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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們終於知道我真真正正的丈母娘是誰了吧?不錯,她的確就是姜倩倩。姜倩倩一見到我,臉色就變得異常難看。她的眼珠變大了,臉色變紅了,站立不穩了,呼吸急促了。我也是,我的嘴巴變大了,臉色變白了,大腦麻木了,搖搖欲倒了。旁邊的王葳看著她的男友,又看著她的生母,知其然卻不知所以然。
王葳問:「你們認識?」
她媽媽說:「不認識!」
我也想說不認識,但我的嘴巴張了半天,卻沒發出半個字的發音。我想我可能要變成一個啞巴了。
我想,這個世界可能太小了,或者是上帝變瘋了。我想,王葳的確給了一個致命性質的消息,不過不是驚喜,是噩耗。我這樣想,我後悔自己的想像力真是糟透了,或者我那樣想,我的想像力是不是出現了偏頗?最後我歸根結底地想,要是趕在這個噩夢沒有到來之前,我就已經建造好了自己想像里的那個通風的墳墓的話,那麼姜倩倩就找不到王葳,也看不見我。而我和王葳還可以呆在那個幸福的大墳墓里,快樂得眩暈,快樂得忘記整個整個的世界。難道不是這樣?為什麼要等到現在,才開始這樣那樣的想?
關於我「真真正正的丈母娘」是怎樣和我說話的,我又是怎樣和她說話的,我,我女友以及女友的親生母親,我們互相之間,那晚到底還說了些什麼?我現在真的回憶不起來。後來我發覺,自從我見到我「真真正正的丈母娘」之後,我的記憶力真是差透了。再後來,我終於忘記那晚之後的一些細節。
我只記得王葳死了。死在我遲來的想像誕生之後,通風墳墓尚未建成之前。死於凌晨時分,在某條表情曖昧的城市小巷裡,我家破敗的小洋樓下。一些鮮紅的血,從她的身上歡快地奔涌而出,我眼睜睜地躺在她的懷裡,痛苦地凝望著她微笑著離我遠去。殺她的兇手可能是我,又可能是姜倩倩,總之不會是那幾個親自操刀的蒙面大漢。
電視新聞里的女播音員說:兇手已經畏罪潛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與偵破之中。我聽完之後就覺得非常荒誕。兇手殺了人怎能不逃?可逃掉的那些人哪裡又是什麼兇手?死者如此年輕貌美,那麼單純幼稚,而那些蒙面大漢,素來與她無冤無仇,何必殺她?我是目擊者,親歷者,我知道許多許多的事實真相。但我又該怎麼說?說兇手是我?說元兇是死者的親生母親?
報紙上,有個名叫「叼德一」的小記者這樣說:昨日凌晨,我市中區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死者系年輕女性,T 大學生。案發前,與其校友兼男友消夜微醉,遲歸。案發時,為保護其男友不至於死地而奮勇出擊,不幸被手忙腳亂的歹徒刺中要害,流血過多而死。據筆者個人推斷:此案應該屬於一般性買兇謀殺。兇手很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躺在醫院急救室里醒來,看完那篇報導之後,就開始有些懷疑:這個名叫叼德一的小記者,他到底是不是另外一個我?若不是,那他很可能是姜倩倩的同黨,或者直接就是殺手之一。
後來我曾問過醫院裡的一些大夫,我問道:是不是我的小腦在左邊?我的心臟在右邊?那些大夫真是飯桶,他們居然千篇一律地說:那要解破之後才能弄清楚。很可能是因為叼德一的那篇報導,提醒了我一下,又使我想起一些事情。
那晚王葳的確是陪我一起在夜市里閒逛,因為那幾天她發現我心事重重。我見過真正的丈母娘之後就變得魂不守舍,而她卻不知所以。我沒跟她打招呼就從T 大跑了回來。但第二天她卻又追了過來,還問我是不是在生她的氣:「事先沒來得及跟你說,我還有個親生的美國媽媽。你為此而生氣?」從她的表情里,我知道她的美國媽媽也沒來得及告訴她一些我在美國的光榮事跡。但我依舊煩,莫名的煩躁又使得我拼命地喝酒。王葳似乎也賭氣般地喝了幾杯。
就那樣,我們開始漫無目的的往回走。巷道里幾條黑影拖了過來。他們從幾個角度撲向我,有鐵棍撞擊我頭部的聲音,也有利刃刺入我肌膚里的聲音,王葳開始驚叫起來,然後拼命般地沖了過來,將我已經流血的身體摟在她的懷裡。黑暗裡的影子似乎有些惱怒,也刺了她幾刀。然後他們一個呼哨就悄然離去。
躺在她的懷裡,我開始感覺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寒冷向我逼來。王葳也輕微地告訴我,說,混蛋,抱緊我,我好冷。我說我沒力氣抱你啊,我也冷。她卻模仿起我當初逼她跟我跳舞時的那種口氣,柔弱地說,不行啊混蛋,我不管你冷不冷。你冷,我要你抱我,你不冷,我也要你抱我!
於是我使出我一生中最大也是最小的力氣,抱緊她。
於是,她滿足地笑。
於是我還活著。
於是她卻死了......
