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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三家小公司而言,由於產量與質量都處於劣勢,中標的可能性當然較小。因此,競爭將主要集中在兩家大公司之間展開。
這件事情無疑給鴻信化工公司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因為公司每年利潤的60%都是來源於DTMP中間體的銷售,而該產品的銷售額的55%又是來源於新富春染料公司,倘若失去了這個客戶,鴻信化工公司將失去大多數的利潤,甚至於也不排除將因為效益急速降低而不得不大幅裁員!公司上上下下,幾乎每一個員工全都感覺到了市場競爭的巨大壓力。
而對於他們的競爭對手華威利化工公司而言,情況也是同樣嚴峻。因此,兩家公司之間的競爭簡直達到了白熱化的程度。
既然最近的竟標對於鴻信化工公司是如此重要,那麼劉歷文命案所涉及的公司秘密理應與這次競標有關。難道是胡玉明竊取了本公司的投標文件而偷偷賣給了作為競爭對手的華威利化工公司?並且這一事情恰巧被劉歷文所發現、從而對她進行敲詐?從推理的角度而言,這種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不過,推理畢竟只是推理,並不代表就是事實,所以現在還不能對胡玉明採取任何行動,一切將有待於事實的證明。在競標事件塵埃落定之時,也許一切就可以真相大白了。
今天是11月26日,而新富春染料公司開標的日期定於11月28日。也就是說,還有兩天就可以知道究竟鹿死誰手了。
陳子明興奮地從沙發上站了起來。他微笑著對李毅然說道:
“倘若我猜得不錯的話,在這次競標中,成功中標者大概是華威利化工公司,而且其報價大概僅僅略低於鴻信化工公司。11月28日新富春染料公司開標之際,也應該就是玉湖路殺人案即將面臨收官之時。”
第十章
11月28日下午,李毅然與李大鵬一起急沖沖地來到了子明老師的宿舍。李毅然告訴子明老師,正如老師所料,東北的華威利化工公司果然中標,而且其報價比鴻信化工公司僅略低不到千份之一。
另外,對銀行方面的調查表明,當天,胡玉明在交通銀行的帳戶上收到了一筆匯款,是50萬元,而匯出人正是林蘊芳。
李大鵬低垂著頭,面孔上充滿了愧疚。
11月22日子明老師重新勘察現場後,李大鵬就已經感覺到自己對本案的判斷可能有誤。那天花板上小掛鉤上的白色短線頭為什麼會含有高濃度的氰化鉀呢?電腦中的所有信息為什麼會被人全部清除得乾乾淨淨呢?而且這兩條重要線索自己在第一次勘察現場時居然都不曾發現!還有,最最關鍵的問題是,自己為什麼不曾想到死者的最後一頓晚餐可能是與另一個人在一起共進的呢?現在看來,自己自始至終將目光死死盯在司馬玉茹身上是完全錯了!事實證明,胡玉明才是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倘若不是子明老師由於偶然的機緣而介入此案,真正的殺人兇手豈不是將永久逍遙法外?而這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責任!現在想起來還真有些後怕。
“子明老師,兩天前您曾經說過,新富春染料公司開標之際,也應該就是玉湖路殺人案即將面臨收官之時。現在,我們下一步該怎麼辦呢?”李毅然問道。
陳子明胸有成竹地將自己對本案至今為止的推理過程敘述如下:
“現在,我們按照自己的推理邏輯把本案的發生過程重新整理一下。首先,不妨假定,大約在10月下旬,劉歷文由於偶然的機緣而掌握了胡玉明的某個秘密。由於他對胡玉明垂涎已久,好不容易得到了如此絕好的機會,又豈肯輕易放過?於是劉歷文向胡玉明實施威脅恫嚇,終於迫使她就範,維持與自己的曖昧關係。那秘密對於胡玉明而言,必定是致命的,否則她絕不會心甘情願地容忍他的騷擾。可是,儘管她對劉歷文一味地容忍,但她仍然時時刻刻都在擔心他有朝一日可能將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因此,她必須伺機除去那個令人生厭的絆腳石。
現在,我們來設想一下,對於胡玉明來說,那秘密究竟是什麼秘密呢?為了保全自己的秘密,她竟然可以冒著生命危險而殺人滅口,可見該秘密必定具有重大意義。由於他們兩人都供職於同一家公司,因此,能夠讓劉歷文知道的秘密很可能就是公司內部的秘密。
對於鴻信化工公司而言,眼下最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投標,那是與公司的生死存亡有關的,也是最近一段時間公司員工們最為關心的一件大事。因此,那秘密也就應當是與投標有關了。倘若說我們的這種看法僅僅是猜測的話,那麼現在的開標結果已經在某種程度上證實了我們的推測。因為,東北的華威利化工公司不但中標,而且其報價僅比鴻信公司略低不到千份之一!況且胡玉明也已收到了華威利化工公司的50萬元,作為她竊取本公司投標文件的報酬。
現在我們已經明白,胡玉明很可能是竊取了本公司的投標文件,並將該文件的內容透露給作為競爭對手的華威利化工公司,從而為她自己換取高額報酬。可是,在她竊取情報的過程中,由於機緣巧合而被劉歷文偶然發現了,甚至於被他拍攝下來而作為向她敲詐勒索的證據。我們可以想像,劉歷文不但要得到她的人,而且還將要敲詐一大筆錢。並且,這種敲詐可能會無休止地永遠繼續下去。
