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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我這麼一說,男人沉默不語,悶頭抽菸……抽了一會兒就起身走出了辦公室,我知道,他是回去找老鄉們商量去了。
第二天一早,男人再次來到我的辦公室里,表示接受我關於賠償三千元的提議。為避免事後有變化,我擬了個協議,雙方簽了字。
這邊辦妥,那邊我發簡訊告之於球。
於球回簡訊說,他已經做好了龍紅霞的思想工作,準備回到義烏,但只是她一個人回來,於球暫時不回來,怕生出其他是非來。
對於這個,我表示贊成。作為最主要的當事人於球,應當先避避是對的。等過段時間,事情平息了些,再考慮讓他回義烏。
事情後來的發展並不壞,龍紅霞一人回到了義烏,之後辭了職,與老公一道離開了。
對於此事,於球一直以來很糾結,一方面覺得對不住我,另一方面認為自己在廠里的形象也是有些影響。但不管怎麼說,畢竟時代不同了,人們對此類事情的看法也沒過去那般激烈。很快,此事就如過往雲煙一般淡去。於球也重新回到了我的身邊。
當然,歷經此事之後,於球和林月的事也就徹頭徹尾地黃了,沒有半點希望可言。事情已經這樣了,我沒有再過多地去埋怨於球,或是去責備他犯下的傻事。人非聖賢,豈能無過?人生中的這個插曲,我想,對於球而言,意義是深遠的,從負面影響到正面地推動人生閱歷,作用是不容忽視的。
於球回來上班後,我與他還偶爾聊聊有關他個人的婚姻大事。我覺得於球眼前急需解決的是個人問題,這是重中之重。他這次的荒誕無稽行為就是因為缺少婚姻造成的,我想,這個問題一定要幫他或是勸說他早日解決掉。
要談這個問題,首先要談的肯定還是關於林月之事。我原以為於球一直有年齡上的心理障礙沒有公開或私下追求過林月,但是聽完於球的講述後,我知道我錯了。
於球說:“我一直對林月充滿好感,也很想擁有這樣的一個老婆,但是林月看不上我,我在她面前所有的努力都失敗了。”
我當然得順勢問道:“你說你努力過了,你都有哪些表現?說來我幫你參考參考。”
於球說:“說來話長,一言難盡,我都不知如何向老同學說起。”
後來,於球零零零碎碎地和我說了一些有關他和林月之間的事,這些事都是我以前所不知的。
於球用手託了托眼鏡框說:“情人節那天,我想討好一下林月,特地去買了一束玫瑰花送給她,誰知她說我太俗氣,啥年歲了居然還送花。你說氣人不氣人,更可氣的是,我約她一起吃晚飯,她不同意也就算了,可是為了避開與我一起吃晚飯居然答應司機小胡,和他一起出去活動。大勇,你說,我好歹是個大學畢業生,又是你公司里的高層管理者,這一切在林月眼裡,我居然不如那個司機,你說氣人不氣人。”
我聽完強忍著沒笑出來。我安慰於球說:“林月和司機小胡一道出去活動並不代表她愛的是小胡而不是你,你應該再接再厲,不能放棄,你是個男人,這點挫折怕什麼?想當年我追金子,那可是費盡了心思,說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那可是一點都不誇張。”
於球委屈地說:“我有啊,有繼續努力過,但結果都如出一轍,還是一次次被拒絕。就拿那次她生病來說吧,我去醫院侍候她,不要,硬要小梅去侍候她。人家小梅那麼忙,而且還是個老闆,你一個當職員的怎麼可以這樣要求老闆?也是小梅人好,遷就她。從醫院回來,我和小梅去接的她,到了公司樓下,我看她走路有氣無力的就說背她上樓,你猜她給我來了一句什麼?”
我說:“猜不出,還是你說吧。”
於球說:“林月居然說男女授受不親!我就奇了怪了,她不是嫌送玫瑰花都落伍了嘛,怎麼還計較男女授受不親這種老掉牙的觀念?”
我實在是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來……
正在這時,林月走了進來,好奇地問我笑什麼。我說沒什麼,沒什麼,趕緊掩飾了過去。好在林月從辦公桌上取了東西轉身出去了。我們才得以接著聊下去。
於球繼續說:“大勇,其實打一開始,我和林月這段感情就註定了是沒有結果的。”
我問:“為什麼?是因為林月不喜歡你,還是因為她喜歡小胡?”
於球說:“都不是,根本的原因是林月心裡早就有人了。”
我當然得問是誰了:“是不是林月的同學?”
