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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回到大橋時,那輛燒黑的電車和計程車已然不見,路面上也無黑塵,路邊的護欄像從來沒有損壞一樣,立在那裡。仔細看,路心還殘留著鍋蓋大的坑和眾多麻點大的小孔,但已經阻擋不了一輛輛車穿越過去。那些車油門粗重地嗷叫著,氣勢如長江後浪推前浪。
車一輛輛開過去是個好比喻,就像日子一天天開過去,新聞一天天開過去。我們起初不能接受由部長、廳長、局長、大隊長、中隊長疊次累加的批評,但是習慣就好了。就好比一個人被鋸了手,起初哀傷,想自殺,一段時間後,就學會用一隻手吃飯、如廁、做愛了,就學會帶著缺失生活了——就像我們學會了帶著不能破解的謎生活一樣。張老不是還要吃肉喝酒,我們不是還要出勤領工資?我們從來就沒有實現過破案率100%。
老百姓也這樣,第一次看耶路撒冷爆炸時,心疼得不行,看多了,今天看到30個人沒了,明天看到40個人沒了,就麻木了,就只看到一個數字了。仿佛炸飛的不是肉,是數字,是12345。我們這裡也這樣,接下來的大規模停水事件,騷擾了半個城市的日常生活,這樣,那十幾具屍體便被忘記了好些。十幾具是什麼,是這個城市300萬人口的幾分之幾?是不能復生的他們重要還是活著的我們重要?我們沒有水,不能喝不能吃不能洗澡,渴死啦,臭死啦。
這個故事講到這裡本應結束。
8
下面絮叨一個叫周三可的人,每個城市都有一些這樣的人。所謂三可,是可笑、可恨、可愛。有時人們也叫他寄生蟲,或者持之以恆的人。他從不理鬍子和頭髮,從不扣褲扣子,從來夾著一個溫州假皮包,從來能掏出很多名片來。如果你不怎麼懂法,他會掏出律師的名片,並且真的給你出庭,在問被告時,他會扶著墨鏡說:現在我所有問你的問題,你只需回答Yes or No。understand?如果你家裡有人出車禍,他會掏出調查公司的名片,信誓旦旦地說他握有現場證據,能證明是你家人闖紅燈還是司機闖紅燈,是你家人碾死了車還是車碾死了你家人;如果你活在某個信息集中的區域,他會掏出報社特約通訊員的名片,名片上寫著“家事、國事、風流事,事事關心”,動員你向他舉報線索,一經採用,好處費20元到50元不等,其實他在向報社記者報料時,採用的好處費至少是100元。
就是這個周三可,在爆炸案硝煙散盡、大橋恢復通車、而我們也妄圖以偵破新案件來洗刷恥辱時,衣衫襤褸、神經衰弱地走到刑偵大隊值班室,說他找到了一個寶貝。我們要看,他擺擺手說:一看就簡單了,就只值五萬了,讓我先跟你們算下勞動支出,從爆炸案發生的2月14日算起,我開展獨立調查已有三個月,以一天八個工時計算,我出工720個小時,以一個工時10元計算,你們應該支付我7200元;另外,因為每次趕到大橋我需要搭乘交通工具,一天來回的車費是20元,三個月是1800元;還有,為了更好地獲取證據,我購買索尼照相機一台,價格是3400元,購買膠捲60卷,價格是3000元,都有發票的。這樣加起來,是15400元。你們如果要看,至少應該付我65400元。
我們說,誰知道是不是寶貝呢?我們的狼狗去幾百遍了,也沒搜出來。
周三可受了委屈,從包里倒出一個紙包來。里三層外三層揭開後,我們看到一張殘缺的身份證,上邊保留有名字和民族,但沒有頭像,下邊號碼區的前半段數字也被燒掉了,缺損邊沿有燒焦後結的痂,和爆炸案很是貼題。我們拿出抽屜內的爆炸案死傷名單要核對,誰知周三可也從包里抽出這樣一份名單來。周三可說:我核過了,死傷人數共38位,有名有姓的36位,這張身份證的名字與這36人不符,我斷定他是兇手。
我們又說:誰知道是不是你隨便找張身份證燒的呢?
