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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我說,“戒酒協會裡的確是龍蛇混雜,沒有任何人能阻止一個連環殺人犯走進去,很多有名的殺人犯就是酒鬼,而且都是在酒醉時犯的案,不過我可沒聽過哪一個曾經戒酒成功過。”

  “但有可能?”

  “大概吧。所有的事都有可能。而且,如果我們那幾位朋友果真住在日落公園這一帶,而彼得一向參加曼哈頓的聚會——”

  “嗯,你說得有理。他們就住在離我不到一英里半的地方,我卻想讓他們到曼哈頓去打聽我的事。當然了,我說那些話的時候,並不知道他們住在布魯克林。”

  “你說哪些話?”

  他看我一眼,痛苦就刻在他額頭上。“我說彼得應該閉住他的大嘴巴,別在聚會裡廣播我的生意,我還說或許他們就是這樣知道我的,因此才會挑上弗朗辛。”他轉頭去看窗外的洗衣店,“我是在他開車送我去機場的時候說的,我一時失去控制,他不知道在講我什麼,我忘了,然後我就衝口而出了。好一陣子他一副我剛在他胃上踢了一腳的樣子。然後你知道他說了什麼?他說他聽了就會忘記的,不會當真,他知道我是一時動了肝火。”

  他轉動鑰匙發動引擎。“去你媽的洗衣店,”他說,“我可沒看到有誰在大排長龍等著打電話。咱們走吧,嗯?”

  “好。”

  開了一兩個街區以後,他說:“假如他一直想這件事,放不開,鑽牛角尖,連他自己也開始懷疑這是不是真的。”他很快瞥我一眼:“你想他會不會去找警察?如果我是他的話,我可能就會這麼做。”

  回到曼哈頓後他說:“我要去他住的地方,敲他的門。你要不要陪我去?”

  那間分房出租建築的前門鎖壞了,凱南把門推開說:“安全措施真棒,整個地方都很棒。”我們進去,爬了兩層樓,一路上都是老鼠和發霉床單的味道。凱南走到一扇門前面,側耳聽了一會兒,敲敲門,然後叫他哥哥的名字。沒有反應。他又重複一遍剛才的過程,結果還是一樣。他試了試門鎖,發覺是鎖上的。

  “我怕我會在裡面看到什麼,”他說,“但我又不願意走開。”

  我從皮夾里掏出一張已經過期的信用卡,伸進門鎖橇了幾下。凱南盯著我,眼神里有一種新的敬意。

  房間裡沒有人,一片狼藉。床單一半拖在地上,衣服亂七八糟地堆在一張木椅上。我在橡木桌上瞄到一本《戒酒大全》和幾張戒酒協會的傳單。沒看到酒瓶或吸毒用具,但床頭茶几上擺了個大水杯,凱南把它拿起來嗅了嗅。

  “我不能確定,”他說,“你覺得呢?”

  杯子裡面是乾的,但我覺得仿佛可以聞到酒精味兒。不過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明明沒有酒,我卻聞到酒味兒,這可不是第一次。

  “我不喜歡這樣動他的私人東西,”凱南說,“他的東西再少,還是有他的隱私權。我就是怕看到他臉色發青,手臂上扎著針筒,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也有同感。”

  “嗯。他毒品用完了,還可以把弗朗辛的車子賣掉。雖然他不是車主,但那輛車在舊車市場上至少值個八九千,所以黑市大概可以賣個幾百塊。根據毒蟲的算盤,這樣很划算了。”

  我告訴他彼得跟我講的那個關於酒鬼和毒蟲的笑話。他們都會偷你的皮夾,可是毒蟲還會幫你找。

  第17章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發生了好幾件事。

  我去了三趟日落公園區,有兩次是獨自去的,第三次是和TJ一起去的。有一天下午我很煩,便傳呼他,他幾乎是立刻就回了電話。我們在時代廣場地鐵站碰面,然後一起坐車去布魯克林,先在一家熟食店吃了午餐,再去那家古巴店喝古巴咖啡,然後在那附近逛了一陣。我們聊了很久,結果我對他仍然知道不多,他倒是對我了解不少——如果他一直在聽的話。

  等待回曼哈頓的火車時,他說:“這樣吧,今天你不必付我半毛錢,因為我屁事都沒做。”

  “你的時間應該也值錢吧。”

  “工作了才算,今天只是在混,大哥,我混了一輩子,都沒拿過錢。”

  另一個晚上我正準備出去參加聚會的時候,接到一通丹尼男孩打來的電話,害我忙不迭地衝到科羅娜一家義大利餐廳去,據說有三個突然變成暴發戶的蠢貨,要到那裡去散財。雖然聽起來不太實際,因為科羅娜位於皇后區北部,距離日落公園不知有幾光年,但我還是去了。我坐在酒吧上猛喝桑·佩黎洛氣泡礦泉水,等待三位穿著絲質西裝的傢伙進來天女散花。

  那地方的電視開著,到了十點,五台的新聞播出三位涉嫌搶劫及毆打四十七街一家珠寶商而遭到逮捕的嫌犯照片。

  酒保說:“嘿,你們快看!那幾個屁眼連續三個晚上都在這裡混,花錢像流水,我就覺得有鬼。”

  “他們用的是最古老的賺錢辦法,”坐在我旁邊的男人說,“偷。”

  那裡離希葉露天球場①只有幾個街區,不過離大都會球隊仍有數百里之遙,他們那天下午在瑞格里球場②以微弱的劣勢輸給了小熊隊,洋基則主場迎戰印第安人隊。我走路去乘地鐵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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