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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許多跡象讓我們推測他們的關係非同一般。郭志同由衷地關切小米,米欣涉案後,他不是避之唯恐不及,是幾次三番犯忌現身,頗不冷靜,甚至有些奮不顧身,可見難以割捨。但是我們也大有疑問:如果他們之間真是一個器重、關心,一個欽佩、同情,在工作學習中建立了如此深厚的男女之情,早在研修法語之餘一起研修使用過安全套,感情這般膠著,郭志同怎麼會那樣製造退贓假象,事到臨頭一擺手,自己脫身而陷親愛的小米於熱湯文火中?弄一個青年男子冒稱小米男友替她交款,讓她百口莫辯,更難以想像。

  只有郭志同能夠解答我們這些疑問。我們能否跟郭志同再次正面接觸?請他再回憶一下當時的細節?例如米欣留在他宿舍茶几上的許阿泉款項是何包裝?一個大信封,寫有名字,是吧?他退還米欣時是不是換成個檔案袋?許阿泉的原信封還收藏著嗎?會不會掉包時裝錯了,把兩本什麼書裝進了檔案袋裡,那些錢則另有去路?我們相信郭志同還會說得天衣無縫,就像安排阿貝爾小姐接待事宜一般,他很細緻,有經驗,是老研究生,不似小米只會拒絕回答。也許我們可以在詢問中發現新的疑點,並據以突破案情。人再聰明都不可能做到永不失手,他也一樣,否則他這樣的聰明人此刻怎麼會跟我們糾纏不清?

  我們分析郭志同涉入本案的可能:妻子患病確需用錢,許阿泉看準了下手,事到臨頭郭志同沒把自己把握住,心存僥倖,認為這樣拿應該不會出問題,所以收受了。為防萬一他精心製造退贓假象,做得兩頭有用:要沒出事,他就是給米欣送兩本書供其學習,要出了事,他就可以說是把那錢一退了之。此人無疑聰明,可能就是這種聰明讓他自己深陷本案。

  這都還只能算是我們的推測。郭志同身份比較特殊,缺乏有力證據,沒有把握的情況下,我們怎麼跟他接觸呢?

  我們反覆斟酌。郭志同在省城也沒閒著,如事後人們所說:他努力為我們提供額外幫助,以求儘早結案。

  那時世界銀行貸款事項大局已定,他比較有時間了。郭志同是常務副市長,負責具體籌備、談判事項,類似重大項目的最後簽字人倒不是他,要由市長親自到省里畫押,不必有勞郭志同郭同志表現其書法水平,因此他得以在百忙中抽空行事,「自覺協助」我們開展工作。

  他去找了省行政學院的蒲思陶。這位蒲老師算是始作俑者,當初沒有她那般認真負責,熱情地把小米交給郭同志,也許就沒有今天的案子。所以郭志同找她也對。郭志同這一回是鄭重其事,他通過蒲老師找到了行政學院的主要領導,正式接洽。

  他說,他不是以常務副市長的身份找院領導匯報工作,他是以個人和校友的身份來反映情況。他向院領導介紹了米欣在其領導下涉案的過程,當然只是有選擇地說一些情況和細節,沒講出我們最為關切的真相。他也並未諱言自己亦在案中。他說米欣被調查的事情跟他有關係,所以他才會如此冒昧來找學校領導談。

  「據我所知案子有些曲折,辦案人員認為疑點很多。」他說。

  郭志同親自出馬,找米欣學校的領導講這些,如人們形容叫「赤膊上陣」,以他的身份和行事特點看挺反常,與他在米欣涉案後的表現卻相當一致。此人在本案中的行為特別尷尬,我們形容過,陷小米於水火的是他,為她著急的恰好也是他。

  他說他認為米欣是無辜的,米欣可能有一些不得已的情況,也許涉及隱私,她不願意講,因此捲入案件無法脫身。據他觀察,米欣外柔而內剛,很堅韌,很執著,學習和工作中都這樣,感情上恐怕也是,一旦認定,很難讓她回頭。如果不及時幫助,她的前途甚至生命都可能毀於這次事件。學校領導和老師對她肯定更為了解,這樣一個人才不該毀掉的。

  郭志同幹什麼?做愛護人才宣傳?不是,他有目的。他說米欣涉案後他很著急,曾找過有關部門和領導,試圖施加一點影響,但是無效,因為自己牽涉此案,難以控制情況,有些話不便說,說了也沒用。他考慮,事情已經拖了不短時間,再拖下去怕要出事,因此找到學校。米欣是行政學院高級研修班的學員,在校期間品學兼優,掛職期間表現一流,涉案情況比較特殊,責任並不在她。牽涉的案值也不大,區區四萬,款子亦已全數追回,實不必再追究細枝末節,這事怎麼說也不該搞到這種程度。

  他請求學校正式了解干預此事。米欣涉案後,學校曾派出蒲老師前去聯繫過,起了積極作用,但是光那樣不夠,現在應當正式接洽,表明態度。如果學校了解到的情況不像他說的這樣,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他的妄言,他願意接受處置。如果是,則請學校對自己的學生施以援手。他聽說米欣早年頗多感情波折,家庭破裂,母親已逝,父親形同虛設,她就像個孤兒,出了事誰替她出頭替她說話?只有學校。學校眼下就是她的娘家,娘家應當關心自己的弱女。只要學校出面,事情肯定會有轉機,下邊辦案部門不可能漠視不顧,案子能結會結,不能結案的話也可能讓米欣先行解脫,有關問題存疑待查。學校挽救了一個優秀學員,保護了自己的無辜弱女,為國家為事業留下了一個有用之材,這是千秋功德。

  郭志同頗懂動之以情。他還危言聳聽施加壓力。他說學員在校期間出事,對學校影響很不好。如果出的是惡性事故,比如死了人,學校沒責任嗎?米欣受審期間曾拒食、住院、瀕危,雖然後來情況緩解,卻很難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堂堂省行政學院,省政府直轄的高級行政幹部學府,出了學員非正常死亡案,如何向省政府交代?米欣要是一個很糟糕的學生,犯了十惡不赦的罪行,那還好說。如果不是這樣,學校能聽任事態惡性發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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