周三可勃然大怒,收起身份證說:我到北京交給公安部去。我們趕忙說別呀,倒茶的倒茶,遞煙的遞煙,算是把他勸住了。眼見他按捺不住又要走,就又按照他的要求,用帶刑偵大隊字頭的文件紙寫了字據,言明證據一旦有效,即支付人民幣65400元。
現在想起來,我們總是被謬托。在小說和電視劇里,我們被神話為福爾摩斯、包青天或者大胖子莫洛,其實不然。至少從這起爆炸案來說,我是無用的。過去無用,現在無用,以後也是,你會看到的。我講這個故事,知道很多,只是因為我始終在場。權力命令我始終在場。真正解決問題的是那個沒有任何權力的下崗工人周三可。他後來領走了7萬元,其中6萬元還債,1萬元賭博輸掉了。再後來他被我們這裡唯一一家都市報給拒絕了,因為一個記者眼含熱淚義憤填膺地問他:為什麼你一定等我到了現場才撥打120和110呢,你沒見他們活活淹死了嗎?再後來他捉襟見肘,開始買足彩,每天瘋言瘋語地說,100萬給老丈人,100萬給二弟,100萬給孩子,100萬做生意,100萬養老。他就靠著這一周兩塊的希望支撐著,和曹雪芹一樣,舉家食粥酒常賒,倒也沒有差池。只是有天,教皇忽然駕崩,致意甲停賽,又致足彩開獎推遲。本來信息廣通的周三可走到兌獎處,聽到賣彩票的說“別來啦,足彩不能玩了”,便以為賭博這東西遲早是要關門的,讓500萬的夢碎了一臉,濕漉漉的,清醒得不得了。回家後,他找到菜刀,對著鏡子,把頸大動脈割了。
車一輛輛開過去是個好比喻,就像日子一天天開過去,新聞一天天開過去。我們起初不能接受由部長、廳長、局長、大隊長、中隊長疊次累加的批評,但是習慣就好了。就好比一個人被鋸了手,起初哀傷,想自殺,一段時間後,就學會用一隻手吃飯、如廁、做愛了,就學會帶著缺失生活了——就像我們學會了帶著不能破解的謎生活一樣。張老不是還要吃肉喝酒,我們不是還要出勤領工資?我們從來就沒有實現過破案率100%。
老百姓也這樣,第一次看耶路撒冷爆炸時,心疼得不行,看多了,今天看到30個人沒了,明天看到40個人沒了,就麻木了,就只看到一個數字了。仿佛炸飛的不是肉,是數字,是12345。我們這裡也這樣,接下來的大規模停水事件,騷擾了半個城市的日常生活,這樣,那十幾具屍體便被忘記了好些。十幾具是什麼,是這個城市300萬人口的幾分之幾?是不能復生的他們重要還是活著的我們重要?我們沒有水,不能喝不能吃不能洗澡,渴死啦,臭死啦。
這個故事講到這裡本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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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絮叨一個叫周三可的人,每個城市都有一些這樣的人。所謂三可,是可笑、可恨、可愛。有時人們也叫他寄生蟲,或者持之以恆的人。他從不理鬍子和頭髮,從不扣褲扣子,從來夾著一個溫州假皮包,從來能掏出很多名片來。如果你不怎麼懂法,他會掏出律師的名片,並且真的給你出庭,在問被告時,他會扶著墨鏡說:現在我所有問你的問題,你只需回答Yes or No。understand?如果你家裡有人出車禍,他會掏出調查公司的名片,信誓旦旦地說他握有現場證據,能證明是你家人闖紅燈還是司機闖紅燈,是你家人碾死了車還是車碾死了你家人;如果你活在某個信息集中的區域,他會掏出報社特約通訊員的名片,名片上寫著“家事、國事、風流事,事事關心”,動員你向他舉報線索,一經採用,好處費20元到50元不等,其實他在向報社記者報料時,採用的好處費至少是100元。
就是這個周三可,在爆炸案硝煙散盡、大橋恢復通車、而我們也妄圖以偵破新案件來洗刷恥辱時,衣衫襤褸、神經衰弱地走到刑偵大隊值班室,說他找到了一個寶貝。我們要看,他擺擺手說:一看就簡單了,就只值五萬了,讓我先跟你們算下勞動支出,從爆炸案發生的2月14日算起,我開展獨立調查已有三個月,以一天八個工時計算,我出工720個小時,以一個工時10元計算,你們應該支付我7200元;另外,因為每次趕到大橋我需要搭乘交通工具,一天來回的車費是20元,三個月是1800元;還有,為了更好地獲取證據,我購買索尼照相機一台,價格是3400元,購買膠捲60卷,價格是3000元,都有發票的。這樣加起來,是15400元。你們如果要看,至少應該付我65400元。
我們說,誰知道是不是寶貝呢?我們的狼狗去幾百遍了,也沒搜出來。
周三可受了委屈,從包里倒出一個紙包來。里三層外三層揭開後,我們看到一張殘缺的身份證,上邊保留有名字和民族,但沒有頭像,下邊號碼區的前半段數字也被燒掉了,缺損邊沿有燒焦後結的痂,和爆炸案很是貼題。我們拿出抽屜內的爆炸案死傷名單要核對,誰知周三可也從包里抽出這樣一份名單來。周三可說:我核過了,死傷人數共38位,有名有姓的36位,這張身份證的名字與這36人不符,我斷定他是兇手。
我們又說:誰知道是不是你隨便找張身份證燒的呢?
周三可勃然大怒,收起身份證說:我到北京交給公安部去。我們趕忙說別呀,倒茶的倒茶,遞煙的遞煙,算是把他勸住了。眼見他按捺不住又要走,就又按照他的要求,用帶刑偵大隊字頭的文件紙寫了字據,言明證據一旦有效,即支付人民幣65400元。
現在想起來,我們總是被謬托。在小說和電視劇里,我們被神話為福爾摩斯、包青天或者大胖子莫洛,其實不然。至少從這起爆炸案來說,我是無用的。過去無用,現在無用,以後也是,你會看到的。我講這個故事,知道很多,只是因為我始終在場。權力命令我始終在場。真正解決問題的是那個沒有任何權力的下崗工人周三可。他後來領走了7萬元,其中6萬元還債,1萬元賭博輸掉了。再後來他被我們這裡唯一一家都市報給拒絕了,因為一個記者眼含熱淚義憤填膺地問他:為什麼你一定等我到了現場才撥打120和110呢,你沒見他們活活淹死了嗎?再後來他捉襟見肘,開始買足彩,每天瘋言瘋語地說,100萬給老丈人,100萬給二弟,100萬給孩子,100萬做生意,100萬養老。他就靠著這一周兩塊的希望支撐著,和曹雪芹一樣,舉家食粥酒常賒,倒也沒有差池。只是有天,教皇忽然駕崩,致意甲停賽,又致足彩開獎推遲。本來信息廣通的周三可走到兌獎處,聽到賣彩票的說“別來啦,足彩不能玩了”,便以為賭博這東西遲早是要關門的,讓500萬的夢碎了一臉,濕漉漉的,清醒得不得了。回家後,他找到菜刀,對著鏡子,把頸大動脈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