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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讀到一個故事,說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美軍士兵在太平洋中的一個小島登陸,發現了一所房子,上面釘著一塊寫給美軍士兵的牌子,上面說:“美軍士兵,這裡是一個海洋生物實驗室,我們想把這裡的標本學交給一位美國科學家,讓他繼續我們的研究,而不想由於這場戰爭使這裡的東西被破壞。”每當我想到這些,我都會非常感動。而與這種合作精神相反,現在每一個公司的研究人員都以其他公司的研究人員為敵,這是一種科學的對立局限,使得每個地方都持續著內戰,而這種狀況在嚴重阻礙著技術的溝通和發展。我想這樣的情形不能再繼續了。以上是自由軟體有別於其他的原因,也是自由軟體之所以重要的原因。
我不同意這種看法
目前對自由軟體有這樣一種看法,如果某些使用者可以自由地獲得一個程序,則這個程序對你而言就是自由軟體。我不同意這種看法,因為通常一些軟體對一些使用者是自由的,但並不是對其他使用者而言。這看上去有些奇怪,我舉個例子來說明:
最典型的一個例子是X-Windows,它是MIT的實驗人員開發的基於Unix的Windows作業系統,如果你從開發者手中購到X-Windows,則它對你來說是自由軟體。但對於其他拿到X-Windows拷貝件的計算機廠商來說,他們使用的是Unix系統,他們將X系統加以改編並融合到自己的Unix上,再分售給購買者,它就受限於這個Unix系統。
那麼出現了一種似是而非的情況,如果要問X-Windows是否是一種自由軟體,答案則取決於你從哪方面考慮。如果你從研發者處購得,你剛享有自由,答案便是肯定的;但如果你從大多數普通的軟體使用者角度考慮,答案則是否定的,他們沒有享有這種自由,因而X-Windows就不是個自由軟體。研發X-Windows的人員的目標是成功的,他們希望X系統被廣泛使用,而結果正如所料,X-Windows成為Unix系統下最標準的Wndows作業系統。
他們認為這很好,但我不那樣認為,我們希望的是給予使用者自由。同時我意識到我的軟體也有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因此我決定找出一種辦法,避免此種情形發生。
我的辦法是自由拷貝
我把這種辦法稱為CopyLeft辦,它是與版權(CopyRight)相對應的說法。我予以你拷貝的自由,並可以製作複本,但你如果發售複本,就要遵守沒有再次限制的規則,使任何人可以從你處得到復件,也同時得到許可去做同樣的事。軟體到何處,自由就隨之到何處,並且每個複本的使用者也得到自由。如同在美國的一項法律――不可讓予的權力,意思是你無法徹底失去的權力,你不能放棄。自由是很重要的,如果你失去它,就會變成奴隸,你是不能放棄這種權力的,除非你犯了罪…… 這就是說X-Windows應是所有人能使用的自由軟體,每個人都應享有這種不能讓與的自由。
我雖不能讓所有的軟體都成為自由的,但我可以運用CopyLeft來編我的軟體,以給予你們這種自由。CopyLeft與編譯程序差不多,要使用CopyLeft必須有一些給定的供給工具。在GNU系統中則是GNU一般公認許可,這是一種特定的法定語言編成的許可,目的是推廣自由拷貝(C0pM)。我們還有一些在特定情形下適用特定軟體的“自由拷貝”版本,並編寫了“自由拷貝”軟體操作手冊。自由軟體分為自由拷貝和不自由拷貝,支持不自由拷貝的人只是不積極,但他們仍很尊重他人的自由。我鼓勵你們使用那些不自由拷貝的自由軟體或與之合作,而以自由拷貝的策略來編寫程序。
前途是光明的
