上寫著:雷蕾,應該是名字。這裡需要做個解釋,我並沒有故意往女孩胸上看的習慣,只是一不留神。

  女孩找出一件T恤,說您試試這件。

  我假裝拿著衣服進了試衣間,坐在裡面的板凳上思考了換件衣服的時間,然後出來說,挺合適的,多少錢?我計劃以錢不夠為由,明天再來買,一來二去,就熟了,好往下發展。

  女孩說:六十一件,一百兩件,這款是情侶衫,先生不給女朋友買一件嗎?

  我靈機一動說:好啊,可我不知道她穿多大的。

  女孩問:您女朋友多高呀?

  我說:就你這麼高。

  女孩一愣,說那就穿M號吧。

  我說:你幫我試試看。

  女孩說:佑丹奴衣服尺碼統一,我一米六五,始終穿M號,您女朋友穿這個尺碼不會有問題。都不用我問,她就把身高告訴了我。

  我說:還是試試吧,我放心。

  旁邊的女導購甲不懷好意地微笑說:既然顧客要求了,那你就試試。

  女孩說:好吧。然後去了試衣間。

  衣服穿在女孩身上很合適,於是我就買了下來,女孩對我說歡迎您下次再來,我說我還不走呢,女孩問我還有什麼事,我說把這件衣服送你,女孩說不是給女朋友買的嗎,我說是,所以送給你,女孩臉一紅,說我開玩笑,我說沒有,我希望她明白我的意思,女孩說你沒事兒吧,我說沒事兒,就是心裡的花怒放了,女孩說她不要,我問為什麼,女孩生氣了,她說沒有為什麼,就是不要,還讓我把衣服拿走,愛給誰穿就給誰穿,我說拿回家我媽也穿不了,還是你穿吧,女孩說你可以把它退掉,我說我的意思你應該明白,女孩說對不起,我在上班,我說那好,你上你的班,我轉我的店,然後就徘徊在女孩左右,問她這個多少錢,那個多少錢,女孩不耐煩了,說你自己不會看價簽呀,我說我是顧客,你怎麼能這樣對待上帝,女孩說她不信基督教,讓我別沒事兒找事,我說好吧,我出去等你,然後就坐到佑丹奴對面的馬路牙子上等她下班。

  女孩背對著我整理服裝,那幾個導購站在店裡沖我呵呵傻樂,我指指手錶,意思是問幾點下班,導購甲伸出三個手指頭,我一看表,還不到十一點,不如我先回家吃飯,到了時候再來。

  回家吃完飯,我看時間尚早,就躺下睡了會兒覺,以便可以精神飽滿地去泡妞。可竟然睡過了,夢見雷蕾和我好了。做這樣的夢,當然不願意醒,一睜眼快五點了,明天再說吧,怎麼做我已經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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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愛情抱著可有可無的態度,到了這般年紀,即使在最保守的家庭長大,談戀愛也是時候了,但即便再過10年,不談戀愛也是正常的,現在人更喜歡獨來獨往,了無牽掛,孑然一身,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可我現在自身溫飽尚且難以維持,有能力再去呵護一份愛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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