此時,胡玉明面臨著兩個選擇:要麼對劉歷文的猥褻及敲詐長久地忍耐下去;要麼是反戈一擊,設法殺死劉歷文,永除後患。
這件事情無疑給鴻信化工公司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因為公司每年利潤的60%都是來源於DTMP中間體的銷售,而該產品的銷售額的55%又是來源於新富春染料公司,倘若失去了這個客戶,鴻信化工公司將失去大多數的利潤,甚至於也不排除將因為效益急速降低而不得不大幅裁員!公司上上下下,幾乎每一個員工全都感覺到了市場競爭的巨大壓力。
而對於他們的競爭對手華威利化工公司而言,情況也是同樣嚴峻。因此,兩家公司之間的競爭簡直達到了白熱化的程度。
既然最近的竟標對於鴻信化工公司是如此重要,那麼劉歷文命案所涉及的公司秘密理應與這次競標有關。難道是胡玉明竊取了本公司的投標文件而偷偷賣給了作為競爭對手的華威利化工公司?並且這一事情恰巧被劉歷文所發現、從而對她進行敲詐?從推理的角度而言,這種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不過,推理畢竟只是推理,並不代表就是事實,所以現在還不能對胡玉明採取任何行動,一切將有待於事實的證明。在競標事件塵埃落定之時,也許一切就可以真相大白了。
今天是11月26日,而新富春染料公司開標的日期定於11月28日。也就是說,還有兩天就可以知道究竟鹿死誰手了。
陳子明興奮地從沙發上站了起來。他微笑著對李毅然說道:
“倘若我猜得不錯的話,在這次競標中,成功中標者大概是華威利化工公司,而且其報價大概僅僅略低於鴻信化工公司。11月28日新富春染料公司開標之際,也應該就是玉湖路殺人案即將面臨收官之時。”
第十章
11月28日下午,李毅然與李大鵬一起急沖沖地來到了子明老師的宿舍。李毅然告訴子明老師,正如老師所料,東北的華威利化工公司果然中標,而且其報價比鴻信化工公司僅略低不到千份之一。
另外,對銀行方面的調查表明,當天,胡玉明在交通銀行的帳戶上收到了一筆匯款,是50萬元,而匯出人正是林蘊芳。
李大鵬低垂著頭,面孔上充滿了愧疚。
11月22日子明老師重新勘察現場後,李大鵬就已經感覺到自己對本案的判斷可能有誤。那天花板上小掛鉤上的白色短線頭為什麼會含有高濃度的氰化鉀呢?電腦中的所有信息為什麼會被人全部清除得乾乾淨淨呢?而且這兩條重要線索自己在第一次勘察現場時居然都不曾發現!還有,最最關鍵的問題是,自己為什麼不曾想到死者的最後一頓晚餐可能是與另一個人在一起共進的呢?現在看來,自己自始至終將目光死死盯在司馬玉茹身上是完全錯了!事實證明,胡玉明才是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倘若不是子明老師由於偶然的機緣而介入此案,真正的殺人兇手豈不是將永久逍遙法外?而這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責任!現在想起來還真有些後怕。
“子明老師,兩天前您曾經說過,新富春染料公司開標之際,也應該就是玉湖路殺人案即將面臨收官之時。現在,我們下一步該怎麼辦呢?”李毅然問道。
陳子明胸有成竹地將自己對本案至今為止的推理過程敘述如下:
“現在,我們按照自己的推理邏輯把本案的發生過程重新整理一下。首先,不妨假定,大約在10月下旬,劉歷文由於偶然的機緣而掌握了胡玉明的某個秘密。由於他對胡玉明垂涎已久,好不容易得到了如此絕好的機會,又豈肯輕易放過?於是劉歷文向胡玉明實施威脅恫嚇,終於迫使她就範,維持與自己的曖昧關係。那秘密對於胡玉明而言,必定是致命的,否則她絕不會心甘情願地容忍他的騷擾。可是,儘管她對劉歷文一味地容忍,但她仍然時時刻刻都在擔心他有朝一日可能將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因此,她必須伺機除去那個令人生厭的絆腳石。
現在,我們來設想一下,對於胡玉明來說,那秘密究竟是什麼秘密呢?為了保全自己的秘密,她竟然可以冒著生命危險而殺人滅口,可見該秘密必定具有重大意義。由於他們兩人都供職於同一家公司,因此,能夠讓劉歷文知道的秘密很可能就是公司內部的秘密。
對於鴻信化工公司而言,眼下最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投標,那是與公司的生死存亡有關的,也是最近一段時間公司員工們最為關心的一件大事。因此,那秘密也就應當是與投標有關了。倘若說我們的這種看法僅僅是猜測的話,那麼現在的開標結果已經在某種程度上證實了我們的推測。因為,東北的華威利化工公司不但中標,而且其報價僅比鴻信公司略低不到千份之一!況且胡玉明也已收到了華威利化工公司的50萬元,作為她竊取本公司投標文件的報酬。
現在我們已經明白,胡玉明很可能是竊取了本公司的投標文件,並將該文件的內容透露給作為競爭對手的華威利化工公司,從而為她自己換取高額報酬。可是,在她竊取情報的過程中,由於機緣巧合而被劉歷文偶然發現了,甚至於被他拍攝下來而作為向她敲詐勒索的證據。我們可以想像,劉歷文不但要得到她的人,而且還將要敲詐一大筆錢。並且,這種敲詐可能會無休止地永遠繼續下去。
此時,胡玉明面臨著兩個選擇:要麼對劉歷文的猥褻及敲詐長久地忍耐下去;要麼是反戈一擊,設法殺死劉歷文,永除後患。