我來到中國以後,知道有一些中國公司,他們在分售GNU軟體,但沒有執行其在GNU公認許可下的責任,對此我表示反對。我鼓勵公司出售GNU軟體的複本,但他們必須尊重你們的自由。在國際上,許多團體和個人都在分發自由軟體,但他們都嚴格執行GNU公認許可,不遵守這個許可的人是不受歡迎的,將被驅出我們的隊伍。中國的自由軟體公司中,有一些在遵守GNU則公認許可,他們遵守公認的準則,我就支持他們。而對這些不遵守GNU公認許可,不執行GNU許可下應盡責任的公司,我會認為他們是不受歡迎的。我希望你們也和我一樣,不要以任何形式與這些公司合作,幫助我完善中國的版權法,並關閉那些公司。
我們銷售X-Windows時,有些人說我賺不到錢,因為別人買了你的軟體拷貝,他會再製造拷貝,他將以更低的價格賣給別人,所以你是賺不到錢的。但現在,我很高興地看到,儘管我們“違反”了公認的經濟規律,但我們卻賺到了錢。現在仍然有人購買我的軟體,我也從未曾因缺錢而飢餓。現在,自由軟體正在顯示出良好的發展勢頭,許多自由軟體公司專門從事GNU系統上軟體的研發工作。還有許多全職或兼職的志願人員為我們服務。也許自由軟體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我們有充分的理由促使人們支持自由軟體,為自由軟體服務。自由軟體的前途是光明的。
中國如何提高在國際上的聲音
羅伯特
如果一個社會處於事事都得經過政府批准的機制下,尤其是經濟活動,就容易導致腐敗。
羅伯特曾於1965―1968年任《華爾街日報》駐香港的記者,他報導了整個的文化大革命的初期階段。更重要的是他是新中國建國後周總理於1971年接見的第一批美國三個記者之一。他當時寫的周總理接見的報導刊登在當時的《參考消息》上。羅伯特1998年加入《南華早報》以前,他曾長期任職於《華爾街日報》。其間,5年在香港任亞洲版《華爾街日報》的總編,7年在布魯塞爾任歐洲版《華爾街日報》的總編。1971年,羅伯特第一次到中國訪問。當時他是《華爾街日報》華盛頓特區的外交通訊記者。派駐香港之前,他還在紐約擔任過《華爾街日報》國際版主編。羅伯特先後就讀於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和史丹福大學。他曾在舊金山、紐約、倫敦、香港、華盛頓等地從事新聞工作,閱歷十分豐富。
我是1971年4月到7月在桌球外交之後,基辛格訪問北京之前到中國的,在中國逗留了約一個半月。當時看到的都是毛主席語錄和紅衛兵戰報。30年後我仍不明白當時的中國,只知道一切都複雜得很。現在我再次來到北京,覺得變化太大了。
我當了總編輯之後對《南華早報》進行了調查,發現讀者普遍反映該報缺乏一種生氣和性感(眾笑)。我們就準備針對此改進,重新設計了報紙。如果報紙想要有未來和發展,就不能僅僅重視外國讀者,而必須能融入香港當地人的生活,必須使報紙能夠吸引雙語讀者――我們試圖使報紙能吸引那些不是必須讀英語但能夠讀英語的讀者。基本上我們的報紙是一張嚴肅的新聞類報紙,我們比較重視分析性的言論、社論,同時我們也要擴展對中國的報導,我們將特寫版加人更多的是生活性和娛樂性的報導,並且使版面變為彩色,使報紙更好看,增加了體育報導,使報紙既嚴肅又活潑。
在香港最主要的和暢銷的報紙刊登的都是明星的照片、血腥的謀殺、色情等,但《南華早報》不這樣。我們的重點是報導中國,報導經濟和商業新聞,以及中國的財經新聞報導。我們努力使我們的英文符合國際標準。我們在中國有3個辦事處,分別設在北京、上海和廣州,現有5個記者,如果獲得中國外交部批准,我們還將增加一個記者。我們還打算搞一個在線的財經信息服務,但是是付費的。我們的讀者中有75%~80%來自亞洲地區。我們的付費定戶為12萬,而根據權威的尼爾森調查報告顯示,我們的讀者約為30萬,這樣我們的報紙在香港約排在第四位。我們的讀者大多受過良好的教育,有良好的職業,並較為富有,較常旅行。我們的新聞部有300人。其中100人是記者,60%是香港人。我們有兩個主編來自中國大陸,一個是中國新聞部的主編王江偉(音),他12年前是中國日報的編輯,他在倫敦經濟學院畢業後來到《南華早報》,另一位是一位年輕的女士,她原來是明尼蘇達州的新聞學碩士,後來又拿了個普林斯頓大學的碩土。她在美國呆了5年。