於球說:“大勇,其實嘛,你應該比我清楚的。”
於球的這句話說得挺意味深長的,讓人好迷糊。
我很納悶,問於球:“我怎麼就比你清楚了?”
於球很平靜又有些失落地說:“林月喜歡的是你,是你大勇!”
對於球這個說法我並沒有感到意外,因為早先我是知道林月有幾分喜歡我的,但是在被我間接有意無意中拒絕之後,我以為林月已經斷了這個念頭。我為什麼要拒絕林月這份純真的愛情?這點在前面已經說得很透了。我對於球說:“老同學,你放心好了,我和林月之間是不可能的,我是個結過婚的人,很多事情是矛盾的、無法跨越的,所以你要相信我是真心希望你和林月結成一家子。從大的方面上說,我是撮合人間美事,從個人私心出發,我還想讓你們婚後多多支持我幾年,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於球說:“我當然信你了,可是林月不這麼想我有什麼辦法,她那根筋栓你身上了。後來,我只能選擇放棄,以至稀里糊塗和龍紅霞就好上了,可能這跟林月對我的打擊這個因素有關吧。”
於球這話說得雖然有一點道理,但也不能怪林月,於是我說:“老同學,自己做錯就做錯了,這事不能把林月拒絕你的感情等同起來,這要是讓外人聽見了可不好,以後不能這樣說了。”
於球點點頭說:“這個我當然曉得,也就是同你說說而已,其他人面前我怎麼可能會去說哦。”
和於球聊一大通下來,答案只有一個:於球和林月沒戲!在很久前就沒戲了!關于于球的終身大事只能另擇他徑。
好在不久之後,也就是二〇〇八年年末吧,於球終於等來了屬於自己的愛情,這個在此不囉唆了。
關于于球,我還是沒看走眼,也起到了我用他的真正目的,他一直死心塌地跟著我干,大事小事都任勞任怨,這也是我想要的。我以前不企求於球有多大能力,今天不企求,今後照樣不會企求他什麼。我只希望他發揮他老實的秉性,替我看好這個家,讓我出門百日都放心,就足矣!對於他的小過錯,均無關緊要。我清楚自己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MBA類的人才,相比他們,於球更適合我,這是真心大白話。
書中,我用了這麼多筆墨寫於球,也是想告訴那些同類型的企業主們,找一個真心實意地跟你干一輩子的人才不容易,夫妻還有能患難不能共富貴的呢,是不是這個理?
第二天一早,男人再次來到我的辦公室里,表示接受我關於賠償三千元的提議。為避免事後有變化,我擬了個協議,雙方簽了字。
這邊辦妥,那邊我發簡訊告之於球。
於球回簡訊說,他已經做好了龍紅霞的思想工作,準備回到義烏,但只是她一個人回來,於球暫時不回來,怕生出其他是非來。
對於這個,我表示贊成。作為最主要的當事人於球,應當先避避是對的。等過段時間,事情平息了些,再考慮讓他回義烏。
事情後來的發展並不壞,龍紅霞一人回到了義烏,之後辭了職,與老公一道離開了。
對於此事,於球一直以來很糾結,一方面覺得對不住我,另一方面認為自己在廠里的形象也是有些影響。但不管怎麼說,畢竟時代不同了,人們對此類事情的看法也沒過去那般激烈。很快,此事就如過往雲煙一般淡去。於球也重新回到了我的身邊。
當然,歷經此事之後,於球和林月的事也就徹頭徹尾地黃了,沒有半點希望可言。事情已經這樣了,我沒有再過多地去埋怨於球,或是去責備他犯下的傻事。人非聖賢,豈能無過?人生中的這個插曲,我想,對於球而言,意義是深遠的,從負面影響到正面地推動人生閱歷,作用是不容忽視的。
於球回來上班後,我與他還偶爾聊聊有關他個人的婚姻大事。我覺得於球眼前急需解決的是個人問題,這是重中之重。他這次的荒誕無稽行為就是因為缺少婚姻造成的,我想,這個問題一定要幫他或是勸說他早日解決掉。
要談這個問題,首先要談的肯定還是關於林月之事。我原以為於球一直有年齡上的心理障礙沒有公開或私下追求過林月,但是聽完於球的講述後,我知道我錯了。
於球說:“我一直對林月充滿好感,也很想擁有這樣的一個老婆,但是林月看不上我,我在她面前所有的努力都失敗了。”
我當然得順勢問道:“你說你努力過了,你都有哪些表現?說來我幫你參考參考。”
於球說:“說來話長,一言難盡,我都不知如何向老同學說起。”
後來,於球零零零碎碎地和我說了一些有關他和林月之間的事,這些事都是我以前所不知的。
於球用手託了托眼鏡框說:“情人節那天,我想討好一下林月,特地去買了一束玫瑰花送給她,誰知她說我太俗氣,啥年歲了居然還送花。你說氣人不氣人,更可氣的是,我約她一起吃晚飯,她不同意也就算了,可是為了避開與我一起吃晚飯居然答應司機小胡,和他一起出去活動。大勇,你說,我好歹是個大學畢業生,又是你公司里的高層管理者,這一切在林月眼裡,我居然不如那個司機,你說氣人不氣人。”
我聽完強忍著沒笑出來。我安慰於球說:“林月和司機小胡一道出去活動並不代表她愛的是小胡而不是你,你應該再接再厲,不能放棄,你是個男人,這點挫折怕什麼?想當年我追金子,那可是費盡了心思,說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那可是一點都不誇張。”
於球委屈地說:“我有啊,有繼續努力過,但結果都如出一轍,還是一次次被拒絕。就拿那次她生病來說吧,我去醫院侍候她,不要,硬要小梅去侍候她。人家小梅那麼忙,而且還是個老闆,你一個當職員的怎麼可以這樣要求老闆?也是小梅人好,遷就她。從醫院回來,我和小梅去接的她,到了公司樓下,我看她走路有氣無力的就說背她上樓,你猜她給我來了一句什麼?”