第六節 虛假的快樂
醒來後,我覺得自己能重新記起來的人還真不多。估計是那幫畏罪潛逃的所謂殺手們,對我下手重了些,使得我喪失了很多記憶。我只記得王葳帶著一種驚訝與滿足的表情,離開了我以及整個世界。離開的時候似乎還對我笑了笑,囑咐我在每年的忌日,別忘了給她送花。
我記得有懂花的人曾經這樣解釋過,說人活著的時候,會覺得菊花不好,玫瑰好。但人死了之後,就會覺得玫瑰不好,菊花好。以至於後來我一出院,就給她墓前送去一大束嬌艷的玫瑰。我還特別想寄束同樣大的菊花,給香港的小妖,儘管她還活著。
王葳問:「你們認識?」
她媽媽說:「不認識!」
我也想說不認識,但我的嘴巴張了半天,卻沒發出半個字的發音。我想我可能要變成一個啞巴了。
我想,這個世界可能太小了,或者是上帝變瘋了。我想,王葳的確給了一個致命性質的消息,不過不是驚喜,是噩耗。我這樣想,我後悔自己的想像力真是糟透了,或者我那樣想,我的想像力是不是出現了偏頗?最後我歸根結底地想,要是趕在這個噩夢沒有到來之前,我就已經建造好了自己想像里的那個通風的墳墓的話,那麼姜倩倩就找不到王葳,也看不見我。而我和王葳還可以呆在那個幸福的大墳墓里,快樂得眩暈,快樂得忘記整個整個的世界。難道不是這樣?為什麼要等到現在,才開始這樣那樣的想?
關於我「真真正正的丈母娘」是怎樣和我說話的,我又是怎樣和她說話的,我,我女友以及女友的親生母親,我們互相之間,那晚到底還說了些什麼?我現在真的回憶不起來。後來我發覺,自從我見到我「真真正正的丈母娘」之後,我的記憶力真是差透了。再後來,我終於忘記那晚之後的一些細節。
我只記得王葳死了。死在我遲來的想像誕生之後,通風墳墓尚未建成之前。死於凌晨時分,在某條表情曖昧的城市小巷裡,我家破敗的小洋樓下。一些鮮紅的血,從她的身上歡快地奔涌而出,我眼睜睜地躺在她的懷裡,痛苦地凝望著她微笑著離我遠去。殺她的兇手可能是我,又可能是姜倩倩,總之不會是那幾個親自操刀的蒙面大漢。
電視新聞里的女播音員說:兇手已經畏罪潛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與偵破之中。我聽完之後就覺得非常荒誕。兇手殺了人怎能不逃?可逃掉的那些人哪裡又是什麼兇手?死者如此年輕貌美,那麼單純幼稚,而那些蒙面大漢,素來與她無冤無仇,何必殺她?我是目擊者,親歷者,我知道許多許多的事實真相。但我又該怎麼說?說兇手是我?說元兇是死者的親生母親?
報紙上,有個名叫「叼德一」的小記者這樣說:昨日凌晨,我市中區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死者系年輕女性,T 大學生。案發前,與其校友兼男友消夜微醉,遲歸。案發時,為保護其男友不至於死地而奮勇出擊,不幸被手忙腳亂的歹徒刺中要害,流血過多而死。據筆者個人推斷:此案應該屬於一般性買兇謀殺。兇手很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躺在醫院急救室里醒來,看完那篇報導之後,就開始有些懷疑:這個名叫叼德一的小記者,他到底是不是另外一個我?若不是,那他很可能是姜倩倩的同黨,或者直接就是殺手之一。
後來我曾問過醫院裡的一些大夫,我問道:是不是我的小腦在左邊?我的心臟在右邊?那些大夫真是飯桶,他們居然千篇一律地說:那要解破之後才能弄清楚。很可能是因為叼德一的那篇報導,提醒了我一下,又使我想起一些事情。
那晚王葳的確是陪我一起在夜市里閒逛,因為那幾天她發現我心事重重。我見過真正的丈母娘之後就變得魂不守舍,而她卻不知所以。我沒跟她打招呼就從T 大跑了回來。但第二天她卻又追了過來,還問我是不是在生她的氣:「事先沒來得及跟你說,我還有個親生的美國媽媽。你為此而生氣?」從她的表情里,我知道她的美國媽媽也沒來得及告訴她一些我在美國的光榮事跡。但我依舊煩,莫名的煩躁又使得我拼命地喝酒。王葳似乎也賭氣般地喝了幾杯。
就那樣,我們開始漫無目的的往回走。巷道里幾條黑影拖了過來。他們從幾個角度撲向我,有鐵棍撞擊我頭部的聲音,也有利刃刺入我肌膚里的聲音,王葳開始驚叫起來,然後拼命般地沖了過來,將我已經流血的身體摟在她的懷裡。黑暗裡的影子似乎有些惱怒,也刺了她幾刀。然後他們一個呼哨就悄然離去。
躺在她的懷裡,我開始感覺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寒冷向我逼來。王葳也輕微地告訴我,說,混蛋,抱緊我,我好冷。我說我沒力氣抱你啊,我也冷。她卻模仿起我當初逼她跟我跳舞時的那種口氣,柔弱地說,不行啊混蛋,我不管你冷不冷。你冷,我要你抱我,你不冷,我也要你抱我!
於是我使出我一生中最大也是最小的力氣,抱緊她。
於是,她滿足地笑。
於是我還活著。
於是她卻死了......
第六節 虛假的快樂
醒來後,我覺得自己能重新記起來的人還真不多。估計是那幫畏罪潛逃的所謂殺手們,對我下手重了些,使得我喪失了很多記憶。我只記得王葳帶著一種驚訝與滿足的表情,離開了我以及整個世界。離開的時候似乎還對我笑了笑,囑咐我在每年的忌日,別忘了給她送花。
我記得有懂花的人曾經這樣解釋過,說人活著的時候,會覺得菊花不好,玫瑰好。但人死了之後,就會覺得玫瑰不好,菊花好。以至於後來我一出院,就給她墓前送去一大束嬌艷的玫瑰。我還特別想寄束同樣大的菊花,給香港的小妖,儘管她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