我不同意這種看法
目前對自由軟體有這樣一種看法,如果某些使用者可以自由地獲得一個程序,則這個程序對你而言就是自由軟體。我不同意這種看法,因為通常一些軟體對一些使用者是自由的,但並不是對其他使用者而言。這看上去有些奇怪,我舉個例子來說明:
最典型的一個例子是X-Windows,它是MIT的實驗人員開發的基於Unix的Windows作業系統,如果你從開發者手中購到X-Windows,則它對你來說是自由軟體。但對於其他拿到X-Windows拷貝件的計算機廠商來說,他們使用的是Unix系統,他們將X系統加以改編並融合到自己的Unix上,再分售給購買者,它就受限於這個Unix系統。
那麼出現了一種似是而非的情況,如果要問X-Windows是否是一種自由軟體,答案則取決於你從哪方面考慮。如果你從研發者處購得,你剛享有自由,答案便是肯定的;但如果你從大多數普通的軟體使用者角度考慮,答案則是否定的,他們沒有享有這種自由,因而X-Windows就不是個自由軟體。研發X-Windows的人員的目標是成功的,他們希望X系統被廣泛使用,而結果正如所料,X-Windows成為Unix系統下最標準的Wndows作業系統。
他們認為這很好,但我不那樣認為,我們希望的是給予使用者自由。同時我意識到我的軟體也有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因此我決定找出一種辦法,避免此種情形發生。
我的辦法是自由拷貝
我把這種辦法稱為CopyLeft辦,它是與版權(CopyRight)相對應的說法。我予以你拷貝的自由,並可以製作複本,但你如果發售複本,就要遵守沒有再次限制的規則,使任何人可以從你處得到復件,也同時得到許可去做同樣的事。軟體到何處,自由就隨之到何處,並且每個複本的使用者也得到自由。如同在美國的一項法律――不可讓予的權力,意思是你無法徹底失去的權力,你不能放棄。自由是很重要的,如果你失去它,就會變成奴隸,你是不能放棄這種權力的,除非你犯了罪…… 這就是說X-Windows應是所有人能使用的自由軟體,每個人都應享有這種不能讓與的自由。
我雖不能讓所有的軟體都成為自由的,但我可以運用CopyLeft來編我的軟體,以給予你們這種自由。CopyLeft與編譯程序差不多,要使用CopyLeft必須有一些給定的供給工具。在GNU系統中則是GNU一般公認許可,這是一種特定的法定語言編成的許可,目的是推廣自由拷貝(C0pM)。我們還有一些在特定情形下適用特定軟體的“自由拷貝”版本,並編寫了“自由拷貝”軟體操作手冊。自由軟體分為自由拷貝和不自由拷貝,支持不自由拷貝的人只是不積極,但他們仍很尊重他人的自由。我鼓勵你們使用那些不自由拷貝的自由軟體或與之合作,而以自由拷貝的策略來編寫程序。
前途是光明的
我來到中國以後,知道有一些中國公司,他們在分售GNU軟體,但沒有執行其在GNU公認許可下的責任,對此我表示反對。我鼓勵公司出售GNU軟體的複本,但他們必須尊重你們的自由。在國際上,許多團體和個人都在分發自由軟體,但他們都嚴格執行GNU公認許可,不遵守這個許可的人是不受歡迎的,將被驅出我們的隊伍。中國的自由軟體公司中,有一些在遵守GNU則公認許可,他們遵守公認的準則,我就支持他們。而對這些不遵守GNU公認許可,不執行GNU許可下應盡責任的公司,我會認為他們是不受歡迎的。我希望你們也和我一樣,不要以任何形式與這些公司合作,幫助我完善中國的版權法,並關閉那些公司。