我說:“猜不出,還是你說吧。”
於球說:“林月居然說男女授受不親!我就奇了怪了,她不是嫌送玫瑰花都落伍了嘛,怎麼還計較男女授受不親這種老掉牙的觀念?”
我實在是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來……
正在這時,林月走了進來,好奇地問我笑什麼。我說沒什麼,沒什麼,趕緊掩飾了過去。好在林月從辦公桌上取了東西轉身出去了。我們才得以接著聊下去。
於球繼續說:“大勇,其實打一開始,我和林月這段感情就註定了是沒有結果的。”
我問:“為什麼?是因為林月不喜歡你,還是因為她喜歡小胡?”
於球說:“都不是,根本的原因是林月心裡早就有人了。”
我當然得問是誰了:“是不是林月的同學?”
於球說:“大勇,其實嘛,你應該比我清楚的。”
於球的這句話說得挺意味深長的,讓人好迷糊。
我很納悶,問於球:“我怎麼就比你清楚了?”
於球很平靜又有些失落地說:“林月喜歡的是你,是你大勇!”
對於球這個說法我並沒有感到意外,因為早先我是知道林月有幾分喜歡我的,但是在被我間接有意無意中拒絕之後,我以為林月已經斷了這個念頭。我為什麼要拒絕林月這份純真的愛情?這點在前面已經說得很透了。我對於球說:“老同學,你放心好了,我和林月之間是不可能的,我是個結過婚的人,很多事情是矛盾的、無法跨越的,所以你要相信我是真心希望你和林月結成一家子。從大的方面上說,我是撮合人間美事,從個人私心出發,我還想讓你們婚後多多支持我幾年,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於球說:“我當然信你了,可是林月不這麼想我有什麼辦法,她那根筋栓你身上了。後來,我只能選擇放棄,以至稀里糊塗和龍紅霞就好上了,可能這跟林月對我的打擊這個因素有關吧。”
於球這話說得雖然有一點道理,但也不能怪林月,於是我說:“老同學,自己做錯就做錯了,這事不能把林月拒絕你的感情等同起來,這要是讓外人聽見了可不好,以後不能這樣說了。”
於球點點頭說:“這個我當然曉得,也就是同你說說而已,其他人面前我怎麼可能會去說哦。”
和於球聊一大通下來,答案只有一個:於球和林月沒戲!在很久前就沒戲了!關于于球的終身大事只能另擇他徑。
好在不久之後,也就是二〇〇八年年末吧,於球終於等來了屬於自己的愛情,這個在此不囉唆了。
關于于球,我還是沒看走眼,也起到了我用他的真正目的,他一直死心塌地跟著我干,大事小事都任勞任怨,這也是我想要的。我以前不企求於球有多大能力,今天不企求,今後照樣不會企求他什麼。我只希望他發揮他老實的秉性,替我看好這個家,讓我出門百日都放心,就足矣!對於他的小過錯,均無關緊要。我清楚自己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MBA類的人才,相比他們,於球更適合我,這是真心大白話。
書中,我用了這麼多筆墨寫於球,也是想告訴那些同類型的企業主們,找一個真心實意地跟你干一輩子的人才不容易,夫妻還有能患難不能共富貴的呢,是不是這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