我們銷售X-Windows時,有些人說我賺不到錢,因為別人買了你的軟體拷貝,他會再製造拷貝,他將以更低的價格賣給別人,所以你是賺不到錢的。但現在,我很高興地看到,儘管我們“違反”了公認的經濟規律,但我們卻賺到了錢。現在仍然有人購買我的軟體,我也從未曾因缺錢而飢餓。現在,自由軟體正在顯示出良好的發展勢頭,許多自由軟體公司專門從事GNU系統上軟體的研發工作。還有許多全職或兼職的志願人員為我們服務。也許自由軟體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我們有充分的理由促使人們支持自由軟體,為自由軟體服務。自由軟體的前途是光明的。
中國如何提高在國際上的聲音
羅伯特
如果一個社會處於事事都得經過政府批准的機制下,尤其是經濟活動,就容易導致腐敗。
羅伯特曾於1965―1968年任《華爾街日報》駐香港的記者,他報導了整個的文化大革命的初期階段。更重要的是他是新中國建國後周總理於1971年接見的第一批美國三個記者之一。他當時寫的周總理接見的報導刊登在當時的《參考消息》上。羅伯特1998年加入《南華早報》以前,他曾長期任職於《華爾街日報》。其間,5年在香港任亞洲版《華爾街日報》的總編,7年在布魯塞爾任歐洲版《華爾街日報》的總編。1971年,羅伯特第一次到中國訪問。當時他是《華爾街日報》華盛頓特區的外交通訊記者。派駐香港之前,他還在紐約擔任過《華爾街日報》國際版主編。羅伯特先後就讀於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和史丹福大學。他曾在舊金山、紐約、倫敦、香港、華盛頓等地從事新聞工作,閱歷十分豐富。
我是1971年4月到7月在桌球外交之後,基辛格訪問北京之前到中國的,在中國逗留了約一個半月。當時看到的都是毛主席語錄和紅衛兵戰報。30年後我仍不明白當時的中國,只知道一切都複雜得很。現在我再次來到北京,覺得變化太大了。
我當了總編輯之後對《南華早報》進行了調查,發現讀者普遍反映該報缺乏一種生氣和性感(眾笑)。我們就準備針對此改進,重新設計了報紙。如果報紙想要有未來和發展,就不能僅僅重視外國讀者,而必須能融入香港當地人的生活,必須使報紙能夠吸引雙語讀者――我們試圖使報紙能吸引那些不是必須讀英語但能夠讀英語的讀者。基本上我們的報紙是一張嚴肅的新聞類報紙,我們比較重視分析性的言論、社論,同時我們也要擴展對中國的報導,我們將特寫版加人更多的是生活性和娛樂性的報導,並且使版面變為彩色,使報紙更好看,增加了體育報導,使報紙既嚴肅又活潑。
在香港最主要的和暢銷的報紙刊登的都是明星的照片、血腥的謀殺、色情等,但《南華早報》不這樣。我們的重點是報導中國,報導經濟和商業新聞,以及中國的財經新聞報導。我們努力使我們的英文符合國際標準。我們在中國有3個辦事處,分別設在北京、上海和廣州,現有5個記者,如果獲得中國外交部批准,我們還將增加一個記者。我們還打算搞一個在線的財經信息服務,但是是付費的。我們的讀者中有75%~80%來自亞洲地區。我們的付費定戶為12萬,而根據權威的尼爾森調查報告顯示,我們的讀者約為30萬,這樣我們的報紙在香港約排在第四位。我們的讀者大多受過良好的教育,有良好的職業,並較為富有,較常旅行。我們的新聞部有300人。其中100人是記者,60%是香港人。我們有兩個主編來自中國大陸,一個是中國新聞部的主編王江偉(音),他12年前是中國日報的編輯,他在倫敦經濟學院畢業後來到《南華早報》,另一位是一位年輕的女士,她原來是明尼蘇達州的新聞學碩士,後來又拿了個普林斯頓大學的碩土。她在美國呆了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